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草也。
上于文字尤欲得體,一覽便見是非。
必大草太上辭尊号第一诰,其末雲:“怡神閑燕,何力之有?”上曰:“此雖道太上語,畢竟自此起草送去,‘何力’之句不能無嫌。
”必大遂改作“無累于物”。
蓋上用意至到如此。
淳熙二年六月,禮部太常寺申來年太上皇帝當慶七十,欲将國朝加上尊号并上壽典禮參酌比附。
先決讨論,壬申有旨恭依。
七月乙酉,侍從禮官等就都堂議,加“性仁立德至神無為”八字,而皇後再加二字為“齊明廣慈”。
後兩日,禮部趙侍郎(雄)謂“無為”二字與“太上”字相連,頗涉語忌,請改為“明武煥文”。
其後又嘗作“至神無為”,又作“成武煥文”,逮癸卯乃定,用“性仁立德無為全美”。
參政龔實之(茂良)而下尚不以為然,葉丞相(衡)既主之,衆莫能奪。
八月,直院胡長文(元質)罷,丁卯上自用必大再直,已拟诏草。
會九月乙未,葉丞相罷,龔參首招予及學士王季海共議,然後定為“性仁誠德經武緯文”,遂草宣布诏,其頌太上皇帝雲:“以德行仁,本性誠之固有;修文偃武,合經緯之自然。
”太上皇後雲:“月齊日以得天,而能久照;坤順幹而配地,是以廣生。
”上再三稱獎,謂數句用經語,該括明備,非卿不能為,真大手筆也。
大禮降禦劄,既雲劄示,則當親筆付外。
近歲同常诏從院吏寫本行出,未知中朝舊事如何。
幹道九年六月七日,宣當直學士草南郊禦劄,三更進草,其間雲:“幹清坤夷,振四方之綱紀;星晖海潤,兆百世之本支。
玉卮每奉于親闱,瑞節歲交于鄰境。
”上改作“農扈屢豐,戎軒載戢。
崇禮樂而四達,嘉風俗而再淳。
玉卮每奉于親闱,美化遂刑于海宇”。
仍批雲:“可改簽抹者五句,意不近于郊祀。
”其欲得體大率如此。
己亥三月丁卯,诏今歲郊祀,以例約束省費。
旋有旨未令行出,下禮部太常寺議明堂大禮。
初李仁父主此說于前郊,嘗經集議,會近習揚言壽博極群書,卻不曾讀《孝經》,乃不果行。
至是,予以禮部尚書兼翰林學士與諸儒議曰:“周公雖攝政,而主祭則成王。
王方幼沖,故周公參稽古制,蒇事于明堂。
其曰嚴父者,指周公能推本武王之志,追尊文王之功,非謂自主其祭祀也。
”衆以為然,遂奏:“臣等竊觀傳載黃帝拜祀上帝于明堂,唐虞祀五帝于五府。
曆時既久,其詳莫得而聞。
至《禮記》始載《明堂位》一篇,言天子負斧依南鄉而立,内之公侯伯子男,外之蠻夷戎狄,以序而立。
故曰明堂也者,明諸侯之尊卑也。
孟子亦曰:‘明堂者,王者之堂也。
’《周禮?大司樂》有冬至圜丘之樂,夏至方丘之樂,宗廟九變之樂。
三者皆大祭祀,惟不及明堂,豈非明堂者布政會朝之地,成王時嘗于此歌《我将》之頌,宗祀其祖文王乎?後暨漢唐雖有沿革,至于祀帝而配以祖宗,多由義起,未始執一。
本朝仁宗皇佑中,破諸儒異同之論,即大慶殿行親享之禮,并侑祖宗,從以百神。
前期朝獻景靈宮,享太廟,一如郊祀之制。
太上皇帝中興,斟酌家法,舉行于紹興之初,亦在殿庭,蓋得聖經之遺意。
且國家大祀有四,春祈谷,夏雩祀,秋明堂,冬郊祀是也。
