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四十七 諸儒學案中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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且以為既思即是已發,語亦傷重。
思乃動靜之交,與發於外者不同,推尋體認,要不出方寸間爾。
伯子嘗言:“天理二字,是自家體貼出來。
”又雲:“中者天下之大本,天地之間停停當當,直上直下之正理,出則不是。
”若非其潛心體貼,何以見得如此分明?學者於未發之中,誠有體認工夫,灼見其直上直下,真如一物之在吾目,斯可謂之知性也矣。
亹亹焉戒懼以終之,庶無負子思子所以垂教之深意乎? 存養是學者終身事,但知既至與知未至時,意味迥然不同。
知未至時存養,非十分用意不可,安排把捉靜定為難,往往久而易厭。
知既至時存養,即不須大段着力,從容涵泳之中,生意油然,自有不可遏者,其味深且長矣。
然為學之初,非有平日存養之功,心官不曠,則知亦無由而至。
朱子所謂誠明兩進者,以此省察,是将動時更加之意,即《大學》所謂安而慮。
然安而能慮,乃知止後事,故所得者深。
若尋常緻察,其所得者,終未可同日而語。
大抵存養是思主,省察乃輔佐也。
理一也,必因感而後形,感則兩也。
不有兩即無一。
然天地間無适而非感應,是故無适而非理。
神化者天地之妙用也,天地間非陰陽不化,非太極不神,然遂以太極為神,以陰陽為化,則不可。
夫化乃陰陽之所為,而陰陽非化也;神乃太極之所為,而太極非神也。
為之為言,所謂莫之為而為者也。
張子雲:“一故神,兩故化。
”蓋化言其運行者也,神言其存主者也。
化雖兩而其行也常一,神本一而兩之中無弗在焉。
合而言之,則為神,分而言之,則為化。
故言化則神在其中矣,言神則化在其中矣,言陰陽則太極在其中矣,言太極則陰陽在其中矣,一而二,二而一者也。
學者于此,須認教體用分明,其或差之毫釐,鮮不流於釋氏之歸矣。
唐、宋諸名臣,多尚禅學。
學之至者,亦盡得受用。
蓋其生質既美,心地複緣此虛靜,兼有稽古之功,則其運用酬酢,雖不中不遠矣。
且凡為此學者,皆不隐其名,不諱其實,初無害其為忠信也。
故其學雖誤,其人往往有足稱焉。
後世乃有儒其名而禅其實,諱其實而侈其名者,吾不知其反之於心,果何如也? 《樂記》“人生而靜,天之性也;感於物而動,性之欲也”一段,義理精粹,要非聖人不能言。
象山從而疑之,過矣,彼蓋專以欲為惡也。
夫人之有欲,固出于天,蓋有必然而不容已,且有當然而不可易者。
於其所不容已者,而皆合乎當然之則,夫安往而非善乎?惟其恣情縱欲而不知反,斯為惡矣。
先儒多以去人欲、遏人欲為言,蓋所以防其流者,不得不嚴,但語意似乎偏重。
夫欲與喜怒哀樂,皆性之所有者,喜怒哀樂,又可去乎?象山又言“天亦有善有惡,如日月蝕,惡星之類”,是固然矣,然日月之蝕,彗孛之變,未有不旋複其常者,茲不謂之天理而何?故人道所貴,在乎不遠而複,奈何滔滔者天下皆是也!是則循其本而言之,天人曷常不一?究其末也,亦安得而不二哉? 《太極圖說》“無極之真,二五之精,妙合而凝”三語,愚不能無疑。
