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十三 浙中王門學案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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也。
又曰:“纔說性時便已不是性也”,謂感物而動,生意滋萌,有恻隐之心可見而其名為仁矣,有羞惡之心可見而其名為義矣。
仁義者,由性而生,相繼不絕,善端之不能自已者也,故曰:“繼之者善也。
”自其成善之本而言,則性矣,故曰:“成之者性也。
” 《中庸》言“道也者,不可須臾離也”。
此處功夫,正見天命之本體,故‘不可’二字,非戒之之辭,亦非順之之辭,言戒,則着意嫌於苦難,言順,則從心恐流於欲。
蓋“不可”者,心之所不安處也,與道為一則安,即孟子心之所同然也,離道則不安,即孟子羞惡之心也。
於不不聞之中,而惕然有戒慎恐懼之念,此良知良能之不能自已處,天之則也。
故《中庸》言學,惟以天命之性為宗。
聖門所謂道者,自人率性而言,以剛健而主宰乎氣化者也,故其發也,至精不雜,謂之中節,若不就主宰上說道,則浮沉升降,自去自來,乃氣之動耳,犬牛與人全無所異。
佛老之學於義不精,随氣所動,惟任自然而不知其非者矣。
聖人以龍言心而不言鏡,蓋心如明鏡之說,本於釋氏,照自外來,無所裁制者也。
而龍則乾乾不息之誠,理自内出,變化在心者也。
予力主此說,而同輩尚多未然。
然此理發於孔子居敬而行簡是也。
敬則惕然有警,乾道也;簡則自然無為,坤道也。
苟任自然而不以敬為主,則志不帥氣,而随氣自動,雖無所為,不亦太簡乎?孟子又分别甚明,彼長而我長之,非有長於我也,猶彼白而我白之,從其白於外也,此即言鏡之義也。
行吾敬,故謂之内也,此即言龍之義也。
告子仁内義外之說,正由不知此耳。
先儒以知行分為二者,正為不知仁義禮智之本明,故以智為明,而仁義禮之行則若藉智以知者,是以仁義禮别為一物,繼智用事而智則照之,義襲之根,生於此矣。
智發於仁,仁達於禮,禮裁於義,義歸於智,因動靜分合而異其名耳。
故本體之明,智也,因其本體而行焉,仁也。
禮義之明不過屬於仁智而已,安得謂知行之非合一哉? 世儒多以實訓誠,亦有倚着之病。
夫仁義禮智合德而為誠,誠固未有不實,但就以實為誠則不可。
仁義禮智虛明在中,如穀種之生機未嘗息,何嘗有所倚着?是德雖實,不見其有實之者也,故言誠,惟惺惺字為切。
凡人所為不善,本體之靈自然能覺。
覺而少有容留,便屬自欺,欺則不惺惺矣。
故戒慎恐懼於獨知之地,不使一毫不善雜於其中,即是惺惺而為敬也。
聖人之道,不於用上求自然,而於體上做工夫。
故雖至聖,猶孜孜亹亹以自勉,此工夫也。
工夫隻在不不聞上做,不不聞,蓋人所不知最微之處也,微則不為聞見所牽,而反複入身,其入身者即其本體之知也。
故知為獨知,獨知處知謹,則天理中存,無有障礙,流行之勢自然阻遏不住。
故自然者,道之着於顯處以言用也。
然非本於微,則所謂顯者,乃在聞見,而物失其則矣,不可以言道。
凡言道而主於自然者,以天道之不勉而中、不思而得者觀之,似亦由中流出,不假人為。
然謂之中,則即是勉;謂之得,則即是思,而慎獨功夫在自然中所謂知微之顯者,即此是矣。
舍慎獨而言自然,則自然者氣化也,必有忽於細微而愆於理義之正者,其入於佛老無疑矣。
操則存,存其心也。
苟得其養,無物不長,養其性也。
存養二字,本於此。
夫心是仁義植根之處,而性則仁義所以能生生之理也。
理根於心,心存則性得所養,而生生之機不息,故養性工夫,惟在存心。
心為物牽,不能自覺,是不操也,然後謂之不存。
自覺則物來能察,一察即是操。
操者,提醒此心,即是慎獨,豈有所着意操持哉!一操心即存矣,故省察之外,無存養,而省察之功,即是立大本也。
在《易》之《頤》,以養為義,其卦震上艮下,動而止也。
心動於欲則不止,止則不動於欲。
所謂存也,養道盡於此矣。
聖人之學,隻是慎獨,獨處人所不見聞,最為隐微,而己之見顯莫過於此。
故獨為獨知,蓋我所得於天之明命,我自知之,而非他人所能與者也。
