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四 子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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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孝經》曰:“夫孝,天之經也,地之義也,民之行也。
天地之經,而民是則之。
”又曰:“不愛其親而愛他人者,謂之悖德;不敬其親而敬他人者,謂之悖禮。
以順則逆,民無則焉。
不在于善,而皆在于兇德。
雖得之,君子不貴也。
”又曰:“五刑之屬三千,而罪莫大于不孝。
” 孟子曰:“不孝有五:惰其四支,不顧父母之養,一不孝也;博弈好飲酒,不顧父母之養,二不孝也;好貨财,私妻子,不顧父母之養,三不孝也;從耳目之欲,以為父母戮,四不孝也;好勇鬥狠以危父母,五不孝也。
”夫為人子,而事親或虧,雖有他善累百,不能掩也,可不慎乎! 《經》曰:“君子之事親也,居則緻其敬,養則緻其樂,病則緻其憂,喪則緻其哀,祭則緻其嚴。
” 孔子曰:“今之孝者,是謂能養。
至于犬馬,皆能有養。
不敬,何以别乎?”《禮》:子事父母,雞初鳴,鹹盥漱,盛容飾以适父母之所。
父母之衣衾、簟席、枕幾不傳,杖、履祗敬之,勿敢近。
敦牟、卮,非馂莫敢用。
在父母之所,有命之,應唯敬對,進退周旋慎齊。
升降、出入揖遜。
不敢哕噫、嚏、咳、欠、伸、跛、倚、睇視,不敢唾洟。
寒不敢襲,癢不敢搔。
不有敬事,不敢袒褶。
不涉不撅。
為人子者,出必告,反必面。
所遊必有常,所習必有業,恒言不稱老。
又:“為人子者,居不主奧,坐不中席,行不中道,立不中門。
食飨不為概,祭祀不為屍。
聽于無聲,視于無形。
不登高,不臨深,不苟訾,不苟笑。
孝子不服闇,不登危,懼辱親也。
” 宋武帝即大位,春秋已高,每旦朝繼母蕭太後,未嘗失時刻。
彼為帝王尚如是,況士民乎! 梁臨川靜惠王宏,兄懿為齊中書令,為東昏侯所殺,諸弟皆被收。
僧慧思藏宏,得免。
宏避難潛伏,與太妃異處,每遣使恭問起居。
或謂:“逃難須密,不宜往來。
”宏銜淚答曰:“乃可無我,此事不容暫廢。
”彼在危難尚如是,況平時乎! 為子者不敢自高貴,故在《禮》:“三賜不及車馬。
”不敢以富貴加于父兄。
國初,平章事王溥,父祚有賓客,溥常朝服侍立。
客坐不安席。
祚曰:“豚犬,不足為之起。
”此可謂居則緻其敬矣。
《禮》:“子事父母,雞初鳴而起,左右佩服以适父母之所。
及所,下氣怡聲,問衣燠寒,疾痛苛癢,而敬抑搔之。
出入則或先或後,而敬扶持之。
進盥,少者奉槃,長者奉水,請沃盥,卒,授巾。
問所欲而敬進之,柔色以溫之。
。
”父母之命勿逆勿怠。
若飲之食之,雖不嗜,必嘗而待;加之衣服,雖不欲,必服而待。
又,“子婦無私貨,無私畜,無私器。
不敢私假,不敢私與。
” 又,為人子之禮,冬溫而夏凊,昏定而晨省,在醜夷不争。
孟子曰:“曾子養曾皙,必有酒肉;将徹,必請所與。
問有馀,必曰:‘有。
’曾皙死,曾元養曾子,必有酒肉。
将徹,不請所與,問有馀,曰:‘亡矣。
’将以複進也。
此所謂養口體者也。
若曾子,則可謂養志也。
事親若曾子者,可也。
” 老萊子孝奉二親,行年七十,作嬰兒戲,身服五采斑斓之衣。
嘗取水上堂,詐跌仆卧地,為小兒啼,弄雛于親側,欲親之喜。
漢谏議大夫江革,少失父,獨與母居。
遭天下亂,盜賊并起,革負母逃難,備經險阻,常采拾以為養,遂得俱全于難。
革轉客下邳,貧窮裸跣行,傭以供母,便身之物,莫不畢給。
建武末年,與母歸鄉裡,每至歲時,縣當案比,革以老母不欲搖動,自在轅中挽車,不用牛馬。
由是鄉裡稱之曰“江巨孝”。
晉西河人王延,事親色養,夏則扇枕席,冬則以身溫被,隆冬盛寒,體無全衣,而親極滋味。
