通典卷第五 食貨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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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令。
凡人自十八至五十九,皆任於役。
豐年不過三旬,中年則二旬,下年則一旬。
起徒役,無過家一人。
有年八十者,一子不從役;百年者,家不從役;廢疾非人不養者,一人不從役。
若兇劄,又無力征。
武帝保定元年,改八丁兵為十二丁兵,率歲一月役。
建德二年,改軍士為侍官,募百姓充之,除其縣籍,是後夏人半為兵矣。
宣帝時,發山東諸州兵,增一月功為四十五日役,以起洛陽宮。
并移相州六府於洛陽,稱東京六府。
隋文帝霸府初開,尉遲迥、王謙、司馬消難相次阻兵,興師誅討,賞費鉅萬。
及受禪,又遷都,發山東丁,毀造宮室。
仍依周制,役丁為十二番,匠則六番。
丁男一床,租粟三石。
桑土調以絹絁,麻土調以布。
絹絁以匹,加綿三兩;布以端,加麻三斤。
單丁及僕隸各半之。
有品爵及孝子、順孫、義夫、節婦,並免課役。
開皇三年,減十二番每歲為二十日役,減調絹一匹為二丈。
初,蘇威父綽在西魏,以國用不足,為征稅之法,頗稱為重。
既而歎曰:「今所為者,正如張弓,非平代法也。
後之君子,誰能弛乎!」威聞其言,每以為己任。
至是,威為納言,奏減賦役,務從輕典,帝悉從之。
時百姓承平漸久,雖遭水旱,而戶口歲增。
諸州調物,每歲河南自潼關,河北自蒲阪,至於京師,相屬於路,晝夜不絕者數月。
帝又躬行節儉。
九年,親禦朱雀門,勞凱旋師,因行慶賞頒給,所費三百餘萬段。
帝以江表初定,給復十年,自餘諸州並免當年租賦。
十年五月,又以宇內無事,益寬徭賦,百姓年五十者,輸庸停防。
十一年,江南反,越國公楊素討平之。
師還,賜物甚廣。
其餘出師命賞,亦莫不優崇。
十二年,有司上言,庫藏皆滿。
帝曰:「朕既薄賦於人,又大經賜用,何得爾也?」對曰:「用處常出,納處常入。
略計每年賜用至數百萬段,曾無減損。
」乃更開左藏之院,搆屋以受之。
詔曰:「既富而教,方知廉恥,寧積於人,無藏府庫。
河北、河東今年田租,三分減一,兵減半,功調全免。
」十四年,關中大旱,人饑,帝幸洛陽,因令百姓就食。
從官並準見口賑給,不以官位為限。
開皇八年五月,高熲奏,諸州無課調處及課州管戶數少者,官人祿力,承前以來,恆出隨近之州。
今請於所管內計戶徵稅。
帝從之。
先是京官及諸州,並給公廨錢,迴易生利,以給公用。
十四年六月,工部尚書蘇孝慈等以為,所在官司,因循往昔,皆以公廨錢物出舉興生,惟利是求,煩擾百姓,奏皆給地以營農,迴易取利皆禁止。
十七年十一月,詔外內諸司公廨在市迴易及諸處興生並聽之,唯禁出舉收利。
煬帝即位,戶口益多,府庫盈溢,乃除婦人及奴婢、部曲之課。
其後將事遼、碣,增置軍府,埽地為兵,租賦之人益減矣。
又頻出朔方,西征吐谷渾,三度討高麗,飛芻輓粟,水陸艱弊。
又東西巡幸,無時休息,六宮及禁衛行從常十萬人,皆仰給州縣,天下怨叛,以至於亡。
凡人自十八至五十九,皆任於役。
豐年不過三旬,中年則二旬,下年則一旬。
起徒役,無過家一人。
有年八十者,一子不從役;百年者,家不從役;廢疾非人不養者,一人不從役。
若兇劄,又無力征。
武帝保定元年,改八丁兵為十二丁兵,率歲一月役。
建德二年,改軍士為侍官,募百姓充之,除其縣籍,是後夏人半為兵矣。
宣帝時,發山東諸州兵,增一月功為四十五日役,以起洛陽宮。
并移相州六府於洛陽,稱東京六府。
隋文帝霸府初開,尉遲迥、王謙、司馬消難相次阻兵,興師誅討,賞費鉅萬。
及受禪,又遷都,發山東丁,毀造宮室。
仍依周制,役丁為十二番,匠則六番。
丁男一床,租粟三石。
桑土調以絹絁,麻土調以布。
絹絁以匹,加綿三兩;布以端,加麻三斤。
單丁及僕隸各半之。
有品爵及孝子、順孫、義夫、節婦,並免課役。
開皇三年,減十二番每歲為二十日役,減調絹一匹為二丈。
初,蘇威父綽在西魏,以國用不足,為征稅之法,頗稱為重。
既而歎曰:「今所為者,正如張弓,非平代法也。
後之君子,誰能弛乎!」威聞其言,每以為己任。
至是,威為納言,奏減賦役,務從輕典,帝悉從之。
時百姓承平漸久,雖遭水旱,而戶口歲增。
諸州調物,每歲河南自潼關,河北自蒲阪,至於京師,相屬於路,晝夜不絕者數月。
帝又躬行節儉。
九年,親禦朱雀門,勞凱旋師,因行慶賞頒給,所費三百餘萬段。
帝以江表初定,給復十年,自餘諸州並免當年租賦。
十年五月,又以宇內無事,益寬徭賦,百姓年五十者,輸庸停防。
十一年,江南反,越國公楊素討平之。
師還,賜物甚廣。
其餘出師命賞,亦莫不優崇。
十二年,有司上言,庫藏皆滿。
帝曰:「朕既薄賦於人,又大經賜用,何得爾也?」對曰:「用處常出,納處常入。
略計每年賜用至數百萬段,曾無減損。
」乃更開左藏之院,搆屋以受之。
詔曰:「既富而教,方知廉恥,寧積於人,無藏府庫。
河北、河東今年田租,三分減一,兵減半,功調全免。
」十四年,關中大旱,人饑,帝幸洛陽,因令百姓就食。
從官並準見口賑給,不以官位為限。
開皇八年五月,高熲奏,諸州無課調處及課州管戶數少者,官人祿力,承前以來,恆出隨近之州。
今請於所管內計戶徵稅。
帝從之。
先是京官及諸州,並給公廨錢,迴易生利,以給公用。
十四年六月,工部尚書蘇孝慈等以為,所在官司,因循往昔,皆以公廨錢物出舉興生,惟利是求,煩擾百姓,奏皆給地以營農,迴易取利皆禁止。
十七年十一月,詔外內諸司公廨在市迴易及諸處興生並聽之,唯禁出舉收利。
煬帝即位,戶口益多,府庫盈溢,乃除婦人及奴婢、部曲之課。
其後將事遼、碣,增置軍府,埽地為兵,租賦之人益減矣。
又頻出朔方,西征吐谷渾,三度討高麗,飛芻輓粟,水陸艱弊。
又東西巡幸,無時休息,六宮及禁衛行從常十萬人,皆仰給州縣,天下怨叛,以至於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