凡物必兩而後可以言合,太極與陰陽果二物乎?其為物也果二,則方其未合之先,各安在耶?朱子終身認理氣為二物,其源蓋出於此。
《正蒙》雲:“聚亦吾體,散亦吾體,知死之不亡者,可與言性矣。
”又雲:“遊氣紛擾,合而成質者,生人物之萬殊;其陰陽兩端,循環不已者,立天地之大義。
”夫人物則有生有死,天地則萬古如一,氣聚而生,形而為有,有此物即有此理,氣散而死,終歸於無,無此物即無此理,安得所謂死而不亡者耶?若夫天地之運,萬古如一,又何生死存亡之有?譬之一樹,人物乃其花葉,天地其根幹也。
花謝葉枯,則脫落而飄零矣。
其根幹之生意,固自若也,而飄零者複何交涉?謂之不亡可乎?故朱子謂:“張子此言,其流乃是個大輪回。
”由其迫切以求之,是以不覺其誤如此。
謝上蔡有言:“心之窮物有盡,而天者無盡,如之何包之?”此言不知為何而發?夫人心之體,即天之體,本來一物,無用包也,但其主於我者謂之心耳。
心之窮物有盡,由窮之而未至爾,物格則無盡矣。
無盡即無不盡,夫是之謂盡心,心盡,則與天為一矣。
如其為物果二,又豈人之智力之所能包哉? 昔官京師,逢一老僧,漫問何由成佛?渠亦漫舉禅語為答,雲“佛在庭前柏樹子”。
愚意其必有所謂,為之精思達旦,攬衣将起,則恍然而悟。
自此研磨體認,日複一日,積數十年,用心甚苦,年垂六十,始了然有見乎心性之真,而确乎有以自信。
朱、陸之學,於是乎僅能辨之,良亦鈍矣。
蓋嘗閱象山之書,大抵皆明心之說,其自謂所學,因讀《孟子》而自得之。
時有議之者雲:“除了先立乎其大者一句,全無伎倆。
”某亦以為誠然。
然愚觀孟子之言,與象山之學自别,于此而不能辨,非惟不識象山,亦不識孟子矣。
孟子雲:“耳目之官不思而蔽於物,物交物則引之而已矣。
心之官則思,思則得之,不思則不得也。
此天之所以與我者,先立乎其大者,則其小者不能奪也。
”一段言語,甚是分明,所貴乎先立其大者,何以其能思也?能思者心,所思而得者性之理也。
是則孟子喫緊為人處,不出乎思之一言。
故他日又雲:“仁義禮智非由外铄我也,我固有之也,弗思耳矣。
”而象山之教學者,顧以為“此心但存,則此理自明,當恻隐處自恻隐,當羞惡處自羞惡,當辭遜處自辭遜,是非在前自能辨之”。
又雲:“當寬裕溫柔自寬裕溫柔,當發強剛毅自發強剛毅。
”若然,則無所用乎思矣,非孟子先立乎其大者之本旨也。
夫不思而得,乃聖人分上事,所謂生而知之者,豈學者之所及哉?苟學而不思,此理終無由而得。
凡其當如此自如此者,雖或有出於靈覺之妙,而輕重長短,類皆無所取中,非過焉,斯不及矣。
遂乃執靈覺以為至道,謂非禅學而何?蓋心性至為難明,象山之誤,正在於此。
故其發明心要,動辄數十百言,而言及於性者絕少。
間因學者有問,不得已而言之,隻是枝梧籠罩過,并無實落,良由所見不的,是誠不得於言也。
嘗考其言有雲:“心即理也。
”然則性果何物耶?又雲:“在天者為性,在人者為心。
”然則性果不在人耶?既不知性之為性,舍靈覺即無以為道矣。
謂之禅學,夫複何疑?或者見象山所與王順伯書,未必不以為禅學非其所取,殊不知象山陽避其名,而陰用其實也。
何以明之?蓋書中但言兩家之教,所從起者不同,初未嘗顯言其道之有異,豈非以儒佛無二道?惟其主於經世,則遂為公為義為儒者之學乎?所謂陰用其實者此也。
