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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董敦逸黃慶基言事不實并出知軍州 監察禦史董敦逸言臣轍不公事,黃慶基言臣兄轼毀謗先朝事,三省進呈。

    微仲奏曰:「敦逸四狀,言蘇轍多不應實,三省同簽文字,皆以為某之罪;慶基三狀,言禮部尚書蘇轼任中書舍人日,所撰李之純等六人告文,涉譏先帝。

    其間《陸師闵告》一道,系範百祿詞,非轼所撰。

    然臣竊觀先帝聖意,本欲富國強兵,以鞭撻四夷,而一時羣臣将順太過,故事或失當。

    及太皇太後與皇帝臨禦,因民所欲,随事救民,蓋理然耳。

    昔漢武好用兵,重斂傷民,昭帝嗣位,博采衆議,多行寝罷。

    明帝好察,多興慘獄,章帝承之以寬厚,當時天下悅服,并未有以為謗毀先帝者。

    至如本朝,真宗即位,弛放逋欠,以厚民财;仁宗即位,罷修宮觀,以息民力。

    凡此皆因時施宜,以補助先朝阙政,亦未聞當時士大夫有以為毀謗先朝者。

    近自元佑以來,言事官凡有彈擊,多以毀謗先朝為詞,非惟中傷士人,兼亦搖動朝廷,意極不善,若不禁止,久遠不便。

    」臣轍奏曰:「臣昨日取兄轼所撰《呂惠卿告》觀之,其言及先帝者有曰:『始以帝堯之仁,姑試伯鲧;終然孔子之聖,不信宰予。

    』兄轼亦豈是譏毀先帝者耶?然臣聞先帝末年,亦自深悔已行之事,但未暇改耳。

    元佑初改正,乃是追述先帝美意而已。

    」太皇太後曰:「先帝追悔往事,至于泣下,當時大臣數人,其間極有不善,不肯谏止。

    」微仲曰:「聞永樂敗後,先帝常曰:『兩府大臣,略無一人能相勸谏。

    』然則一時過舉,非先帝本意明矣。

    」太皇太後曰:「此事皇帝宜深知之。

    」微仲曰:「皇帝聖明,必能照察此事。

    」于是得旨,敦逸、慶基并知軍事差遺。

     議除張茂則換内侍舊人 元佑八年十月末,上遣張茂則傳宣「非久替換内中舊人」,卻于轉出大使臣内抽取數人,令寄資充内中差遣。

    轍曰:「上左右須得是當人乃可。

    況上初聽政,中外觀望,舉動不可不慎。

    又太皇太後在日,至公無私,人情未免憎愛,所用人尤宜慎擇,留後伏事祖宗歲久,今此用人,宜助上選擇。

    」茂則唯唯而去。

    十一月二日,崇政殿門幕次,密院出劉瑗以下十人姓名,并換入内供奉官。

    倉卒不審,但将有過犯馮景等二人,見持服劉瑗、李慤二人不行外,抽取六人。

    既退講議,乃知祖宗無抽取寄資例。

    至初四日,見上論之。

    轍奏曰:「陛下方親政,中外賢士大夫未曾進用,而推恩先于近習,外議深以為非。

    臣等淺陋,前日失不開陳,今已無及。

    陛下今後慎之而已。

    」至十日,密院複出内批,以劉惟簡随龍權入内押班。

    梁從政、吳靖方先帝随龍,除從政内侍省都知,靖方帶禦器械。

    十一日,垂拱殿幕次,商量本欲伸前議,以非初政所宜。

    方進呈,未及開陳,微仲卷起文字曰:「依已得聖旨。

    」衆愕然而退。

    十一日,中書舍人呂希純封還詞頭。

    十二日,中堂會議,微仲曰:「先取六人,祖宗無例。

    密院倉卒将上,失不理會。

    」予曰:「吾輩亦自失之,不可推過密院。

    」堯夫曰:「侍郎言是也。

    」微仲曰:「宰執論事,當據條例,六人無例,可以追改。

    惟簡等三人皆有近例,不可論也。

    」予曰:「追論六人而舍三人,似畏強淩弱,不如并論而罷之。

    」堯夫助微仲曰:「惟六人可論。

    」韓師樸繼至,亦言此三人有例,無可言者。

    劉仲馮曰:「隻論三人可也。

    諸公若能協力,何事不濟?」予曰:「相公欲并論六人,亦無不可,使六人雖去,而三人不罷,呂舍人何緣肯止?縱改差,姚舍人恥不若人,亦須封還,則益張皇。

    愚謂不若并論,縱不盡從,徐更籌之。

    但吾侪一心,上前無一可一否之論,即善矣。

    」微仲曰:「來日見上,若未從,即奏竢再見詳議可也。

    」予稱善。

    十四日,進呈希純狀。

    上曰:「隻為禁中阙人,兼有近例。

    」微仲曰:「雖知此,衆議頗有未安。

    」師樸曰:「此與馮宗道、梁惟簡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