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四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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許遵議法雖妄而能活人以得福 知潤州許遵嘗為法官,奏谳婦人阿雲謀殺夫不死獄,以按問欲舉,乞減死。

    舊說,鬭殺、劫殺,鬭與劫為殺因,故按問欲舉可以減。

    謀而殺,則謀非因,故不可減。

    士大夫皆知遵之妄也。

    時介甫在翰苑,本不曉法,而好議法,乃主遵議。

    自公卿以下争之,皆不能得,自是謀殺遂有按問。

    然舊法,一問不承,後雖犯者自言,皆不得為按問。

    時欲廣其事,雖累問不承,亦為按問,天下皆厭其說。

    予至齊,齊多劫盜,而人知法有按問,則未有盜而非按問者。

    二人同劫,先問其左,則按問在左;先問其右,則按問在右。

    故獄之死生,在問之先後,而非盜之情。

    又有甚者,捕人類多盜之鄰裡,所欲活者辄先問之,則死生又出于用情。

    予見而歎曰:「惜哉!始議按問者之未究此弊也!」因以語齊守李誠之,誠之亦歎曰:「吾侪異日在朝,當革此弊。

    」予曰:「雖然遵議則非,而要能活人;吾議則是,而要能殺人。

    予意亦難改之。

    」誠之曰:「信然。

    柰何而可?」予曰:「昔劫盜贓三千而死,今五千而死矣,非有常也。

    必欲改是,增至七千而死,庶幾可耳。

    」後十餘年,谪居筠州。

    筠守許長卿,遵之子也。

    言其兄弟及諸子仕宦者十餘人,而郎官、刺史至數人。

    予複歎曰:「遵之議妄甚矣,而子孫仕者若是其多也。

    一能活人,天理固不遺之也哉!」 張次山因一婢知周高而刺配海島 曲隄周氏以财雄于齊,有秘書丞高者,尤驕縱不法。

    嘗自京師載妓妾數十人遊杭州,其一人以妬害自沉死。

    及還齊,其父母邀賄謝,不滿意,訴之長清令張次山,取證左治之,亦無他矣。

    會次山之婢本周氏隸也,自牖窺之,曆指所從來一人本高父妾,嘗生一子。

    次山即以長吏舉行之,高坐刺配海島而死,齊人快之。

    李誠之嘗語及此,稱善。

    予曰:「使我為長清,決不舉也。

    」誠之曰:「何故?」曰:「民問如此事不為少也,偶一婢子知之,因而發之以為明。

    彼不知者獨何幸,高獨何不幸也!事發有端,長吏不得已治之,可也;其發無端,自非叛逆,不問可也。

    」誠之曰:「此長者之論,次山之流固不及。

    」 契丹來議和親 予從張安道判南都。

    聞契丹遣泛使求河東界上地,宰相王安石謂咫尺地不足惜,朝廷方置河北諸将,後取之不難。

    及北使至,上親臨軒,喻之曰:「此小事,即指揮邊吏分畫。

    」使者出,告人曰:「上許我矣。

    」有司欲與之辨,卒莫能得。

    予聞之,以問安道,安道曰:「昔慶曆中,契丹遣劉六符等來議和親,未許。

    燕人有梁濟世為雄州諜者,嘗以詩書教契丹公卿子弟,先得其國書本以獻。

    仁宗性畏慎,時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