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五十 諸儒學案中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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驗經星河漢位次景象,終古不移,謂天有定體,氣則虛浮,虛浮則動蕩,動蕩則有錯亂,安能終古如是?自來儒者謂天為輕清之氣,恐未然。
且包天地外,果爾輕清之氣,何以乘載?地水氣必上浮,安能左右旋轉?漢萌曰:“天體确然在上。
”此真至論。
智者可以思矣。
柏齋惑於釋氏地水火風之說,遂謂風為天類,以附成天地水火之論,其實不然。
先儒謂風為天體旋轉蕩激而然,亦或可通。
今雲“風即天類”,誤矣。
男女牝牡,專以體質言,氣為陽,而形為陰,男女牝牡皆然也。
即愚所謂陰陽有偏盛,即盛者?主之也。
柏齋謂“男女牝牡,皆陰陽相合”是也,又謂“少男有陽而無陰,少女有陰而無陽”,豈不自相背馳?寒暑晝夜,以氣言,蓋謂屈伸往來之異,非專陰專陽之說。
愚於董子鴺“陽日陰月”辨之詳矣。
呼吸者氣機之不容已者,呼則氣出,出則中虛,虛則受氣,故氣入。
吸則氣入,入則中滿,滿則溢氣,故氣出。
此乃天然之妙,非人力可以強而為之者。
柏齋謂“陽為陰滞而相戰”,恐無是景象,當再體驗之,何如?柏齋又謂愚之所言“凡屬氣者皆陽,凡屬形者皆陰,以下數語甚真”,此愚推究陰陽之極言之,雖蔥蒼之象,亦陰,飛動之象,亦陽,蓋謂二氣相待而有離其一不得者,況神者生之靈,皆氣所固有者也,無氣則神何從而生?柏齋欲以神字代氣,恐非精當之見。
土即地也,四時無不在,故配四季。
木溫為火熱之漸,金涼為水寒之漸,故配四時,特生之序不然耳。
五行家之說,自是一端,不必與之辨也。
火旺於夏,水旺於冬,亦是正理。
今人但知水流而不息,遂謂河凍川冰,為水之休囚,而不知冰凍為水之本體,流動為天火之化也,誤矣。
柏齋曰:“土即地,四時無不在。
”愚謂金木水火無氣則已,有則四時日月皆在。
何止四季之月?今土配四季,金木水火配四時,其餘無配。
時月五行之氣,不知各相退避乎?即為消滅乎?突然而來,抑候次於何所乎?此假象配合,穿鑿無理,其較然者。
世儒惑於邪妄而不能辨,豈不可哀!柏齋又曰:“五行家之說,自是一端,不必與辨。
”愚謂學孔子者,當推明其道,以息邪說,庶天下後世崇正論行正道,而不至陷於異端可也。
何可謂“自是一端,不必與辨?”然則造化真實之理,聖人雅正之道,因而蒙蔽晦蝕,是誰之咎?其謂水旺於冬,猶為痼疾。
夫夏秋之時,膚寸雲霭,大雨時行,萬流湧溢,百川灌河海,潮為之嘯逆,不於此時而論水旺,乃於水泉閉涸之時,而強配以為旺,豈不大謬?又謂:“今人但知水流而不息,遂謂河凍川冰為水之休囚,而不知冰凍為水之本體,流動為天火之化。
”嗟乎!此尤不通之說。
夫水之始化也,冰乎?水乎?使始於冰,雖謂冰為水之本體,固無不可矣。
然果始於冰乎?水乎?此有識者之所能辨也。
夫水之始,氣化也,陽火在内,故有氣能動;冰雪者,雨水之變,非始化之體也,安可謂之本?裂膚堕指,而江海不冰,謂“流動為天火之化”,得乎哉? 人之神與造化神一也,故能相動,師巫之類,不可謂無。
