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三 崇仁學案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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離也。

     近體《大學》,頗窺聖學之樞機至易至簡,說者自生煩難。

    陽明蓋有激者也,故翻禅學公案,推佛而附於儒。

    被他說得太快,易聳動人。

    今為其學者,大抵高擡此心,不在本位,而於義利大界限反多依違。

     吾輩欲學聖人,不求諸人生而靜,隻就孩提有知識後說起,又不察性之欲與物欲,則是以念念流轉者為主。

     陳元誠疑吾近日學問,見得佛、老與聖人同,大為吾懼。

     元誠論靜雲:“一念不生,既不執持,又不蒙昧,三件犯著一件,便不是。

    ” 知道無中邊,而不知内為主,則茫無下手處;知内為主,而不知道無中邊,則隘。

    故曰:“此心學之全功也。

    ”  天文左右前皆動也,惟北辰不動。

    人身背亦如之。

    故曰:“天根之學,本《易》艮背之旨。

    ” 五峰之學,不務涵養本原,隻要執發見一端,便張皇作用,故有急迫助長之病。

     心之神明,無乎在而無乎不在也,無乎不在而有在也。

    靜則氣母歸根,動則神機發見,故疑其在彼,而不知實在於心,雖有在也,而無迹也。

     人心立極雖有間斷處,亦好接頭。

    否則終日向學,不免散而無統也。

     近與一人論理氣,因問之曰:“人當哀痛時,滿體如割,涕淚交流,此恻隐之心也。

    當羞愧時,面為發赤,汗流被體,此羞惡之心也。

    今且分别誰是理耶,誰是氣耶?”其人唯唯。

    曰:“未也。

    哀痛羞愧固有發不中節時,亦複涕汗流出,豈亦理之為耶?”其人不能自解。

    某曰:“理非别有一物,隻就氣該得如此便是理。

    理本該得如此,然卻無為其能如此處,皆氣為之也。

    然氣運不齊,有不能盡如此處。

    理氣合一,則理即是氣,氣即是理,昭乎不分,孟子所謂配也。

    氣與理違,則判而二矣,夫子所謂‘回也,其心三月不違仁’,又謂‘人能弘道,非道弘人’,皆此意也。

    今試就吾心日用間體驗,有時分明見得理該如此,而吾不能如此,打成兩片。

    若謂氣即是理,隻好說善底一邊,那惡一邊便說不去矣。

    ” 大成樂譜,但以一聲協一字。

    今譜古詩,須有散聲,方合天然之妙。

    向見陳元誠歌古詩,散聲多少,皆出天然,安排不得,必須譜出來,然後人可學耳。

      象山天資甚高,論學甚正,凡所指示,坦然如由大道而行。

    但氣質尚粗,鍛煉未粹,不免好剛使氣,過為抑揚之詞,反使人疑。

    昔議其近於禅學,此某之陋也。

     大抵人自未應事及乎應事,以至事過,總是此心又進一步。

    自未起念時及乎起念,以至念息,亦猶是也。

    善用功,則貫串做一個,否則間隔矣。

    吾所謂立本是貫穿動靜工夫,研幾雲者,隻就應事起念時更著精彩也。

     道體浩浩無窮,吾輩既為氣質拘住,若欲止據己見持守,固亦自好,終恐規模窄狹,枯燥孤單,豈能展拓得去。

    古人所以親師取友、汲汲於講學者,非故泛濫於外也,止欲廣求天下義理而反之於身,合天下之長以為一己之長,集天下之善以為一己之善,庶幾規模闊大,氣質不得而限之。

     侍郎餘訒齋先生祐 餘祐,字子積,别号訒齋,鄱陽人。

    年十九,往師胡敬齋,敬齋以以女妻之。

    登弘治己未進士第,授南京刑部主事。

    忤逆瑾,落職。

    瑾誅,起知福州,晉山東副使,兵備徐州。

    以沒入中官貨,逮诏獄。

    谪南甯府同知,稍遷韶州知府,投劾去。

    嘉靖改元,起河南按察使,調廣西,兩遷至雲南左布政,以太仆卿召,轉吏部右侍郎,未離滇而卒,戊子歲也,年六十四。

     先生之學,墨守敬齋,在獄中著《性書》三卷,其言程、朱教人,拳拳以誠敬為入門,學者豈必多言,惟去其念慮之不誠不敬者,使心地光明笃實,邪僻詭谲之意勿留其間,不患不至於古人矣。

    時文成《朱子晚年定論》初出,以朱子到底歸於存養。

    先生謂文公論心學凡三變:如《存齋記》所言“心之為物,不可以形體求,不可以聞見得,惟存之之久,則日用之間若有見焉”,此則少年學禅,見得昭昭靈靈意思。

    及見延平,盡悟其失;複會南軒,始聞五峰之學,以察識端倪為最初下手處,未免阙卻平時涵養一節工夫。

    《别南軒詩》:“惟應酬酢處,特達見本根。

    ”《答叔京書》尾謂“南軒入處精切”,皆謂此也。

    後來自悟其失,改定已發未發之論,然後體用不偏,動靜交緻其力,功夫方得渾全。

    此其終身定見也,安得以其入門功夫謂之晚年哉!  愚按:此辨正先生之得統於師門處。

    《居業錄》雲:“古人隻言涵養,言操存,曷嘗言求見本體?”是即文成少年之見也。

    又雲:“操存涵養是靜中工夫,思索省察是動上工夫,動靜二端,時節界限甚明,工夫所施,各有所當,不可混雜。

    ”是即文公動靜交緻其力,方得渾全,而以單提涵養者為不全也。

    雖然,動靜者,時也;吾心之體,不著於時者也。

    分工夫為兩節,則靜不能該動,動不能攝靜,豈得為無弊哉!其《性書》之作,兼理氣論性,深闢性即理也之言。

    蓋分理是理,氣是氣,截然為二,并朱子之意而失之。

    有雲:“氣嘗能輔理之美矣,理豈不救氣之衰乎?”整庵非之曰:“不謂理氣交相為賜如此。

    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