陛下即位以來,固嘗一講祀谷,四躬冬祀,惟合宮雩壇之禮,猶未親行。
今若特舉秋享,于義為允。
臣等謹據已行典禮,及将前代賀循、本朝名儒李泰伯、範鎮明堂嚴祖說,并治平中呂誨、司馬光等集議,近歲李焘奏劄,具錄以聞。
”乙亥有旨,從之。
九月上辛,以顯肅後忌前,改用仲辛行禮,辛酉當受誓戒。
前一日,上語宰執:“足指瘡腫,恐妨拜跪,欲展季辛,又值顯恭後忌。
如何?”宰執奏:“天地尊,後忌卑。
”遂降旨,用二十六日。
必大按:漢武太初太始征和中,屢祀明堂,不專用辛。
方請别蔔日,诘朝,上忽遣中使谕旨都堂:“夜來傅藥,足瘡良愈,不必改日。
但已展誓戒之期,若再降旨,不張皇否?”趙相奏此卻無妨,遂以是日午時集官受誓戒。
丙寅大雨,丁卯鎖院,草敕。
戊辰百執事冒雨入麗正門,過後殿,請皇帝緻齋。
已巳上乘逍遙車,朝獻景靈宮,入太廟宿齋。
四日之間,雨晝夜傾注,通衢殆如溪澗,有旨來早不乘玉辂,止用逍遙車,徑入北門,趨文德殿。
緻齋朝服,導駕官皆改常服,應儀仗排立,人并放。
趙相為大禮使,密谕有司未得放散。
黃昏後,雨驟止。
夜分,内侍李思恭傳旨禦史台閣門太常寺,仍舊乘玉辂,應合行事件疾速施行。
庚午昧爽,駕來登辂,必大執綏。
上喜曰:“且得晴霁。
”辛未行禮,月色如晝,上拜起不倦,以迄于成。
黎明登樓,肆敕,簪花,過德壽宮,人情熙然。
敕書乃必大視草,其間雲:“惟周成宗祀洛中,陟配于文王。
惟漢武合祠汶上,推嚴于高帝。
皆用親郊之禮,具殚尊祖之
上于文字尤欲得體,一覽便見是非。
必大草太上辭尊号第一诰,其末雲:“怡神閑燕,何力之有?”上曰:“此雖道太上語,畢竟自此起草送去,‘何力’之句不能無嫌。
”必大遂改作“無累于物”。
蓋上用意至到如此。
淳熙二年六月,禮部太常寺申來年太上皇帝當慶七十,欲将國朝加上尊号并上壽典禮參酌比附。
先決讨論,壬申有旨恭依。
七月乙酉,侍從禮官等就都堂議,加“性仁立德至神無為”八字,而皇後再加二字為“齊明廣慈”。
後兩日,禮部趙侍郎(雄)謂“無為”二字與“太上”字相連,頗涉語忌,請改為“明武煥文”。
其後又嘗作“至神無為”,又作“成武煥文”,逮癸卯乃定,用“性仁立德無為全美”。
參政龔實之(茂良)而下尚不以為然,葉丞相(衡)既主之,衆莫能奪。
八月,直院胡長文(元質)罷,丁卯上自用必大再直,已拟诏草。
會九月乙未,葉丞相罷,龔參首招予及學士王季海共議,然後定為“性仁誠德經武緯文”,遂草宣布诏,其頌太上皇帝雲:“以德行仁,本性誠之固有;修文偃武,合經緯之自然。
”太上皇後雲:“月齊日以得天,而能久照;坤順幹而配地,是以廣生。
”上再三稱獎,謂數句用經語,該括明備,非卿不能為,真大手筆也。
大禮降禦劄,既雲劄示,則當親筆付外。
近歲同常诏從院吏寫本行出,未知中朝舊事如何。
幹道九年六月七日,宣當直學士草南郊禦劄,三更進草,其間雲:“幹清坤夷,振四方之綱紀;星晖海潤,兆百世之本支。
玉卮每奉于親闱,瑞節歲交于鄰境。
”上改作“農扈屢豐,戎軒載戢。
