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四十一 甘泉學案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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得容易,翻令此中浮泛不得貼實。
此即誠與不誠之介,不可不察也。
凡吾侪平日覺有胸次灑落時,感應順适時,正是誠意端倪,須要存養擴充得去,若作毋意見解,則精神便都散漫矣。
(《與李同野》) 吾侪學問,見處俱不相遠,隻是實有諸己為難。
能於日用工夫,更不疏放,一真一切,實實平平,不容己見盤桓,則此理漸有諸己矣。
此學無内外相、人己相,打得過處,方是德性流行,打不過時,終屬私己,猶為氣質用事。
吾輩進修得失,涵養淺深,亦隻諸此而已。
(《與萬思默》) 人事自為簡省,未嘗不可,若不得省處,即順以應之。
洗滌精神,灑灑落落,無揀擇相,更覺平鋪實在。
操舍存亡,昏明迷覺,總在心而不在境。
(《與鄧定宇》) 自心妙用,即是涓涓之流,亦即是汪洋浩大之海。
鄙意則謂須有鑿山浚川,掘井九仞,而必及泉之功,涓流浩海,乃其自然不容人力也。
昔人學問失之廣遠,故儒者反而約之於此心。
其實要反約,又須博學詳說而得之,非謂直信此心,便可了當是也。
(《與王東》) 知止緻知,俱出《大學》,首尾血脈,原是相因。
緻得良知徹透時,即知是止,讨得至善分明處,即止是知,初非有本體工夫,亦非有偏全先後之别。
古今儒者,悟入間路,容有不同,随時立教,因病制方,各有攸當,正不必以此病彼也。
(《答胡體仲》) 格物之說,彼謂“待有物而後格,恐未格時,便已離根者”,此其論似高而實非也。
若得常在根上看到方寸地灑灑不挂一塵,乃是格物真際。
人有血氣心知,便有聲色,種種交害,雖未至目前,前而病根常在,所以誠意工夫透底,是一格物。
孔子江、漢以濯,秋陽以暴,胸中一毫渣滓無存,陰邪俱盡,故能毋意毋必毋固毋我。
此非聖人,不足以當格物之至。
(《與蔡見麓》) 鄙意格物以為神明之地,必不累于一物,而後可以合道。
格緻誠正,與戒懼慎獨、克複敬恕,斷無殊旨。
(《與鄧定宇》) 博文約禮,道之散見於人倫庶物之間者,文也;其本於吾心天然之則者,禮也。
随事而學習之謂博,随學而反己之謂約。
禮即在於文之内,約即在于博之時,博而約之,所以為精也。
精則一,一則中。
閑中披誦明公與李見羅所論心性兩書,見我公誠心直道,無少迂曲,而見羅丈雄才卓見,确有主張,此皆斯文之所倚賴。
書中大意,公則謂靈覺即是?性,不可殄滅;見羅則謂靈覺是心性,非靈覺。
從古以來,知性者少,識性者多,二公論旨不合,隻在于此。
夫心性之難言,久矣。
混而一之,則其義不明;離而二之,則其體難析。
譬諸燈然,心猶火也,性則是火之光明。
又譬諸江河然,心猶水也,性則是水之濕潤。
然火有體,而光明無體;水有質,而濕潤無質。
火有體,故有柔猛,而光明無柔猛;水有質,故有清濁,而濕潤無清濁。
火之明,水之濕,非一非二,此心性之喻也。
夫率性之為名,自天之降衷,不離乎形氣者而言。
而心之為名,合靈與氣而言之者也。
(《與胡廬山論心性》) 性隻是一個天命之本體,故為帝則,為明命,為明德,為至善,為中,為仁,種種皆性之别名也。
此未嘗有外於心之靈覺,而靈覺似不足以盡之。
心者至虛而靈,天性存焉,然而不免有形氣之雜,故虞廷别之曰“人心,道心”,後儒亦每稱曰“真心,妄心,公心,私心”。
其曰道心、真心、公心,則順性而動者也,心即性也。
其曰人心、妄心、私心,則乎形氣而出者也,心不可謂之性也。
君子之學,能存其心,便能複其性。
