通典卷第二 食貨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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壞地凡萬三千餘頃,傷敗成業。
遵縣領應佃二千六百口,可謂至少,而猶患地狹,不足肆力,此皆水之為害也。
當所共卹,而都督度支方復執異,非所見之難,直以不同害理也。
人心所見既不同,利害之情又有異,軍家之與郡縣,士大夫之與百姓,其意莫有同者,此皆偏其利以忘其害,此理之所以未盡,而事之所以多患也。
臣又按,荊河州界中度支所領佃者,州郡大軍雜士,凡用水田七千五百餘頃耳。
計三年之儲,不過二萬餘頃。
以常理言之,無為多積無用之水。
況於今者水澇甕溢,大為災害,臣以為宜發明詔,飭刺史二千石,漢氏舊堰及山谷私家小陂,皆當修繕以積水。
其諸魏氏以來所造立及諸因雨決溢蒲葦馬腸陂之類,皆決瀝之。
長吏二千石躬先勸功,諸食力之人並一時附功令,比及水凍,得粗枯涸。
其所修功實之人,皆以俾之。
其舊陂堰溝渠當有所補塞者,比尋求微跡,一如漢時故事,早為部分列上,須冬閒東南休兵交代,各留一月以佐之。
夫川瀆有常流,地形有定體,漢氏居人眾多,猶以無患,今因其所患而宣瀉之,跡古事以明近,大理昭然,可坐論而得。
臣不勝愚意,嘗竊謂最是今日之實益也。
」朝廷從之。
東晉張闓音開為晉陵內史,時所部四縣並以旱失田,闓乃立曲阿新豐塘,今丹陽郡丹陽縣界。
溉田八百餘頃,每歲豐稔。
葛洪為其頌,乃徵入拜大司農。
宋文帝元嘉七年,劉義欣為荊河刺史,鎮壽陽。
今壽春郡也于時土境荒毀,百姓離散。
義欣綱維補緝,隨宜經理。
芍陂良田萬頃,隄堰久壞,秋夏常苦旱。
義欣遣諮議參軍殷肅循行修理,有舊溝引渒匹詣反水入陂,渒,水名,在汝南。
伐木開榛,水得通涇,由是遂豐稔。
後魏刁雍為薄骨律鎮將,至鎮,上表曰:「富平西三十裡,薄骨律鎮,今靈武郡。
富平,今迴樂縣。
有艾山,南北二十六裡,東西四十五裡,鑿以通河,似禹舊跡。
其兩岸作溉田大渠,廣十餘步,山南引水入此渠中。
計昔時高於河水不過一丈,河水激急,沙土漂流。
今日此渠高於河水二丈三尺,又河水侵射,往往崩頹。
渠既高懸,水不得上,雖復諸處按舊引水,水亦難求。
今艾山北,河中有洲渚,水分為二。
西河小狹,水廣百四十步。
臣今請入來年正月,於河西高渠之北八裡,分河之下五裡,平地鑿渠,廣十五步,深五尺,築其兩岸,令高一丈。
北行四十裡,還入古之高渠,即修高渠而北,復八十裡,合百二十裡,大有良田。
計用四千人,四十日功,渠得成就。
所欲鑿新渠口,河下五尺,水不得入。
今求從小河東南岸斜斷到西北岸,計長二百七十步,廣十步,高二丈,絕斷小河。
二十日功,計得成畢,合計用功六十日。
小河之水盡入新渠,水則充足,溉官私田四萬餘頃。
旬日之閒,則水一遍,水凡四溉,穀得成實。
」從之,公私獲其利。
裴延俊為幽州刺史,範陽郡有舊督亢渠,徑五十裡。
漁陽燕郡有故戾陵諸堰,廣袤三十裡。
皆廢毀多時,莫能修復,水旱不調,人多饑餒。
延俊自度水形營造,未幾而就,溉田萬餘頃,為利十倍。
大唐貞觀十八年,李襲稱為揚州大都府長史,乃引雷陂水,又築句城塘,以溉田八百餘頃,百姓獲其利。
