通典卷第二 食貨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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言:「引渭穿渠,起長安,並南山下,至河三百餘裡。
渠下民田萬餘頃,又可得以溉田,益肥關中之地,得穀。
」天子以為然,令齊水工徐伯表,巡行表記之。
悉發卒數萬人穿漕渠,三歲而通。
渠下民頗得以溉田矣。
其後,河東守番係請「穿渠引汾溉皮氏、汾陰下,引河溉汾陰、蒲阪下,皮氏,今龍門縣地,屬絳郡。
汾陰,今寶鼎縣地。
蒲阪,今河東縣地。
並屬河東郡。
度可得五千頃。
五千頃故盡河壖棄地,民茭牧其中耳,今溉田之,度可得穀二百萬石以上」。
天子以為然,發卒數萬人作渠田。
數歲,河移徙,渠不利,則田者不能償種。
久之,河東渠田廢,與越人,令少府以為稍入。
時越人有徙者,以田與之,其租稅入少府也。
稍,漸也。
其入未多,故謂之稍。
其後莊熊羆言:「臨晉民即今馮翊縣也。
願穿洛以溉重泉以東萬餘頃重泉在今馮翊郡界,今有乾坑,即熊羆之所穿渠。
故惡地。
誠得水,可令畝十石。
」於是為發卒萬餘人穿渠,自徵音懲引洛水至商顏下。
徵在馮翊,即今郡之澄城縣。
商顏,今馮翊縣界。
岸善崩,洛水岸。
乃鑿井,深者四十餘丈。
往往為井,井下相通行水。
水頹以絕商顏,下流曰頹。
東至山嶺十餘裡閒。
井渠之開自此始。
穿渠得龍骨,故名曰龍首渠。
作之十餘歲,渠頗通,猶未得其饒。
是時,用事者爭言水利。
朔方、西河、河西、酒泉皆引河及川谷以溉田。
而關中輔渠、靈軹引諸水,汝南、九江引淮,東海引鉅定澤名。
泰山下引汶水,皆穿渠為溉田,各萬餘頃。
佗小渠陂山通道,不可勝言。
自鄭國渠起,至元鼎六年,百三十六歲,而倪寬為左內史,奏請穿鑿六輔渠,在鄭國渠之裏,今尚謂之輔渠,亦曰六渠。
以益溉鄭國傍高仰之田。
素不得鄭國之溉灌者。
仰謂上向。
帝曰:「農,天下之本也。
泉流灌〈窏,于改帚〉,所以育五穀也。
左、右內史地,名山川原甚眾,細民未知其利,故為通溝瀆,畜陂澤,所以備旱也。
今內史稻田租挈重,不與郡同,租挈,收田租之約令。
郡謂四方諸郡。
其議減。
令吏民勉農,盡地利,平徭行水,勿使失時。
」平徭者,均齊渠堰之力役,謂俱得水之利。
後十六歲,趙中大夫白公此時無公爵,蓋相呼尊老之稱也。
復奏穿渠,引涇水,首起谷口,尾入櫟音藥陽,谷口,今雲陽縣冶谷是。
注渭中,袤二百裡,溉田四千五百餘頃,因名曰白渠。
民得其饒,歌之曰:「田於何所?池陽、谷口。
鄭國在前,白渠起後。
鄭國興於秦時,故雲前也。
舉鍤為雲,決渠為雨。
鍤,鍬。
涇水一石,其泥數鬥。
且溉且糞,長我禾黍。
水停淤泥,可以當糞。
衣食京師,億萬之口。
」言此兩渠饒也。
元帝建昭中,邵信臣為南陽太守,於穰縣理南六十裡造鉗盧陂,累石為隄,傍開六石門以節水勢。
澤中有鉗盧王池,因以為名。
用廣溉灌,歲歲增多,至三萬頃,人得其利。
及後漢杜詩為太守,復修其業。
時歌之曰:「前有邵父,後有杜母。
