通典卷第十七 選舉五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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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能遣,何暇采訪賢良,搜覈行能耶?時皆共嗤其失,而不知失之所以,故備詳之。

     又曰: 夫官有大小,材有短長,長者任之以大官,短者任之以小職,職與人相宜,而功與事並理。

    是以孟公綽為趙、魏老則優,不可以為滕、薛大夫。

    近之任官,其選之也略,其使之也備,一人之身,職無不蒞,若委遊、夏以政事,責冉、季以文學也,何其謬歟!故人失其長,官失其理。

     是以三代之制,家有代業,國有代官。

    孔子曰:「醫不三世,不服其藥。

    」史墨曰:「古之為官,代守其業,朝夕思之。

    一朝失業,死則及焉。

    」是知業不代習,則其事不精。

    此周之所以得人也。

    昔羲氏、和氏掌天地,劉氏代擾龍,籍氏代司人,庾氏、庫氏代司出納,制氏代司鑄鐘,即其事也。

    至後代,以代卿執柄,益私門,卑公室,齊奪於田氏,魯弱於三桓。

    革代卿之失,而不復代業之制,醫、工、筮、數,其道浸微,蓋為此也。

     故老子曰:「聖人常善救人,故無棄人;常善救物,故無棄物。

    」不善用人者,譬若使驥捕鼠,令鷹守肉:驥之捕鼠,終不可獲,而千裡之功廢矣;鷹之守肉,死有餘罪,而攫撮之效沒矣。

    夫裁徑尺之帛,刊方寸之木,不任左右,必求良工者,裁帛、刊木非左右之所能故也。

    徑尺之帛,方寸之木,薄物也,非良工不能裁之;況帝王之佐,經國之任,可不審擇其人乎?故構大廈者先擇木,然後揀材;理國家者先擇佐,然後守人。

    大匠構屋,必以大材為棟梁,小材為榱橑,苟有所中,尺寸之木無棄,此善理木者也。

     洋州刺史趙匡舉選議曰: 昔三代建侯,與今事異。

    理道損益,請自漢言之。

    漢朝用人,自詔舉之外,其府、寺、郡國屬吏,皆令自署。

    故天下之士,修身於家,而辟書交至,以此士務名節,風俗用修。

    魏氏立九品之制,中正司之,於是族大者第高,而寒門之秀屈矣。

    國朝舉選,用隋氏之制,歲月既久,其法益訛。

     夫才智因習就,固然之理。

    進士者時共貴之,主司褒貶,實在詩賦,務求巧麗,以此為賢,不唯無益於用,實亦妨其正習;不唯撓其淳和,實又長其佻思。

    自非識度超然,時或孤秀,其餘溺於所習,悉昧本源。

    欲以啟導性靈,獎成後進,斯亦難矣!故士林鮮體國之論,其弊一也。

    又人之心智,蓋有涯分,而九流七略,書籍無窮。

    主司徵問,不立程限,故修習之時,但務鈔略,比及就試,偶中是期。

    業無所成,固由於此。

    故當代寡人師之學,其弊二也。

    疏以釋經,蓋筌蹄耳。

    明經讀書,勤苦已甚,其口問義,又誦疏文,徒竭其精華,習不急之業。

    而當代禮法,無不面牆,及臨人決事,取辦胥吏之口而已。

    所謂所習非所用,所用非所習者也。

    故當官少稱職之吏,其弊三也。

    舉人大率二十人中方收一人,故沒齒而不登科者甚眾,其事難,其路隘也如此。

    而雜色之流,廣通其路也。

    此一彼十,此百彼千,揆其秩序,無所差降,故受官多底下之人,修業抱後時之歎,待不才者何厚,處有能者何薄!崇末抑本,啟昏窒明,故士子捨學業而趨末伎,其弊四也。

    收人既少,則爭第急切,交馳公卿,以求汲引,毀訾同類,用以爭先。

    故業因儒雅,行成險薄,非受性如此,勢使然也。

    浸以成俗,虧損國風,其弊五也。

    大抵舉選人以秋末就路,春末方歸,休息未定,聚糧未辦,即又及秋。

    事業不得修習,益令藝能淺薄,其弊六也。

    羈旅往來,縻費實甚,非唯妨闕生業,蓋亦隳其舊產,未及數舉,索然以空,其弊七也。

    貧窶之士在遠方,欲力赴京師,而所冀無際,以此揆度,遂至沒身。

