通典卷第二 食貨二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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壞地凡萬三千餘頃,傷敗成業。

    遵縣領應佃二千六百口,可謂至少,而猶患地狹,不足肆力,此皆水之為害也。

    當所共卹,而都督度支方復執異,非所見之難,直以不同害理也。

    人心所見既不同,利害之情又有異,軍家之與郡縣,士大夫之與百姓,其意莫有同者,此皆偏其利以忘其害,此理之所以未盡,而事之所以多患也。

    臣又按,荊河州界中度支所領佃者,州郡大軍雜士,凡用水田七千五百餘頃耳。

    計三年之儲,不過二萬餘頃。

    以常理言之,無為多積無用之水。

    況於今者水澇甕溢,大為災害,臣以為宜發明詔,飭刺史二千石,漢氏舊堰及山谷私家小陂,皆當修繕以積水。

    其諸魏氏以來所造立及諸因雨決溢蒲葦馬腸陂之類,皆決瀝之。

    長吏二千石躬先勸功,諸食力之人並一時附功令,比及水凍,得粗枯涸。

    其所修功實之人,皆以俾之。

    其舊陂堰溝渠當有所補塞者,比尋求微跡,一如漢時故事,早為部分列上,須冬閒東南休兵交代,各留一月以佐之。

    夫川瀆有常流,地形有定體,漢氏居人眾多,猶以無患,今因其所患而宣瀉之,跡古事以明近,大理昭然,可坐論而得。

    臣不勝愚意,嘗竊謂最是今日之實益也。

    」朝廷從之。

     東晉張闓音開為晉陵內史,時所部四縣並以旱失田,闓乃立曲阿新豐塘,今丹陽郡丹陽縣界。

    溉田八百餘頃,每歲豐稔。

    葛洪為其頌,乃徵入拜大司農。

     宋文帝元嘉七年,劉義欣為荊河刺史,鎮壽陽。

    今壽春郡也于時土境荒毀,百姓離散。

    義欣綱維補緝,隨宜經理。

    芍陂良田萬頃,隄堰久壞,秋夏常苦旱。

    義欣遣諮議參軍殷肅循行修理,有舊溝引渒匹詣反水入陂,渒,水名,在汝南。

    伐木開榛,水得通涇,由是遂豐稔。

     後魏刁雍為薄骨律鎮將,至鎮,上表曰:「富平西三十裡,薄骨律鎮,今靈武郡。

    富平,今迴樂縣。

    有艾山,南北二十六裡,東西四十五裡,鑿以通河,似禹舊跡。

    其兩岸作溉田大渠,廣十餘步,山南引水入此渠中。

    計昔時高於河水不過一丈,河水激急,沙土漂流。

    今日此渠高於河水二丈三尺,又河水侵射,往往崩頹。

    渠既高懸,水不得上,雖復諸處按舊引水,水亦難求。

    今艾山北,河中有洲渚,水分為二。

    西河小狹,水廣百四十步。

    臣今請入來年正月,於河西高渠之北八裡,分河之下五裡,平地鑿渠,廣十五步,深五尺,築其兩岸,令高一丈。

    北行四十裡,還入古之高渠,即修高渠而北,復八十裡,合百二十裡,大有良田。

    計用四千人,四十日功,渠得成就。

    所欲鑿新渠口,河下五尺,水不得入。

    今求從小河東南岸斜斷到西北岸,計長二百七十步,廣十步,高二丈,絕斷小河。

    二十日功,計得成畢,合計用功六十日。

    小河之水盡入新渠,水則充足,溉官私田四萬餘頃。

    旬日之閒,則水一遍,水凡四溉,穀得成實。

    」從之,公私獲其利。

     裴延俊為幽州刺史,範陽郡有舊督亢渠,徑五十裡。

    漁陽燕郡有故戾陵諸堰,廣袤三十裡。

    皆廢毀多時,莫能修復,水旱不調,人多饑餒。

    延俊自度水形營造,未幾而就,溉田萬餘頃,為利十倍。

     大唐貞觀十八年,李襲稱為揚州大都府長史,乃引雷陂水,又築句城塘,以溉田八百餘頃,百姓獲其利。

    徵拜太府卿,人至今賴之。

     永徽六年,雍州長史長孫祥奏言:「往日鄭、白渠溉田四萬餘頃,今為富商大賈競造碾磑,堰遏費水,渠流梗澀,止溉一萬許頃。

    請修營此渠,以便百姓。

    至於鹹鹵,亦堪為水田。

    」高宗曰:「疏導渠流,使通溉灌,濟沷炎旱,應大利益。

    」太尉無忌對曰:「白渠水帶泥淤,灌田益其肥美。

    又渠水發源本高,向下枝分極眾。

    若使流至同州,則水饒足。

    比為碾磑用水,洩渠水隨入滑;加以壅遏耗竭,所以得利遂少。

    」於是遣祥等分檢渠上碾磑,皆毀之。

    至大曆中,水田纔得六千二百餘頃。

     屯田漢 魏 晉 東晉 齊 後魏 北齊 隋 大唐 漢昭帝始元二年,詔發習戰射士詣朔方,調徒釣反故吏將子亮反屯田張掖郡。

    調,發選之也。

    故吏,前為官職者。

    令其部率習戰射士於張掖為屯田。

     孝宣帝神爵元年,遣後將軍趙充國將兵擊先零羌。

    充國以擊虜殄滅為期,乃欲罷騎兵屯田,以待其弊。

    奏曰:「臣所將吏士馬牛食,月用糧穀十九萬九千六百三十斛,鹽千六百九十三斛,茭藁二十五萬二百八十六石。

    石,百二十斤。

    難久不解,徭役不息。

    又恐他夷卒有不虞之變。

    且羌虜易以計破,難用兵碎也,故臣愚心以為擊之不便。

    計度臨羌東至浩音告亹,音門。

    即金城郡廣武縣地。

    臨羌在今西平郡也。

    羌虜故田及公田,民所未墾,可二千頃以上。

    願罷騎兵,留弛刑應募,及淮陽、汝南步兵與吏私從者,合凡萬二百八十一人,用穀月二萬七千三百六十三斛,鹽三百八斛,分屯要害處。

    冰解漕下,繕鄉亭,浚溝渠,漕下,以水運木而下也。

    繕,補也理湟音皇陿音陜。

    以西道橋七十所,令可至鮮水左右。

    田事出,賦人二十畝。

    田事出,謂至春人出營田也。

    賦謂班與之。

    至四月草生,發郡騎及屬國胡騎伉健各千,倅馬什二,就草,倅,副也。

    什二者,千騎則與副馬二百匹也。

    為田者遊兵。

    以充入金城郡,益積蓄,省大費。

    今大司農所轉穀至者,足支萬人一歲食。

    謹上田處及器用簿,唯陛下裁許之。

    」上報曰:「如將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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