或者又見象山亦嘗言緻思,亦嘗言格物,亦嘗言窮理,未必不以為無背於聖門之訓,殊不知言雖是而所指則非,如雲格物緻知者,格此物,緻此知也;窮理者,窮此理也;思則得之,得此者也;先立乎其大者,立此者也。
皆本之經傳。
然以“立此者也”一語證之,則凡所謂此者,皆指心而言也。
聖經之所謂格物窮理,果指心乎?故其廣引博證,無非以曲成其明心之說,求之聖賢本旨,竟乖戾而不合也。
或猶不以為然,請複實之以事。
有楊簡者,象山之高第弟子也,嘗發本心之問,遂于象山言下,忽省此心之清明,忽省此心之無始末,忽省此心之無所不通。
有詹阜民者從遊象山,安坐瞑目,用力操存,如此者半月,一日下樓,忽覺此心已複澄瑩,象山目逆而視之曰:“此理已顯也。
”蓋惟禅家有此機軸。
試觀孔、曾、思、孟之相授受,曾有一言似此否乎?其證佐之分明,派路之端的,雖有善辨,殆不能為之出脫矣。
蓋二子者之所見,即愚往年所見之光景,愚是以能知其誤而究言之,不敢為含糊兩可之詞也。
嗟夫!象山以英邁絕人之資,遇高明正直之友,使能虛心易氣,舍短取長,以求歸於至當,即其所至,何可當也?顧乃眩于光景之奇特,而忽于義理之精微,向道雖勤而朔南莫辨,至於沒齒,曾莫知其所以生者,不亦可哀也夫! 程子曰:“聖賢千言萬語,隻是欲人将已放之心,約之使反,複入身來,自能尋向上去,下學而上達也。
席文同《鳴冤錄》提綱有雲:“孟子之言,程子得之,程子之後,陸子得之。
”然所引程子之言,隻到“複入身來”而止,最緊要是“自能尋向上去,下學而上達”二語,卻裁去不用,果何說耶?似此之見,非惟無以直象山之冤,正恐不免冤屈程子也。
程子言性即理也。
象山言心即理也。
至當歸一,精義無二,此是則彼非,彼是則此非,安可不明辨之?吾夫子贊《易》,言性屢矣,曰“乾道變化,各正性命”,曰“成之者性”,曰“聖人作《易》,以順性命之理”,曰“窮理盡性,以至於命”,但詳味此數言,性即理也,明矣。
於心亦屢言之,曰“聖人以此洗心”,曰“易其心而後語”,曰“能說諸心”。
夫心而曰洗、曰易、曰說,洗心而曰“以此”,試詳味此數語,謂心即理也,其可通乎?且孟子嘗言“理義之悅我心,猶刍豢之悅我口”,尤為明白易見。
故學而不取證於經書,一切師心自用,未有不自誤者也。
薛文清《讀書錄》甚有體認工夫,然亦有未合處。
所雲“理氣無縫隙,故曰器亦道,道亦器”,其言當矣。
至于反覆證明氣有聚散,理無聚散之說,愚則不能無疑。
夫一有一無,其為縫隙也大矣,安得謂之器亦道,道亦器耶?蓋文清之於理氣,亦始終認為二物,故其言未免時有窒礙也。
竊嘗以為氣之聚,便是聚之理,氣之散,便是散之理,惟其有聚有散,是乃所謂理也。
推之造化之消長,事物之始終,莫不皆然。
胡敬齋窮理,似乎欠透,如雲“氣乃理之所為”,又雲“人之道乃仁義之所為”,又雲“所以為是太和者道也”,又雲“有理而後有氣”,又雲“易即道之所為”,但熟讀《系辭傳》,其說之合否自見。
餘子積之《性書》,則又甚焉。
又雲“氣嘗能輔理之美矣,理豈不救氣之衰乎?”胡敬齋力攻禅學,但於禅學本末未嘗深究,動以想像二字斷之,安能得其心服耶?蓋吾儒之有得者,固是實見,禅學之有得者,亦是實見,但所見有不同,是非得失,遂於此乎判爾。
彼之所見,乃虛靈知覺之妙,亦自分明脫灑,未可以想像疑之。
然其一見之餘,萬事皆畢,卷舒作用,無不自由,是以猖狂妄行,而終不可與入堯、舜之道也。
