鶴林玉露卷之三 甲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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」五者之中,唯兄弟婦姑專主於和順,至於君,雖得以令臣,而不可違於理而妄作,臣雖所以共君,而不可貳於道而曲從。

    父慈其子,必教以義方。

    子孝其父,必箴其闕失。

    夫以和倡婦,尤當制之以義。

    妻以柔從夫,尤當自守以正。

    蓋三者乃三綱也,所繫尤重,故於睦雍敬愛之中,必有檢方規正之道,庶幾各盡其分,而三綱立矣。

     二罪人 國家一統之業,其合而遂裂者,王安石之罪也。

    其裂而不復合者,秦檜之罪也。

    渡江以前,王安石之說,浸漬士大夫之肺腸,不可得而洗滌。

    渡江以後,秦檜之說,淪浹士大夫之骨髓,不可得而針砭。

     利害 朝廷一有計較利害之心,便非王道。

    士大夫一有計較利害之心,便非儒學。

    紹興間,張登為尤溪宰。

    視事之日,請邑之耆老人士相見,首問「天」字以何字對,皆曰「地」。

    又問「日」字以何字對,皆曰「月」。

    又問「利」字以何字對,皆曰「害」。

    張曰:「誤矣,人隻知以利對害,【人隻知以利對害 「人」,諸本作「今」。

    】便隻管要尋利去,人人尋利,其間多少事!『利』字,隻當以『義』字對。

    」因詳言義利之辯,一揖而退。

     物無小 豺能殺虎,鼠可害象;一夫足以勝禹,三戶可以亡秦。

     範雎蔡澤 範雎、蔡澤皆辯士,太史公以之連傳。

    然雎傾危,澤明坦。

    雎幽險詭秘,危人骨肉,全是小人意態。

    澤方入關,便宣言欲代雎。

    至其所以告雎者,皆消息盈虛之正理,雎必俟澤反覆以禍福曉之,乃肯釋位。

    澤為秦相數月,即告老,為客卿以終。

    進退雍容,過雎遠甚。

    雖然,後之君子固權吝寵,如狡兔之專窟,如猩猩之嗜酒,老死而不知止,受禍而不之覺者,是又在範雎下矣。

     江月句 孟浩然詩雲「江清月近人」,【江清月近人 「清」,原作「晴」,據諸本並全唐詩卷一六0孟浩然宿建德江改。

    】杜陵雲「江月去人隻數尺」,子美視浩然為前輩,豈祖述而敷衍之耶!浩然之句渾涵,子美之句精工。

     建茶 陸羽茶經,裴汶茶述,皆不載建品。

    唐末,然後北苑出焉。

    本朝開寶間,始命造龍團,以別庶品。

    厥後丁晉公漕閩,乃載之茶錄。

    蔡忠惠又造小龍團以進。

    東坡詩雲:「武夷溪邊粟粒芽,前丁後蔡相籠加,吾君所乏豈此物,緻養口體何陋耶!」茶之為物,滌昏雪滯,於務學勤政,未必無助。

    其與進荔枝桃花者不同,然充類至義,則亦宦官宮妾之愛君也。

    忠惠直道高名,與範、歐相亞,而進茶一事,乃儕晉公,君子之舉措,可不謹哉! 救荒 皇祐間,吳中大饑。

    範文正公領浙西,乃縱民競渡,與僚佐日出燕湖上,諭諸寺以荒歲價廉,可大興土木。

    於是,諸寺工作鼎新。

    又新倉廒吏舍,日役千夫。

    監司劾奏杭州不卹荒政,遊宴興作,傷財勞民。

    公乃條奏所以如此,正欲發有餘之財以惠貧者,使工技傭力之人,皆得仰食於公私,不至轉徙填壑。

    荒政之施,莫此為大。

    是歲,惟杭饑而不害。

    近時莆陽一寺,規建大塔,工費鉅萬。

    或告侍郎陳正仲曰:「當此荒歲,寺僧剝斂民財,興無益之土木,公為此邦之望,盍白郡禁止之。

    」正仲笑曰:「子過矣,建塔之役,寺僧能自為之乎?莫非傭此邦之人為之也。

    斂之於富厚之家,散之於貧窶之輩,是小民藉此以得食,而贏得一塔耳。

    當此荒歲,惟恐僧之不為塔也,子迺欲禁之乎?」 蘇白 東坡希慕樂天,其詩雲:「應似香山老居士,世緣終淺道根深。

    」然樂天醞藉,東坡超邁,正自不同。

    魏鶴山詩雲:「湓浦猿啼杜宇悲,琵琶彈淚送人歸。

    誰言蘇白名相似,【誰言蘇白名相似 「名」,諸本作「能」。

    】試看風騷赤壁磯。

    」此論得之矣。

     于寶 楊誠齋在館中,與同舍談及晉于寶,【與同舍談及晉于寶 「及」,原誤作「乃」,據諸本改。

    】一吏進曰:「乃幹寶,非于也。

    」問何以知之,吏取韻書以呈,「幹」字下注雲:「晉有幹寶。

    」誠齋大喜曰:「汝乃吾一字之師。

    」 帷帳 紹興省試:高祖能用三傑賦。

    一卷文甚奇,而第四韻押「運籌帷帳」,考官以漢書乃「帷幄」,非「帳」字,不敢取。

    出院以語周益公,公曰:「有司