●卷三十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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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稱父之兄妻曰世母,父之弟妻曰叔母。
夫既可謂叔父、叔母,則亦可謂伯父、伯母矣,何以不言伯也雲雲。
按伯父之稱,亦見于《禮記。
曾子問》:婿使人吊女之父母,若父母不在,則稱伯父、世母。
伯父即世父,世母即伯母,互文也。
鄭注又雲:若伯父母不在,則稱叔父母。
蓋見叔父母之非世父母也。
《白虎通》亦雲:父之昆弟不俱謂之世父,父之女昆弟俱謂之姑,何也?諸父内親,故别稱之也。
姑外适人,故疏而總稱之也。
○太公《辍耕錄》雲:今人稱曾祖曰太公,非也。
以之稱祖為是。
後漢李固之父為司徒,及固伏誅日,固女泣曰:“太公以來,積德累仁,何以遇此?”注:太公,謂祖父也。
據此則太公當稱祖矣。
魏了翁《古今考》雲:古人稱父曰太公,漢高祖之父曰太公。
《齊世家》雲:西伯獵,遇呂尚,曰:“吾太公望子久矣!”亦謂王季也。
《後漢書》:袁潭、袁尚兄弟相攻,劉表以書谏譚曰:“孤與太公志同願等,戮力乃心,共獎王室,此孤與太公無二之所緻也。
功績未卒,太公殂隕”雲雲。
太公謂其父袁紹也。
又隋末郭子和起兵,自稱永樂王,亦尊其父為太公。
據此,則太公又當稱父矣。
然《南史》齊高帝令左右拔白發,問曾孫昭業曰:“兒言我誰耶?”答曰:“太翁。
”高帝笑曰:“豈有為人作曾祖而拔白發者乎?”則曾祖之稱太翁,其來已久。
蓋古今稱謂不同,今人既呼祖曰公,則呼曾祖為太公,亦等級之自然者也。
或疑太翁與太公稱謂不同,不知古人翁與公通稱。
《北史。
李欣傳》:魏太武诏崔浩選中書學生為助教,浩選三人,而李欣不與。
帝曰:“何不取幽州刺史李崇老翁兒來?”欣,崇之子也。
《蔣少遊傳》:少遊以工藝進,人望頗輕。
高允特稱為士族。
文明太後謂百官曰:“本謂少遊作師耳(謂畫師也),高允老公乃謂其人士!”《李元忠傳》:元忠初勸齊神武起義成霸業,後因宴集,戲謂神武曰:“若不與侍中,當更覓建義處。
”神武曰:“建義不慮無止,恐如此老翁不可遇耳。
”《杜弼傳》:神武謂弼曰:“今江東又有一吳老翁蕭衍,專事衣冠禮樂,士大夫望之,以為正朔所在。
”又神武臨終,謂其子澄曰:“庫狄幹,鮮卑老公,斛律金,敕勒老公,并性忠直,終不負汝。
”《彭城王氵攸傳》:氵攸為定州刺史,去任,有老公數百人獻食于道左。
《平鑒傳》:和士開索其愛妾阿劉,鑒即與之,仍謂人曰:“老夫害阿劉,與死何異,要自為身計,不得不爾。
”《王軌傳》:軌侍周武帝宴,捋帝須曰:“可愛好老公,但恨後嗣弱耳!”以上數條,可見公與翁皆年老之通稱也。
○繼室側室之誤世以續娶之妻為繼室,非也。
《左傳》惠公元妃孟子卒,繼室聲子生隐公。
若繼室即妻,則隐公當立無疑矣,何必始終稱攝,欲俟桓公長而立之?杜預注:聲子,蓋孟子之侄娣也。
諸侯始娶,則同姓之國以娣侄媵。
元妃死,則次妃攝治内事,猶不得稱夫人,故謂之繼室也。
據此,則繼室乃長妾之攝内事者耳,非續娶之妻也。
宋武公生仲子,歸于魯,生桓公,此在元妃孟子已卒之後,似後世之續娶者,然不曰繼室,益見續娶之不曰繼室也。
臧桓叔娶于鑄,生賈及為,死,繼室以其侄,生纥。
注:女子謂兄弟之子為侄,則亦媵妾之類也。
