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四十六 諸儒學案上四

關燈
天之功,興於衽席,溺身之悔,誤於詞章。

     若能做好人,仇家不得嗔,不能做好人,朱、均無至親。

     太常潘南山先生府 潘府号南山,浙之上虞人。

    弘治辛醜進士。

    累官至提學副使,終養不出。

    後以薦陞太仆寺少卿,改太常寺,緻仕。

    嘉靖五年六月癸酉卒。

    先生性至孝,嘗疏請行三年之喪。

    又上聖學淵源、中興治要諸疏。

    故事四品有祭無葬,上以其孝行特給之。

    子劉子議以先生配享尹和靖。

    按先生正當文成講學之時,當有往來問難,而今不可考見矣。

     素言 人得天地正氣以生,直養之曰正學,順行之曰正道。

    養之弗直,行之弗順者,邪也。

     君子誦聖人之言,愛之如父母,敬之如後王。

      好人譽己而忌稱人之善,惡人毀己而樂道人之惡,民俗斯下矣。

     古之言也心之聲,今之言也口之聲。

    古之文也言之文,今之文也文之文。

    今之心亦果有異於古之心乎? 飲食男女,入道之門也,故君子謹微。

     務禮義以養心者,積久而身潤;務甘旨以養口者,過則疾病生焉。

     聖人之道,盈天地皆是也,學者反諸身求之可見矣,吾身一天道也。

     薦賢惟恐後,論功惟恐先,古之道也。

      耽淫樂者必耽色,好善人者必好學,邪正各以類動也。

     天下之人,凡孔子所不與者,皆異端也,鄙夫佞人鄉願是也。

     伊川之學,而有魏公之量,荊公之時,亦可以舉禮樂矣。

     明道善處荊公,伊川不善處蘇公,亦可以觀二子矣。

     範仲淹、司馬光、李綱、胡寅、文天祥,此五人者,三代以下豪傑之才也,充其識量,皆可以與諸葛亮并立矣。

    治家亦欲嚴,嚴然後和,和然後久。

     邵堯夫、蔡元定,皆有廣易自得氣象,蓋務精義之學故爾。

     冠婚喪祭,家法之本也。

     好聞過,不若好改過。

     俗吏,聖門蠹家之賊也;腐儒,聖門敗家之子也。

      經筵得真儒,人主無非心,朝廷得賢相,人主無過舉。

    君子與時進退,故終身無咎。

      心内也,衣冠言動外也,内外交正,然後謂之君子。

     君子處事,過緩則怠,過速則疏,其損一也。

     聖人吾不得見矣,吾見《六經》矣,因語以求其心,聖人亦可見矣。

     無實之名,禍之門也,無名之實,福之基也。

     居官之本有三:薄奉,養廉之本也;遠聲色,勤之本也;去讒私,明之本也。

      民生不可一日無穀帛,尤不可斯須無禮義。

      學者有繼聖之心,匹夫有顯君之志,皆分内事耳。

     學然後能知過,學之笃,然後能改過。

     古者文以載道,宋景濂得其華,方正學得其大。

      《五經》皆史也。

    《易》之史奧,《書》之史實,《詩》之史婉,《禮》之史詳,《春秋》之史嚴,其義則一而已。

      士而樂放佚者,漸與無忌憚近矣。

     參政羅東川先生僑  羅僑字惟升,号東川,豫之吉水人。

    從學於張東白。

    登弘治己未進士第。

    授新會知縣,表白沙言行,令邑人誦法之。

    陟大理評事,時逆瑾擅政,劉大夏論戍,先生上言非勸大臣之道,免官歸。

    瑾誅,複官,又以病歸。

    文成起兵讨宸濠,請先生居守吉安,事平,擢知台州府。

    禮布衣張尺,問民疾苦,治行第一,陞廣東左參政。

    上疏乞骸骨。

    嘉靖甲午九月卒。

    先生所做,亦是靜存動察按闆工夫,未必有自得處,但砥砺頗密,不失儒先軌範。

    在東白之門,可謂克家矣。

     潛心語錄 凡細微曲折之不能謹,惰慢放逸之不能除,隻是心生養不熟,持敬工夫尚欠耳。

     每於暗室中靜坐,久亦自生明,觸目光輝,豈有此心靜久而不生明者乎? 人心有明暗,何也?明者是原來天理,暗者是後來私欲。

      用心專一便是敬。

      平日有矜持之工夫,刖随寓有安舒之氣象。

     欲求道者,必於心上理會;欲求心者,必於性情上理會;欲求性情者,必於事物上理會。

    心正則性情正,性情正,則事物當而近道矣。

      欲看動時無差,須在靜時無欠,欲看行時無差,須在知處無欠。

    學者工夫,不過謹於性情心術念慮之微,喜怒憂懼、愛惡嗜欲、視聽言動、衣冠寝興、食息辭受、取予出處、進退窮達、患難死生之際,涵養於平時,察識於方動,審決於臨事,則無适非道,而效驗随之矣。

     身在此,心即在此,事在此,心即在此,精神專一,莫非天理流行,即敬也。

    愈嚴愈密,是之謂笃恭。

    事如是,心亦如是,表如是,?亦如是,純粹真實,莫非天理周匝,即誠也。

    積中布外,是之謂王道。

    然敬則誠矣,誠則敬矣。

     心不能無感,未發時寂然為靜,然不妄動亦是靜。

    感而遂通為動,動而内照深沉,存神默運於其間,亦是靜。

     所得多在靜中,動時所得,皆受用乎靜中也,而動靜一矣。

    所行多出所知,行處有得,皆受用乎所知也,而知行一矣。

    當知動中有靜,靜中有動,動靜互見,不可截然分先後。

    未發是靜,已發是動,然靜已涵動之機,到已發,必以靜為之根。

    所存主處,便是靜,所發見處,便是動,動中有靜也。

    故曰聖人定之以中正仁義而主靜,立人極焉。

     凡事循理即是敬天,蓋天即理也。

     凡一言一動,一語一默,一出一處,一取一與,皆須有當然之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