愚所謂有見於心,無見於性,當為不易之論。
使誠有見乎性命之理,自不至於猖狂妄行矣。
蓋心性至為難明,是以多誤。
謂之兩物,又非兩物,謂之一物,又非一物,除卻心即無性,除卻性即無心,惟就一物中剖分得兩物出來,方可謂之知性。
學未至於知性,天下之言未易知也。
《居業錄》雲:“婁克貞見搬木之人得法,便說他是道。
此與運水搬柴相似,指知覺運動為性,故如此說。
夫道固無所不在,必其合乎義理而無私,乃可為道,豈搬木者所能?設使能之,亦是儒者事矣,其心必以為無适而非道。
然所搬之木,苟不合義,亦可謂之道乎?”愚讀此條,不覺慨然興歎,以為義理之未易窮也。
夫法者道之别名,凡事莫不有法,苟得其法,即為合理,是即道也。
搬木者固不知道為何物,但據此一事,自是暗合道妙,與夫婦之愚不肖,與知能行一也。
道固無所不在,若搬木得法而不謂之道,得無有空缺處耶?木所從來,或有非義,此宜責在主者,夫豈搬者之過耶?若搬者即主,則其得法處自是道,得之非義自是非道,顧可舉一而廢百耶?禅家所言運水搬柴,無非妙用,蓋但以能搬能運者即為至道,初不問其得法與否,此其所以與吾儒異也。
克貞雖是禅學,然此言卻不差,乃從而譏之過矣。
所謂理一者,須就分殊上見得來,方是真切。
佛家所見,亦成一偏,緣始終不知有分殊,此其所以似是而非也。
其亦嘗有言“不可籠統真如,顜顸佛性”,大要以警夫頑空者爾。
于分殊之義,初無幹涉也。
其既以事為障,又以理為障,直欲掃除二障,乃為至道,安得不為籠統顜顸乎?陳白沙謂林緝熙曰:“斯理無一處不到,無一息不運,得此柄入手,更有何事?”其說甚詳,末乃雲:“自茲以往,更有分殊處,合要理會。
”夫猶未嘗理會分殊,而先已得此柄,愚恐其未免於籠統顜顸也。
況其理會分殊工夫,求之所以自學,所
思乃動靜之交,與發於外者不同,推尋體認,要不出方寸間爾。
伯子嘗言:“天理二字,是自家體貼出來。
”又雲:“中者天下之大本,天地之間停停當當,直上直下之正理,出則不是。
”若非其潛心體貼,何以見得如此分明?學者於未發之中,誠有體認工夫,灼見其直上直下,真如一物之在吾目,斯可謂之知性也矣。
亹亹焉戒懼以終之,庶無負子思子所以垂教之深意乎? 存養是學者終身事,但知既至與知未至時,意味迥然不同。
知未至時存養,非十分用意不可,安排把捉靜定為難,往往久而易厭。
知既至時存養,即不須大段着力,從容涵泳之中,生意油然,自有不可遏者,其味深且長矣。
然為學之初,非有平日存養之功,心官不曠,則知亦無由而至。
朱子所謂誠明兩進者,以此省察,是将動時更加之意,即《大學》所謂安而慮。
然安而能慮,乃知止後事,故所得者深。
若尋常緻察,其所得者,終未可同日而語。
大抵存養是思主,省察乃輔佐也。
理一也,必因感而後形,感則兩也。
不有兩即無一。
然天地間無适而非感應,是故無适而非理。
神化者天地之妙用也,天地間非陰陽不化,非太極不神,然遂以太極為神,以陰陽為化,則不可。
夫化乃陰陽之所為,而陰陽非化也;神乃太極之所為,而太極非神也。
為之為言,所謂莫之為而為者也。
張子雲:“一故神,兩故化。
”蓋化言其運行者也,神言其存主者也。
化雖兩而其行也常一,神本一而兩之中無弗在焉。
合而言之,則為神,分而言之,則為化。