浚川舊論天地無知,鬼神無靈,無師巫之術,今天地鬼神之說變矣,而師巫猶謂之無,如舊也,何哉?此三事一理也,特未思耳。
神能禦氣,氣能禦形,造化人物無異,但有大小之分耳。
造化神氣大,故所能為者亦大,人物神氣小,故所能為者亦小,其機則無異也。
州縣小吏亦能竊人主之權以行事,此師巫之比也。
行禱則求於造化之神也,設位請客,客有至不至,設主求神,神有應不應,然客有形,人見之,神無形,人不能見也,以目不能見,遂謂之無,淺矣。
此木主土偶之比也。
蒸水為雲,灑水為雨,搖扇起風,放炮起雷,皆人之所為也,皆人之所共知也。
此雖形用,主之者亦神氣也。
師巫則專用神氣,而不假於形者也。
通此,則邪術之有無可知矣。
浚川論人道甚好,特天道未透耳。
蓋其自處太高,謂人皆不及己,故謂己見不可易耳。
吾幼時所見,與浚川大同,後乃知其非。
吾料浚川亦當有時而自知其非也。
《慎言》此條,乃為師巫能緻風雲雷雨而言,故曰“雨暘風霆,天地之德化”,而師巫之鬼不能緻耳。
或能緻者,偶遇之也。
至於邪術,亦未嘗謂世間無此,但有之者,亦是得人物之實氣而成,非處無杳冥,無所憑藉而能之也。
如採生折割,如滌目幻視等類,與師巫之虛無杳冥,能緻風雨不同,皆藉人物之實氣。
柏齋又謂“造化之神氣大,故所能為者亦大,人物之神氣小,故所能為者亦小,其機則無異矣”,愚則謂天所能為者人不能為,人所能為者天亦不能為之。
師巫若能呼風喚雨,何不如世俗所謂吹氣成雲,噀唾成雨,握手成雷,拂袖成風,頃刻之間,靈異交至,又何必築壇敕将,祭禱旬朔,以待其自來?豈非狂惑耶?俗士乃為信之,悲哉!柏齋又謂“州縣小吏,亦能竊人主之權”,以為師巫能竊天神之權,愚以為過矣。
小吏人主皆人也,所竊皆人事也,故可能。
師巫人也,風雨天也,天之神化,師巫安能之?投鐵於淵,龍起而雨,此乃正術,亦非冥祈,不可同也。
又謂“設主請客,有至不至,如師巫求神,有應不應”,此皆為師巫出脫之計。
請客不至,或有他故,求神不應,神亦有他故邪?此可以發笑。
又謂“蒸水為雲,灑水為雨,搖扇起風,放炮起雷,為人之神氣所為”,不知此等雲雨風雷真耶?假耶?若非天道之真,不過物象之似耳,與師巫以人求天,有何相類?且師巫專用神氣,而不假之以形,不知是何神靈,聽師巫之所使?抑師巫之精神耶?此類說夢,愚不得而知之。
其謂愚“論人道甚好,持天道未透,蓋自處太高,謂人皆不及己,故執己見不可易”,又謂“向時所見,與浚川大同,後乃知其非,吾料浚川亦當有時自知其非”,此數言教愚多矣,但謂“自處太高”,謂“人不及己”,此則失愚之心也。
夫得其實理則信,不得其理,此心扞格不契,何以相信?使芚荛之言會於愚心,即躍然領受,況大賢乎?謂“人不及己,執所見而不易”,此以人為高下,而不據理之是非者之為也。
愚豈如是?望體恕,幸甚!柏齋又雲“神能禦氣,氣能禦形,以神自外來,不從形氣而有,遂謂天地太虛之中,無非鬼神,能聽人役使,亦能為人禍福”,愚則謂必得形氣而有,如母能生子,子能為母主耳。
