通典卷第十四 選舉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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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不可斯須而廢。
若未能精其防制,計天下文武之官足為副貳者使學,其餘皆歸之於農。
若百工商賈有長者,亦歸之農。
務農若此,何有不贍乎!虞書曰:『三載考績,三考黜陟幽明。
』是為九年之後乃有遷敘也。
故居官久,則念立慎終之化;不久,則競為一切之政。
六年之限,日月淺近,不周黜陟。
陶之所上,義合古制。
惟陛下裁之。
」武帝甚善之而終不能用。
山濤為吏部尚書十有餘年,每官闕,輒啟擬數人。
曰:「侍中彭權遷,當選代。
按,雍州刺史郭奕,高簡有雅量,在兵閒,少不盡下情;處朝廷,足以肅正左右。
衛將軍王濟,才高美茂,後來之冠。
此二人,誠顧問之秀。
聖意儻惜濟主兵者,驍騎將軍荀愷,智器明敏,其典宿衛,終不減濟。
博士祭酒庾純,強正有學義,亦堪此選。
國學初建,王、荀已亡,純能其事,宜當小留,粗立其制,不審宜爾有當聖旨者不?又尚書令闕,宜得其人。
征南大將軍祜,體義立正,可以肅整朝廷。
」又雲:「有疾苦者,大將軍雖不整正,須筋力戎馬閒,猶宜得健者。
征北大將軍瓘,貞正靜一;中書監勖,達練物事。
三人皆人彥,不審有可參舉者不?」皆隨帝意所欲然後明奏。
而帝之用者,或非舉首,眾情不察,以濤輕重任意,或譖之於帝,故帝手詔戒濤曰:「夫用人惟才,不遺疏遠單賤,天下便化矣。
」而濤行之自若,一年之後,眾情乃服。
濤所奏甄拔人物,各為題目,時稱山公啟事。
又,王戎字濬沖,遷尚書左僕射,領吏部。
戎始為甲午制,凡選舉皆先理百姓,然後授用。
司隸傅鹹奏戎曰:「書稱『三載考績,三考黜陟幽明』。
今內外群官,居職未周,而戎奏還,既未定其優劣,且送故迎新,相繼道路,欺巧由生,傷農害政。
戎不仰依堯、舜典謨,而驅扇浮華,虧敗風俗,非徒無益,乃有大損。
宜免戎官。
」戎與賈、郭通親,竟得不坐。
於時雖風教頹失而無典制,然時有清議,尚能勸俗。
陳壽居喪,使女奴丸藥,積年沈廢;郤詵篤孝,以假葬違常,降品一等。
其為懲勸也如是。
其後,中正任久,愛憎由己,而九品之法漸弊。
遂計官資以定品格,天下惟以居位者為貴。
尚書僕射劉毅以九品者,始因魏初喪亂,是軍中權時之制,非經久之典也,因用土斷,復古鄉舉裡選之法,上疏曰:「夫九品有八損,而官才有三難,皆興替之所由也。
人物難知,一也;愛憎難防,二也;情偽難明,三也。
今之中正定九品,高下任意,榮辱在手,操人主威福,奪天朝權勢,愛惡隨心,情偽由己,上品無寒門,下品無勢族。
公無考校之負,私無告訴之忌。
損政之道一也。
置州都者,本取州裡清議鹹所歸服,將以鎮異同,一言議。
不謂一人之身,了一州之才,一人不審,遂為坐廢。
若然,雖宣尼之聖,莫不有過,則可廢,何獨責於中人哉?使是非之論橫於州裡,嫌隙之讎結於大臣。
損政之道二也。
本立格制,謂人倫有序,若貫魚成次,才德優劣,倫輩有首尾也。
今之中正,坐徇其私,推貴異之器,使在凡品之下;負戴不肖,越在成人之首。
損政之道三也。
委以一國之重,而無賞罰之防,使得縱橫,無所顧憚。
諸受枉者,抱怨積久,獨不蒙天地無私之德,長壅蔽於邪人之銓。
損政之道四也。
古先政教,崇鄉黨之義,故得天下之人退而修本。
今一國之士,多者千數,或流徙異邦,或給事殊方,猶不識其面,況能盡其才乎!而中正知與不知,將定品狀,必采聲於臺府,納毀於流言。