    使茲人有抱屈之恨,國家有遺才之闕,其弊八也。

    官司運江、淮之儲,計五費其四,乃達京邑,芻薪之貴,又十倍四方。

    而舉選之人,每年攢會,計其人畜,蓋將數萬,無成而歸,十乃七八,徒令關中煩耗,其弊九也。

    為官擇人,唯才是待。

    今選司並格之以年數,合格者,判雖下劣,一切皆收;如未合格而應科目者,纔有小瑕,莫不見棄。

    故無能之士,祿以例臻;才俊之流,坐成白首。

    此非古人求賢審官之義,亦已明矣。

    其弊十也。

    選人不約本州所試,悉令聚於京師,人既浩穰,文簿繁雜,因此渝濫,其事百端。

    故俗閒相傳雲:「入試非正身十有三四,赴官非正身十有二三。

    」此又弊之尤者。

     今若未能頓除舉選,以從古制,且稍變易,以息弊源,則官多佳吏,風俗可變。

    其條例如後: 舉人條例 一、立身入仕,莫先於禮,尚書明王道,論語詮百行,孝經德之本,學者所宜先習。

    其明經通此,謂之兩經舉,論語、孝經為之翼助。

    諸試帖一切請停,唯令策試義及口問。

    其試策自改問時務以來,經業之人鮮能屬綴,以此少能通者。

    所司知其若此,亦不於此取人,故時人雲:「明經問策,禮試而已。

    」所謂變實為虛,無益於政。

    今請令其精習,試策問經義及時務各五節,並以通四以上為第。

    但令直書事義,解釋分明,不用空寫疏文及務華飾。

    其十節,總於一道之內問之。

    餘科準此。

    其口問諸書,每卷問一節,取其心中了悟,解釋分明,往來問答,無所滯礙,不用要令誦疏,亦以十通八以上為第。

    諸科亦準此。

    外更通周易、毛詩,名四經舉。

    加左氏春秋,為五經舉。

    不習左氏者,任以公羊、穀梁代之。

    其但習禮記及論語、孝經,名一經舉。

    既立差等,隨等授官,則能否區分,人知勸勉。

     一、明法舉亦請不帖,但策問義并口問,準經業科。

     一、學春秋者能斷大事,其有兼習三傳,參其異同,商搉比擬,得其長者,謂之春秋舉。

    策問經義并口問,並準前。

     一、進士習業,亦請令習禮記、尚書、論語、孝經并一史。

    其雜文請試兩首,共五百字以上、六百字以下,試牋、表、議、論、銘、頌、箴、檄等有資於用者,不試詩賦。

    其理通,其詞雅,為上;理通詞平,為次;餘為否。

    其所試策,於所習經史內徵問,經問聖人旨趣,史問成敗得失,并時務,共十節。

    貴觀理識,不用徵求隱僻、詰以名數,為無益之能。

    言詞不至鄙陋,即為第。

     一、其有通禮記、尚書、論語、孝經之外,更通道德諸經、通玄經、孟子、荀卿子、呂氏春秋、管子、墨子、韓子,謂之茂才舉。

    達觀之士,既知經學,兼有諸子之學,取其所長,捨其偏滯,則於理道無不該矣。

    試策徵問諸書義理,并時務,共二十節。

    仍與之言論,觀其通塞。

     一、其有學兼經史,達於政體,策略深正,其詞典雅者,謂之秀才舉。

    經通四經,或三禮,或三家春秋,兼通三史以上,即當其目。

    其試策,經問聖人旨趣,史問成敗得失,并時務,共二十節。

    仍與之談論,以究其能。

     一、學倍秀才,而詞策同之,談論貫通,究識成敗,謂之宏才舉。

    以前三科,其策當詞高理備,不可同於進士。

    其所徵問,每十節通八以上為第。

     一、其史書,史記為一史,漢書為一史,後漢書并劉昭所注志為一史,三國志為一史,晉書為一史,李延壽南史為一史,北史為一史。

    習南史者,兼通宋、齊志;習北史者,通後魏、隋書志。

    自宋以後,史書煩碎冗長,請但問政理成敗所因,及其人物損益關於當代者,其餘一切不問。

    國朝自高祖以下及睿宗實錄,并貞觀政要,共為一史。

     一、天文律曆,自有所司專習,且非學者卒能尋究,並請不問。

    唯五經所論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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