至於天地之間,二氣交感,百靈雜出,風霆流行,山川冥漠,氣之變化,何物不有?欲離氣而為神,恐不可得,縱如神仙屍解,亦人之神乘氣而去矣,安能脫然神自神,而氣自氣乎?由是言之,兩間鬼神,百靈顯着,但恐不能為人役使,亦不能為人禍福耳。
亦有類之者,人死而氣未散,乃慼物以祟人,及夫罔兩罔象,山魈木夔之怪,來遊人間,皆非所謂神也。
此終古不易之論,望智者再思之,何如? 讀禍福祭祀之論,意猶謂鬼神無知覺作為,此大惑也。
人血肉之軀耳,其有知覺作為,誰主之哉?蓋人心之神也。
人心之神,何從而來哉?蓋得於造化之神也。
故人有知覺作為,鬼神亦有知覺作為,謂鬼神無知覺作為,異於人者,梏於耳目聞見之驗,而不通之以理,儒之淺者也。
程、張不免有此失,先聖論鬼神者多矣,乃一切不信,而信淺儒之說,何也?豈梏於耳目聞見之,而不能通之以理者乎? 《易》曰:“積善之家,必有餘慶,積不善之家,必有餘殃。
”語曰:“禍福無門,惟人所召。
”故知人之為善為惡,乃得福得禍之本,其不順應者,幸不幸耳。
故取程子答唐棣之論,乃為訓世之正。
今柏齋以禍福必由於鬼神主之,則夫善者乃得禍,不善者乃得福,鬼神亦謬惡不仁矣,有是乎?且夫天地之間,何虛非氣?何氣不化?何化非神?安可謂無靈?又安可謂無知?但亦窅冥恍惚,非必在在可求,人人得而攝之,何也?人物巨細,亦夥矣,攝人必攝物,強食弱,智戕愚,衆暴寡,物殘人,人殺物,皆非天道之常,性命之正。
世之物相戕相殺,無處無之,而鬼神之力,不能報其冤,是鬼神亦昧劣而不義矣,何足以為靈異!故愚直以仲尼“敬鬼神而遠之”以為至論,而祭祀之道,以為設教,非謂其無知無覺而不神也。
大抵造化鬼神之迹,皆性之不得已而然者,非出於有意也,非以之為人也,其本體自如是耳。
於此而不知,皆淺儒誣妄,惑於世俗之見,而不能達乎至理者矣。
此又何足與辨! 先聖作《易》,見
且包天地外,果爾輕清之氣,何以乘載?地水氣必上浮,安能左右旋轉?漢萌曰:“天體确然在上。
”此真至論。
智者可以思矣。
柏齋惑於釋氏地水火風之說,遂謂風為天類,以附成天地水火之論,其實不然。
先儒謂風為天體旋轉蕩激而然,亦或可通。
今雲“風即天類”,誤矣。
男女牝牡,專以體質言,氣為陽,而形為陰,男女牝牡皆然也。
即愚所謂陰陽有偏盛,即盛者?主之也。
柏齋謂“男女牝牡,皆陰陽相合”是也,又謂“少男有陽而無陰,少女有陰而無陽”,豈不自相背馳?寒暑晝夜,以氣言,蓋謂屈伸往來之異,非專陰專陽之說。
愚於董子鴺“陽日陰月”辨之詳矣。
呼吸者氣機之不容已者,呼則氣出,出則中虛,虛則受氣,故氣入。
吸則氣入,入則中滿,滿則溢氣,故氣出。
此乃天然之妙,非人力可以強而為之者。
柏齋謂“陽為陰滞而相戰”,恐無是景象,當再體驗之,何如?柏齋又謂愚之所言“凡屬氣者皆陽,凡屬形者皆陰,以下數語甚真”,此愚推究陰陽之極言之,雖蔥蒼之象,亦陰,飛動之象,亦陽,蓋謂二氣相待而有離其一不得者,況神者生之靈,皆氣所固有者也,無氣則神何從而生?柏齋欲以神字代氣,恐非精當之見。
土即地也,四時無不在,故配四季。
木溫為火熱之漸,金涼為水寒之漸,故配四時,特生之序不然耳。
五行家之說,自是一端,不必與之辨也。
火旺於夏,水旺於冬,亦是正理。