任己則有不識之弊,聽受則有彼此之偏。
所知者以愛憎奪其平,所不知者以人事亂其度。
既無鄉老紀行之議,又非朝廷考績之課,遂使為官之人,棄近求遠,背本趨末。
損政之道五也。
凡所以立品設狀者,求人才而論功報也。
今於限當報,雖職之高,還附卑品,無績於官,而獲高敘,是為抑功實而崇虛名也。
損政之道六也。
凡官不同事,人不同能。
今九品不狀才能之所宜,而以九等為例。
以品取人,或非才能之所長;以狀取人,則為本品之所限。
若狀得其實,猶品狀相妨,況不實者乎?損政之道七也。
前九品詔書,善惡必書,以為褒貶。
今之九品,所下不彰其罪,所上不列其善,廢褒貶之義,任愛憎之斷,天下之人焉得不懈於德行而銳於人事乎?損政之道八也。
職名中正,實為姦府;事名九品,而有八損。
臣以為宜罷中正,除九品,棄魏氏之弊法,立一代之美制。
」司空衛瓘又表請除九品,復古鄉議裡選。
時始平王文學李重復上疏曰:「九品始於喪亂軍中之政,誠非經國不刊之法也。
且檢防轉碎,徵形失實,故朝野之論,僉謂驅動風俗,為弊已甚。
晉承魏氏凋弊之跡,人物播越,仕無常朝,人無定處,郎吏蓄於軍府,豪右聚於都邑,事體駮錯,與古不同。
謂九品既除,宜先開移徙,聽相并就。
且明貢舉之法,不濫於境外,則冠帶之倫將不分而自均,即土斷之實行矣。
若使人思反本,修之於鄉,華競自息,而禮義日崇矣。
」及劉頌為吏部尚書,復建九班之制,令百官在職少遷。
時賈、郭專朝,仕者務速進,故皆不行。
孫氏有江東,選曹尚書主選舉。
吳郡暨豔性峭刻,好清議,為尚書,以郎署混淆,多非其人,豔欲激濁揚清,別其善否,乃覈選三署,皆貶高就下,降損數等。
其居位貪婪、志節卑污者,皆以為軍吏,置之營府。
於是,怨聲囂然,競言豔用私情,虧公法,豔坐自殺。
東晉元帝制,揚州歲舉二人,諸州各一人。
時以天下喪亂,務存慰勉,遠方孝、秀,不復策試,到即除署。
既經略粗定,乃詔試經,有才不中舉者,免其太守。
其後孝、秀莫敢應命,有送至京師,皆以疾辭。
太興三年,尚書
若未能精其防制,計天下文武之官足為副貳者使學,其餘皆歸之於農。
若百工商賈有長者,亦歸之農。
務農若此,何有不贍乎!虞書曰:『三載考績,三考黜陟幽明。
』是為九年之後乃有遷敘也。
故居官久,則念立慎終之化;不久,則競為一切之政。
六年之限,日月淺近,不周黜陟。
陶之所上,義合古制。
惟陛下裁之。
」武帝甚善之而終不能用。
曰:「侍中彭權遷,當選代。
按,雍州刺史郭奕,高簡有雅量,在兵閒,少不盡下情;處朝廷,足以肅正左右。
衛將軍王濟,才高美茂,後來之冠。
此二人,誠顧問之秀。
聖意儻惜濟主兵者,驍騎將軍荀愷,智器明敏,其典宿衛,終不減濟。
博士祭酒庾純,強正有學義,亦堪此選。
國學初建,王、荀已亡,純能其事,宜當小留,粗立其制,不審宜爾有當聖旨者不?又尚書令闕,宜得其人。
征南大將軍祜,體義立正,可以肅整朝廷。
」又雲:「有疾苦者,大將軍雖不整正,須筋力戎馬閒,猶宜得健者。
征北大將軍瓘,貞正靜一;中書監勖,達練物事。
三人皆人彥,不審有可參舉者不?」皆隨帝意所欲然後明奏。
而帝之用者,或非舉首,眾情不察,以濤輕重任意,或譖之於帝,故帝手詔戒濤曰:「夫用人惟才,不遺疏遠單賤,天下便化矣。
」而濤行之自若,一年之後,眾情乃服。
濤所奏甄拔人物,各為題目,時稱山公啟事。
又,王戎字濬沖,遷尚書左僕射,領吏部。
戎始為甲午制,凡選舉皆先理百姓,然後授用。
司隸傅鹹奏戎曰:「書稱『三載考績,三考黜陟幽明』。
今內外群官,居職未周,而戎奏還,既未定其優劣,且送故迎新,相繼道路,欺巧由生,傷農害政。
