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十三 浙中王門學案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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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是,故工夫即本體也。

      明明德工夫,要於格物,此是實踐處,蓋外物而言德,則德入於虛矣。

    第其所謂物者,與“萬物皆備於我”之物同,蓋吾心所見之實理也,先師謂“心之感應謂之物”是也。

    心未感時,物皆已往,一有感焉,則物在我矣。

    物之所感,但見其象,往過來續,不滞於心,則物謂之理。

    滞而成形,則為一物,不可以理名矣。

    《易》曰:“見乃謂之象,形乃謂之器。

    ”器則形而下之名也,故物與理之分,隻在形而上下之間耳。

    成形之後,即為外物,而吾心之所感者,亦不過順應乎此而已,正不當為其所滞也。

    知此,則物不違則而謂之格矣。

      過是天理中流出,順勢自然,無撙節處,勢重則偏勝,即為黨矣,故曰:“人之過也,各於其黨。

    ”然人之良知,必能自覺,覺處着一毫将就,即自欺而為惡矣。

    過之發端處,藹然莫能遏,即是仁之根也。

    於過處觀之,可以知仁。

    欲人察識過,是仁之流而不中節者也。

    知其流而不中節,則仁即此而在矣。

     敬義本合内外之道,猶曰存心緻知雲耳。

    蓋敬即戒慎不睹、恐懼不聞之功,收斂此心,反入於内,故曰存心也。

    義即不睹不聞中之能分别事理者,此在獨知處求緻其精,故日緻知也。

    然能知者即是此心,於知上知謹,則心便在内,豈有二哉?敬義至於立處,即是本體之德。

    敬存乎靜虛之中,則以不偏而為正;敬行乎感應之際,則以得宜而為義。

    正則遂其本性,無所回曲,是其直也。

    直者,用之順而其主在内,故雲直内。

    義則因其定理,無所變遷,是其方也。

    方者,體之?而其制在外,故雲方外。

    此《易》之所謂敬義,蓋以成德言也。

    德成則本體中正不疑,其所行而為順,故以言於《坤》之六二。

    若自工夫言,則當雲以敬直内,以義方外,主乎健矣。

    敬義不正助處即是順,安可外健以言敬義哉? “龍戰于野,其血玄黃”。

    六陰晦極而陽未嘗亡,猶人心昏蔽已甚而天理未泯也。

    陽在陰中,惺然複覺,以為受侮於陰,将自振焉,故與之戰。

    主於戰者陽也,故以龍言,而所戰之地在陰。

    當陰陽有定位之時,天玄地黃,今陰陽相雜,猶理欲未明也,故曰“其血玄黃”。

     良心在人無有死時,此天命之本體。

    聖人作《易》,開之以吉兇悔吝,使人自複其本心而已矣。

    吉兇悔吝者,心之四德也。

    為善則吉,吉者心之安處也。

    為惡則兇,兇者心之不安處也。

    自兇而趨吉則悔,悔者心有所悟而必欲改也。

    自吉而向兇則吝,吝者心有所羞而不欲為也。

    此皆天命自動而不待於外求者,此心一覺,豈複蹈禍幾耶! 聖人畫卦,全在心上見得此理,故其象皆狀德之剛柔,蓋不待觀於天地萬物而後可得也。

    天地萬物者氣也,德所成之形耳。

    知德則知天地,萬物在其中矣。

    《大傳》包犧氏仰觀雲雲,此是春秋以後學《易》者之說。

     尚書黃久菴先生绾 黃绾字叔賢,号久菴,台之黃岩人。

    以祖廕入官,授後軍都事。

