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三十 三府督護州縣官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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京兆河南太原三府官吏
大都督府中都督下都督官吏
上州中州下州官吏
京縣畿縣天下諸縣官吏
大都護上都護府官吏
鎮戍嶽渎關津官吏
京兆、河南、太原府:牧各一人,從二品;(昔舜分九州為十二州,始置十二牧。
大禹鑄鼎,貢金九牧。
《周禮》八命作牧。
秦分天下為三十六郡,京為内史,漢武帝改為京兆尹,秩二千石。
後漢都洛陽,為河南尹,魏、晉因之。
曆代所都皆為尹:江左為丹陽尹,北齊為清都尹,後周及隋複為京兆尹。
始秦分天下,令禦史監郡,漢省之,丞相遣史分刺諸州。
武帝初置部刺史十三人,掌奉诏條察州,秩六百石,類今之十道使也;又置司隸校尉,部三輔、三河、弘農,類今之京畿按察使也。
成帝更名刺史為牧,秩二千石。
後漢複為刺史,後複為牧。
魏、晉已下皆為刺史。
晉武帝罷司隸校尉,置司州牧。
江左為揚州刺史,後魏、北齊皆為司州牧。
後周置雍州牧,隋因之。
大業三年,罷州置郡,京兆、河南皆為尹,則兼牧之任矣。
皇朝又置雍州牧。
洛州初為都督府,及置都,亦為牧。
開元初,複為京兆、河南尹。
)尹一人,從三品;(漢京兆尹有都尉、丞,皆诏除。
都尉比二千石,典武職;丞秩六百石。
後漢省都尉,州又置别駕、治中,皆刺史自辟除。
魏、晉已下皆因之。
隋文帝罷郡,以州統縣,改别駕、治中為長史、司馬。
炀帝罷州置郡,罷長史、司馬,置贊治,後改為丞;又置通守以貳太守,京兆、河南等為内史。
皇朝置雍州别駕,永徽中,改為長史,正四品下。
開元初,改長史為尹,從三品。
然親王為牧,皆不知事,職務總歸于尹,亦漢氏京尹之任也。
)少尹二人,從四品下。
(魏、晉已下有治中,隋文帝改為司馬,炀帝改為贊治,後改為丞。
皇朝複曰治中,後避高宗諱,改曰司馬。
開元初,改為少尹,置二員。
)司錄參軍事二人,正七品上;(漢、魏已來及江左,郡有督郵、主簿,蓋錄事參軍之任也,皆太守自辟除。
後魏、北齊、後周、隋氏,州皆有錄事參軍。
及罷郡,以州統縣,皆吏部選除。
炀帝罷州置郡,有東、西曹掾及主簿。
皇朝省掾、主簿,置錄事參軍。
開元初,改為司錄參軍。
)錄事四人,從九品上;(隋置京兆錄事四人,皇朝因之。
)府、史各二人。
功曹參軍事二人,正七品下,(漢、魏已下,司隸校尉及州、郡皆有功曹、戶曹、賊曹、兵曹等員。
北齊諸州有功曹、倉曹、中兵、外兵、甲曹、法曹、士曹、左戶等參軍事。
隋諸州有功曹、戶曹、兵曹等參軍事,法曹、士曹行參軍;郡有西曹、金曹、戶曹、兵曹、法曹、士曹等。
及罷郡置州,以曹為名者,改日司。
炀帝罷州置郡,改司功、司倉、司戶、司兵、司法、司士等為書佐。
皇朝因其六司,而改書佐為參軍事。
開元初,為功曹參軍。
)府六人,史十二人。
倉曹參軍事二人,正七品下;(北齊諸州有倉曹參軍事,隋文帝改為司倉參軍,炀帝改為司倉書佐,皇朝複為倉曹參軍。
)府八人;史十六人。
戶曹參軍事二人,正七品下;(漢、魏已來,州、郡皆有戶曹掾,或為左戶。
隋有戶曹參軍,文帝改為司戶參軍,炀帝為司戶書佐,皇朝因為司戶參軍。
開元初,為戶曹參軍。
)府十一人;史二十二人;帳史一人。
(景雲初置。
)兵曹參軍事二人,正七品下;(漢、魏已下,諸州皆有兵曹,或為中兵、外兵、騎兵。
北齊已下,改複并與功曹同。
)府九人;史十八人。
法曹參軍事二人,正七品下;(漢、魏已下,州、郡有賊曹、決曹掾,或法曹,或墨曹。
自隋已下,改複并與上同。
)府九人;史十八人。
士曹參軍事二人,正七品下;(北齊諸州有士曹行參軍。
已下改複,并與上同。
)府七人;史十四人。
參軍事六人,正八品下。
(注見王府參軍文下。
)執刀十五人。
典獄十八人。
問事十二人。
白直二十四人。
經學博士一人,從八品上;助教二人;(魏、晉已下,郡、國并有文學,即博士、助教之任。
并皇朝置。
)學生八十人。
(皇朝置。
)醫學博士一人;助教一人;(開元初置。
)醫學生二十人。
(貞觀初置。
) 大都督府:都督一人,從二品。
(魏黃初二年,始置都督諸州軍事,或領鎮戎、總夷校尉;三年,上軍大将軍曹真都督中外諸軍事。
司馬宣王征蜀,加号大都督。
自此之後,曆代皆有。
至隋,改為總管府。
皇朝武德四年,又改為都督府。
貞觀中,始改為上、中、下都督府。
)長史一人,從三品;(秦、漢邊郡有長史。