(《與胡廬山論心性》) 蓋心而歸道,是人而還天也,即靈覺,即天則,豈有二耶?夫性之在人,原來是不識不知,亦原來是常明常覺,即寂而照,即照而寂,初非有内外先後之可言。
若以虛寂為性體,而明覺為心用,是判心性為二物,斷知其有不然也。
見羅又謂:“虞廷之相傳者在中,道心人心,總皆屬用;《大學》之歸宗者在善,心意與知,總非指體。
”此等立言,俱不免主張太過。
中固是性之至德,舍道心之微,更從何處覓中?善固是道之止宿,離心意與知,卻從何處明善?性無内外,心亦無内外,體用何從而分乎?尊教有雲:“指體而言,則不識不知;指用而言,則常明常覺。
”此語猶似未瑩。
蓋常明常覺,即是不識不知。
本然明覺,不落識知,一有識知,即非明覺。
有明覺之體,斯有明覺之用,恐又不得以不識不知為體,而以常明常覺為用也。
萬古此心,萬古此性,理有固然,不可增減。
經傳之中,或言性而不言心,或言心而不言性,或心與性并舉而言,究其旨歸,各有攸當。
混之則兩字不立,析之則本體不二,要在學者善自反求,知所用力,能存其心,能複其性而已矣。
斯道無人我,無先後,辄因二公所論,一究言之,惟願高明更賜裁正。
若尊刻《衡齋》所辨宋儒物理之說,其說頗長,姑俟他日面教,盡所欲請也。
(《與胡廬山論心性》) 馮從吾字仲好,号少墟,陝之長安人。
萬曆己醜進士。
選庶吉士,改禦史。
疏請朝講,上怒,欲杖之,以長秋節得免,請告歸。
尋起原官,又削籍歸,家居講學者十餘年。
天啟初,起大理寺少卿,與定熊王之獄,擢副都禦史。
時掌院為鄒南先生,風期相許,立首善書院於京師,倡明正學。
南主解悟,先生重工夫,相為鹽梅可否。
而給事朱童蒙、郭允厚不說學,上疏論之。
先生言:“宋之不競,以禁講學之故,非以講學之故也。
我二祖表章《六經》,天子經筵講學,皇太子出閣講學,講學為令甲。
周家以農事開國,國朝以理學開國也。
臣子望其君以講學,而自己不講,是欺也。
倘皇上問講官曰:‘諸臣望朕以講學,不知諸臣亦講學否?’講官亦何以置對乎?先臣王守仁當兵戈倥之際,不廢講學,卒能成功。
此臣等所以不恤毀譽,不恤得失,而為此也。
”遂屢疏乞休。
又二年,即家拜工部尚書。
尋遭削奪。
逆黨王紹徽修怨於先生,及為宰,使喬應甲撫秦以殺之。
先生不勝挫辱而卒。
崇祯改元,追複原官。
谥恭定。
先生受學於許敬菴,故其為學,全要在本原處透徹,未發處得力,而於日用常行,卻要事事點檢,以求合其本體。
此與靜而存養,動而省察之說,無有二也。
其儒佛之辨,以為佛氏所見之性,在知覺運動之靈明處,是氣質之性;吾儒之所謂性,在知覺運動靈明中之恰好處,方是義理之性。
其論似是而有病。
夫耳目口體質也,視聽言動氣也。
視聽言動流行,而不失其則者,性也。
流行而不能無過不及,則氣質之偏也,非但不可言性,并不可言氣質也。
蓋氣質之偏,大略從習來,非氣質之本然矣。
先生之意,以喜怒哀樂視聽言動為虛位,以道心行之,則義理之性在其中,以人心行之,則氣質之性在其中。
若真有兩性對峙者,反将孟子性善之論,堕於人為一邊。
先生救世苦心,太将氣質說壞耳。
蓋氣質即是情才,孟子雲:“乃若其情,則可以為善矣。
若夫為不善,非才之罪也。
”由情才之善,而見性善,不可言因性善而後情才善也。
若氣質不善,便是情才不善,情才不善,則荀子性惡不可謂非矣。
辨學錄 人心至虛,衆理鹹備。
丢過理說心,便是人心惟危之心,即有知覺,是告子知覺運動之覺,佛氏圓覺大覺之覺,非吾儒先知先覺之覺也。
覺之一字,亦不可不辯。
知覺的是天理,便是道心,知覺的是人欲,便是人心,非概以知覺為天理、為道心也。
若丢過理字說心、說知,便是異端。
吾儒曰:“喻利之心不可有。
”異端曰:“喻義之心不可有。
