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一 故事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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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親郊郊廟,冊文皆曰“恭薦歳事”。

    先景靈宮,謂之“朝獻”;次太廟,謂之“朝飨”;末乃有事于南郊。

    予集《郊式》時,曾預讨論,常疑其次序,若先為尊,則效不應在廟後;若後為尊,則景靈宮不應在太廟之先。

    求共所從來,蓋有所因。

    按唐故事,凡有事地上帝,則百神皆預遣使祭告,唯太清宮、太廟則皇帝親行。

    其冊祝皆曰“取某月某日有事于某所,不敢不告。

    ”宮、廟謂之“奏告”,餘皆謂之“祭告”。

    唯有事于南郊,方為“正祠”。

    至天寶九載,乃下诏曰:“‘告’者,上告下之詞。

    今後太清宮宜稱‘朝獻’,太廟稱‘朝飨’。

    ”自此遂失“奏告”之名,冊文皆為“正祠”。

    正衙法座,香木為之,加金飾,四足,堕角,其前小偃,織藤冒之。

    每車駕出幸,則使老内臣馬上抱之,曰“駕頭”。

    辇後曲蓋謂之“筤”。

    兩扇夾心,通謂之“扇筤”。

    皆繡,亦有銷金者,即古之華蓋也。

     唐翰林院在禁中,乃人主燕居之所,玉堂、承明、金銮殿皆在其間。

    應供奉之人,自學士已下,工伎群官司隸籍其間者,皆稱翰林,如今之翰林醫官、翰林待诏之類是也。

    唯翰林茶酒司止稱“翰林司”,蓋相承阙文。

    唐制,自宰相而下,初命皆無宣召之禮,惟學士宣召。

    蓋學士院在禁中,非内臣宣召,無因得入,故院門别設復門,亦以其通禁庭也。

    又學士院北扉者,為其在浴堂之南,便于應召。

    今學士初拜,自東華門入,至左承天門下馬;待诏、院吏自左承天門雙引至?門。

    此亦用唐故事也。

    唐宣召學士,自東門入者,彼時學士院在西掖,故自翰林院東門赴召,非若今之東華門也。

    至如挽鈴故事,亦緣其在禁中,雖學士院吏,亦止于玉堂門外,則其嚴密可知。

    如今學士院在外,與諸司無異,亦設鈴索,悉皆文具故事而已。

     學士院玉堂,太宗皇帝曾親幸。

    至今唯學士上日許正坐,他日皆不敢獨坐。

    故事:堂中設視草台,每草制,則具衣冠據台而坐。

    今不復如此,但存空台而已。

    玉堂東承旨?子窗格上有火然處。

    太宗嘗夜幸玉堂,蘇易簡為學士,已寝,遽起,無燭具衣冠,宮嫔自窗格引燭入照之。

    至今不欲更易,以為玉堂一盛事。

     東西頭供奉官,本唐從官之名。

    自永微以後,人主多居大明宮,别置從官,謂之“東頭供奉官”。

    西内具員不廢,則謂之“西頭供奉官”。

     唐制,兩省供奉官東西對立,謂之“蛾眉班”。

    國初,供奉班于百官前橫列。

    王溥罷相為東宮,一品班在供奉班之後,遂令供奉班依舊分立。

    慶曆賈安公為中丞,以東西班對拜為非禮,復令橫行。

    至今初叙班分立;百官班定,乃轉班橫行;參罷,復分立;百官班退,乃出。

    參用舊制也。

     衣冠故事,多無著令,但相承為例;如學士舍人蹑履見丞相,往還用平狀,扣階乘馬之類,皆用故事也。

    近歳多用靴簡。

    章子厚為學士日,因事論列,今則遂為著令矣。

    中國衣冠,自北齊以來,乃全用胡服。

    窄袖、绯綠短衣、長靿靴、有鞢?帶,皆胡服也。

    窄袖利于馳射,短衣、長靿皆便于涉草。

    胡人樂茂草,常寝處其間,予使北時皆見之。

    雖王庭亦在深薦中。

    予至胡庭日,新雨過,涉草,衣褲皆濡,唯胡人都無所沾。

    帶衣所垂蹀躞,蓋欲佩帶弓劍、帉帨、算囊、刀砺之類。

    自後雖去蹀躞,而猶存其環,環所以銜蹀躞,如馬之鞧根,即今之帶銙也。

    天子必以十三環為節,唐武德貞觀時猶爾。

    開元之後,雖仍舊俗,而稍褒博矣。

    然帶鈎尚穿帶本為孔,本朝加順折,茂人文也。

    幞頭一謂之四腳,乃四帶也。

    二帶系腦後垂之,二帶反系頭上,令曲折附頂,故亦謂之“折上巾”。

    唐制,唯人主得用硬腳。

    晚唐方鎮擅命,始僭用硬腳。

    本朝幞頭有直腳、局腳、交腳、朝天