戎不仰依堯、舜典謨,而驅扇浮華,虧敗風俗,非徒無益,乃有大損。
宜免戎官。
」戎與賈、郭通親,竟得不坐。
於時雖風教頹失而無典制,然時有清議,尚能勸俗。
陳壽居喪,使女奴丸藥,積年沈廢;郤詵篤孝,以假葬違常,降品一等。
其為懲勸也如是。
其後,中正任久,愛憎由己,而九品之法漸弊。
遂計官資以定品格,天下惟以居位者為貴。
尚書僕射劉毅以九品者,始因魏初喪亂,是軍中權時之制,非經久之典也,因用土斷,復古鄉舉裡選之法,上疏曰:「夫九品有八損,而官才有三難,皆興替之所由也。
人物難知,一也;愛憎難防,二也;情偽難明,三也。
今之中正定九品,高下任意,榮辱在手,操人主威福,奪天朝權勢,愛惡隨心,情偽由己,上品無寒門,下品無勢族。
公無考校之負,私無告訴之忌。
損政之道一也。
置州都者,本取州裡清議鹹所歸服,將以鎮異同,一言議。
不謂一人之身,了一州之才,一人不審,遂為坐廢。
若然,雖宣尼之聖,莫不有過,則可廢,何獨責於中人哉?使是非之論橫於州裡,嫌隙之讎結於大臣。
損政之道二也。
本立格制,謂人倫有序,若貫魚成次,才德優劣,倫輩有首尾也。
今之中正,坐徇其私,推貴異之器,使在凡品之下;負戴不肖,越在成人之首。
損政之道三也。
委以一國之重,而無賞罰之防,使得縱橫,無所顧憚。
諸受枉者,抱怨積久,獨不蒙天地無私之德,長壅蔽於邪人之銓。
損政之道四也。
古先政教,崇鄉黨之義,故得天下之人退而修本。
今一國之士,多者千數,或流徙異邦,或給事殊方,猶不識其面,況能盡其才乎!而中正知與不知,將定品狀,必采聲於臺府,納毀於流言。
任己則有不識之弊,聽受則有彼此之偏。
所知者以愛憎奪其平,所不知者以人事亂其度。
既無鄉老紀行之議,又非朝廷考績之課,遂使為官之人,棄近求遠,背本趨末。
損政之道五也。
凡所以立品設狀者,求人才而論功報也。
今於限當報,雖職之高,還附卑品,無績於官,而獲高敘,是為抑功實而崇虛名也。
損政之道六也。
凡官不同事,人不同能。
今九品不狀才能之所宜,而以九等為例。
以品取人,或非才能之所長;以狀取人,則為本品之所限。
若狀得其實,猶品狀相妨,況不實者乎?損政之道七也。
前九品詔書,善惡必書,以為褒貶。
今之九品,所下不彰其罪,所上不列其善,廢褒貶之義,任愛憎之斷,天下之人焉得不懈於德行而銳於人事乎?損政之道八也。
職名中正,實為姦府;事名九品,而有八損。
臣以為宜罷中正,除九品,棄魏氏之弊法,立一代之美制。
」司空衛瓘又表請除九品,復古鄉議裡選。
時始平王文學李重復上疏曰:「九品始於喪亂軍中之政,誠非經國不刊之法也。
且檢防轉碎,徵形失實,故朝野之論,僉謂驅動風俗,為弊已甚。
晉承魏氏凋弊之跡,人物播越,仕無常朝,人無定處,郎吏蓄於軍府,豪右聚於都邑,事體駮錯,與古不同。
謂九品既除,宜先開移徙,聽相并就。
且明貢舉之法,不濫於境外,則冠帶之倫將不分而自均,即土斷之實行矣。
若使人思反本,修之於鄉,華競自息,而禮義日崇矣。
」及劉頌為吏部尚書,復建九班之制,令百官在職少遷。
時賈、郭專朝,仕者務速進,故皆不行。
吳郡暨豔性峭刻,好清議,為尚書,以郎署混淆,多非其人,豔欲激濁揚清,別其善否,乃覈選三署,皆貶高就下,降損數等。
其居位貪婪、志節卑污者,皆以為軍吏,置之營府。
於是,怨聲囂然,競言豔用私情,虧公法,豔坐自殺。
東晉元帝制,揚州歲舉二人,諸州各一人。
時以天下喪亂,務存慰勉,遠方孝、秀,不復策試,到即除署。
既經略粗定,乃詔試經,有才不中舉者,免其太守。
其後孝、秀莫敢應命,有送至京師,皆以疾辭。
太興三年,尚書