”吾儒曰:“為惡之心不可有。
”異端曰:“為善之心不可有。
”或诘之曰:“喻義之心不可有,喻利之心可有乎?為善之心不可有,為惡之心可有乎?”彼則曰:“喻義之心且不可有,況喻利乎?為善之心且不可有,況為惡乎?”如此為言,雖中人亦知其非。
彼又恐人之非之也,複倡為一切總歸於無心之說,以為人之心體本空,無利、無義、無善、無惡者,其本體也。
必也無喻利心,并無喻義心,并無無喻義心;無為惡心,并無為善心,并無無為善心。
一切總歸於無心,方合本體耳。
說至此,雖高明莫知其非矣。
不知正是發明喻義之心不可有,為善之心不可有處,奈何不察而誤信之耶?且義原非外,性原是善,心之本體原是有善無惡的,可見必有喻義為善之心,而後為合本體也。
今欲一切總歸於無心,安在其為合本體耶?況人心易放而難收,盡去喻義,猶恐喻利;盡去為善,猶恐為惡。
今欲一切總歸於無心,竊恐義無而利未必無,善無而惡未必無,反為本體之累不小也。
又況義利隻有兩途,人心原無二用,出於義即入於利,出於善即入於惡,豈有無義無利,無善無惡,一切總歸於無心之理乎?太抵義原非外,特自有其義之心不可有,而喻義之心必不可無;性原是善,特自有其善之心不可有,而為善之心必不可無。
總是喻之又喻,以至於化,為之又為,以至於忘,造到上天之載,無聲無臭處,隻好說有喻義之心而至於化,有為善之心而至于忘,有喻義為善之心,而無聲臭之可儗。
亦說不得喻義之心不可有,為善之心不可有。
今雲雲者,所謂小人而無忌憚者也。
問:“天命之性,無聲無臭,原不得善字?”曰:“天命之性,就是命之以善,何消着?故曰性善。
孟子道性善,正直指天命之初而言耳。
”又問:“無聲無臭,何也?”曰:“善曾有聲有臭耶?” 天命之性,如一陽來複,造化生意,雖未宣洩,而凡宇宙間形形色色,萬紫千紅,無一不胚胎完具於其内,故曰:“天命之謂性。
”此自是實在道理,原不落空。
若曰:“天命之性,渺渺冥冥,一切俱無。
”如此不知天命的,是個甚麼?便於天命二字說不去矣。
問:“人心一概說不得有無,此是論工夫。
若論本體,則無善無惡
此即誠與不誠之介,不可不察也。
凡吾侪平日覺有胸次灑落時,感應順适時,正是誠意端倪,須要存養擴充得去,若作毋意見解,則精神便都散漫矣。
(《與李同野》) 吾侪學問,見處俱不相遠,隻是實有諸己為難。
能於日用工夫,更不疏放,一真一切,實實平平,不容己見盤桓,則此理漸有諸己矣。
此學無内外相、人己相,打得過處,方是德性流行,打不過時,終屬私己,猶為氣質用事。
吾輩進修得失,涵養淺深,亦隻諸此而已。
(《與萬思默》) 人事自為簡省,未嘗不可,若不得省處,即順以應之。
洗滌精神,灑灑落落,無揀擇相,更覺平鋪實在。
操舍存亡,昏明迷覺,總在心而不在境。
(《與鄧定宇》) 自心妙用,即是涓涓之流,亦即是汪洋浩大之海。
鄙意則謂須有鑿山浚川,掘井九仞,而必及泉之功,涓流浩海,乃其自然不容人力也。
昔人學問失之廣遠,故儒者反而約之於此心。
其實要反約,又須博學詳說而得之,非謂直信此心,便可了當是也。
(《與王東》) 知止緻知,俱出《大學》,首尾血脈,原是相因。
緻得良知徹透時,即知是止,讨得至善分明處,即止是知,初非有本體工夫,亦非有偏全先後之别。
古今儒者,悟入間路,容有不同,随時立教,因病制方,各有攸當,正不必以此病彼也。
(《答胡體仲》) 格物之說,彼謂“待有物而後格,恐未格時,便已離根者”,此其論似高而實非也。
若得常在根上看到方寸地灑灑不挂一塵,乃是格物真際。
人有血氣心知,便有聲色,種種交害,雖未至目前,前而病根常在,所以誠意工夫透底,是一格物。
孔子江、漢以濯,秋陽以暴,胸中一毫渣滓無存,陰邪俱盡,故能毋意毋必毋固毋我。
