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四十七 諸儒學案中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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點之靈,求其體而不可得,則以為空寂,推其用而偏于陰界入,則以為神通。

    所謂有物者此耳。

    以此為性,萬無是處,而其言之亂真,乃有如此詩者,可無辨乎?然人心之神,即陰陽不測之神,初無二緻,但神之在陰陽者,則萬古如一,在人心者,則與生死相為存亡,所謂理一而分殊也。

    佛氏不足以及此矣。

     南陽慧忠破南方宗旨雲:“若以見聞覺知是佛性者,《淨名》不應雲‘法離見聞覺知’,若行見聞覺知是,則見聞覺知非求法也。

    ”南僧因問“《法華了義》開佛知見,此複何為?”忠曰:“他雲開佛知見,尚不言菩薩二乘,豈以衆生癡倒,便成佛之知見邪?”汾州無業有雲:“見聞覺知之性,與太虛齊壽,不生不滅,一切境界本自空寂,無一法可得迷者,不了即為境惑,一為境惑,流轉無窮。

    ”此二人皆禅林之傑出,考其言,皆見于《傳燈錄》,何若是之不同耶?蓋無業是本分人,說本分話。

    慧忠則所謂神出鬼沒,以逞其伎倆者也。

    彼見南方以見聞覺知為性,便對其人捏出一般說話,務要高他一着,使之莫測。

    嘗見《金剛經》有“是法平等,無有高下”之語,衆生固然迷悟不同,其知見之體即是平等,豈容有二?又嘗見《楞嚴經》有兩段話,其一佛告波斯匿王雲:“顔貌有變,見精不變,變者受滅,不變者元無生滅。

    ”其二因與阿難論聲聞有雲:“其形雖昧,聞性不昏,縱汝形銷,命光遷謝,此性雲何為汝銷滅?”此皆明以見聞為性,與波羅提說相合。

    若《淨名》則緊要在一離字。

    先儒嘗言,佛氏之辭善遁,便是此等處。

    《傳燈錄》中似此盡多,究其淵源,則固出于瞿昙也。

    蓋瞿昙說法,常欲離四句為一,非異非不異,非有非無,非常非無常,然而終有不能離者。

    如雲非異非不異,非有非無,非常非無常,即《楞伽》一經,累累見之,此便是遁辭之根。

    若将異處窮着他,他便有非異一說,将無常窮着他,他便有非無常一說,自非灼然看得他破,隻得聽他愚弄耳。

     僧問忠國師:“古德雲,青青翠竹,盡是法身,郁郁黃華,無非般若。

    有人不許,雲是邪說;亦有信者,雲不思議。

    不知若為?”國師曰:“此是普賢、文殊境界,非諸凡小而能信受,皆與大乘《了義經》合。

    故《華嚴經》雲:‘佛自充滿於法界,普現一切群生前,随緣赴感靡不周,而?處此菩提座。

    ’翠竹既不出於法界,豈非法身乎?又《般若經》雲:‘色無邊,故般若亦無邊。

    ’黃華既不越于色,豈非般若乎?深遠之言,不省者難為措意。

    ”又華嚴座主問大珠和尚雲:“禅師何故不許青青翠竹,盡是法身,郁郁黃華,無非般若?”珠曰:“法身無像,應翠竹以成形,般若無知,對黃華而顯相。

    非彼黃華翠竹,而有般若法身。

    故經雲:‘佛真法身猶若虛空,應物現形,如水中月。

    ’黃華若是般若,般若即同無情,翠竹若是法身,翠竹還能應用。

    座主會麼?”曰:“不了此意。

    ”珠曰:“若見性,人道是亦得,道不是亦得,随用而設,不滞是非;若不見性,人說翠竹着翠竹,說黃華着黃華,說法身滞法身,說般若不識般若。

    所以皆成诤論。

    ”宗杲雲:“國師主張翠竹是法身,直主張到底,大珠破翠竹不是法身,直破到底,老漢将一個主張底破底,收作一處,更無拈提,不敢動着他一絲毫,要你學者具眼。

    ” 餘于前記嘗舉翠竹黃華二語,以謂與鸢飛魚躍之言絕相似,隻是不同。

    據慧忠分析語,與大珠成形顯相二言,便是古德立言本旨。

    大珠所以不許之意,但以黃華翠竹非有般若法身爾,其曰“道是亦得”即前“成形顯相”二言,曰“道不是亦得”即後“非彼有般若法身”一言也。

    慧忠所引經語,與大珠所引經語皆合,直是明白,更無餘蘊。

    然則其與吾儒鸢飛魚躍之義,所以不同者,果何在邪?誠以鸢魚雖微,其性同一天命也。

    飛躍雖殊,其道同一率性也。

    彼所謂般若法身,在華竹之身之外,吾所謂天命率性,在鸢魚之身之内,在内則是一物,在外便成二物,二則二本,一則一本,讵可同年而語哉?且天命之性,不獨鸢魚有,華竹亦有之。