今人但知水流而不息,遂謂河凍川冰,為水之休囚,而不知冰凍為水之本體,流動為天火之化也,誤矣。
柏齋曰:“土即地,四時無不在。
”愚謂金木水火無氣則已,有則四時日月皆在。
何止四季之月?今土配四季,金木水火配四時,其餘無配。
時月五行之氣,不知各相退避乎?即為消滅乎?突然而來,抑候次於何所乎?此假象配合,穿鑿無理,其較然者。
世儒惑於邪妄而不能辨,豈不可哀!柏齋又曰:“五行家之說,自是一端,不必與辨。
”愚謂學孔子者,當推明其道,以息邪說,庶天下後世崇正論行正道,而不至陷於異端可也。
何可謂“自是一端,不必與辨?”然則造化真實之理,聖人雅正之道,因而蒙蔽晦蝕,是誰之咎?其謂水旺於冬,猶為痼疾。
夫夏秋之時,膚寸雲霭,大雨時行,萬流湧溢,百川灌河海,潮為之嘯逆,不於此時而論水旺,乃於水泉閉涸之時,而強配以為旺,豈不大謬?又謂:“今人但知水流而不息,遂謂河凍川冰為水之休囚,而不知冰凍為水之本體,流動為天火之化。
”嗟乎!此尤不通之說。
夫水之始化也,冰乎?水乎?使始於冰,雖謂冰為水之本體,固無不可矣。
然果始於冰乎?水乎?此有識者之所能辨也。
夫水之始,氣化也,陽火在内,故有氣能動;冰雪者,雨水之變,非始化之體也,安可謂之本?裂膚堕指,而江海不冰,謂“流動為天火之化”,得乎哉? 人之神與造化神一也,故能相動,師巫之類,不可謂無。
浚川舊論天地無知,鬼神無靈,無師巫之術,今天地鬼神之說變矣,而師巫猶謂之無,如舊也,何哉?此三事一理也,特未思耳。
神能禦氣,氣能禦形,造化人物無異,但有大小之分耳。
造化神氣大,故所能為者亦大,人物神氣小,故所能為者亦小,其機則無異也。
州縣小吏亦能竊人主之權以行事,此師巫之比也。
行禱則求於造化之神也,設位請客,客有至不至,設主求神,神有應不應,然客有形,人見之,神無形,人不能見也,以目不能見,遂謂之無,淺矣。
此木主土偶之比也。
蒸水為雲,灑水為雨,搖扇起風,放炮起雷,皆人之所為也,皆人之所共知也。
此雖形用,主之者亦神氣也。
師巫則專用神氣,而不假於形者也。
通此,則邪術之有無可知矣。
浚川論人道甚好,特天道未透耳。
蓋其自處太高,謂人皆不及己,故謂己見不可易耳。
吾幼時所見,與浚川大同,後乃知其非。
吾料浚川亦當有時而自知其非也。
《慎言》此條,乃為師巫能緻風雲雷雨而言,故曰“雨暘風霆,天地之德化”,而師巫之鬼不能緻耳。
或能緻者,偶遇之也。
至於邪術,亦未嘗謂世間無此,但有之者,亦是得人物之實氣而成,非處無杳冥,無所憑藉而能之也。
如採生折割,如滌目幻視等類,與師巫之虛無杳冥,能緻風雨不同,皆藉人物之實氣。
柏齋又謂“造化之神氣大,故所能為者亦大,人物之神氣小,故所能為者亦小,其機則無異矣”,愚則謂天所能為者人不能為,人所能為者天亦不能為之。
師巫若能呼風喚雨,何不如世俗所謂吹氣成雲,噀唾成雨,握手成雷,拂袖成風,頃刻之間,靈異交至,又何必築壇敕将,祭禱旬朔,以待其自來?豈非狂惑耶?俗士乃為信之,悲哉!柏齋又謂“州縣小吏,亦能竊人主之權”,以為師巫能竊天神之權,愚以為過矣。
小吏人主皆人也,所竊皆人事也,故可能。
師巫人也,風雨天也,天之神化,師巫安能之?投鐵於淵,龍起而雨,此乃正術,亦非冥祈,不可同也。
