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三·疾病死喪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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)怙、恃:都是依賴的意思。

     (30)考:稱已經死去的父親。

     (31)妣:稱已死去的母親。

     (32)克媲父美:可以和父親媲美。

     (33)泣血:極其悲痛而無聲的哭泣。

     (34)稽颡:叩頭。

     (35)小祥:父母死後周年的祭禮稱小祥。

     (36)大祥:父母死後兩周年的祭禮叫大祥。

     【譯文】 “寝苫枕塊”是說孝子在靈堂旁睡草席、枕土塊,以哀悼父母。

    “節哀順變”是吊唁者勸慰喪家節制哀思、順應變故、愛惜身體。

     古時男子将死就把他停卧在正屋,死後稱為“壽終正寝”;女子将死則安置在内室,死後稱為“壽終内寝”。

     天子死叫“崩”,諸侯死叫“薨”,大夫死叫“卒”,士人死叫“不祿”,百姓死叫“死”,未成年人死叫“殇”,不同身份的人去世,自然有不同的稱呼。

     父親死了自己謙稱“孤子”,母親死了自謙為“哀子”,父母俱亡自稱為“孤哀子”;自言父親去世說“失怙”,母親去世說“失恃”,父母皆不在則說“失怙恃”。

     稱呼已去世的父親為“考”,因為“考”有“成就”的意思,取父親創業有成之義;稱呼已去世的母親為“妣”,因為“妣”通“媲”,是說母親能媲美父親的德行事業。

     父母去世後百日之内的哭泣叫“泣血”,百日之外居喪者答謝賓客的跪拜禮節稱“稽颡”。

    父母去世的周年祭禮叫做“小祥”,兩周年的祭禮稱為“大祥”。

     【原文】 不緝曰斬衰,緝之曰齊衰,論喪之有輕重;九月為大功,五月為小功,言服之有等倫。

     三月之服曰缌麻,三年将滿曰禫禮。

     孫承祖服,嫡孫杖期;長子已死,嫡孫承重。

     死者之器曰明器,待以神明之道;孝子之杖曰哀杖,為扶哀痛之軀。

     父之節在外,故杖取乎竹;母之節在内,故杖取乎桐。

     以财物助喪家,謂之赙;以車馬助喪家,謂之赗;以衣殓死者之身,謂之禭,以玉實死者之口,謂之琀。

     送喪曰執绋,出柩曰駕輀。

     杏地曰牛眠地,築墳曰馬鬣封。

     【注釋】 (37)斬衰:不縫邊的喪服。

    衰:古代喪服,用粗麻布制成。

    喪服有五種,即斬衰、齊衰、大功、小功、缌麻,按與死者的不同關系穿用。

    穿的時間也有長短,大功要穿九個月,小功要穿五個月,缌麻要穿三個月。

     (38)齊衰:縫邊的喪服。

     (39)缌麻:喪服名,用細麻布制成。

     (40)禫禮:指除去喪服的祭禮。

     (41)杖期:舊時服喪禮制,祖父母死了,嫡孫要服一年喪,手中拿着喪杖,稱為杖期。

     (42)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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