若閑思妄想,徇欲任情,此卻是外物蔽吾心之明,不知所謹,不可以言見顯矣。
少有覺焉,而複容留将就,即為自欺。
乃於人所見聞處,掩不善而着其善,雖點檢於言行之間,一一合度,不遐有愆,亦屬作僞,皆為自蔽其知也。
故欺人不見之知,乃十目所視,十手所指之處也,不可以為獨知。
然則獨知者,其源頭不雜之知乎?源頭不雜之知,心之官虛靈而常覺者也。
雜則着物,雖知亦倚於一偏,是為耳目之官不思而蔽於物矣。
予嘗載酒從陽明先師遊於鑑湖之濱,時黃石龍(绾)。
亦與焉。
因論戒慎不、恐懼不聞之義,先師舉手中箸示予曰:“見否?”對曰:“見。
”既而隐箸桌下,又問曰:“見否?”對曰:“不見。
”先師微哂,予私問之石龍,石龍曰:“此謂常睹常聞也。
”終不解。
其後思而得之。
蓋不睹中有常睹,故能戒慎不睹,不聞中有常聞,故能恐懼不聞,此天命之於穆不已也。
故當應而應,不因聲色而後起念;不當應而不應,雖遇聲色而能忘情,此心體之所以為得正而不為聞見所牽也。
慎於獨知,即緻知也。
慎獨之功不已,即力行也。
故獨知之外無知矣,常知之外無行矣,功夫何等簡易耶!良知良能本一體也,先師嘗曰:“知良能是良知,能良知是良能,此知行合一之本旨也。
”但自發端而言,則以明覺之幾為主,故曰:“知者行之始”。
自緻極而言,則以流行之勢為主,故曰:“行者知之終”。
雖若以知行分先後,而知為行始,行為知終,則知者即是行,所行者即是知也。
求和即是求中。
求中者,非可着意推求也,凡幾上有倚着處,即是不和。
覺而化去,覺即是中為主處,故緻和即所以緻中也。
但工夫未能合一,則止是一事之中耳。
道之顯者謂之文,條理分明,脈絡通貫,無過不及之美名也。
禮即天理之節,文之所從出也,苟非嘉會合禮,則妄行無序,烏得為文?故自本體而言,則以達德行達道,誠而明也。
自工夫而言,則曰“博學於文,約之以禮”,明而誠也。
本體工夫初無二事,蓋道之所顯者用也,而工夫則歸於本體,故凡言用者皆屬動,言工夫者皆屬靜。
既曰文,則顯於用而可見可聞者也。
曰學,則歸於靜而戒慎不睹,恐懼不聞,不為見聞所動者也。
為見聞所動,則紛亂而不得為文矣。
學之外,無複有所謂約禮,而禮之約處,即是達德之一。
道之本體
又曰:“纔說性時便已不是性也”,謂感物而動,生意滋萌,有恻隐之心可見而其名為仁矣,有羞惡之心可見而其名為義矣。
仁義者,由性而生,相繼不絕,善端之不能自已者也,故曰:“繼之者善也。
”自其成善之本而言,則性矣,故曰:“成之者性也。
” 《中庸》言“道也者,不可須臾離也”。
此處功夫,正見天命之本體,故‘不可’二字,非戒之之辭,亦非順之之辭,言戒,則着意嫌於苦難,言順,則從心恐流於欲。
蓋“不可”者,心之所不安處也,與道為一則安,即孟子心之所同然也,離道則不安,即孟子羞惡之心也。
於不不聞之中,而惕然有戒慎恐懼之念,此良知良能之不能自已處,天之則也。
故《中庸》言學,惟以天命之性為宗。
聖門所謂道者,自人率性而言,以剛健而主宰乎氣化者也,故其發也,至精不雜,謂之中節,若不就主宰上說道,則浮沉升降,自去自來,乃氣之動耳,犬牛與人全無所異。
佛老之學於義不精,随氣所動,惟任自然而不知其非者矣。
聖人以龍言心而不言鏡,蓋心如明鏡之說,本於釋氏,照自外來,無所裁制者也。
而龍則乾乾不息之誠,理自内出,變化在心者也。
予力主此說,而同輩尚多未然。
然此理發於孔子居敬而行簡是也。
敬則惕然有警,乾道也;簡則自然無為,坤道也。
苟任自然而不以敬為主,則志不帥氣,而随氣自動,雖無所為,不亦太簡乎?孟子又分别甚明,彼長而我長之,非有長於我也,猶彼白而我白之,從其白於外也,此即言鏡之義也。
行吾敬,故謂之内也,此即言龍之義也。
告子仁内義外之說,正由不知此耳。
先儒以知行分為二者,正為不知仁義禮智之本明,故以智為明,而仁義禮之行則若藉智以知者,是以仁義禮别為一物,繼智用事而智則照之,義襲之根,生於此矣。
智發於仁,仁達於禮,禮裁於義,義歸於智,因動靜分合而異其名耳。
故本體之明,智也,因其本體而行焉,仁也。
禮義之明不過屬於仁智而已,安得謂知行之非合一哉? 世儒多以實訓誠,亦有倚着之病。