又謂“設主請客,有至不至,如師巫求神,有應不應”,此皆為師巫出脫之計。
請客不至,或有他故,求神不應,神亦有他故邪?此可以發笑。
又謂“蒸水為雲,灑水為雨,搖扇起風,放炮起雷,為人之神氣所為”,不知此等雲雨風雷真耶?假耶?若非天道之真,不過物象之似耳,與師巫以人求天,有何相類?且師巫專用神氣,而不假之以形,不知是何神靈,聽師巫之所使?抑師巫之精神耶?此類說夢,愚不得而知之。
其謂愚“論人道甚好,持天道未透,蓋自處太高,謂人皆不及己,故執己見不可易”,又謂“向時所見,與浚川大同,後乃知其非,吾料浚川亦當有時自知其非”,此數言教愚多矣,但謂“自處太高”,謂“人不及己”,此則失愚之心也。
夫得其實理則信,不得其理,此心扞格不契,何以相信?使芚荛之言會於愚心,即躍然領受,況大賢乎?謂“人不及己,執所見而不易”,此以人為高下,而不據理之是非者之為也。
愚豈如是?望體恕,幸甚!柏齋又雲“神能禦氣,氣能禦形,以神自外來,不從形氣而有,遂謂天地太虛之中,無非鬼神,能聽人役使,亦能為人禍福”,愚則謂必得形氣而有,如母能生子,子能為母主耳。
至於天地之間,二氣交感,百靈雜出,風霆流行,山川冥漠,氣之變化,何物不有?欲離氣而為神,恐不可得,縱如神仙屍解,亦人之神乘氣而去矣,安能脫然神自神,而氣自氣乎?由是言之,兩間鬼神,百靈顯着,但恐不能為人役使,亦不能為人禍福耳。
亦有類之者,人死而氣未散,乃慼物以祟人,及夫罔兩罔象,山魈木夔之怪,來遊人間,皆非所謂神也。
此終古不易之論,望智者再思之,何如? 讀禍福祭祀之論,意猶謂鬼神無知覺作為,此大惑也。
人血肉之軀耳,其有知覺作為,誰主之哉?蓋人心之神也。
人心之神,何從而來哉?蓋得於造化之神也。
故人有知覺作為,鬼神亦有知覺作為,謂鬼神無知覺作為,異於人者,梏於耳目聞見之驗,而不通之以理,儒之淺者也。
程、張不免有此失,先聖論鬼神者多矣,乃一切不信,而信淺儒之說,何也?豈梏於耳目聞見之,而不能通之以理者乎? 《易》曰:“積善之家,必有餘慶,積不善之家,必有餘殃。
”語曰:“禍福無門,惟人所召。
”故知人之為善為惡,乃得福得禍之本,其不順應者,幸不幸耳。
故取程子答唐棣之論,乃為訓世之正。
今柏齋以禍福必由於鬼神主之,則夫善者乃得禍,不善者乃得福,鬼神亦謬惡不仁矣,有是乎?且夫天地之間,何虛非氣?何氣不化?何化非神?安可謂無靈?又安可謂無知?但亦窅冥恍惚,非必在在可求,人人得而攝之,何也?人物巨細,亦夥矣,攝人必攝物,強食弱,智戕愚,衆暴寡,物殘人,人殺物,皆非天道之常,性命之正。
世之物相戕相殺,無處無之,而鬼神之力,不能報其冤,是鬼神亦昧劣而不義矣,何足以為靈異!故愚直以仲尼“敬鬼神而遠之”以為至論,而祭祀之道,以為設教,非謂其無知無覺而不神也。
大抵造化鬼神之迹,皆性之不得已而然者,非出於有意也,非以之為人也,其本體自如是耳。
於此而不知,皆淺儒誣妄,惑於世俗之見,而不能達乎至理者矣。
此又何足與辨! 先聖作《易》,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