要籍解題及其讀法 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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用效率增高。

     以上幾件事,若切實做去,很夠我們中國的圖書館學者出大汗絞腦髓了。

     成功之後,卻不但為中國學術界開出新發展的途徑,無論何國的圖書館關于中國書的部分,都能享受我們所建設的成績,凡屬研究中國文化的人,都可以免除許多困難。

    所以這種工作,可以名為世界文化工作之一部。

     我所說本協會頭一件責任“建設中國的圖書館學”,意見大略如此。

    其詳細條理,容更陸續提出求教于同人。

     至于第二件“養成圖書館管理人才”,這種需要,顯而易見,無待多說明。

    圖書館學在現代已成一種專門科學,然而國内有深造研究的人依然很缺乏。

    管理人才都還沒有,而貿貿然東設一館西設一館,這些錢不是白費嗎? 所以我以為當推廣圖書館事業之先,有培養人才之必要。

    培養之法,不能專靠一個光杆的圖書館學校,最好是有一個規模完整的圖書館,将學校附設其中,一面教以理論,一面從事實習。

    但還有該注意的一點,我們培養圖書館人才,不單是有普通圖書館學智識便算滿足,當然對于所謂“中國的圖書館學”,要靠他做發源地。

     三 由此說來,中國圖書館協會所以有成立的必要,也可以明白了。

    我們中國的圖書館學者,實在感覺自己對于本國文化世界文化都負有很重大責任。

     然而這種責任,絕非一個人或一個圖書館可以擔負得下,因此不能不實行聯絡,在合作互助的精神之下,各盡其能力以從事于所應做的工作。

    協會的具體事業,依我個人所希望,最重要者如下: 第一,把分類、編目兩專門組切實組織,大家抖擻精神幹去。

    各圖書館或個人,先在一定期間内,各提出具體方案,交換讨論,到意見漸趨一緻的時候,由大會公決,即作為本協會意見。

    凡參加本協會之圖書館,即遵照決議,制成極綿密極利便的目錄,務使這種目錄不惟可以适用于全國,并可以适用于外國圖書館内中國書之部分。

     第二,擇一個适當都市,建設一個大規模的圖書館,全國圖書館學者都借他作研究中心。

    所以主張“一個”者,因為若要多設,一則财力不逮,二則人才不夠。

    與其貪多骛廣,鬧得量多而質壞,不如聚精會神,将“一個”模範館先行辦好,不愁将來不會分枝發展。

     第三,在這個模範圖書館内,附設一圖書館專門學校,除教授現代圖書館學外,尤注重于“中國的圖書館學”之建設。

    第四,這個模範圖書館當然是完全公開的,如鮑博士所提倡不收費,許借書出外種種辦法都在裡頭斟酌試驗。

    第五,另籌基金,編纂類書。

     以上五項,都不是一個圖書館或一個私人所能辦到的,不能不望諸圖書館協會。

    協會所以成立的意義和價值,我以為就在此。

     我所積極希望的事項如此,還有消極反對的兩事:第一,我反對多設“閱書報社式”的群衆圖書館。

    群衆圖書館,我在原則上并不反對,而且将來還希向這條路進行,但在今日現狀之下,我以為徒花冤錢,決無實益。

     第二,若将來全國圖書館事業等有确實基金之後,我反對現存的圖書館要求補助。

    頭一個理由,因為基金總不是容易籌得的,便籌得也不會很多,集中起來還可以辦成一件有價值的事業,分開了效率便等于零。

    第二個理由,因為補助易起争論,結果會各館橫生意見,把協會的精神渙散了,目的喪失了。

     今日所講,雖是我個人私見,我想在座諸君也多半同感。

    我信得過我們協會成立之後,一定能替全世界的圖書館學界增一道新光明。

    我很高興得追随諸君之後努力做一部分的工作。

    十四年六月二日。

     《圖書館學季刊》發刊辭 圖書館學成為一專門科學,最近十餘年間事耳。

    顧斯學年齡雖稚,然在歐美則既蔚為大國,骎骎管群學之樞鍵而司其榮養焉。

    我國他事或落人後,而士大夫好讀書之習,則積之既久,故公私藏書之府彪炳今昔者,未易一二數。

    于是目錄之學緣之而興,自劉《略》班《志》以下,迄于遜清中葉,衍而愈盛,更分支派,其缥帙庋藏之法,亦各有專家。

    至如類書編輯,肇創蕭梁;叢書校刊,遠溯趙宋;自爾以來,歲增月盈,其所以津逮學子者亦雲美盛矣。

    所惜者寶存愛玩之意多,而公開資用之事少,坐是一切設備乃至纂錄,隻能為私家增飾美譽,而不适于善群之具。

    比年以來,學校日辟,自動教育之主恉亦随而日昌,于是圖書館之需要乃日益迫切。

    承學之士,負笈海外研精斯學者,與夫國内大學特設專科講習者既皆不乏。

    雖然,以此有限之人才,供今後發展之需求,其竭蹶之形蓋不待問,如何而能使斯學普及——使多數人得獲有現代圖書館學最新之智識,且谙習其運用以為改良舊館增設新館之資,此國人所宜努力者一也。