」 後漢章帝建初中,王景為廬江太守。
郡部安豐縣有楚孫叔敖所起芍陂,先是荒廢,景重修之,境內豐給。
其陂徑百裡,灌田萬頃。
芍音鵲。
今壽春郡安豐縣界。
順帝永和五年,馬臻為會稽太守,始立鏡湖,築塘周迴三百十裡,灌田九千餘頃,至今人獲其利。
晉武帝鹹寧元年,詔曰:「今年霖雨過差,又有蟲災。
潁川、襄城,自春以來,略不下種,深以為慮。
主者何以為百姓計。
」當陽侯杜元凱上疏曰:「臣輒思惟,今者水災,東南特劇,非但五穀不收,居業并損。
下田所在渟汙,高地皆多墝塉,百姓困窮,方在來年。
雖詔書切告長吏二千石為之設計,而不廓開大制,定其趣舍之宜,恐徒文具,所益蓋薄。
當今秋夏蔬食之時,而百姓已有不贍,前至冬春,野無青草,則必指仰官穀,以為生命。
此乃一方之大事,不可不早為思慮。
臣愚謂既以水為田,當恃魚菜螺蚌,而洪波汎濫,貧弱者終不能得。
今者宜大壞兗及荊河州東界兗州東界,今濟陽、濟陰、東平、魯郡之閒。
荊河州東界,今汝南、汝陰、譙郡之閒也。
諸陂,隨其所歸而宣導之。
令饑者盡得水產之饒,百姓不出境界之內,朝暮野食,此目下日給之益也。
水去之後,填淤之田,畝收數鍾。
至春大種五穀,五穀必豐,此又明年之益也。
」杜君又言:「諸欲修水田者,皆以火耕水耨為便,非不爾也。
然此施於新田草萊,與百姓居相絕離者耳。
往者東南草創人稀,故得火田之利。
頃來戶口日增,而陂堰歲決,良田變生蒲葦,人居沮澤之際,水陸失宜,放牧絕種,樹木立枯,皆陂之害也。
陂多則土薄水淺,潦不下潤。
故每有水雨,輒復橫流,延及陸田。
言者不思其故,因雲此土不可陸種。
臣計漢之戶口,以驗今之陂處,皆陸業也。
其或有舊堰,則堅完修固,非今所謂當為人害也。
臣見尚書胡威啟宜壞陂,其言懇至。
臣又見宋漢侯相應遵上便宜,求壞泗陂,徙運道。
時下都督度支共處當,各據所見,不從遵言。
臣按遵上事,運道東詣壽春,有舊渠,可不由泗陂出。
泗陂在彼地界,
渠下民田萬餘頃,又可得以溉田,益肥關中之地,得穀。
」天子以為然,令齊水工徐伯表,
悉發卒數萬人穿漕渠,三歲而通。
渠下民頗得以溉田矣。
其後,河東守番係請「穿渠引汾溉皮氏、汾陰下,引河溉汾陰、蒲阪下,
汾陰,今寶鼎縣地。
蒲阪,今河東縣地。
並屬河東郡。
度可得五千頃。
五千頃故盡河壖棄地,民茭牧其中耳,今溉田之,度可得穀二百萬石以上」。
天子以為然,發卒數萬人作渠田。
數歲,河移徙,渠不利,則田者不能償種。
久之,河東渠田廢,與越人,令少府以為稍入。
稍,漸也。
其入未多,故謂之稍。
其後莊熊羆言:「臨晉民
願穿洛以溉重泉以東萬餘頃
故惡地。
誠得水,可令畝十石。
」於是為發卒萬餘人穿渠,自徵
商顏,今馮翊縣界。
岸善崩,
乃鑿井,深者四十餘丈。
往往為井,井下相通行水。
水頹以絕商顏,
東至山嶺十餘裡閒。
井渠之開自此始。
穿渠得龍骨,故名曰龍首渠。
作之十餘歲,渠頗通,猶未得其饒。
是時,用事者爭言水利。
朔方、西河、河西、酒泉皆引河及川谷以溉田。
而關中輔渠、靈軹引諸水,汝南、九江引淮,東海引鉅定