夫仁義禮智合德而為誠,誠固未有不實,但就以實為誠則不可。
仁義禮智虛明在中,如穀種之生機未嘗息,何嘗有所倚着?是德雖實,不見其有實之者也,故言誠,惟惺惺字為切。
凡人所為不善,本體之靈自然能覺。
覺而少有容留,便屬自欺,欺則不惺惺矣。
故戒慎恐懼於獨知之地,不使一毫不善雜於其中,即是惺惺而為敬也。
聖人之道,不於用上求自然,而於體上做工夫。
故雖至聖,猶孜孜亹亹以自勉,此工夫也。
工夫隻在不不聞上做,不不聞,蓋人所不知最微之處也,微則不為聞見所牽,而反複入身,其入身者即其本體之知也。
故知為獨知,獨知處知謹,則天理中存,無有障礙,流行之勢自然阻遏不住。
故自然者,道之着於顯處以言用也。
然非本於微,則所謂顯者,乃在聞見,而物失其則矣,不可以言道。
凡言道而主於自然者,以天道之不勉而中、不思而得者觀之,似亦由中流出,不假人為。
然謂之中,則即是勉;謂之得,則即是思,而慎獨功夫在自然中所謂知微之顯者,即此是矣。
舍慎獨而言自然,則自然者氣化也,必有忽於細微而愆於理義之正者,其入於佛老無疑矣。
操則存,存其心也。
苟得其養,無物不長,養其性也。
存養二字,本於此。
夫心是仁義植根之處,而性則仁義所以能生生之理也。
理根於心,心存則性得所養,而生生之機不息,故養性工夫,惟在存心。
心為物牽,不能自覺,是不操也,然後謂之不存。
自覺則物來能察,一察即是操。
操者,提醒此心,即是慎獨,豈有所着意操持哉!一操心即存矣,故省察之外,無存養,而省察之功,即是立大本也。
在《易》之《頤》,以養為義,其卦震上艮下,動而止也。
心動於欲則不止,止則不動於欲。
所謂存也,養道盡於此矣。
聖人之學,隻是慎獨,獨處人所不見聞,最為隐微,而己之見顯莫過於此。
故獨為獨知,蓋我所得於天之明命,我自知之,而非他人所能與者也。
若閑思妄想,徇欲任情,此卻是外物蔽吾心之明,不知所謹,不可以言見顯矣。
少有覺焉,而複容留将就,即為自欺。
乃於人所見聞處,掩不善而着其善,雖點檢於言行之間,一一合度,不遐有愆,亦屬作僞,皆為自蔽其知也。
故欺人不見之知,乃十目所視,十手所指之處也,不可以為獨知。
然則獨知者,其源頭不雜之知乎?源頭不雜之知,心之官虛靈而常覺者也。
雜則着物,雖知亦倚於一偏,是為耳目之官不思而蔽於物矣。
予嘗載酒從陽明先師遊於鑑湖之濱,時黃石龍(绾)。
亦與焉。
因論戒慎不、恐懼不聞之義,先師舉手中箸示予曰:“見否?”對曰:“見。
”既而隐箸桌下,又問曰:“見否?”對曰:“不見。
”先師微哂,予私問之石龍,石龍曰:“此謂常睹常聞也。
”終不解。
其後思而得之。
蓋不睹中有常睹,故能戒慎不睹,不聞中有常聞,故能恐懼不聞,此天命之於穆不已也。
故當應而應,不因聲色而後起念;不當應而不應,雖遇聲色而能忘情,此心體之所以為得正而不為聞見所牽也。
慎於獨知,即緻知也。
慎獨之功不已,即力行也。
故獨知之外無知矣,常知之外無行矣,功夫何等簡易耶!良知良能本一體也,先師嘗曰:“知良能是良知,能良知是良能,此知行合一之本旨也。
”但自發端而言,則以明覺之幾為主,故曰:“知者行之始”。
自緻極而言,則以流行之勢為主,故曰:“行者知之終”。
雖若以知行分先後,而知為行始,行為知終,則知者即是行,所行者即是知也。
求和即是求中。
求中者,非可着意推求也,凡幾上有倚着處,即是不和。
覺而化去,覺即是中為主處,故緻和即所以緻中也。
但工夫未能合一,則止是一事之中耳。
道之顯者謂之文,條理分明,脈絡通貫,無過不及之美名也。
禮即天理之節,文之所從出也,苟非嘉會合禮,則妄行無序,烏得為文?故自本體而言,則以達德行達道,誠而明也。
自工夫而言,則曰“博學於文,約之以禮”,明而誠也。
本體工夫初無二事,蓋道之所顯者用也,而工夫則歸於本體,故凡言用者皆屬動,言工夫者皆屬靜。
既曰文,則顯於用而可見可聞者也。
曰學,則歸於靜而戒慎不睹,恐懼不聞,不為見聞所動者也。
為見聞所動,則紛亂而不得為文矣。
學之外,無複有所謂約禮,而禮之約處,即是達德之一。
道之本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