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三 父母、 父、 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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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顔氏家訓》曰:人之愛子,罕亦能均。

    自古及今,此弊多矣。

    賢俊者自可賞愛,頑魯者亦當矜憐。

    有偏寵者,雖欲以厚之,更所以禍之。

    共叔之死,母實為之;趙王之戮,父實使之。

    劉表之傾宗覆族,袁紹之地裂兵亡,可謂靈龜明鑒。

    此通論也。

     曾子出其妻,終身不取妻。

    其子元請焉,曾子告其子曰:“高宗以後妻殺孝己,尹吉甫以後妻放伯奇。

    吾上不及高宗,中不比吉甫,庸知其得免于非乎?” 後漢尚書令朱晖,年五十失妻。

    昆弟欲為繼室。

    晖歎曰:“時俗希不以後妻敗家者。

    ”遂不娶。

    今之人年長而子孫具者,得不以先賢為鑒乎! 《内則》曰:“子婦未孝未敬,勿庸疾怨,姑教之。

    若不可教,而後怒之。

    不可怒,子放婦出而不表禮焉。

    ” 君子之所以治其子婦,盡于是而已矣。

    今世俗之人,其柔懦者,子婦之過尚小,則不能教而嘿藏之。

    及其稍著,又不能怒而心恨之。

    至于惡積罪大,不可禁遏,則喑嗚郁悒,至有成疾而終者。

    如此,有子不若無子之為愈也。

    其不仁者,則縱其情性,殘忍暴戾,或聽後妻之讒,或用嬖寵之計,捶撲過分,棄逐凍餒,必欲置之死地而後已。

    《康诰》稱:“子弗祗服厥父事,大傷厥考心;于父不能字厥子,乃疾厥子。

    ”謂之元惡大憝,蓋言不孝不慈,其罪均也。

     為人母者,不患不慈,患于知愛而不知教也。

    古人有言曰:“慈母敗子。

    ”愛而不教,使淪于不肖,陷于大惡,入于刑辟,歸于亂亡。

    非他人敗之也,母敗之也。

    自古及今,若是者多矣,不可悉數。

     周大任之娠文王也,目不視惡色,耳不聽淫聲,口不出敖言。

    文王生而明聖,卒為周宗。

    君子謂大任能胎教。

    古者婦人任子,寝不側,坐不邊,立不跸,不食邪味,割不正不食,席不正不坐,目不視邪色,耳不聽淫聲。

    夜則令瞽誦詩,道正事。

    如此,則生子形容端正,才藝博通矣。

    彼其子尚未生也,固已教之,況已生乎! 孟轲之母,其舍近墓,孟子之少也,嬉戲為墓間之事,踴躍築埋。

     孟母曰:“此非所以居之也。

    ”乃去。

    舍市傍,其嬉戲為衒賣之事。

    孟母又曰:“此非所以居之也。

    ”乃徙。

    舍學宮之傍,其嬉戲乃設俎豆揖讓進退。

    孟母曰:“此真可以居子矣!”遂居之。

    孟子幼時問東家殺豬何為,母曰:“欲啖汝。

    ”既而悔曰:“吾聞古有胎教,今适有知而欺之,是教之不信。

    ”乃買豬肉食。

    既長就學,遂成大儒。

    彼其子尚幼也,固已慎其所習,況已長乎! 漢丞相翟方進繼母随方進之長安,織履,以資方進遊學。

     晉太尉陶侃,早孤貧,為縣吏番陽,孝廉範逵嘗過侃,時倉卒無以待賓。

    其母乃截發,得雙髲以易酒肴。

    逵薦侃于廬江太守,召為督郵,由此得仕進。

     後魏钜鹿魏緝母房氏,緝生未十旬,父溥卒。

    母鞠育不嫁,訓導有母儀法度。

    緝所交遊,有名勝者,則身具酒馔。

    有不及己者,辄屏卧不餐,須其悔謝乃食。

     唐侍禦史趙武孟,少好田獵,嘗獲肥鮮以遺母。

    母泣曰:“汝不讀書,而田獵如是,吾無望矣!”竟不食其膳。

    武孟感激勤學,遂博通經史,舉進士,至美官。

     天平節度使柳仲郢母韓氏,常粉苦參、黃連和以熊膽以授諸子,每夜讀書使噙之,以止睡。

     太子少保李景讓母鄭氏,性嚴明,早寡家貧,親教諸子。

    久雨,宅後古牆頹陷,得錢滿缸。

    奴婢喜,走告鄭。

    鄭焚香祝之曰:“天蓋以先君餘慶,愍妾母子孤貧,賜以此錢。

    然妾所願者,諸子學業有成,他日受俸,此錢非所欲也。

    ”亟命掩之。

    此唯患其子名不立也。

     齊相田稷子受下吏金百镒,以遺其母。

    母曰:“夫為人臣不忠,是為人子不孝也。

    不義之财,非吾有也。

    不孝之子,非吾子也。

    子起矣。

    ”稷子遂慚而出,反其金而自歸于宣王,請就誅。

    宣王悅其母之義,遂赦稷子之罪,複其位,而以公金賜母。

     漢京兆尹隽不疑,每行縣錄囚徒,還,其母辄問不疑,有所平反,活幾何人耶?不疑多有所平反,母喜,笑為飲食,言語異于它時。

    或亡所出