宋會稽何子平,為揚州從事吏,月俸得白米,辄貨市粟麥。
人曰:“所利無幾,何足為煩?”子平曰:“尊老在東,不辦得米,何心獨飨白粲!”每有贈鮮肴者,若不可寄至家,則不肯受。
後為海虞令,縣祿唯供養母一身,不以及妻子。
人疑其
天地之經,而民是則之。
”又曰:“不愛其親而愛他人者,謂之悖德;不敬其親而敬他人者,謂之悖禮。
以順則逆,民無則焉。
不在于善,而皆在于兇德。
雖得之,君子不貴也。
”又曰:“五刑之屬三千,而罪莫大于不孝。
” 孟子曰:“不孝有五:惰其四支,不顧父母之養,一不孝也;博弈好飲酒,不顧父母之養,二不孝也;好貨财,私妻子,不顧父母之養,三不孝也;從耳目之欲,以為父母戮,四不孝也;好勇鬥狠以危父母,五不孝也。
”夫為人子,而事親或虧,雖有他善累百,不能掩也,可不慎乎! 《經》曰:“君子之事親也,居則緻其敬,養則緻其樂,病則緻其憂,喪則緻其哀,祭則緻其嚴。
” 孔子曰:“今之孝者,是謂能養。
至于犬馬,皆能有養。
不敬,何以别乎?”《禮》:子事父母,雞初鳴,鹹盥漱,盛容飾以适父母之所。
父母之衣衾、簟席、枕幾不傳,杖、履祗敬之,勿敢近。
敦牟、卮,非馂莫敢用。
在父母之所,有命之,應唯敬對,進退周旋慎齊。
升降、出入揖遜。
不敢哕噫、嚏、咳、欠、伸、跛、倚、睇視,不敢唾洟。
寒不敢襲,癢不敢搔。
不有敬事,不敢袒褶。
不涉不撅。
為人子者,出必告,反必面。
所遊必有常,所習必有業,恒言不稱老。
又:“為人子者,居不主奧,坐不中席,行不中道,立不中門。
食飨不為概,祭祀不為屍。
聽于無聲,視于無形。
不登高,不臨深,不苟訾,不苟笑。
孝子不服闇,不登危,懼辱親也。
” 宋武帝即大位,春秋已高,每旦朝繼母蕭太後,未嘗失時刻。
彼為帝王尚如是,況士民乎! 梁臨川靜惠王宏,兄懿為齊中書令,為東昏侯所殺,諸弟皆被收。
僧慧思藏宏,得免。
宏避難潛伏,與太妃異處,每遣使恭問起居。
或謂:“逃難須密,不宜往來。
”宏銜淚答曰:“乃可無我,此事不容暫廢。
”彼在危難尚如是,況平時乎! 為子者不敢自高貴,故在《禮》:“三賜不及車馬。
”不敢以富貴加于父兄。
國初,平章事王溥,父祚有賓客,溥常朝服侍立。
客坐不安席。
祚曰:“豚犬,不足為之起。
”此可謂居則緻其敬矣。
《禮》:“子事父母,雞初鳴而起,左右佩服以适父母之所。
及所,下氣怡聲,問衣燠寒,疾痛苛癢,而敬抑搔之。
出入則或先或後,而敬扶持之。
進盥,少者奉槃,長者奉水,請沃盥,卒,授巾。
問所欲而敬進之,柔色以溫之。
。
”父母之命勿逆勿怠。
若飲之食之,雖不嗜,必嘗而待;加之衣服,雖不欲,必服而待。
又,“子婦無私貨,無私畜,無私器。
不敢私假,不敢私與。
” 又,為人子之禮,冬溫而夏凊,昏定而晨省,在醜夷不争。
孟子曰:“曾子養曾皙,必有酒肉;将徹,必請所與。
問有馀,必曰:‘有。
’曾皙死,曾元養曾子,必有酒肉。
将徹,不請所與,問有馀,曰:‘亡矣。
’将以複進也。
此所謂養口體者也。
若曾子,則可謂養志也。
事親若曾子者,可也。
” 老萊子孝奉二親,行年七十,作嬰兒戲,身服五采斑斓之衣。
嘗取水上堂,詐跌仆卧地,為小兒啼,弄雛于親側,欲親之喜。
漢谏議大夫江革,少失父,獨與母居。
遭天下亂,盜賊并起,革負母逃難,備經險阻,常采拾以為養,遂得俱全于難。
革轉客下邳,貧窮裸跣行,傭以供母,便身之物,莫不畢給。
建武末年,與母歸鄉裡,每至歲時,縣當案比,革以老母不欲搖動,自在轅中挽車,不用牛馬。
由是鄉裡稱之曰“江巨孝”。
晉西河人王延,事親色養,夏則扇枕席,冬則以身溫被,隆冬盛寒,體無全衣,而親極滋味。
宋會稽何子平,為揚州從事吏,月俸得白米,辄貨市粟麥。
人曰:“所利無幾,何足為煩?”子平曰:“尊老在東,不辦得米,何心獨飨白粲!”每有贈鮮肴者,若不可寄至家,則不肯受。
後為海虞令,縣祿唯供養母一身,不以及妻子。
人疑其