補筆談 卷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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得東、西、南、東北、西北,故其數三十;震得東南、西南、東、西、北,故其數十有七;巽得南、中、東北、西北,故其數二十有八;坎得東南、西南、東北、西北、中,故其數二十有五;離得東、西、南、北,故其數二十;艮得南、東、西、東北、西北,故其數三十有三;兌得東南、西南、中、北,故其數十有二。
揲蓍之法,凡一爻含四卦,凡一陽爻,乾為老陽,兩多一少,非震即坎,非坎即艮。
少在前,震也;少在中,坎也;少在後,艮也。
三揲之中,含此四卦,方能成一爻。
陰爻亦如此:三爻,坤為老陰,兩少一多,非巽即離,非離即兌。
多在前,則巽也;多在中,離也;多在後,兌也。
積三爻為内卦,内含十二卦。
一爻含四卦,三爻共十二卦也。
所以含有十二卦,自相重為六卦爻,凡得六十四卦。
重卦之法:以下爻四卦乘中爻四卦,得十六卦;又以上爻四卦乘之,得六十四卦。
外卦三爻,亦六十四卦。
以内外六十四卦復自相乘,為四千九十六卦,方成《易》之卦。
此之卦法也。
揲蓍凡十有八變,成《易》之一卦。
一卦之中,含四千九十六卦在其間,細算之乃見。
凡一卦可變為六十四卦,此變卦法,《周易》是也。
六十四卦之為四千九十六卦,此之卦法也。
如乾之坤、之屯、之蒙,盡六十四卦。
每卦皆如此,共得四千九十六卦。
今焦貢《易林》中所載是也。
四千九十六卦方得能卻成一卦,終始相生,以首生尾,以尾生首,積至微之數,以成至大;積至大之數,卻為至微;循環無端,莫知首尾。
故《罔象成名圖》曰:“其大無外,其小無内,迎之不見其首,随之不見其尾。
”一卦變為六十四卦,六十四卦之為四千九十六卦;四千九十六卦卻變為一卦。
循環相生,莫知其端。
大小一也,積小以為大,積大復為小,豈非一乎?往來一也,首窮而成尾,尾窮而反成首,豈非一乎?故至誠可以前知,始末無異故也。
以夜為往者,以晝為來;以晝為往者,以夜為來。
來往常相代,而吾所以知之者,一也。
故藏往知來,不足怪也。
聖人獨得之于心,而不可言喻,故設象以示人。
象安能藏往知來,成變化而行鬼神?學者當觀象以求聖人所以自然得者,宛然可見,然後可以藏往知來,成變化而行鬼神矣。
《易》之象皆如是,非獨此數也。
知言象為糟粕,然後可以求易。
官政 有一朝士,與王沂公有舊,欲得齊州。
沂公曰:“齊州已差人。
”乃與廬州。
不就,曰:“齊州地望卑于廬州,但于私便爾耳。
相公不使一物失所,改易前命,當亦不難。
”公正色曰:“不使一物失所,唯是均平。
若奪一與一,此一物不失所,則彼一物必失所。
”其人慚沮而退。
孫伯純史館知海州日,發運司議置洛要、闆浦、惠澤三鹽場,孫以為非便。
發運使親行郡,決欲為之。
孫抗論排沮甚堅。
百姓遮孫,自言置鹽場為便。
孫曉之曰:“汝愚民,不知遠計。
官買鹽雖有近利,官鹽患在不售,不患鹽不足。
鹽多而不售,遺患在三十年後。
”至孫罷郡,卒置三場。
近歳連、海間,刑獄、盜賊、差徭比舊浸繁,多緣三鹽場所置積鹽如山,運賣不行,虧失欠負,動辄破人産業,民始患之。
朝廷調發軍器,有弩椿箭幹之類,海州素無此物,民甚苦之,請以鳔膠充折。
孫謂之曰:“弩椿箭幹,共知非海州所産,蓋一時所須耳。
若以土産物代之,恐汝歳被科無已時也。
”其遠慮多類此。
孫伯純史館知蘇州,有不逞子弟與人争“狀”字當從犬、當從大,因而搆訟。
孫令褫去巾帶,紗帽下乃是青巾。
孫判其牒曰:“偏傍從大,書傳無聞;巾帽用青,屠沽何異?量決小杖八下。
”蘇民聞之,以為口實。
忠定張尚書曾令鄂州崇陽縣。
崇陽多曠土,民不務耕織,唯以植茶為業。
忠定令民伐去茶園,誘之使種桑麻。
自此茶園漸少,而桑麻特盛于鄂、嶽之間。
至嘉祐中,改茶法,湖、湘之民苦于茶租,獨崇陽茶租最小,民監他邑,思公之惠,立廟以報之。
民有入市買菜者,公召谕之曰:“邑居之民,無地種植,且有他業,買菜可也。
汝村民,皆有土田,何不自種而費錢買菜?”笞而遣之。
自後人家皆置圃,至今謂蘆菔為“張知縣菜”。
權智 王子醇樞密帥熙河日,西戎欲入寇,先使人觇我虛實。