此非聖人,不足以當格物之至。
(《與蔡見麓》) 鄙意格物以為神明之地,必不累于一物,而後可以合道。
格緻誠正,與戒懼慎獨、克複敬恕,斷無殊旨。
(《與鄧定宇》) 博文約禮,道之散見於人倫庶物之間者,文也;其本於吾心天然之則者,禮也。
随事而學習之謂博,随學而反己之謂約。
禮即在於文之内,約即在于博之時,博而約之,所以為精也。
精則一,一則中。
閑中披誦明公與李見羅所論心性兩書,見我公誠心直道,無少迂曲,而見羅丈雄才卓見,确有主張,此皆斯文之所倚賴。
書中大意,公則謂靈覺即是?性,不可殄滅;見羅則謂靈覺是心性,非靈覺。
從古以來,知性者少,識性者多,二公論旨不合,隻在于此。
夫心性之難言,久矣。
混而一之,則其義不明;離而二之,則其體難析。
譬諸燈然,心猶火也,性則是火之光明。
又譬諸江河然,心猶水也,性則是水之濕潤。
然火有體,而光明無體;水有質,而濕潤無質。
火有體,故有柔猛,而光明無柔猛;水有質,故有清濁,而濕潤無清濁。
火之明,水之濕,非一非二,此心性之喻也。
夫率性之為名,自天之降衷,不離乎形氣者而言。
而心之為名,合靈與氣而言之者也。
(《與胡廬山論心性》) 性隻是一個天命之本體,故為帝則,為明命,為明德,為至善,為中,為仁,種種皆性之别名也。
此未嘗有外於心之靈覺,而靈覺似不足以盡之。
心者至虛而靈,天性存焉,然而不免有形氣之雜,故虞廷别之曰“人心,道心”,後儒亦每稱曰“真心,妄心,公心,私心”。
其曰道心、真心、公心,則順性而動者也,心即性也。
其曰人心、妄心、私心,則乎形氣而出者也,心不可謂之性也。
君子之學,能存其心,便能複其性。
(《與胡廬山論心性》) 蓋心而歸道,是人而還天也,即靈覺,即天則,豈有二耶?夫性之在人,原來是不識不知,亦原來是常明常覺,即寂而照,即照而寂,初非有内外先後之可言。
若以虛寂為性體,而明覺為心用,是判心性為二物,斷知其有不然也。
見羅又謂:“虞廷之相傳者在中,道心人心,總皆屬用;《大學》之歸宗者在善,心意與知,總非指體。
”此等立言,俱不免主張太過。
中固是性之至德,舍道心之微,更從何處覓中?善固是道之止宿,離心意與知,卻從何處明善?性無内外,心亦無内外,體用何從而分乎?尊教有雲:“指體而言,則不識不知;指用而言,則常明常覺。
”此語猶似未瑩。
蓋常明常覺,即是不識不知。
本然明覺,不落識知,一有識知,即非明覺。
有明覺之體,斯有明覺之用,恐又不得以不識不知為體,而以常明常覺為用也。
萬古此心,萬古此性,理有固然,不可增減。
經傳之中,或言性而不言心,或言心而不言性,或心與性并舉而言,究其旨歸,各有攸當。
混之則兩字不立,析之則本體不二,要在學者善自反求,知所用力,能存其心,能複其性而已矣。
斯道無人我,無先後,辄因二公所論,一究言之,惟願高明更賜裁正。
若尊刻《衡齋》所辨宋儒物理之說,其說頗長,姑俟他日面教,盡所欲請也。
(《與胡廬山論心性》) 馮從吾字仲好,号少墟,陝之長安人。
萬曆己醜進士。
選庶吉士,改禦史。
疏請朝講,上怒,欲杖之,以長秋節得免,請告歸。
尋起原官,又削籍歸,家居講學者十餘年。
天啟初,起大理寺少卿,與定熊王之獄,擢副都禦史。
時掌院為鄒南先生,風期相許,立首善書院於京師,倡明正學。
南主解悟,先生重工夫,相為鹽梅可否。
而給事朱童蒙、郭允厚不說學,上疏論之。
先生言:“宋之不競,以禁講學之故,非以講學之故也。
我二祖表章《六經》,天子經筵講學,皇太子出閣講學,講學為令甲。
周家以農事開國,國朝以理學開國也。
臣子望其君以講學,而自己不講,是欺也。
倘皇上問講官曰:‘諸臣望朕以講學,不知諸臣亦講學否?’講官亦何以置對乎?先臣王守仁當兵戈倥之際,不廢講學,卒能成功。
