翰墨志全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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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他人所持,心甚惡之,因屢洗,遂損不可穿。

    ”以此得潔之理。

    靴且屢洗,馀可知矣。

    又芾方擇婿,會建康段拂字去塵,芾釋之曰:“既拂矣,又去塵,真吾婿也。

    ”以女妻之。

    又一帖雲:“承借剩員,其人不名,自稱曰張大伯。

    是何老物,辄欲為人父之兄?若為大叔,猶之可也。

    ”此豈以文滑稽者耶? 士人作字,有真、行、草、隸、篆五體,往往篆、隸各成一家,真、行、草自成一家,以筆意本不同,每拘于點畫,無放意自得之迹,故别為戶牖。

    若通其變,則五者皆在筆端,了無閡塞,惟在得其道而已。

    非風神穎悟,力學不倦,至有筆冢、研山者。

    似未易語此。

     世有《绛帖》、《潭帖》、《臨江帖》,此三書,《绛》本已少,惟《潭帖》為勝者,以錢希白所臨本也。

    希白于字畫得佳處,故于二王帖尤邃。

    若《臨江》則失真遠矣。

    又《淳化帖》、《大觀帖》,當時以晉、唐善本及江南所收帖,擇善者刻之。

    悉出上聖規摹,故風骨意象皆存,在識者鑒裁,而學者悟其趣爾。

     士于書法必先學正書者,以八法皆備,不相附麗。

    至于字亦可正讀,不渝本體,蓋隸之馀風。

    若楷法既到,則肆筆行草間,自然于二法臻極,煥手妙體,了無阙轶。

    反是則流于塵俗,不入識者指目矣。

    吾于次叙得之,因筆其梗概。

     草書之法,昔人用以趣急速而務簡易,删難省煩,損複為單,誠非蒼、史之迹。

    但習書之馀,以精神之運,識思超妙,使點畫不失真為尚。

    故梁武謂赴急書,不失蒼公鳥迹之意,顧豈皂吏所能為也?又其叙草大略,雖趙壹非之,似未易重輕其體勢。

    兼昔人自制草書,筆悉用長毫,以利縱舍之便,其為得法,必至于此。

     學書之弊,無如本朝,作字真記姓名爾。

    其點畫位置,殆無一毫名世。

     先皇帝尤喜書,緻立學養士,惟得杜唐稽一人,馀皆體仿了無神氣。

    因念東晉渡江後,猶有王、謝而下,朝士無不能書,以擅一時之譽,彬彬盛哉!至若紹興以來,雜書、遊絲書,惟錢塘吳說;篆法惟信州徐兢:亦皆碌碌,可歎其弊也。

     昔人論草書,謂張伯英以一筆書之,行斷則再連續。

    蟠屈拿攫,飛動自然,筋骨心手相應,所以率情運用,略無留礙。

    故譽者雲:“應指宣事,如矢發機,霆不暇激,電不及飛。

    ”皆造極而言創始之意也。

    後世或雲“忙不及草”者,豈草之本旨哉?正須翰動若馳,落紙雲煙,方佳耳。

     士人于字法,若少加臨池之勤,則點畫便有位置,無面牆信手之愧。

    前人作字煥然可觀者,以師古而無俗韻,其不學臆斷,悉掃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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