故言化則神在其中矣,言神則化在其中矣,言陰陽則太極在其中矣,言太極則陰陽在其中矣,一而二,二而一者也。
學者于此,須認教體用分明,其或差之毫釐,鮮不流於釋氏之歸矣。
唐、宋諸名臣,多尚禅學。
學之至者,亦盡得受用。
蓋其生質既美,心地複緣此虛靜,兼有稽古之功,則其運用酬酢,雖不中不遠矣。
且凡為此學者,皆不隐其名,不諱其實,初無害其為忠信也。
故其學雖誤,其人往往有足稱焉。
後世乃有儒其名而禅其實,諱其實而侈其名者,吾不知其反之於心,果何如也? 《樂記》“人生而靜,天之性也;感於物而動,性之欲也”一段,義理精粹,要非聖人不能言。
象山從而疑之,過矣,彼蓋專以欲為惡也。
夫人之有欲,固出于天,蓋有必然而不容已,且有當然而不可易者。
於其所不容已者,而皆合乎當然之則,夫安往而非善乎?惟其恣情縱欲而不知反,斯為惡矣。
先儒多以去人欲、遏人欲為言,蓋所以防其流者,不得不嚴,但語意似乎偏重。
夫欲與喜怒哀樂,皆性之所有者,喜怒哀樂,又可去乎?象山又言“天亦有善有惡,如日月蝕,惡星之類”,是固然矣,然日月之蝕,彗孛之變,未有不旋複其常者,茲不謂之天理而何?故人道所貴,在乎不遠而複,奈何滔滔者天下皆是也!是則循其本而言之,天人曷常不一?究其末也,亦安得而不二哉? 《太極圖說》“無極之真,二五之精,妙合而凝”三語,愚不能無疑。
凡物必兩而後可以言合,太極與陰陽果二物乎?其為物也果二,則方其未合之先,各安在耶?朱子終身認理氣為二物,其源蓋出於此。
《正蒙》雲:“聚亦吾體,散亦吾體,知死之不亡者,可與言性矣。
”又雲:“遊氣紛擾,合而成質者,生人物之萬殊;其陰陽兩端,循環不已者,立天地之大義。
”夫人物則有生有死,天地則萬古如一,氣聚而生,形而為有,有此物即有此理,氣散而死,終歸於無,無此物即無此理,安得所謂死而不亡者耶?若夫天地之運,萬古如一,又何生死存亡之有?譬之一樹,人物乃其花葉,天地其根幹也。
花謝葉枯,則脫落而飄零矣。
其根幹之生意,固自若也,而飄零者複何交涉?謂之不亡可乎?故朱子謂:“張子此言,其流乃是個大輪回。
”由其迫切以求之,是以不覺其誤如此。
謝上蔡有言:“心之窮物有盡,而天者無盡,如之何包之?”此言不知為何而發?夫人心之體,即天之體,本來一物,無用包也,但其主於我者謂之心耳。
心之窮物有盡,由窮之而未至爾,物格則無盡矣。
無盡即無不盡,夫是之謂盡心,心盡,則與天為一矣。
如其為物果二,又豈人之智力之所能包哉? 昔官京師,逢一老僧,漫問何由成佛?渠亦漫舉禅語為答,雲“佛在庭前柏樹子”。
愚意其必有所謂,為之精思達旦,攬衣将起,則恍然而悟。
自此研磨體認,日複一日,積數十年,用心甚苦,年垂六十,始了然有見乎心性之真,而确乎有以自信。
朱、陸之學,於是乎僅能辨之,良亦鈍矣。
蓋嘗閱象山之書,大抵皆明心之說,其自謂所學,因讀《孟子》而自得之。
時有議之者雲:“除了先立乎其大者一句,全無伎倆。
”某亦以為誠然。
然愚觀孟子之言,與象山之學自别,于此而不能辨,非惟不識象山,亦不識孟子矣。
孟子雲:“耳目之官不思而蔽於物,物交物則引之而已矣。
心之官則思,思則得之,不思則不得也。
此天之所以與我者,先立乎其大者,則其小者不能奪也。
”一段言語,甚是分明,所貴乎先立其大者,何以其能思也?能思者心,所思而得者性之理也。