此臣等所以不恤毀譽,不恤得失,而為此也。
”遂屢疏乞休。
又二年,即家拜工部尚書。
尋遭削奪。
逆黨王紹徽修怨於先生,及為宰,使喬應甲撫秦以殺之。
先生不勝挫辱而卒。
崇祯改元,追複原官。
谥恭定。
先生受學於許敬菴,故其為學,全要在本原處透徹,未發處得力,而於日用常行,卻要事事點檢,以求合其本體。
此與靜而存養,動而省察之說,無有二也。
其儒佛之辨,以為佛氏所見之性,在知覺運動之靈明處,是氣質之性;吾儒之所謂性,在知覺運動靈明中之恰好處,方是義理之性。
其論似是而有病。
夫耳目口體質也,視聽言動氣也。
視聽言動流行,而不失其則者,性也。
流行而不能無過不及,則氣質之偏也,非但不可言性,并不可言氣質也。
蓋氣質之偏,大略從習來,非氣質之本然矣。
先生之意,以喜怒哀樂視聽言動為虛位,以道心行之,則義理之性在其中,以人心行之,則氣質之性在其中。
若真有兩性對峙者,反将孟子性善之論,堕於人為一邊。
先生救世苦心,太将氣質說壞耳。
蓋氣質即是情才,孟子雲:“乃若其情,則可以為善矣。
若夫為不善,非才之罪也。
”由情才之善,而見性善,不可言因性善而後情才善也。
若氣質不善,便是情才不善,情才不善,則荀子性惡不可謂非矣。
辨學錄 人心至虛,衆理鹹備。
丢過理說心,便是人心惟危之心,即有知覺,是告子知覺運動之覺,佛氏圓覺大覺之覺,非吾儒先知先覺之覺也。
覺之一字,亦不可不辯。
知覺的是天理,便是道心,知覺的是人欲,便是人心,非概以知覺為天理、為道心也。
若丢過理字說心、說知,便是異端。
吾儒曰:“喻利之心不可有。
”異端曰:“喻義之心不可有。
”吾儒曰:“為惡之心不可有。
”異端曰:“為善之心不可有。
”或诘之曰:“喻義之心不可有,喻利之心可有乎?為善之心不可有,為惡之心可有乎?”彼則曰:“喻義之心且不可有,況喻利乎?為善之心且不可有,況為惡乎?”如此為言,雖中人亦知其非。
彼又恐人之非之也,複倡為一切總歸於無心之說,以為人之心體本空,無利、無義、無善、無惡者,其本體也。
必也無喻利心,并無喻義心,并無無喻義心;無為惡心,并無為善心,并無無為善心。
一切總歸於無心,方合本體耳。
說至此,雖高明莫知其非矣。
不知正是發明喻義之心不可有,為善之心不可有處,奈何不察而誤信之耶?且義原非外,性原是善,心之本體原是有善無惡的,可見必有喻義為善之心,而後為合本體也。
今欲一切總歸於無心,安在其為合本體耶?況人心易放而難收,盡去喻義,猶恐喻利;盡去為善,猶恐為惡。
今欲一切總歸於無心,竊恐義無而利未必無,善無而惡未必無,反為本體之累不小也。
又況義利隻有兩途,人心原無二用,出於義即入於利,出於善即入於惡,豈有無義無利,無善無惡,一切總歸於無心之理乎?太抵義原非外,特自有其義之心不可有,而喻義之心必不可無;性原是善,特自有其善之心不可有,而為善之心必不可無。
總是喻之又喻,以至於化,為之又為,以至於忘,造到上天之載,無聲無臭處,隻好說有喻義之心而至於化,有為善之心而至于忘,有喻義為善之心,而無聲臭之可儗。
亦說不得喻義之心不可有,為善之心不可有。
今雲雲者,所謂小人而無忌憚者也。
問:“天命之性,無聲無臭,原不得善字?”曰:“天命之性,就是命之以善,何消着?故曰性善。
孟子道性善,正直指天命之初而言耳。
”又問:“無聲無臭,何也?”曰:“善曾有聲有臭耶?” 天命之性,如一陽來複,造化生意,雖未宣洩,而凡宇宙間形形色色,萬紫千紅,無一不胚胎完具於其内,故曰:“天命之謂性。
”此自是實在道理,原不落空。
若曰:“天命之性,渺渺冥冥,一切俱無。
”如此不知天命的,是個甚麼?便於天命二字說不去矣。
問:“人心一概說不得有無,此是論工夫。
若論本體,則無善無惡