崇禮樂而四達,嘉風俗而再淳。
玉卮每奉于親闱,美化遂刑于海宇”。
仍批雲:“可改簽抹者五句,意不近于郊祀。
”其欲得體大率如此。
己亥三月丁卯,诏今歲郊祀,以例約束省費。
旋有旨未令行出,下禮部太常寺議明堂大禮。
初李仁父主此說于前郊,嘗經集議,會近習揚言壽博極群書,卻不曾讀《孝經》,乃不果行。
至是,予以禮部尚書兼翰林學士與諸儒議曰:“周公雖攝政,而主祭則成王。
王方幼沖,故周公參稽古制,蒇事于明堂。
其曰嚴父者,指周公能推本武王之志,追尊文王之功,非謂自主其祭祀也。
”衆以為然,遂奏:“臣等竊觀傳載黃帝拜祀上帝于明堂,唐虞祀五帝于五府。
曆時既久,其詳莫得而聞。
至《禮記》始載《明堂位》一篇,言天子負斧依南鄉而立,内之公侯伯子男,外之蠻夷戎狄,以序而立。
故曰明堂也者,明諸侯之尊卑也。
孟子亦曰:‘明堂者,王者之堂也。
’《周禮?大司樂》有冬至圜丘之樂,夏至方丘之樂,宗廟九變之樂。
三者皆大祭祀,惟不及明堂,豈非明堂者布政會朝之地,成王時嘗于此歌《我将》之頌,宗祀其祖文王乎?後暨漢唐雖有沿革,至于祀帝而配以祖宗,多由義起,未始執一。
本朝仁宗皇佑中,破諸儒異同之論,即大慶殿行親享之禮,并侑祖宗,從以百神。
前期朝獻景靈宮,享太廟,一如郊祀之制。
太上皇帝中興,斟酌家法,舉行于紹興之初,亦在殿庭,蓋得聖經之遺意。
且國家大祀有四,春祈谷,夏雩祀,秋明堂,冬郊祀是也。
陛下即位以來,固嘗一講祀谷,四躬冬祀,惟合宮雩壇之禮,猶未親行。
今若特舉秋享,于義為允。
臣等謹據已行典禮,及将前代賀循、本朝名儒李泰伯、範鎮明堂嚴祖說,并治平中呂誨、司馬光等集議,近歲李焘奏劄,具錄以聞。
”乙亥有旨,從之。
九月上辛,以顯肅後忌前,改用仲辛行禮,辛酉當受誓戒。
前一日,上語宰執:“足指瘡腫,恐妨拜跪,欲展季辛,又值顯恭後忌。
如何?”宰執奏:“天地尊,後忌卑。
”遂降旨,用二十六日。
必大按:漢武太初太始征和中,屢祀明堂,不專用辛。
方請别蔔日,诘朝,上忽遣中使谕旨都堂:“夜來傅藥,足瘡良愈,不必改日。
但已展誓戒之期,若再降旨,不張皇否?”趙相奏此卻無妨,遂以是日午時集官受誓戒。
丙寅大雨,丁卯鎖院,草敕。
戊辰百執事冒雨入麗正門,過後殿,請皇帝緻齋。
已巳上乘逍遙車,朝獻景靈宮,入太廟宿齋。
四日之間,雨晝夜傾注,通衢殆如溪澗,有旨來早不乘玉辂,止用逍遙車,徑入北門,趨文德殿。
緻齋朝服,導駕官皆改常服,應儀仗排立,人并放。
趙相為大禮使,密谕有司未得放散。
黃昏後,雨驟止。
夜分,内侍李思恭傳旨禦史台閣門太常寺,仍舊乘玉辂,應合行事件疾速施行。
庚午昧爽,駕來登辂,必大執綏。
上喜曰:“且得晴霁。
”辛未行禮,月色如晝,上拜起不倦,以迄于成。
黎明登樓,肆敕,簪花,過德壽宮,人情熙然。
敕書乃必大視草,其間雲:“惟周成宗祀洛中,陟配于文王。
惟漢武合祠汶上,推嚴于高帝。
皆用親郊之禮,具殚尊祖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