徵拜太府卿,人至今賴之。
永徽六年,雍州長史長孫祥奏言:「往日鄭、白渠溉田四萬餘頃,今為富商大賈競造碾磑,堰遏費水,渠流梗澀,止溉一萬許頃。
請修營此渠,以便百姓。
至於鹹鹵,亦堪為水田。
」高宗曰:「疏導渠流,使通溉灌,濟沷炎旱,應大利益。
」太尉無忌對曰:「白渠水帶泥淤,灌田益其肥美。
又渠水發源本高,向下枝分極眾。
若使流至同州,則水饒足。
比為碾磑用水,洩渠水隨入滑;加以壅遏耗竭,所以得利遂少。
」於是遣祥等分檢渠上碾磑,皆毀之。
至大曆中,水田纔得六千二百餘頃。
屯田漢 魏 晉 東晉 齊 後魏 北齊 隋 大唐
漢昭帝始元二年,詔發習戰射士詣朔方,調徒釣反故吏將子亮反屯田張掖郡。
調,發選之也。
故吏,前為官職者。
令其部率習戰射士於張掖為屯田。
孝宣帝神爵元年,遣後將軍趙充國將兵擊先零羌。
充國以擊虜殄滅為期,乃欲罷騎兵屯田,以待其弊。
奏曰:「臣所將吏士馬牛食,月用糧穀十九萬九千六百三十斛,鹽千六百九十三斛,茭藁二十五萬二百八十六石。
石,百二十斤。
難久不解,徭役不息。
又恐他夷卒有不虞之變。
且羌虜易以計破,難用兵碎也,故臣愚心以為擊之不便。
計度臨羌東至浩音告亹,音門。
即金城郡廣武縣地。
臨羌在今西平郡也。
羌虜故田及公田,民所未墾,可二千頃以上。
願罷騎兵,留弛刑應募,及淮陽、汝南步兵與吏私從者,合凡萬二百八十一人,用穀月二萬七千三百六十三斛,鹽三百八斛,分屯要害處。
冰解漕下,繕鄉亭,浚溝渠,漕下,以水運木而下也。
繕,補也理湟音皇陿音陜。
以西道橋七十所,令可至鮮水左右。
田事出,賦人二十畝。
田事出,謂至春人出營田也。
賦謂班與之。
至四月草生,發郡騎及屬國胡騎伉健各千,倅馬什二,就草,倅,副也。
什二者,千騎則與副馬二百匹也。
為田者遊兵。
以充入金城郡,益積蓄,省大費。
今大司農所轉穀至者,足支萬人一歲食。
謹上田處及器用簿,唯陛下裁許之。
」上報曰:「如將軍
遵縣領應佃二千六百口,可謂至少,而猶患地狹,不足肆力,此皆水之為害也。
當所共卹,而都督度支方復執異,非所見之難,直以不同害理也。
人心所見既不同,利害之情又有異,軍家之與郡縣,士大夫之與百姓,其意莫有同者,此皆偏其利以忘其害,此理之所以未盡,而事之所以多患也。
臣又按,荊河州界中度支所領佃者,州郡大軍雜士,凡用水田七千五百餘頃耳。
計三年之儲,不過二萬餘頃。
以常理言之,無為多積無用之水。
況於今者水澇甕溢,大為災害,臣以為宜發明詔,飭刺史二千石,漢氏舊堰及山谷私家小陂,皆當修繕以積水。
其諸魏氏以來所造立及諸因雨決溢蒲葦馬腸陂之類,皆決瀝之。
長吏二千石躬先勸功,諸食力之人並一時附功令,比及水凍,得粗枯涸。
其所修功實之人,皆以俾之。
其舊陂堰溝渠當有所補塞者,比尋求微跡,一如漢時故事,早為部分列上,須冬閒東南休兵交代,各留一月以佐之。
夫川瀆有常流,地形有定體,漢氏居人眾多,猶以無患,今因其所患而宣瀉之,跡古事以明近,大理昭然,可坐論而得。
臣不勝愚意,嘗竊謂最是今日之實益也。
」朝廷從之。
東晉張闓
溉田八百餘頃,每歲豐稔。
葛洪為其頌,乃徵入拜大司農。
宋文帝元嘉七年,劉義欣為荊河刺史,鎮壽陽。
義欣綱維補緝,隨宜經理。
芍陂良田萬頃,隄堰久壞,秋夏常苦旱。
