補筆談 卷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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故事
故事,不禦前殿,則宰相一員押常參官再拜而出。
神宗初即位,宰相奏事,多至日晏。
韓忠獻當國,遇奏事退晚,即依舊例一面放班,未有著令。
王樂道為禦史中丞,彈奏語過當,坐谪陳州,自此令宰臣奏事至辰時未退,即一面放班,遂為定制。
故事,升朝官有父緻仕,遇大禮則推恩遷一官,不增俸,熙甯中,張丞相杲卿以太子太師緻仕,用子蔭當遷仆射。
廷議以為執政官非可以子蔭遷授,罷之。
前兩府緻仕,不以蔭遷官,自此始。
故事,初授從官、給谏未衣紫者,告謝日面賜金紫。
何聖從在陝西就任除待制,仍舊衣绯。
後因朝阙,值大宴,殿上獨聖從衣绯;仁宗問所以,中筵起,乃賜金紫,遂服以就坐。
近歳許沖元除知制诰,猶著綠,告謝日面賜銀绯;後數日别因對,方賜金紫。
自國初以來,未嘗禦正衙視朝。
百官辭見,必先過正衙,正衙即不禦,但望殿兩拜而出,别日卻赴内朝。
熙甯中,草視朝儀,獨不立見辭謝班。
正禦殿日,卻謂之“無正衙”;須候次日依前望殿虛拜,謂之“過正衙”。
蓋阙文也。
熙甯三年,召對翰林學士承旨王禹玉于内東門小殿。
夜深,賜銀台燭雙引歸院。
夏鄭公為忠武軍節度使,自河東中徙知蔡州,道經許昌。
時李獻臣為守,乃徙居他室,空使宅以待之;時以為知體。
慶曆中,張鄧公還鄉,過南陽。
範文正公亦虛室以待之,蓋以其國爵也。
遂守為故事。
國朝儀制,親王玉帶不佩魚。
元豐中,上特制玉魚袋,賜揚王、荊王施于玉帶之上。
舊制,館職自校勘以上,非特除者,皆先試,唯檢讨不試。
初置檢讨官,隻作差遣,未比館職故也。
後來檢讨給職錢,并同帶職在校勘之上,亦承例不試。
舊制,侍從官學士以上方腰金。
元豐初,授陳子雍以館職,使高麗,還除集賢殿修撰,賜金帶。
館職腰金出特恩。
非故事也。
今之門獎稱“牒件狀如前,謹牒”,此唐人都堂見宰相之禮。
唐人都堂見宰相,或參辭謝事先具事因,申取處分。
有非一事,故稱“件狀如前”。
宰相狀後判“引”,方許見。
後人漸施于執政私弟。
小說記施于私第,自李德裕始。
近世謅敬者,無高下一例用之,謂之大狀。
餘曾見白樂天詩稿,乃是新除壽州刺史李忘其名。
門狀,其前序住京因宜,及改易差遣數十言,其末乃言“謹祗候辭,某官”。
至如稽首之禮,唯施于人君。
大夫家臣不稽首,避人君也。
今則雖交遊皆稽首。
此皆生于谄事上官者,始為流傳,至今不可復革。
辨證 今人多謂廊屋為庑。
按《廣雅》:“堂下曰庑。
”蓋堂下屋檐所覆處,故曰“立于庑下”。
凡屋基皆謂之堂,廊檐之下亦得謂之庑,但庑非廊耳。
至如今人謂兩廊為東西序,亦非也,序乃堂上東西壁,在室之外者。
序之外謂之榮,榮,屋翼也,今之兩徘徊,又謂之兩廈。
四洋屋則謂之東西溜,今謂之“金廂道”者是也。
梓榆,南人謂之“樸”,齊魯間人謂之“駁馬”。
駁馬即梓榆也。
南人謂之樸,樸亦言駁也,但聲之訛耳。
《詩》“隰有六駁”是也。
陸玑《毛詩疏》:“檀木皮似系迷,又似駁馬。
人雲‘斫檀不谛得系迷,系迷尚可得駁馬’。
”蓋三木相似也。
今梓榆皮甚似檀,以其班駁似馬之駁者。
今解《詩》用《爾雅》之說,以為“獸鋸牙,食虎豹”,恐非也。
獸,動物,豈常止于隰者?又與苞栎、苞棣、樹檖非類,直是當時梓榆耳。
自古言楚襄王楚與神女遇,以《楚辭》考之,似未然。
《高唐賦序》雲:“昔者先王嘗遊高唐,怠而晝寝,夢見一婦人,曰:‘妾巫山之女也,為高唐之客。
朝為行雲,暮為行雨。
’故立廟号為朝雲。
”其曰“先王嘗遊高唐”,則夢神女者懷王也,非襄王也。
又《神女賦序》曰:“楚襄王與宋玉遊于雲夢之浦,使玉賦高唐之事。
其夜,王寝,夢與神女遇。
王異之,明日以白玉。
玉曰:‘其夢若何?’對曰:‘晡夕之後,精神恍惚,若有所熹,見一婦人,狀甚奇異。
’玉曰:‘狀如何也?’王曰:‘茂矣,美矣,諸好備矣;盛矣,麗矣,難測究矣;環姿玮态,不可勝贊。
’王曰:‘若此盛矣,試為寡人賦之。
’”以文考之,所雲“茂矣”至“不可勝贊”雲雲,皆王之言也。
宋玉稱歎之可也,不當卻雲:“王曰:‘若此盛矣,試為寡人賦之。
’”又曰:“明日以白玉。
”人君與其臣語,不當稱白。
又其賦曰:“他人莫睹,玉覽其狀,望餘帷而延視兮,若流波之将瀾。