是則孟子喫緊為人處,不出乎思之一言。
故他日又雲:“仁義禮智非由外铄我也,我固有之也,弗思耳矣。
”而象山之教學者,顧以為“此心但存,則此理自明,當恻隐處自恻隐,當羞惡處自羞惡,當辭遜處自辭遜,是非在前自能辨之”。
又雲:“當寬裕溫柔自寬裕溫柔,當發強剛毅自發強剛毅。
”若然,則無所用乎思矣,非孟子先立乎其大者之本旨也。
夫不思而得,乃聖人分上事,所謂生而知之者,豈學者之所及哉?苟學而不思,此理終無由而得。
凡其當如此自如此者,雖或有出於靈覺之妙,而輕重長短,類皆無所取中,非過焉,斯不及矣。
遂乃執靈覺以為至道,謂非禅學而何?蓋心性至為難明,象山之誤,正在於此。
故其發明心要,動辄數十百言,而言及於性者絕少。
間因學者有問,不得已而言之,隻是枝梧籠罩過,并無實落,良由所見不的,是誠不得於言也。
嘗考其言有雲:“心即理也。
”然則性果何物耶?又雲:“在天者為性,在人者為心。
”然則性果不在人耶?既不知性之為性,舍靈覺即無以為道矣。
謂之禅學,夫複何疑?或者見象山所與王順伯書,未必不以為禅學非其所取,殊不知象山陽避其名,而陰用其實也。
何以明之?蓋書中但言兩家之教,所從起者不同,初未嘗顯言其道之有異,豈非以儒佛無二道?惟其主於經世,則遂為公為義為儒者之學乎?所謂陰用其實者此也。
或者又見象山亦嘗言緻思,亦嘗言格物,亦嘗言窮理,未必不以為無背於聖門之訓,殊不知言雖是而所指則非,如雲格物緻知者,格此物,緻此知也;窮理者,窮此理也;思則得之,得此者也;先立乎其大者,立此者也。
皆本之經傳。
然以“立此者也”一語證之,則凡所謂此者,皆指心而言也。
聖經之所謂格物窮理,果指心乎?故其廣引博證,無非以曲成其明心之說,求之聖賢本旨,竟乖戾而不合也。
或猶不以為然,請複實之以事。
有楊簡者,象山之高第弟子也,嘗發本心之問,遂于象山言下,忽省此心之清明,忽省此心之無始末,忽省此心之無所不通。
有詹阜民者從遊象山,安坐瞑目,用力操存,如此者半月,一日下樓,忽覺此心已複澄瑩,象山目逆而視之曰:“此理已顯也。
”蓋惟禅家有此機軸。
試觀孔、曾、思、孟之相授受,曾有一言似此否乎?其證佐之分明,派路之端的,雖有善辨,殆不能為之出脫矣。
蓋二子者之所見,即愚往年所見之光景,愚是以能知其誤而究言之,不敢為含糊兩可之詞也。
嗟夫!象山以英邁絕人之資,遇高明正直之友,使能虛心易氣,舍短取長,以求歸於至當,即其所至,何可當也?顧乃眩于光景之奇特,而忽于義理之精微,向道雖勤而朔南莫辨,至於沒齒,曾莫知其所以生者,不亦可哀也夫! 程子曰:“聖賢千言萬語,隻是欲人将已放之心,約之使反,複入身來,自能尋向上去,下學而上達也。
席文同《鳴冤錄》提綱有雲:“孟子之言,程子得之,程子之後,陸子得之。
”然所引程子之言,隻到“複入身來”而止,最緊要是“自能尋向上去,下學而上達”二語,卻裁去不用,果何說耶?似此之見,非惟無以直象山之冤,正恐不免冤屈程子也。
程子言性即理也。
象山言心即理也。
至當歸一,精義無二,此是則彼非,彼是則此非,安可不明辨之?吾夫子贊《易》,言性屢矣,曰“乾道變化,各正性命”,曰“成之者性”,曰“聖人作《易》,以順性命之理”,曰“窮理盡性,以至於命”,但詳味此數言,性即理也,明矣。
於心亦屢言之,曰“聖人以此洗心”,曰“易其心而後語”,曰“能說諸心”。