    程子所謂“一草一木,亦皆有理,不可不察者”,正惟有見於此也。

    佛氏祇緣認知覺為性,所以於花竹上便通不去,隻得以為法界中所現之物爾。

    《楞伽》以四大種色為虛空所持,《楞嚴》以山河大地鹹是妙明真心中物,其義亦猶是也。

    餘也向雖引而不發,今則舍矢如破矣。

    吾黨之士夫,豈無具眼者乎? 宗杲謂鄭尚明曰:“你隻今這聽法說法一段,曆曆孤明底,未生已前,畢竟在恁麼處?”曰:“不知。

    ”杲曰:“你若不知,便是生大,你百歲後,四大五蘊,一時解散,到這?曆曆孤明底,卻向甚麼處去?”曰:“也不知。

    ”杲曰:“你既不知,便是死大。

    ”又嘗示呂機宜雲:“現今曆曆孤明,與人分是非别好醜底,決定是有是無、是真是實、是虛妄。

    ”臨濟亦嘗語其徒曰:“四大身不解說法聽法,虛空不解說法聽法。

    ”觀此數節,則佛氏之所謂性,亦何難見之有?渠道理隻是如此,本不須苦求解悟,然而必以悟為則者,隻是要見得此曆曆孤明境界更親切爾。

    縱使見得親切,夫安知曆曆孤明者之非性,而性自有真邪? 杲答曾天遊侍郎書曰:“尋常計較安排底是識情,随生死遷流底亦是識情,怕怖慞惶底亦是識情。

    而今參學之人,不知是病,隻管在?許頭出頭沒,教中所謂随識而不随智,以故昧卻本地風光,本來面目。

    若或一時放下,百不思量計較,忽然失腳踏着鼻孔,即此識情,便是真空妙智,更無别智可得。

    若别有所得,有所證,則又卻不是也。

    如人迷時喚東作西,及至悟時即西便是東,無别有東,此真空妙智與太虛齊壽。

    隻這太虛中,還有一物礙得他否?雖不受一物礙,而不妨諸物于空中往來,此真空妙智亦然。

    凡聖垢染着一點不得,雖着不得而不礙生死,凡聖于中往來,如此信得及,見得徹,方是個出生入死得大自在底漢。

    ”細觀此書,佛氏之所謂性,無餘蘊矣。

    忽然失腳着鼻孔,便是頓悟之說。

     《頌》雲:“斷除煩惱重增病,趨向真如亦是邪,随順世緣無罣礙,涅槃生死是空華。

    ”嘗見杲示人有“水上葫蘆”一言,此頌第三句,即“水上葫蘆”之謂也。

    佛家道理真是如此。

    《論語》“無适無莫”,若非義之與比,何以異於水上葫蘆哉? 老子外仁義禮而言道德,徒言道德而不及性,與聖門絕不相似,自不足以亂真。

    所謂彌近理而大亂真,惟佛氏耳。

     論學書 吾之有此身,與萬物之為物,孰非出于乾坤?其理固皆乾坤之理也。

    自我而觀物,固物也;以理觀之,我亦物也。

    渾然一緻而已,夫何分於内外乎?所貴乎格物者,正欲即其分之殊,而有以見乎理之一。

    無彼無此,無欠無餘,而實有所統會,夫然後謂之知至,亦即所謂知止,而大本于是乎可立,達道於是乎可行,自誠正以至於治平,庶乎可一以貫之無遺矣。

     “物者意之用也,格其正也,正其不正,以歸於正也。

    ”此執事格物之訓也。

    來教雲;“格物者,格其心之物也,格其意之物也,格其知之物也;正心者,正其物之心也;誠意者,誠其物之意也;緻知者,緻其物之知也。

    ”夫謂格其心之物,格其意之物,格其知之物,凡其為物也三,謂正其物之心,誠其物之意,緻其物之知,其為物也一而已矣。

    就三物而論,以程子格物之訓推之,猶可通也,以執事格物之訓推之,不可通也。

    就一物而論,則所謂物者,果何物耶?如必以為意之用,雖極安排之巧,終無可通之日,不能無疑者一也。

    執事謂意在于事親,即事親是一物,意在于事君,即事君是一物,諸如此類,不妨說得行矣。

    有如川上之歎,鸢飛魚躍之旨,試以吾意着于川之流,鸢之飛,魚之躍,若之,何正其不正,以歸于正邪?不能無疑者二也。

    執事又雲:吾心之良知,即所謂天理也,緻吾心良知之天理于事事物物,則事事物物皆得其理矣。

    緻吾心之良知者,緻知也,事事物物各得其理者,格物也。

    審如所言,則《大學》當雲格物在緻知,知至而後物格矣。

    且既言精察此心之天理,以緻其本然之良知,又言正惟緻其良知,以精察此心之天理。

