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五十五 諸儒學案下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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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就世間綱紀倫物上着腳,故由禮入,最為切近。

    其實把柄,隻一點靈性,惺惺曆曆,便私欲淨盡,天理流行,日用倫物,盡是真诠。

    但聖人下學上達,不如此說得玄虛。

    子思後來提出未發之中,教人戒懼慎獨,直從無始窟中,倒底打迸出來,刀刀見血矣。

      乾元資始,萬物化育流行,窮曆不變,隻緣太虛中有一個貞觀作主,自屈自伸,自往自來,無心而成化,故曰:“乾以易知。

    ”曰健,曰專,曰直,皆易知之妙用也。

    人心一念虛靈,惺惺内照,自與天道同運并行。

    今人念頭無主,膠膠擾擾,精明日消,乃禽乃獸,是謂背天。

      《論語》“思無邪”,《禮記》“俨若思”二語,為聖功之本。

    不思之思,為俨若思,不偏之思,為正思。

    孟子曰:“心之官則思。

    先立乎其大者。

    ”一片虛靈,靜而常照,與宇宙同體,萬象森羅,故曰大,非計較分别之思謂之大也。

    計較分别之思,皆謂之邪。

    一有所着,即非中體,非必放縱而後謂之邪也。

     不學則殆之思,終日終夜無益之思,皆是揣摩妄想,非俨若無邪之本體。

    若是真思,即是真學,豈得殆而無益? 養心先要識心體,孟子曰:“苟得其養,無物不長。

    ”先儒謂先有個物,方去養,方會長。

    白沙詩雲:“存心先要識端倪。

    ”此之謂也。

    吾儒謂喜怒哀樂未發時氣象,禅門謂之本來面目,玄門謂之五行不到處。

    白沙詩“須臾身境俱忘卻,一片圓融大可知”,即此境界。

    是萬物皆備,仁之全體也,便是端倪。

    識此方去日用上護持,工夫纔有下落,先輩謂如雞伏卵,如龍養珠,先要有珠有卵,方去抱養,非茫茫泛用其心也。

     日用感遇,情識牽纏,千頭萬緒,如理亂絲。

    昔人有環中弄丸之喻,胸次何灑然也。

    環中者,於此去彼來,交繼之間,圓轉平等,無牽強湊合之迹也。

    弄丸者,因一彼一此,各正之理,随物應化,無凝滞留難之苦也。

    上士以應用為樂,下學以酬酢為苦,但十分苦中得一二分輕省,即是讨着把柄,直到無意必固我,從心所欲,發而中節地位,方是最上頭。

     為仁在養氣,心氣和平,自然與萬物相親。

      今人血氣運動,即謂之生,都不知自己性命,安頓何處,故雲:“百姓日用而不知。

    ” 天道隻一個乾知作主,更無第二知,所以亘元會運世,時行物生,貞常不變。

    若有第二知,便費搬弄安排,必然生出許多怪異,時序都要颠倒錯亂。

    人心多一個念頭,便多一番經營。

     大道不分體用,治人即是修己,士君子待人接物處事,一有差謬,即是心性上欠圓融。

    試随處返照,自當承認。

     萬物若非一體,天下無感應矣。

     為人子弟,日用問安視膳,溫凊定省,唯諾進趨,隅坐徐行,奉杖進履,種種小節,在家庭父母兄長之前行之,絲絲都是性命精髓流洩出來,所以為至德要道。

     有目能見,無目即無見;有耳能聞,無耳即無聞;有血肉軀便有我,無血肉軀即無我;有計較思量便有心,無計較思量即無心。

    此凡夫局於形氣,所謂颠倒迷惑,沉淪生死,為可悲憫者也。

    悟中人須不假五官四肢,閉明塞聰,兀然枯朽,而光熒朗鑑,到處空明,漠無朕之中,萬象森羅,方為知者。

      形氣有生死,性無生死,性自太虛來,與太虛同體,附形氣而為性,形從太虛中結聚,故不離太虛之本然。

    譬如冰從水生,不離濕,所以性體與虛合也。

    形毀氣散之後,一點虛明不被情識牽纏,複還太虛去。

    若被情識牽纏,展轉汩沒,依舊化形化氣,少不得太虛本然仍在。

    如金雜銅中,百劫不壞,直待銅質銷盡,金體複現。

     今人病痛,隻為心不在軀殼内,所以形空氣散,日趨朽敗。

    若心在身中,食知食,視知視,聽知聽,一切運動喘息,無不了了自知,則神常凝,氣常聚,精常固,昔賢所以言心要在腔子内也。

     天地元氣,隻在兩間内運用,保合不洩,所以天長地久。

    日月隻在兩間内代明,所以久照。

    今人精氣神識,渾在外面,發洩無餘,安得不敗漏銷竭,以至死亡? 老子曰:“載營魄抱一。

    ”能無離乎?營義訓明,亦訓動,即魂也,動而明者為魂。

    《淮南子》曰:“天氣為魂,地氣為魄。

    ”註曰:“魂,人陽神也;魄,人陰神也。

    魂魄具而成人,二者相守。

    ”魂日也,魄月也。

    天道,日月相推而明生;人身,魂魄相守而靈發。

    月附日而生光,魄附魂而生靈,晝陽勝,白日動作,魂用事也,魄即伏其間,陰不離陽也。

    夜陰勝,向晦晏息,魄用事也,魂即守其宅,陽不離陰也。

    魄精重濁,離魂則沉,在夜則為厭寐,在晝則為昏惰頑冥,一切貪着不仁之患。

    魂神輕清,離魄則浮,在晝則為散亂馳逐,在夜則為驚悸狂呼,展轉不甯之患。

    故攝生者以魂為主,魂勝而魄受制,則志氣清明,神宇光朗,為賢為聖。

    魄勝而魂受制,則私欲橫行,邪暗蔽塞,為狂為愚。

    魂不守魄,則官曠宅空,神外馳而形無檢,破耗銷竭,為病為死。

    故曰:“載營魄抱一。

    ”載者,并畜同處之意;抱一者,渾合不離之法也。

     四書攝提 凡事君者,盡忠謀國,以求必濟,不可輕棄其身。

    處困者,畏天凝命,以求遂志,不可輕棄其命。

    如是,則君事無不終,而己志無不遂。

    至於萬不可已,舍身殒命,良非得已,豈謂凡事君者,先意其必亡,遂委身棄之乎?世儒不達於為臣,辄雲“不有其身”,於處困,辄雲“不有其命”,但求塞責,不顧委托。

    無濟困之才,适以自喪其軀,豈聖人教人之本意哉?夫道貴通變,《易》戒用剛,儒者固執用剛,舉天下國家之重,祇以供吾身之一擲,經術不明,身世