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三十 三府督護州縣官吏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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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,正八品下;佐二人;史四人。

    司戶參軍事一人,正八品下;佐三人;史五人;帳史一人。

    司兵參軍事一人,正八品下;佐三人;史四人。

    司法參軍事一人,正八品下;(兼掌司士事。

    )佐三人;史六人。

    參軍事三人,正九品下。

    執刀十人。

    典獄十二人。

    問事六人。

    白直十六人。

    市令一人;丞一人;佐一人;史二人;帥二人;倉督二人;史三人。

    經學博士一人,正九品上;助教一人;學生五十人。

    醫學博士一人,從九品下;助教一人;學生十二人。

     下州,(戶不滿二萬者為下州。

    )刺史一人,正四品下。

    别駕一人,從五品上;司馬一人,從六品上。

    錄事參軍事一人,從八品上;錄事一人,從九品下;史二人。

    司倉參軍事一人,從八品下;(兼掌司功事。

    )佐二人;史四人。

    司戶參軍事一人,從八品下;(兼掌司兵事。

    )佐三人;史五人;帳史一人。

    司法參軍事一人,從八品下;(兼掌司士事。

    )佐二人;史四人。

    參軍事二人,從九品下。

    執刀十人。

    典獄八人。

    問事四人。

    白直十六人。

    市令一人;佐一人;史一人;帥二人;倉督一人,史二人。

    經學博士一人,正九品下;助教一人;學生四十人。

    醫學博士一人,從九品下;學生一十人。

     京兆、河南、太原牧及都督、刺史掌清肅邦畿,考核官吏,宣布德化,撫和齊人,勸課農桑,敦谕五教。

    每歲一巡屬縣,觀風俗,問百姓,錄囚徒,恤鳏寡,閱丁口,務知百姓之疾苦。

    部内有笃學異能聞于鄉闾者。

    舉而進之;有不孝悌,悖禮亂常,不率法令者,糺而繩之。

    其吏在官公廉正己清直守節者,必察之;其貪穢谄谀求名徇私者,亦謹而察之,皆附于考課,以為褒貶。

    若善惡殊尤者,随即奏聞。

    若獄訟之枉疑,兵甲之徵遣,興造之便宜,符瑞之尤異,亦以上聞。

    其常則申于尚書省而已。

    若孝子順孫,義夫節婦,志行聞于鄉闾者,亦随實申奏,表其門闾;若精誠感通,則加優賞。

    其孝悌力田者,考使集日,具以名聞。

    其所部有須改更,得以便宜從事。

    若親王典州及邊州都督、刺史不可離州局者,應巡屬縣,皆委上佐行焉。

     尹、少尹、别駕、長史、司馬掌貳府、州之事,以紀綱衆務,通判列曹;歲終則更入奏計。

     司錄、錄事參軍掌付事勾稽,省署杪目。

    糺正非違,監守符印。

    若列曹事有異同,得以聞奏。

     功曹、司功參軍掌官吏考課、假使、選舉、祭祀、祯祥、道佛、學校、表疏、書啟、醫藥、陳設之事。

    凡差使,先差州官;不充,取縣官,率一半已上;不充,取前資官。

    其上佐、錄事參軍、縣令不得充使出境。

    凡州、縣及鎮倉督,縣博士、助教,中、下州市令及縣市令,嶽、渎祝史,并州選,各四周而代。

    (州、鎮倉督,州、縣市令,取勳官五品已上及職資九品者;若無,通取勳官六品已下,倉督取家口重大者為之。

    州市令不得用本市内人,縣市令不得用當縣人。

    博士、助教部内無者,得于旁州通取。

    縣錄事通取部内勳官五品已上;若無堪任者,并佐、史通取六品已下子及白丁充之。

    )凡貢舉人有博識高才,強學待問,無失後選者,為秀才;通二經已上者,為明經;明閑時務,精熟一經者,為進士;通達律令者,為明法。

    其人正直清修,名行孝義,旌表門闾,堪理時務,亦随賓貢為孝弟力田。

    凡貢人,上州歲貢三人,中州二人,下州一人。

    若有茂才異等,亦不抑以常數。

    凡貢人行鄉飲酒之禮,牲用少牢。

    若州縣春、秋二社及釋奠之禮,亦皆以少牢。

    凡諸州每年任土所出藥物可用者,随時收采,以給人之疾患。

    (皆預合傷寒、時氣、瘧、痢等藥,部内有疾患者,随須給之。

    ) 倉曹、司倉參軍掌公廨、度量、庖廚、倉庫、租賦、徵收、田園、市肆之事。

    每歲據青苗徵稅,畝别二升,以為義倉,以備兇年;将為赈貸,先申尚書,待報,然後分給。

    又,歲豐,則出錢加時價而羅之;不熟,則出粟減時價而耀之,謂之常平倉,常與正、義倉帳具本利申尚書省。

     戶曹、司戶參軍掌戶籍、計帳,道路、逆旅,田疇、六畜、過所、蠲符之事,而剖斷人之訴競。

    凡男女婚姻之合,必辨其族姓,以舉其逢。

    凡井田利害之宜,必止其争訟,以從其順。

    凡官人不得于部内請射田地及造碾硙,與人争利。

     兵曹、司兵參軍掌武官選舉,兵甲器仗,門戶管鑰,烽候傳驿之事。

    (凡驿馬以"驿"字印印左肘,以州名印印項左。

    )每歲貢武舉人有智勇謀略強力悍材者,舉而送之。

    試長垛、馬槍、翹關、擎重,以為等第之上下,為之升黜,從文舉行鄉飲酒之禮,然後申送。

     法曹、司法參軍掌律、令、格、式,鞫獄定刑,督捕盜賊,糺逖奸非之事,以究其情僞,而制其文法。

    赦從重而罰從輕,使人知所避而遷善遠罪。

     士曹、司士參軍掌津梁、舟車、舍宅、百工衆藝之事。

    啟塞必從其時,役使不奪其力,通山澤之利以贍貧人,(凡州界内有出銅、鐵處,官未采者,聽百姓私采。

    若鑄得銅及白鐵,官為市取;如欲折充課役,亦聽之。

    其四邊,無問公私,不得置鐵冶及采銅。

    自餘山川薮澤之利,公私共之。

    )緻環異之貨以備國用,是以官無禁利,人無稽市。

    (凡知山澤有異寶、異木及金、玉、銅、鐵、彩色雜物處堪供國用者,奏聞。

    ) 參軍事掌出使檢校及導引之事。

     市令、丞掌市廛交易,禁斥非違之事。

     經學博士以五經教授諸生。

     醫學博士以百藥救療平人有疾者。

    下至執刀、白直、典獄、佐、史,各有其職。

    州、府之任備焉。

     萬年、長安、河南、洛陽、奉先、太原、晉陽,令各一人,正五品上。

    (殷、周已往,五等諸侯皆自理其人。

    及周衰,諸侯相并,大國則别置邑、縣、鄙,以君其人。

    齊、晉謂之大夫,魯、衛謂之宰,楚為公、尹,秦曰令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