魏、晉已來,諸州皆有别駕、治中。
至北齊,八命、七命、六命州刺史各有長史,隋九等州亦有長史。
開皇三年,改雍州别駕為長史;炀帝罷州置郡,又改為别駕,唯都督府則置長史。
永徽中,始改别駕為長史,大都督府長史仍舊正四品下,開元初始增其秩。
)司馬二人,從四品下。
(北齊及隋九等州各有司馬。
開皇三年,改雍州贊治為司馬。
皇朝改郡為州,各置治中一人,其都督府則置司馬。
永徽中,改治中為司馬。
)錄事參軍事二人,正七品上;錄事二人,從九品上;史四人。
功曹參軍事一人,正七品下;府四人;史六人。
倉曹參軍事二人,正七品下;府四人;史八人。
戶曹參軍事二人,正七品下;府五人;史十人;帳史一人。
兵曹參軍事
大禹鑄鼎,貢金九牧。
《周禮》八命作牧。
秦分天下為三十六郡,京為内史,漢武帝改為京兆尹,秩二千石。
後漢都洛陽,為河南尹,魏、晉因之。
曆代所都皆為尹:江左為丹陽尹,北齊為清都尹,後周及隋複為京兆尹。
始秦分天下,令禦史監郡,漢省之,丞相遣史分刺諸州。
武帝初置部刺史十三人,掌奉诏條察州,秩六百石,類今之十道使也;又置司隸校尉,部三輔、三河、弘農,類今之京畿按察使也。
成帝更名刺史為牧,秩二千石。
後漢複為刺史,後複為牧。
魏、晉已下皆為刺史。
晉武帝罷司隸校尉,置司州牧。
江左為揚州刺史,後魏、北齊皆為司州牧。
後周置雍州牧,隋因之。
大業三年,罷州置郡,京兆、河南皆為尹,則兼牧之任矣。
皇朝又置雍州牧。
洛州初為都督府,及置都,亦為牧。
開元初,複為京兆、河南尹。
)尹一人,從三品;
都尉比二千石,典武職;丞秩六百石。
後漢省都尉,州又置别駕、治中,皆刺史自辟除。
魏、晉已下皆因之。
隋文帝罷郡,以州統縣,改别駕、治中為長史、司馬。
炀帝罷州置郡,罷長史、司馬,置贊治,後改為丞;又置通守以貳太守,京兆、河南等為内史。
皇朝置雍州别駕,永徽中,改為長史,正四品下。
開元初,改長史為尹,從三品。
然親王為牧,皆不知事,職務總歸于尹,亦漢氏京尹之任也。
)少尹二人,從四品下。
皇朝複曰治中,後避高宗諱,改曰司馬。
開元初,改為少尹,置二員。
)司錄參軍事二人,正七品上;
後魏、北齊、後周、隋氏,州皆有錄事參軍。
及罷郡,以州統縣,皆吏部選除。
炀帝罷州置郡,有東、西曹掾及主簿。
皇朝省掾、主簿,置錄事參軍。
開元初,改為司錄參軍。
)錄事四人,從九品上;
)府、史各二人。
功曹參軍事二人,正七品下,
北齊諸州有功曹、倉曹、中兵、外兵、甲曹、法曹、士曹、左戶等參軍事。
隋諸州有功曹、戶曹、兵曹等參軍事,法曹、士曹行參軍;郡有西曹、金曹、戶曹、兵曹、法曹、士曹等。
及罷郡置州,以曹為名者,改日司。
炀帝罷州置郡,改司功、司倉、司戶、司兵、司法、司士等為書佐。
皇朝因其六司,而改書佐為參軍事。
開元初,為功曹參軍。
)府六人,史十二人。
倉曹參軍事二人,正七品下;
)府八人;史十六人。
戶曹參軍事二人,正七品下;
隋有戶曹參軍,文帝改為司戶參軍,炀帝為司戶書佐,皇朝因為司戶參軍。
開元初,為戶曹參軍。
)府十一人;史二十二人;帳史一人。
)兵曹參軍事二人,正七品下;
北齊已下,改複并與功曹同。
)府九人;史十八人。
法曹參軍事二人,正七品下;
自隋已下,改複并與上同。
)府九人;史十八人。
士曹參軍事二人,正七品下;
已下改複,并與上同。
)府七人;史十四人。
參軍事六人,正八品下。
)執刀十五人。
典獄十八人。
問事十二人。
白直二十四人。
經學博士一人,從八品上;助教二人;
并皇朝置。
)學生八十人。
)醫學博士一人;助教一人;
)醫學生二十人。
) 大都督府:都督一人,從二品。
司馬宣王征蜀,加号大都督。
自此之後,曆代皆有。
至隋,改為總管府。
皇朝武德四年,又改為都督府。
貞觀中,始改為上、中、下都督府。
)長史一人,從三品;
魏、晉已來,諸州皆有别駕、治中。
至北齊,八命、七命、六命州刺史各有長史,隋九等州亦有長史。
開皇三年,改雍州别駕為長史;炀帝罷州置郡,又改為别駕,唯都督府則置長史。
永徽中,始改别駕為長史,大都督府長史仍舊正四品下,開元初始增其秩。
)司馬二人,從四品下。
開皇三年,改雍州贊治為司馬。
皇朝改郡為州,各置治中一人,其都督府則置司馬。
永徽中,改治中為司馬。
)錄事參軍事二人,正七品上;錄事二人,從九品上;史四人。
功曹參軍事一人,正七品下;府四人;史六人。
倉曹參軍事二人,正七品下;府四人;史八人。
戶曹參軍事二人,正七品下;府五人;史十人;帳史一人。
兵曹參軍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