夫心而曰洗、曰易、曰說,洗心而曰“以此”,試詳味此數語,謂心即理也,其可通乎?且孟子嘗言“理義之悅我心,猶刍豢之悅我口”,尤為明白易見。
故學而不取證於經書,一切師心自用,未有不自誤者也。
薛文清《讀書錄》甚有體認工夫,然亦有未合處。
所雲“理氣無縫隙,故曰器亦道,道亦器”,其言當矣。
至于反覆證明氣有聚散,理無聚散之說,愚則不能無疑。
夫一有一無,其為縫隙也大矣,安得謂之器亦道,道亦器耶?蓋文清之於理氣,亦始終認為二物,故其言未免時有窒礙也。
竊嘗以為氣之聚,便是聚之理,氣之散,便是散之理,惟其有聚有散,是乃所謂理也。
推之造化之消長,事物之始終,莫不皆然。
胡敬齋窮理,似乎欠透,如雲“氣乃理之所為”,又雲“人之道乃仁義之所為”,又雲“所以為是太和者道也”,又雲“有理而後有氣”,又雲“易即道之所為”,但熟讀《系辭傳》,其說之合否自見。
餘子積之《性書》,則又甚焉。
又雲“氣嘗能輔理之美矣,理豈不救氣之衰乎?”胡敬齋力攻禅學,但於禅學本末未嘗深究,動以想像二字斷之,安能得其心服耶?蓋吾儒之有得者,固是實見,禅學之有得者,亦是實見,但所見有不同,是非得失,遂於此乎判爾。
彼之所見,乃虛靈知覺之妙,亦自分明脫灑,未可以想像疑之。
然其一見之餘,萬事皆畢,卷舒作用,無不自由,是以猖狂妄行,而終不可與入堯、舜之道也。
愚所謂有見於心,無見於性,當為不易之論。
使誠有見乎性命之理,自不至於猖狂妄行矣。
蓋心性至為難明,是以多誤。
謂之兩物,又非兩物,謂之一物,又非一物,除卻心即無性,除卻性即無心,惟就一物中剖分得兩物出來,方可謂之知性。
學未至於知性,天下之言未易知也。
《居業錄》雲:“婁克貞見搬木之人得法,便說他是道。
此與運水搬柴相似,指知覺運動為性,故如此說。
夫道固無所不在,必其合乎義理而無私,乃可為道,豈搬木者所能?設使能之,亦是儒者事矣,其心必以為無适而非道。
然所搬之木,苟不合義,亦可謂之道乎?”愚讀此條,不覺慨然興歎,以為義理之未易窮也。
夫法者道之别名,凡事莫不有法,苟得其法,即為合理,是即道也。
搬木者固不知道為何物,但據此一事,自是暗合道妙,與夫婦之愚不肖,與知能行一也。
道固無所不在,若搬木得法而不謂之道,得無有空缺處耶?木所從來,或有非義,此宜責在主者,夫豈搬者之過耶?若搬者即主,則其得法處自是道,得之非義自是非道,顧可舉一而廢百耶?禅家所言運水搬柴,無非妙用,蓋但以能搬能運者即為至道,初不問其得法與否,此其所以與吾儒異也。
克貞雖是禅學,然此言卻不差,乃從而譏之過矣。
所謂理一者,須就分殊上見得來,方是真切。
佛家所見,亦成一偏,緣始終不知有分殊,此其所以似是而非也。
其亦嘗有言“不可籠統真如,顜顸佛性”,大要以警夫頑空者爾。
于分殊之義,初無幹涉也。
其既以事為障,又以理為障,直欲掃除二障,乃為至道,安得不為籠統顜顸乎?陳白沙謂林緝熙曰:“斯理無一處不到,無一息不運,得此柄入手,更有何事?”其說甚詳,末乃雲:“自茲以往,更有分殊處,合要理會。
”夫猶未嘗理會分殊,而先已得此柄,愚恐其未免於籠統顜顸也。
況其理會分殊工夫,求之所以自學,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