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三十 三府督護州縣官吏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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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人,正七品下;府四人;史八人。

    法曹參軍事二人,正七品下;府四人;史八人。

    士曹參軍事一人,正七品下;府四人;史八人。

    參軍事五人,正八品下。

    執刀十五人。

    典獄十六人。

    問事十人。

    白直二十二人。

    市令一人,從九品上;(漢代諸郡、國皆有市長,晉、宋已後皆因之。

    隋氏始有市令。

    皇朝初,又加市丞。

    戶四萬已上者,省補市令。

    )丞一人;佐一人;史二人;帥三人;倉督二人,史四人。

    (北齊九等州、縣各有倉督員,隋因之。

    )經學博士一人,從八品上;助教二人;學生六十人。

    醫學博士一人,從八品下;助教一人;學生十五人。

    (若中、下都督府戶滿四萬已上者,官員同此,唯減司馬一人。

    ) 中都督府:都督一人,正三品。

    别駕一人,正四品下;(漢司隸校尉有别駕從事,校尉一人行部則奉引,主錄衆事。

    舊解以為别乘傳車,故曰别駕。

    諸州刺史亦有之。

    元帝時,條州大小,為設吏員,别駕、治中、諸部從事秩皆百石。

    後漢改曰别駕從事史,三國因之。

    晉代諸州各置别駕、治中從事史一人,宋、齊、梁、陳、後魏、周、隋因而不改,皇朝因之。

    永徽中,改别駕為長史。

    垂拱初,又置别駕員,多以皇家宗枝為之。

    神龍初罷,開元初複置,始通用庶姓焉。

    )長史一人,正五品上;司馬一人,正五品下。

    錄事參軍事一人,正七品下;錄事二人,從九品上;史四人。

    功曹參軍事一人,從七品上;府三人;史六人。

    倉曹參軍事一人,從七品上;(涼州加一人,仍加府一人、史二人。

    )府三人;史六人。

    戶曹參軍事一人,從七品上;府四人;史七人;帳史一人。

    兵曹參軍事二人,從七品上;府四人;史八人。

    (若管内無軍團,雖有軍團唯管三州已下者,省兵曹一人。

    )法曹參軍事一人,從七品上;府四人;史八人。

    士曹參軍事一人,從七品上;府三人;史六人。

    參軍事四人,從八品上。

    執刀十五人。

    典獄十四人。

    問事八人。

    白直二十人。

    市令一人,從九品上;丞一人;佐一人;史二人;帥三人;倉督二人,史四人。

    經學博士一人,從八品下;助教二人;學生六十人。

    醫學博士一人,正九品下;助教一人;學生十五人。

    (下都督府戶滿二萬已上者,官員亦準此。

    ) 下都督府:都督一人,從三品。

    (戶不滿二萬為下都督。

    )别駕一人,從四品下;長史一人,從五品上;司馬一人,從五品下。

    錄事參軍事一人,從七品上;錄事二人,從九品上;史三人。

    功曹參軍事一人,從七品下;府二人;史二人。

    (州管戶不滿一萬者,不置功曹,其事隸入倉曹。

    )倉曹參軍事一人,從七品下,府三人;史六人。

    戶曹參軍事一人,從七品下;府四人,史七人;帳史一人。

    兵曹參軍事一人,從七品下;府三人,史六人。

    法曹參軍事一人,從七品下;(兼掌士曹事。

    )府三人,史六人。

    參軍事三人,從八品下。

    (管戶不滿一萬者,省一人。

    )執刀十五人。

    典獄十二人。

    問事六人。

    白直十六人。

    市令一人,從九品上;丞一人;佐一人;史二人;帥二人;倉督二人,史三人。

    經學博士一人,從八品下;助教一人;學生五十人。

    (若邊遠僻小州不滿五千戶者,四分減一。

    )醫學博士一人;助教一人;學生十二人。

     上州,(凡戶滿四萬已上為上州。

    )刺史一人,從三品。

    (秦置禦史監郡,漢初省之,丞相遣史分刺諸州,亦不常置。

    至武帝元封五年,初置部刺史十三人,掌奉诏條察諸州,秋、冬入奏,居無常所。

    後漢則皆有定所。

    屬官有别駕·治中·主簿·功曹從事、諸曹掾等員,皆自辟除;以刺衆官及萬人非違,故謂之刺史。

    自漢、魏已來,或為牧,或為刺史,皆管郡。

    隋初,上州有刺史、長史、司馬、錄事參軍、功曹·戶曹·兵曹等參軍事、法曹·士曹等行參軍、典簽、州都、光初主簿、郡正主簿、西曹書佐、祭酒從事、部郡從事、倉督、市令·丞等員并佐史等;郡置太守、丞、尉、正、光初功曹、光初主簿、縣正功曹、主簿、西曹、金·戶·兵·法·士等曹、市令等并佐史員;州、郡皆為九等。

    三年,罷郡,以州統縣,改别駕、贊治為長史、司馬。

    舊周、齊州郡縣職,自州都,縣正已下皆自調用以理事,至是不知事,直謂之鄉官,别置品官,皆吏部選除;佐官以曹為名者,皆改為司。

    十四年,改九等州、縣為四等。

    十五年,罷鄉官。

    炀帝三年,罷州置郡,置太守,罷長史、司馬、置贊治以貳之。

    後又置通守,改贊治為丞。

    錄事已下,并見于上。

    )别駕一人;從四品下;長史一人,從五品上;司馬一人,從五品下。

    錄事參軍事一人,從七品上;錄事二人,從九品上,史三人。

    司功參軍事一人,從七品下;佐三人;史六人。

    司倉參軍事一人,從七品下;佐三人;史六人。

    司戶參軍事二人,從七品下;佐三人;史七人;帳史一人。

    司兵參軍事一人;從七品下;佐三人;史六人。

    司法參軍事二人,從七品下;佐四人;史八人。

    司士參軍事一人,從七品下;佐三人;史六人。

    參軍事四人。

    執刀十五人。

    典獄十四人。

    問事八人。

    白直二十人。

    市令一人,從九品上;丞一人;佐一人;史二人;帥三人;倉督二人,史四人。

    經學博士一人,從八品下;助教二人;學生六十人。

    醫學博士一人,正九品下;助教一人;學生十五人。

     中州,(戶二萬已上。

    )刺史一人,正四品上。

    别駕一人正五品下;長史一人,正六品上;司馬一人,正六品下。

    錄事參軍事一人,正八品上;錄事一人,從九品下;史二人。

    司功參軍事一人,正八品下;佐二人;史四人。

    司倉參軍事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