    告病歸,家居十年。

    以薦起南京都察院經曆。

    同張璁、桂萼上疏主大禮,陞南京工部員外郎,累疏乞休。

    尚書席書纂修《明倫大典》,薦先生與之同事。

    起光祿寺少卿,轉大理寺,改少詹事兼侍講學士,充講官。

    《大典》成,陞詹事,兼侍讀學士。

    出為南京禮部右侍郎,轉禮部左侍郎。

    雲中之變,往撫平之。

    知乙未貢舉,丁憂服阕,起禮部尚書,兼翰林院學士,充安南正使,以遲緩不行。

    閑住,遷家翠屏山中。

    寒署未嘗釋卷,享年七十有五。

     先生初師謝文肅,及官都事,聞陽明講學,請見。

    陽明曰:“作何功夫?”對曰:“初有志,工夫全未。

    ”陽明曰:“人患無志,不患無工夫可用。

    ”複見甘泉,相與矢志於學。

    陽明歸越,先生過之,聞緻良知之教,曰:“簡易直截,聖學無疑。

    先生真吾師也,尚可自處於友乎?”乃稱門弟子。

    陽明既殁,桂萼齮齕之。

    先生上疏言:“昔議大禮,臣與萼合,臣遂直友以忠君。

    今萼毀臣師,臣不敢阿友以背師。

    ”又以女妻陽明之子正億,攜之金陵,銷其外侮。

      先生立良止為學的,謂:“中涉世故,見不誠非禮之異,欲用其誠、行其理,而反羞之。

    既不羞而任諸己,則憤世嫉邪,有輕世肆志之意。

    於是當毀譽機阱之交作,郁郁困心無所自容,乃始窮理盡性以求樂天知命,庶幾可安矣。

    久之自相湊泊,則見理性天命皆在於我,無所容其窮盡樂知也,此之謂艮止。

    ”其於《五經》皆有原古,《易》以《先天》諸圖有圖無書為伏羲《易》,《彖》辭為文王《易》,《爻辭》為周公《易》,《彖傳》、《小象傳》、《系辭傳》、《文言》、《說卦》、《序卦》、《雜卦》為孔子《易》。

    以《大象傳》為《大象辭》,為孔子明《先天易》,其卦序次亦依《先天橫圖》之先後。

     又以孔子《系辭》言神農、黃帝、堯、舜、周《易》之韫,為明曆代《易》。

    又以孔子始終萬物,莫盛乎艮,以阖戶之坤,先闢戶之乾,合先後天而推之,以見夏、商《連山》、《歸》《藏》之次序。

    《詩》以《南》、《雅》、《頌》合樂者,次第於先,退十三國於後,去《國風》之名,謂之“列國”。

    魯之有《頌》,僭也,亦降之為列國。

    《春秋》則痛掃諸儒義例之鑿,一皆以聖經明文為據。

    《禮經》則以身事世為三重,凡言身者以身為類,)容貌之類。

    (凡言事者以事為類,)冠婚之類。

    (凡言世者以世為類。

    )(朝聘之類。

    )《書》則正其錯簡而已。

    此皆師心自用,颠倒聖經,而其尤害理者《易》與《詩》。

    夫《先後天圖說》固康節一家之學也,朱子置之别傳,亦無不可。

     今以《先天諸圖》即為伏羲手筆,與三聖并列為經,無乃以草竊者為正統乎?《大象傳》之次第,又複從之,是使千年以上之聖人,俯首而從後人也。

    《詩》有《南》、《雅》、《頌》及列國之名,而曰《國風》者,非古也。

    此說本於宋之程泰之,泰之取《左氏》季劄觀樂為證,而於《左氏》所雲“風有《采繁》、《采蘋》”則又非之,是豈可信?然季劄觀樂次第,先《二南》,即繼之以十三國,而後《雅》、《頌》。

    今以《南》、《雅》、《頌》居先,列國居後,将複何所本乎?此又泰之所不取也。

    《識餘錄》言先生“比羅一峰,以傾邃菴”,高忠憲《家譜》言“居鄉豪橫”。

    按先生規其同門,謂“吾黨於學,未免落空”。

    同門皆敬信無異言,未必大段放倒如是也。

     易經原古序 《易》者,三才之道,聖人之學,憂患之樞也,有先天