    學問天下公器,原不以國為界,但各國因其國情不同,有所特别研究貢獻,以求一科學中支派内容之充實,此則凡文化的國民所宜有事也。

    圖書館學之原理原則,雖各國所從同,然中國以文字自有特色故,以學術發展之方向有特殊情形故,書籍之種類及編庋方法,皆不能悉與他國從同。

    如何而能應用公共之原則,斟酌損益,求美求便,成一“中國圖書館學”之系統,使全體圖書館學之價值緣而增重,此國人所宜努力者又一也。

    同人不揣綿薄,創此季刊,冀以嘤鳴之誠,幸獲麗澤之益,海内外好學深思之士,或錫鴻篇,或糾疵誤,惠而教之,所願望也。

     ◇津逮篇──【近人書話】 論幼學 然則奈何?曰:非盡取天下之學究而再教之不可,非盡取天下蒙學之書而再編之不可。

    大率自五歲至十歲為一種教法,自十一歲至十五歲為一種教法,苟慧非項橐,癡非周子,皆可率由此道,相與有成。

    一曰識字書,今之《說文》九千三百五十三文,加以徐氏新附字,及近人所輯《逸字外編》等,蓋萬餘字,比之于西文,未為繁也。

    雖然,其字之見于群經者,才二千有奇耳。

    漢初儒者作《蒼颉篇》,合秦之《蒼颉》、《愛曆》、《博學》三書為之,斷六十字為一章,凡五十五章,都三千三百字。

    而司馬相如作《凡将》,史遊作《急就》,李長作《元尚》,皆取材于是書,然則西漢以前文字,實隻三千餘耳。

    《說文》據揚雄、班固所續元始中,王莽征天下通小學者說奇字于庭中,揚雄取其有用者,作《訓纂篇》、《續蒼颉》,凡八十九章,五千三百四十字。

    班固作《在昔》、《太甲》等篇,以續揚雄,凡一百三章,六千一百八十字。

    而增益之,其字之真出于古與否,不必深辨。

    要之今日通行文字,實不過二千有奇。

    苟識此數,即以之參悟天人,經緯倫物,恢恢乎有餘矣。

    西人之文,以聲為主,故字雖多而識字易。

    中國之文,以形為主,故字雖少而識字難。

    雖然,亦有道焉:以聲為主者,必先學字母而後拼音; 以形為主者,必先學獨體而後合體。

    古人言獨體為文,合體為字。

    獨體之字,象形指事為多;合體之字,形聲會意為多。

    王菉友著《文字蒙求》,條理頗善,自言以教童子,一月間而有用之字盡識,顧其書于形事二端善矣。

    而古今文字,除獨體外,形聲居其十之八九,必得簡法以馭之,乃可便易。

    餘頃在澳門,有葡萄牙人來從學者,或不識字,或識矣而不能寫。

    餘先以《文字蒙求》象形、指事兩門中之獨體字授之,繼為形聲字表,以偏旁為緯,以聲為經,專取其有用者,不過二千餘字,為表一紙,懸之堂中以授之,十餘日而盡識矣。

    中國文字雖不主于聲,而聲中之義甚多,故形聲一門中,實有妙理可尋。

    黃公度、汪穰卿皆發此義。

    黃之說雲:如天巅等音皆有高之意,地底等音皆有低之意,圓全完旋還環等音皆有圓之意。

    汪之說雲:如古有舊意而枯,故沽固楛等亦皆有舊意。

    黃之說,釋名略演之,汪之說,說文通訓定聲間有發明。

    兩君皆将著專書以言其理。

    ○又按凡所論述,有用古今人之說者,多注明。

    惟用師說者不注,以一切文字皆述師訓也。

    附标其例。