”若宋玉代王賦之若玉之自言者,則不當自雲“他人莫睹,玉覽其狀。
”即稱“玉覽其狀”,
神宗初即位,宰相奏事,多至日晏。
韓忠獻當國,遇奏事退晚,即依舊例一面放班,未有著令。
王樂道為禦史中丞,彈奏語過當,坐谪陳州,自此令宰臣奏事至辰時未退,即一面放班,遂為定制。
故事,升朝官有父緻仕,遇大禮則推恩遷一官,不增俸,熙甯中,張丞相杲卿以太子太師緻仕,用子蔭當遷仆射。
廷議以為執政官非可以子蔭遷授,罷之。
前兩府緻仕,不以蔭遷官,自此始。
故事,初授從官、給谏未衣紫者,告謝日面賜金紫。
何聖從在陝西就任除待制,仍舊衣绯。
後因朝阙,值大宴,殿上獨聖從衣绯;仁宗問所以,中筵起,乃賜金紫,遂服以就坐。
近歳許沖元除知制诰,猶著綠,告謝日面賜銀绯;後數日别因對,方賜金紫。
自國初以來,未嘗禦正衙視朝。
百官辭見,必先過正衙,正衙即不禦,但望殿兩拜而出,别日卻赴内朝。
熙甯中,草視朝儀,獨不立見辭謝班。
正禦殿日,卻謂之“無正衙”;須候次日依前望殿虛拜,謂之“過正衙”。
蓋阙文也。
熙甯三年,召對翰林學士承旨王禹玉于内東門小殿。
夜深,賜銀台燭雙引歸院。
夏鄭公為忠武軍節度使,自河東中徙知蔡州,道經許昌。
時李獻臣為守,乃徙居他室,空使宅以待之;時以為知體。
慶曆中,張鄧公還鄉,過南陽。
範文正公亦虛室以待之,蓋以其國爵也。
遂守為故事。
國朝儀制,親王玉帶不佩魚。
元豐中,上特制玉魚袋,賜揚王、荊王施于玉帶之上。
舊制,館職自校勘以上,非特除者,皆先試,唯檢讨不試。
初置檢讨官,隻作差遣,未比館職故也。
後來檢讨給職錢,并同帶職在校勘之上,亦承例不試。
舊制,侍從官學士以上方腰金。
元豐初,授陳子雍以館職,使高麗,還除集賢殿修撰,賜金帶。
館職腰金出特恩。
非故事也。
今之門獎稱“牒件狀如前,謹牒”,此唐人都堂見宰相之禮。
唐人都堂見宰相,或參辭謝事先具事因,申取處分。
有非一事,故稱“件狀如前”。
宰相狀後判“引”,方許見。
後人漸施于執政私弟。
小說記施于私第,自李德裕始。
近世謅敬者,無高下一例用之,謂之大狀。
餘曾見白樂天詩稿,乃是新除壽州刺史李忘其名。
門狀,其前序住京因宜,及改易差遣數十言,其末乃言“謹祗候辭,某官”。
至如稽首之禮,唯施于人君。
大夫家臣不稽首,避人君也。
今則雖交遊皆稽首。
此皆生于谄事上官者,始為流傳,至今不可復革。
辨證 今人多謂廊屋為庑。
按《廣雅》:“堂下曰庑。
”蓋堂下屋檐所覆處,故曰“立于庑下”。
凡屋基皆謂之堂,廊檐之下亦得謂之庑,但庑非廊耳。
至如今人謂兩廊為東西序,亦非也,序乃堂上東西壁,在室之外者。
序之外謂之榮,榮,屋翼也,今之兩徘徊,又謂之兩廈。
四洋屋則謂之東西溜,今謂之“金廂道”者是也。
梓榆,南人謂之“樸”,齊魯間人謂之“駁馬”。
駁馬即梓榆也。
南人謂之樸,樸亦言駁也,但聲之訛耳。
《詩》“隰有六駁”是也。
陸玑《毛詩疏》:“檀木皮似系迷,又似駁馬。
人雲‘斫檀不谛得系迷,系迷尚可得駁馬’。
”蓋三木相似也。
今梓榆皮甚似檀,以其班駁似馬之駁者。
今解《詩》用《爾雅》之說,以為“獸鋸牙,食虎豹”,恐非也。
獸,動物,豈常止于隰者?又與苞栎、苞棣、樹檖非類,直是當時梓榆耳。
自古言楚襄王楚與神女遇,以《楚辭》考之,似未然。
《高唐賦序》雲:“昔者先王嘗遊高唐,怠而晝寝,夢見一婦人,曰:‘妾巫山之女也,為高唐之客。
朝為行雲,暮為行雨。
’故立廟号為朝雲。
”其曰“先王嘗遊高唐”,則夢神女者懷王也,非襄王也。
又《神女賦序》曰:“楚襄王與宋玉遊于雲夢之浦,使玉賦高唐之事。
其夜,王寝,夢與神女遇。
王異之,明日以白玉。
玉曰:‘其夢若何?’對曰:‘晡夕之後,精神恍惚,若有所熹,見一婦人,狀甚奇異。
’玉曰:‘狀如何也?’王曰:‘茂矣,美矣,諸好備矣;盛矣,麗矣,難測究矣;環姿玮态,不可勝贊。
’王曰:‘若此盛矣,試為寡人賦之。
’”以文考之,所雲“茂矣”至“不可勝贊”雲雲,皆王之言也。
宋玉稱歎之可也,不當卻雲:“王曰:‘若此盛矣,試為寡人賦之。
’”又曰:“明日以白玉。
”人君與其臣語,不當稱白。
又其賦曰:“他人莫睹,玉覽其狀,望餘帷而延視兮,若流波之将瀾。
”若宋玉代王賦之若玉之自言者,則不當自雲“他人莫睹,玉覽其狀。
”即稱“玉覽其狀”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