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一 故事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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、順風,凡五等。
唯直腳貴賤通服之。
又庶人所戴頭巾,唐人亦謂之“四腳”,蓋兩腳系腦後,兩腳系颔下,取其服勞不脫也。
無事則反系于頂上。
今人不復系颔下,兩帶遂為虛設。
唐中書指揮事謂之“堂帖子”,曾見唐人堂帖,宰相簽押,格如今之堂劄子也。
予及史館檢讨時,議樞密院劄子問宣頭所起。
餘按唐故事,中書舍人職堂語诏,皆寫四本:一本為底,一本為宣。
此“宣”謂行出耳,未以名書也。
晚唐樞密使自禁中受旨,出付中書,即謂之“宣”。
中書承受,錄之于籍,謂之“宣底”。
今史館中尚有故《宣底》二卷,如今之《聖語簿》也。
梁朝初置崇仁院,專行密命。
至後唐莊宗復樞密使,使郭崇韬、安重誨為之,始分領政事,不關由中書直行下者謂之“宣”,如中書之“敕”。
小事則發頭子,拟堂貼也。
至今樞密院用宣及頭子,本朝樞密院亦用劄子。
但中書劄子,宰相押字在上,次相及參政以次向下;樞密院劄子,樞長押字在下,副貳以次向上:以此為别。
頭子唯給驿馬之類用之。
百官于中書見宰相,九卿而下,即省吏高聲唱一聲“屈”,則趨而入。
宰相揖及進茶,皆抗聲贊喝,謂之“屈揖”。
待制以上見,則言“請某官”,更不屈揖,臨退仍進湯,皆于席南橫設百官之位,升朝則坐,京官已下皆立。
後殿引臣寮,則待制已上宣名拜舞;庶官但贊拜,不宣名,不舞蹈。
中書略貴者,示與之抗也。
上前則略微者,殺禮也。
唐制,丞郎拜官,即籠門謝。
今三司副使已上拜官,則拜舞于子階上;百官拜于階下,而不舞蹈。
此亦籠門故事也。
學士院第三廳學士?子,當前有一巨槐,素号“槐廳”。
舊傳居此?者,多至入相。
學士争槐廳,至有抵徹前人行李而強據之者。
餘為學士時,目觀此事。
谏議班在知制诰上;若帶待制,則在知制诰下,從職也,戲語謂之“帶墜”。
《集賢院記》:“開元故事,校書官許稱學士”。
今三館職事,皆稱“學士”,用開元故事也。
館閣新書淨本有誤書處,以雌黃塗之。
嘗校改字之法:刮洗則傷紙,紙貼之又易脫,粉塗則字不沒,塗數遍方能漫滅。
唯雌黃一漫則滅,仍久而不脫。
古人謂之鉛黃,蓋用之有素矣。
餘為鄜延經略使日,新一廳,謂之五司廳。
延州正廳乃都督廳,治延州事;五司廳治鄜延路軍事,如唐之使院也。
五司者,經略、安撫、總管、節度、觀察也。
唐制、方鎮綿帶節度、觀察、處置三使。
今節度之職,多歸總管司;觀察歸安撫司;處置歸經略司。
其節度、觀察兩案,并支掌推官、判官,今皆治州事而已。
經略、安撫司不置佐官,以帥權不可更不專也。
都總管、副總管、钤轄、都監同簽書,而皆受經略使節制。
銀台司兼門下封駁,乃給事中之職,當隸門下省,故事乃隸樞密院。
下寺監皆行劄子;寺監具申狀,雖三司,亦言“上銀台”。
主判不以官品,初冬獨賜翠毛錦袍。
學士以上,自從本品。
行案用樞密院雜司人吏,主判食樞密廚,蓋樞密院子司也。
大駕鹵簿中有勘箭,如古之勘契也。
其牡謂之“雄牡箭”,牝謂之“辟仗箭”。
本胡法也。
熙甯中罷之。
前世藏書,分隸數處,蓋防水火散亡也。
今三館、秘閣,凡四處藏書,然同在崇文院。
其間官書,多為人盜竊,士大夫家往往得之。
嘉祐中,置編校官八員,雜雠四館書。
給吏百人,悉以黃紙為大冊寫之。
自此私家不敢辄藏。
校雠累年,僅能終昭文一館之書而罷。
