通典卷第七 食貨七

關燈
男、成丁、五十九者,任退團貌。

    」廣德元年制,天下「百姓二十五成丁,五十五入老。

    」 論曰:「昔賢雲:『倉廩實知禮節,衣食足知榮辱。

    』夫子適衛,冉子僕。

    曰:『美哉庶矣。

    既庶矣,又何加焉?』曰:『富之。

    』『既富矣,又何加焉?』曰:『教之。

    』故知國足則政康,家足則教從,反是而理者,未之有也。

    夫家足不在於逃稅,國足不在於重斂。

    若逃稅則不土著而人貧,重斂則多養贏而國貧,不其然矣。

    管子曰:「以正戶籍,謂之養贏。

    」贏者,大賈蓄家也。

    正數之戶既避其賦役,則至浮浪,以大賈蓄家之所役屬,自收其利也。

    三王以前,井田定賦。

    秦革周制,漢因秦法。

    魏晉以降,名數雖繁,亦有良規,不救時弊。

    昔東晉之宅江南也,慕容、苻、姚,疊居中土,人無定本,傷理為深,遂有庚戌土斷之令。

    財豐俗阜,實由於茲。

    其後法制廢弛,舊弊復起,義熙之際,重舉而行,已然之效,著在前志。

    隋受周禪,得戶三百六十萬。

    開皇九年平陳,又收戶五十萬。

    洎於大業二年,幹戈不用,惟十八載,有戶八百九十萬矣。

    自平陳後,又加四百八十餘萬。

    其時承西魏喪亂,周齊分據,暴君慢吏,賦重役勤,人不堪命,多依豪室,禁網隳紊,姦偽尤滋。

    高熲睹流冗之病,建輸籍之法。

    於是定其名,輕其數,使人知為浮客,被彊家收太半之賦,為編甿奉公上,蒙輕減之征。

    浮客,謂避公稅、依強豪作佃家也。

    昔漢文三年,除人田租,荀悅論曰:「古者什一而稅,天下之中正。

    漢家或百而稅一,可謂至輕矣,而豪強占田踰多,浮客輸大半之賦。

    公家之惠,優於三代,豪強之暴,酷於亡秦,是惠不下通,威福分於豪人也。

    不正其本,適足以資富強矣。

    」高熲設輕稅之法,浮客悉自歸於編戶,隋代之盛,實由於斯。

    先敷其信,後行其令,烝庶懷惠,姦無所容。

    隋氏資儲遍於天下,人俗康阜,熲之力焉。

    功規蕭、葛,道亞伊、呂,近代以來未之有也。

    隋氏西京太倉,東京含嘉倉、洛口倉,華州永豐倉,陝州太原倉,儲米粟多者千萬石,少者不減數百萬石。

    天下義倉又皆充滿。

    京都及并州庫布帛各數千萬,而錫賚勳庸,並出豐厚,亦魏晉以降之未有。

    國家貞觀中有戶三百萬,至天寶末百三十餘年,纔如隋氏之數。

    聖唐之盛,邁於西漢,約計天下編戶合踰元始之閒,而名籍所少三百餘萬。

    自貞觀以後,加五百九十萬,其時天下戶都有八百九十餘萬也。

    漢武黷兵,人戶減半,末年追悔,方息征伐。

    其後至平帝元始二年,經七十餘載,有戶千二百二十餘萬。

    大唐百三十餘年中,雖時起兵戎,都不至減耗,而浮浪日眾,版圖不收。

    若比量漢時,實合有加數,約計天下人戶少猶可有千三四百萬矣。

    直以選賢授任,多在藝文,才與職乖,法因事弊。

    隳循名責實之義,闕考言詢事之道。

    崇秩之所至,美價之所歸,不無輕薄之曹,浮華之伍。

    習程典,親簿領,謂之淺俗;務根本,去枝葉,目以迂闊。

    風流相尚,奔競相驅,職事委於群胥,貨賄行於公府,而至此也。

    自建中初,天下編甿百三十萬,賴分命黜陟,重為案比,收入公稅,增倍而餘。

    諸道加出百八十萬,共得三百一十萬。

    遂令賦有常規,人知定制,貪冒之吏,莫得生姦,狡猾之甿,皆被其籍,誠適時之令典,拯弊之良圖。

    舊制,百姓供公上,計丁定庸調及租,其稅戶雖兼出王公以下,比之二三十分唯一耳。

    自兵興以後,經費不充,於是徵斂多名,且無恆數,貪吏橫恣,因緣為姦,法令莫得檢制,烝庶不知告訴。

    其丁狡猾者,即多規避,或假名入仕,或託跡為僧,或占募軍伍,或依倍豪族,兼諸色役,萬端蠲除。

    鈍劣者即被徵輸,困竭日甚。

    建中新令,並入兩稅,恆額既立,加益莫由,浮浪悉收,規避無所。

    而使臣制置各殊,或有輕重未一,仍屬多故,兵革薦興,浮冗之輩,今則眾矣。

    徵輸之數,亦以闕矣。

    舊額既在,見人漸艱,詳今日之宜,酌晉隋故事,版圖可增其倍,征繕自減其半。

    賦既均一,人知稅輕,免流離之患,益農桑之業,安人濟用,莫過於斯矣。

    計諸道簿帳所收,可有二百五十餘萬戶。

    按歷代戶口,多不過五,少不減三,約計天下,除有兵馬多處食鹽,是知見在之數。

    若採晉、隋舊典制置,可得五百萬矣。

    以五百萬戶共出二百五十萬戶稅,自然各減半數。

    古之為理也,在於周知人數,乃均其事役,則庶功以興,國富家足,教從化被,風齊俗和。

    夫然,故災沴不生,悖亂不起。

    所以周官有比、閭、族、黨、州、鄉、縣、遂之制,維持其政,綱紀其人。

    孟冬司徒獻民數於王,王拜而受之,其敬之守之如此之重也。

    及理道乖方,版圖脫漏,人如鳥獸,飛走莫制,家以之乏,國以之貧,姦冗漸興,傾覆不悟。

    斯政之大者遠者,將求理平之道,非無其本歟?」
0.084800s