邏者得之,索其衣緣中,獲一書,乃是盡記熙河人馬刍糧之數,官屬皆欲支解以殉。
子醇忽判杖背二十,大刺面“蕃賊決訖放歸”六字,縱之。
是時适有戍兵步騎甚衆,刍糧亦富。
虜人得諜書,知有備,其謀遂寝。
寶元元年,黨項圍延安七日,鄰于危者數矣。
揲蓍之法,凡一爻含四卦,凡一陽爻,乾為老陽,兩多一少,非震即坎,非坎即艮。
少在前,震也;少在中,坎也;少在後,艮也。
三揲之中,含此四卦,方能成一爻。
陰爻亦如此:三爻,坤為老陰,兩少一多,非巽即離,非離即兌。
多在前,則巽也;多在中,離也;多在後,兌也。
積三爻為内卦,内含十二卦。
一爻含四卦,三爻共十二卦也。
所以含有十二卦,自相重為六卦爻,凡得六十四卦。
重卦之法:以下爻四卦乘中爻四卦,得十六卦;又以上爻四卦乘之,得六十四卦。
外卦三爻,亦六十四卦。
以内外六十四卦復自相乘,為四千九十六卦,方成《易》之卦。
此之卦法也。
揲蓍凡十有八變,成《易》之一卦。
一卦之中,含四千九十六卦在其間,細算之乃見。
凡一卦可變為六十四卦,此變卦法,《周易》是也。
六十四卦之為四千九十六卦,此之卦法也。
如乾之坤、之屯、之蒙,盡六十四卦。
每卦皆如此,共得四千九十六卦。
今焦貢《易林》中所載是也。
四千九十六卦方得能卻成一卦,終始相生,以首生尾,以尾生首,積至微之數,以成至大;積至大之數,卻為至微;循環無端,莫知首尾。
故《罔象成名圖》曰:“其大無外,其小無内,迎之不見其首,随之不見其尾。
”一卦變為六十四卦,六十四卦之為四千九十六卦;四千九十六卦卻變為一卦。
循環相生,莫知其端。
大小一也,積小以為大,積大復為小,豈非一乎?往來一也,首窮而成尾,尾窮而反成首,豈非一乎?故至誠可以前知,始末無異故也。
以夜為往者,以晝為來;以晝為往者,以夜為來。
來往常相代,而吾所以知之者,一也。
故藏往知來,不足怪也。
聖人獨得之于心,而不可言喻,故設象以示人。
象安能藏往知來,成變化而行鬼神?學者當觀象以求聖人所以自然得者,宛然可見,然後可以藏往知來,成變化而行鬼神矣。
《易》之象皆如是,非獨此數也。
知言象為糟粕,然後可以求易。
官政 有一朝士,與王沂公有舊,欲得齊州。
沂公曰:“齊州已差人。
”乃與廬州。
不就,曰:“齊州地望卑于廬州,但于私便爾耳。
相公不使一物失所,改易前命,當亦不難。
”公正色曰:“不使一物失所,唯是均平。
若奪一與一,此一物不失所,則彼一物必失所。
”其人慚沮而退。
孫伯純史館知海州日,發運司議置洛要、闆浦、惠澤三鹽場,孫以為非便。
發運使親行郡,決欲為之。
孫抗論排沮甚堅。
百姓遮孫,自言置鹽場為便。
孫曉之曰:“汝愚民,不知遠計。
官買鹽雖有近利,官鹽患在不售,不患鹽不足。
鹽多而不售,遺患在三十年後。
”至孫罷郡,卒置三場。
近歳連、海間,刑獄、盜賊、差徭比舊浸繁,多緣三鹽場所置積鹽如山,運賣不行,虧失欠負,動辄破人産業,民始患之。
朝廷調發軍器,有弩椿箭幹之類,海州素無此物,民甚苦之,請以鳔膠充折。
孫謂之曰:“弩椿箭幹,共知非海州所産,蓋一時所須耳。
若以土産物代之,恐汝歳被科無已時也。
”其遠慮多類此。
孫伯純史館知蘇州,有不逞子弟與人争“狀”字當從犬、當從大,因而搆訟。
孫令褫去巾帶,紗帽下乃是青巾。
孫判其牒曰:“偏傍從大,書傳無聞;巾帽用青,屠沽何異?量決小杖八下。
”蘇民聞之,以為口實。
忠定張尚書曾令鄂州崇陽縣。
崇陽多曠土,民不務耕織,唯以植茶為業。
忠定令民伐去茶園,誘之使種桑麻。
自此茶園漸少,而桑麻特盛于鄂、嶽之間。
至嘉祐中,改茶法,湖、湘之民苦于茶租,獨崇陽茶租最小,民監他邑,思公之惠,立廟以報之。
民有入市買菜者,公召谕之曰:“邑居之民,無地種植,且有他業,買菜可也。
汝村民,皆有土田,何不自種而費錢買菜?”笞而遣之。
自後人家皆置圃,至今謂蘆菔為“張知縣菜”。
權智 王子醇樞密帥熙河日,西戎欲入寇,先使人觇我虛實。
邏者得之,索其衣緣中,獲一書,乃是盡記熙河人馬刍糧之數,官屬皆欲支解以殉。
子醇忽判杖背二十,大刺面“蕃賊決訖放歸”六字,縱之。
是時适有戍兵步騎甚衆,刍糧亦富。
虜人得諜書,知有備,其謀遂寝。
寶元元年,黨項圍延安七日,鄰于危者數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