舊翰林學士地勢清切,皆不兼他務。
文館職任,自校理以上,皆有職錢,唯内外制不給。
楊大年久為學士,家貧,請外,表詞千餘言,其間兩聯曰:“虛忝甘泉之從臣,終作莫敖之餒鬼。
”“從者之病莫
唯直腳貴賤通服之。
又庶人所戴頭巾,唐人亦謂之“四腳”,蓋兩腳系腦後,兩腳系颔下,取其服勞不脫也。
無事則反系于頂上。
今人不復系颔下,兩帶遂為虛設。
唐中書指揮事謂之“堂帖子”,曾見唐人堂帖,宰相簽押,格如今之堂劄子也。
予及史館檢讨時,議樞密院劄子問宣頭所起。
餘按唐故事,中書舍人職堂語诏,皆寫四本:一本為底,一本為宣。
此“宣”謂行出耳,未以名書也。
晚唐樞密使自禁中受旨,出付中書,即謂之“宣”。
中書承受,錄之于籍,謂之“宣底”。
今史館中尚有故《宣底》二卷,如今之《聖語簿》也。
梁朝初置崇仁院,專行密命。
至後唐莊宗復樞密使,使郭崇韬、安重誨為之,始分領政事,不關由中書直行下者謂之“宣”,如中書之“敕”。
小事則發頭子,拟堂貼也。
至今樞密院用宣及頭子,本朝樞密院亦用劄子。
但中書劄子,宰相押字在上,次相及參政以次向下;樞密院劄子,樞長押字在下,副貳以次向上:以此為别。
頭子唯給驿馬之類用之。
百官于中書見宰相,九卿而下,即省吏高聲唱一聲“屈”,則趨而入。
宰相揖及進茶,皆抗聲贊喝,謂之“屈揖”。
待制以上見,則言“請某官”,更不屈揖,臨退仍進湯,皆于席南橫設百官之位,升朝則坐,京官已下皆立。
後殿引臣寮,則待制已上宣名拜舞;庶官但贊拜,不宣名,不舞蹈。
中書略貴者,示與之抗也。
上前則略微者,殺禮也。
唐制,丞郎拜官,即籠門謝。
今三司副使已上拜官,則拜舞于子階上;百官拜于階下,而不舞蹈。
此亦籠門故事也。
學士院第三廳學士?子,當前有一巨槐,素号“槐廳”。
舊傳居此?者,多至入相。
學士争槐廳,至有抵徹前人行李而強據之者。
餘為學士時,目觀此事。
谏議班在知制诰上;若帶待制,則在知制诰下,從職也,戲語謂之“帶墜”。
《集賢院記》:“開元故事,校書官許稱學士”。
今三館職事,皆稱“學士”,用開元故事也。
館閣新書淨本有誤書處,以雌黃塗之。
嘗校改字之法:刮洗則傷紙,紙貼之又易脫,粉塗則字不沒,塗數遍方能漫滅。
唯雌黃一漫則滅,仍久而不脫。
古人謂之鉛黃,蓋用之有素矣。
餘為鄜延經略使日,新一廳,謂之五司廳。
延州正廳乃都督廳,治延州事;五司廳治鄜延路軍事,如唐之使院也。
五司者,經略、安撫、總管、節度、觀察也。
唐制、方鎮綿帶節度、觀察、處置三使。
今節度之職,多歸總管司;觀察歸安撫司;處置歸經略司。
其節度、觀察兩案,并支掌推官、判官,今皆治州事而已。
經略、安撫司不置佐官,以帥權不可更不專也。
都總管、副總管、钤轄、都監同簽書,而皆受經略使節制。
銀台司兼門下封駁,乃給事中之職,當隸門下省,故事乃隸樞密院。
下寺監皆行劄子;寺監具申狀,雖三司,亦言“上銀台”。
主判不以官品,初冬獨賜翠毛錦袍。
學士以上,自從本品。
行案用樞密院雜司人吏,主判食樞密廚,蓋樞密院子司也。
大駕鹵簿中有勘箭,如古之勘契也。
其牡謂之“雄牡箭”,牝謂之“辟仗箭”。
本胡法也。
熙甯中罷之。
前世藏書,分隸數處,蓋防水火散亡也。
今三館、秘閣,凡四處藏書,然同在崇文院。
其間官書,多為人盜竊,士大夫家往往得之。
嘉祐中,置編校官八員,雜雠四館書。
給吏百人,悉以黃紙為大冊寫之。
自此私家不敢辄藏。
校雠累年,僅能終昭文一館之書而罷。
舊翰林學士地勢清切,皆不兼他務。
文館職任,自校理以上,皆有職錢,唯内外制不給。
楊大年久為學士,家貧,請外,表詞千餘言,其間兩聯曰:“虛忝甘泉之從臣,終作莫敖之餒鬼。
”“從者之病莫