義欣遣諮議參軍殷肅循行修理,有舊溝引渒
伐木開榛,水得通涇,由是遂豐稔。
後魏刁雍為薄骨律鎮將,至鎮,上表曰:「富平西三十裡,
富平,今迴樂縣。
有艾山,南北二十六裡,東西四十五裡,鑿以通河,似禹舊跡。
其兩岸作溉田大渠,廣十餘步,山南引水入此渠中。
計昔時高於河水不過一丈,河水激急,沙土漂流。
今日此渠高於河水二丈三尺,又河水侵射,往往崩頹。
渠既高懸,水不得上,雖復諸處按舊引水,水亦難求。
今艾山北,河中有洲渚,水分為二。
西河小狹,水廣百四十步。
臣今請入來年正月,於河西高渠之北八裡,分河之下五裡,平地鑿渠,廣十五步,深五尺,築其兩岸,令高一丈。
北行四十裡,還入古之高渠,即修高渠而北,復八十裡,合百二十裡,大有良田。
計用四千人,四十日功,渠得成就。
所欲鑿新渠口,河下五尺,水不得入。
今求從小河東南岸斜斷到西北岸,計長二百七十步,廣十步,高二丈,絕斷小河。
二十日功,計得成畢,合計用功六十日。
小河之水盡入新渠,水則充足,溉官私田四萬餘頃。
旬日之閒,則水一遍,水凡四溉,穀得成實。
」從之,公私獲其利。
裴延俊為幽州刺史,範陽郡有舊督亢渠,徑五十裡。
漁陽燕郡有故戾陵諸堰,廣袤三十裡。
皆廢毀多時,莫能修復,水旱不調,人多饑餒。
延俊自度水形營造,未幾而就,溉田萬餘頃,為利十倍。
大唐貞觀十八年,李襲稱為揚州大都府長史,乃引雷陂水,又築句城塘,以溉田八百餘頃,百姓獲其利。
徵拜太府卿,人至今賴之。
永徽六年,雍州長史長孫祥奏言:「往日鄭、白渠溉田四萬餘頃,今為富商大賈競造碾磑,堰遏費水,渠流梗澀,止溉一萬許頃。
請修營此渠,以便百姓。
至於鹹鹵,亦堪為水田。
」高宗曰:「疏導渠流,使通溉灌,濟沷炎旱,應大利益。
」太尉無忌對曰:「白渠水帶泥淤,灌田益其肥美。
又渠水發源本高,向下枝分極眾。
若使流至同州,則水饒足。
比為碾磑用水,洩渠水隨入滑;加以壅遏耗竭,所以得利遂少。
」於是遣祥等分檢渠上碾磑,皆毀之。
至大曆中,水田纔得六千二百餘頃。
屯田
故吏,前為官職者。
令其部率習戰射士於張掖為屯田。
孝宣帝神爵元年,遣後將軍趙充國將兵擊先零羌。
充國以擊虜殄滅為期,乃欲罷騎兵屯田,以待其弊。
奏曰:「臣所將吏士馬牛食,月用糧穀十九萬九千六百三十斛,鹽千六百九十三斛,茭藁二十五萬二百八十六石。
難久不解,徭役不息。
又恐他夷卒有不虞之變。
且羌虜易以計破,難用兵碎也,故臣愚心以為擊之不便。
計度臨羌東至浩
即金城郡廣武縣地。
臨羌在今西平郡也。
羌虜故田及公田,民所未墾,可二千頃以上。
願罷騎兵,留弛刑應募,及淮陽、汝南步兵與吏私從者,合凡萬二百八十一人,用穀月二萬七千三百六十三斛,鹽三百八斛,分屯要害處。
冰解漕下,繕鄉亭,浚溝渠,
繕,補也理湟
以西道橋七十所,令可至鮮水左右。
田事出,賦人二十畝。
賦謂班與之。
至四月草生,發郡騎及屬國胡騎伉健各千,倅馬什二,就草,
什二者,千騎則與副馬二百匹也。
為田者遊兵。
以充入金城郡,益積蓄,省大費。
今大司農所轉穀至者,足支萬人一歲食。
謹上田處及器用簿,唯陛下裁許之。
」上報曰:「如將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