    然則天理也,良知也,果一乎?果非一乎?察也,緻也,果孰先乎?孰後乎?不能無疑者三也。

    (以上與王陽明)  人之有心,固然亦是一物,然專以格物為格此心,則不可。

    《說卦傳》曰:“觀變于陰陽而立卦,發揮于剛柔而生爻,和順于道德而理于義,窮理盡性以至于命。

    ”後二句皆主卦爻而言,窮理者即卦爻而窮之也。

    蓋一卦有一卦之理,一爻有一爻之理,皆所當窮,窮到極處,卻止是一理。

    此理在人則謂之性,在天則謂之命。

    心也者,人之神明,而理之存主處也。

    豈可謂心即理,而以窮理為窮此心哉?良心發見,乃感應自然之機,所謂天下之至神者,固無待於思也,然欲其一一中節,非思不可,研幾工夫,正在此處。

    故《大學》之教,雖已知止有定,必慮而後能得之。

    若此心粗立,猶未及於知止,感應之際,乃一切任其自然,遂以為即此是道,其不至於猖狂妄行者幾希!(《答允恕弟》) 寂然不動,感而遂通,高見謂非聖人不能,是以不能無疑于鄙說。

    愚以為常人之心,亦有時而寂,但茫無主宰,而大本有所不立;常人之心亦無時不感,但應物多謬,而達道有所不行。

    此其所以善惡雜出,而常危也。

    既是人心,動靜如此,即不容獨歸之聖人矣!  餘所雲“物格則無物”者,誠以功深力到,而豁然貫通,則凡屈伸消長之變,始終聚散之狀,哀樂好惡之情,雖千緒萬端,而卓然心目間者,無非此理,一切形器之粗,舉不能礙吾廓然之本體,夫是之謂無物。

    孟子所謂“盡心知性,而知天”,即斯義也。

    (以上《答黃筠溪》) 人之知識,不容有二,孟子但以不慮而知者,名之曰“良”,非謂别有一知也。

    今以知恻隐、知羞惡、知恭敬、知是非為良知,知視、知聽、知言、知動為知覺,是果有二知乎?夫人之視聽言動,不待思慮而知者,亦多矣,感通之妙,捷於桴鼓,何以異於恻隐羞惡恭敬是非之發乎?且四端之發,未有不關於視聽言動者,是非必自其口出,恭敬必形於容貌,惡惡臭辄掩其鼻,見孺子将入於井,辄匍匐而往救之,果何從而見其異乎?知惟一耳,而強生分别,吾聖賢之書,未嘗有也。

    惟《楞伽》經有所謂“真識現識及分别事識”三種之别,必如高論,則良知乃真識,而知覺當為分别事識無疑矣。

      天性之真,明覺自然,随感而通,自有條理,是以謂之良知,亦謂之天理,賢契所得,在此數語。

    夫謂良知即天理,則天性明覺隻是一事,區區之見,要不免於二之。

    蓋天性之真,乃其本體,明覺自然,乃其妙用,天性正於受生之初,明覺發於既生之後,有體必有用,而用不可以為體也。

    《樂記》所謂“人生而靜,天之性”,即天性之真也;“感物而動,性之欲”,即明覺之自然也。

    《大傳》所謂天下之至精,即天性之真也;天下之至神,即明覺之自然也。

    《大雅》所謂有物有則,即天性之真也;好是懿德,即明覺之自然也。

    諸如此類,其證甚明。

    孔子嘗言“知道、知德”,曾子嘗言“知止”,子思嘗言“知天知人”,孟子嘗言“知性知天”,凡知字,皆虛,下一字,皆實,虛實既判,體用自明,以用為體,未之前聞也。

     來書格物工夫,惟是随其位分,修其實履,雖雲與佛氏異,然於天地萬物之理,一切置之度外,更不複講,則無以達夫一貫之妙,又安能盡己之性以盡人物之性贊化育而參天地哉?此無他,隻緣誤認良知為天理,於天地萬物上,良知二字,自是安着不得,不容不置之度外耳。

    聖人本天,釋氏本心,天地萬物之理,既皆置之度外,其所本從可知矣。

    若非随其位分,修其實履,則自頂至踵,甯複少有分别乎? 以良知為天理,則易簡在先,工夫居後,後則可緩。

    白沙所謂“得此柄入手,更有何事?自茲以往,但有分殊處,合要理會”是也。

    謂天理非良知,則易簡居後,工夫在先,先則當急,所謂“果能此道矣,雖愚必明,雖柔必強”是也。

     以良知為天理,乃欲緻吾心之良知於事事物物,則是道理全在人安排,出事物無複本然之則矣。

    無乃不得於言乎?(以上答歐陽少司成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