泰山下引汶水,皆穿渠為溉田,各萬餘頃。
佗小渠陂山通道,不可勝言。
自鄭國渠起,至元鼎六年,百三十六歲,而倪寬為左內史,奏請穿鑿六輔渠,
以益溉鄭國傍高仰之田。
仰謂上向。
帝曰:「農,天下之本也。
泉流灌〈窏,于改帚〉,所以育五穀也。
左、右內史地,名山川原甚眾,細民未知其利,故為通溝瀆,畜陂澤,所以備旱也。
今內史稻田租挈重,不與郡同,
郡謂四方諸郡。
其議減。
令吏民勉農,盡地利,平徭行水,勿使失時。
」
後十六歲,趙中大夫白公
復奏穿渠,引涇水,首起谷口,尾入櫟
注渭中,袤二百裡,溉田四千五百餘頃,因名曰白渠。
民得其饒,歌之曰:「田於何所?池陽、谷口。
鄭國在前,白渠起後。
舉鍤為雲,決渠為雨。
涇水一石,其泥數鬥。
且溉且糞,長我禾黍。
衣食京師,億萬之口。
」言此兩渠饒也。
元帝建昭中,邵信臣為南陽太守,於穰縣理南六十裡造鉗盧陂,累石為隄,傍開六石門以節水勢。
澤中有鉗盧王池,因以為名。
用廣溉灌,歲歲增多,至三萬頃,人得其利。
及後漢杜詩為太守,復修其業。
時歌之曰:「前有邵父,後有杜母。
」 後漢章帝建初中,王景為廬江太守。
郡部安豐縣有楚孫叔敖所起芍陂,先是荒廢,景重修之,境內豐給。
芍音鵲。
今壽春郡安豐縣界。
順帝永和五年,馬臻為會稽太守,始立鏡湖,築塘周迴三百十裡,灌田九千餘頃,至今人獲其利。
晉武帝鹹寧元年,詔曰:「今年霖雨過差,又有蟲災。
潁川、襄城,自春以來,略不下種,深以為慮。
主者何以為百姓計。
」當陽侯杜元凱上疏曰:「臣輒思惟,今者水災,東南特劇,非但五穀不收,居業并損。
下田所在渟汙,高地皆多墝塉,百姓困窮,方在來年。
雖詔書切告長吏二千石為之設計,而不廓開大制,定其趣舍之宜,恐徒文具,所益蓋薄。
當今秋夏蔬食之時,而百姓已有不贍,前至冬春,野無青草,則必指仰官穀,以為生命。
此乃一方之大事,不可不早為思慮。
臣愚謂既以水為田,當恃魚菜螺蚌,而洪波汎濫,貧弱者終不能得。
今者宜大壞兗及荊河州東界
荊河州東界,今汝南、汝陰、譙郡之閒也。
諸陂,隨其所歸而宣導之。
令饑者盡得水產之饒,百姓不出境界之內,朝暮野食,此目下日給之益也。
水去之後,填淤之田,畝收數鍾。
至春大種五穀,五穀必豐,此又明年之益也。
」杜君又言:「諸欲修水田者,皆以火耕水耨為便,非不爾也。
然此施於新田草萊,與百姓居相絕離者耳。
往者東南草創人稀,故得火田之利。
頃來戶口日增,而陂堰歲決,良田變生蒲葦,人居沮澤之際,水陸失宜,放牧絕種,樹木立枯,皆陂之害也。
陂多則土薄水淺,潦不下潤。
故每有水雨,輒復橫流,延及陸田。
言者不思其故,因雲此土不可陸種。
臣計漢之戶口,以驗今之陂處,皆陸業也。
其或有舊堰,則堅完修固,非今所謂當為人害也。
臣見尚書胡威啟宜壞陂,其言懇至。
臣又見宋漢侯相應遵上便宜,求壞泗陂,徙運道。
時下都督度支共處當,各據所見,不從遵言。
臣按遵上事,運道東詣壽春,有舊渠,可不由泗陂出。
泗陂在彼地界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