    然此乃教以字之本義,若引申假借,孳乳浸多,猶未足以馭之。

    西人之教學童也,先實字,次虛字,次活字,今亦宜用其意。

    魏默深有《蒙雅》一書,分天篇、地篇、人篇、物篇、事篇、诂天、诂地、诂人、诂物、诂事,凡十門,四字韻語,各自為類,與《急就章》略同,頗便上口。

    惟所載字已太多,有無用者,《文字蒙求》亦同。

    且虛字亦非韻所能達。

    韻語隻能載同類之義,若不也焉哉等虛字皆假借之義,又其義各不相伴難,以韻語為次。

    今宜用其實字活字等篇,其虛字則先識其字,至教文法時,乃詳其用,則事甚順矣。

    學者自離經辨志以後,亦既能讀一切書,能屬一切文,幼歲之事,不複記憶,今鰓鰓然以識字為言,未有不匿笑之者。

    然中國識字人少,實坐斯弊,且既無字書,假手俗師,當其初學書也,僅令識其字,不令知其義,及少進而再以義授之,故其始也難記,而其後也益繁。

    彼西人花士蔔、士比林蔔等書,取 ①編者按:本文系《變法通議》中《論幼學》章之一部分,作于清光緒二十二年(一八九六)。

    原文論述範圍廣泛,篇幅較長,這裡僅節選其中有關編纂教科書的内容,以飨讀者。

    眼前事物至粗極淺者,既綴以說,複系以圖,其繁笨不誠可笑乎?然彼中人人識字,實賴此矣。

    又聞西人于三歲孩童,欲教以字,則為球二十六,分刻字母,俾作玩具。

    今日以AB兩球與之,明日從彼索A球,又明日再從彼索B球,二十六日,而字母畢記矣。

    中國文授獨體字,亦可效其意也。

     二曰文法書。

    中國以文采名于天下,而教文法之書,乃無傳焉。

    意者古人語言與文字合,如《儀禮》、《左傳》所載辭令,皆出之口而成文者也,故曰不學詩無以言。

    而傳記亦屢言将命應對之事,蓋學言即學文也。

    後世兩事既分,而斯義不講,自魏文帝、劉彥和始有論文之作。

    然率為工文者說法,非為學文者問津。

    故後世恒有讀書萬卷,而下筆冗沓弇俗,不足觀者。

    至于半途辍學之商賈等類,其居學數年,而豪間不能達一字者,更不知凡幾也。

    西人于識字以後,即有文法專書,若何聯數字而成句,若何綴數句而成筆,深淺先後,條理秩然。

    餘所見者,馬眉叔近著中國文法書未成也。

    餘昔教學童,嘗口授俚語,令彼以文言達之,其不達者削改之。

    初授粗切之事物,漸授淺近之議論,初授一句,漸三四句以至十句。

    兩月之後,乃至三十句以上。

    三十句以上,幾成文矣。

    學者甚易,而教者不勞,以視破承起講,支支節節而續成者,殆霄壤也。

    若其條理,則俟馬氏書成,可得而論次焉。

     三曰歌訣書。

    漢人小學之書,如《蒼颉》、《急就》等篇,皆為韻語。

     推而上之,《易經》、《詩經》、《老子》,以及周秦諸子,莫不皆然。

    蓋取便諷誦,莫善于此。

    近世通行之書,若《三字經》、《千字文》,事物不備,義理亦少。

    今宜取各種學問,就其切要者,編為韻語,或三字,或四字,或五字,或七字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