惟齊景公使晏嬰請繼室于晉,時齊女少姜有寵于晉平公而死,故更以女繼之,則繼室似續娶之稱。
不知少姜之在晉本非夫人也。
觀齊送少姜時,齊使陳無宇送,晉侯謂無宇非卿而執之,杜注:欲使齊以嫡夫人禮送少姜也。
欲使以嫡夫人之禮,明乎少姜本非嫡夫人也,則亦不得以繼室為繼娶之妻也。
《白虎通》。
天子必一娶,何也?明人君無再娶之義也。
蓋古者人君不再娶,妻死則以其侄娣之媵者為繼室,後人遂以續娶之妻亦為繼室也。
由《白虎通》之言觀之,則以續娶為繼室,其起于漢以後欤?又俗以妾為側室,亦誤也。
《左傳》:晉侯命太子曰仇,而命太子之弟曰成師,封于曲沃。
師服曰:“天子建國,諸侯立家,卿置側室”。
杜注:建國者,封餘子為侯也;立家者,使餘子為卿大夫也;側室者,衆子也,卿有衆子,得立此官以處之也。
然則側室乃嫡子外之衆子,非必妾所生子也。
即嫡母所生之第二子,亦側室也。
側室之稱,系乎子不系乎母也。
士會謂秦伯曰:“趙有側室曰穿,晉君之婿也。
”不曰側室子而直曰側室,可見側室即衆子也。
注亦曰:側室,支子也。
師曠對晉侯曰:天子有公,諸侯有卿,卿置側室。
注亦謂:側室,支子之官也。
《韓非子。
八奸篇》亦曰:側室公子,人主所親愛也。
《亡征篇》曰:君不肖而側室賢,太子輕而庶子伉。
側室亦謂君之弟也。
漢文帝賜南越王書:“朕高皇帝側室之子。
”亦謂嫡子外之餘子也。
顔師古乃注雲:非正嫡所生。
則竟以側室為妾矣。
後世以妾為側室之誤或本此。
然《南史》齊安成王秀早孤,文帝命側室陳氏母之。
又《韋放傳》:放與張率皆有側室懷孕,因指腹為婚姻。
則六朝時已以妾為側室,不自師古之誤始也。
○娣娣字有二義。
《正韻》:長婦為姒,介婦為娣。
《爾雅。
釋親》:長婦謂稚婦為娣婦,稚婦謂長婦為姒婦。
此則妯娌之義也。
《釋親》又雲:女子同出,先生為姒,後生為娣(鄭注雲:女子同出,謂共嫁一夫也。
共嫁一夫則以先生為姒,後生為娣。
然則非同嫁一夫者,則但曰姊妹,不曰娣姒矣。
)《左傳》:衛莊公娶于陳,曰厲妫,生孝伯,早死。
其娣戴妫生桓公卓子。
又闵公哀姜之娣叔姜之子也。
晉獻公骊姬生奚齊,其娣生卓子。
穆伯娶戴己,生文伯,其娣聲己生惠叔。
襄公薨,立敬歸之子子野,子野卒,立敬歸之娣齊歸之子稠,即昭公也。
穆伯不欲,曰:“皆非嫡嗣,何必其娣之子?”此則姊妹之義也。
按《六書故》:古之嫁女者,以侄娣從,自嫡而下皆謂之娣。
則不必親姊妹為娣姒,凡族從之随嫁皆稱娣。
○侄俗稱兄弟之子曰侄,非也。
凡男子稱兄弟之子,當曰從子。
經書所載,未有稱侄者。
侄乃兄弟之女也。
《正韻》兄弟之女曰至,又《釋名》姑謂兄弟之女曰侄是也。
故至(侄)字從女旁也。
又女子謂兄弟之子亦曰侄,見《爾雅。
釋親篇》,《左傳》所謂侄其從姑,又《唐書。
狄仁傑傳》仁傑谏武後曰“姑侄與母子孰親”
夫既可謂叔父、叔母,則亦可謂伯父、伯母矣,何以不言伯也雲雲。
按伯父之稱,亦見于《禮記。
曾子問》:婿使人吊女之父母,若父母不在,則稱伯父、世母。
伯父即世父,世母即伯母,互文也。
鄭注又雲:若伯父母不在,則稱叔父母。
蓋見叔父母之非世父母也。
《白虎通》亦雲:父之昆弟不俱謂之世父,父之女昆弟俱謂之姑,何也?諸父内親,故别稱之也。
姑外适人,故疏而總稱之也。
○太公《辍耕錄》雲:今人稱曾祖曰太公,非也。
以之稱祖為是。
後漢李固之父為司徒,及固伏誅日,固女泣曰:“太公以來,積德累仁,何以遇此?”注:太公,謂祖父也。
據此則太公當稱祖矣。
魏了翁《古今考》雲:古人稱父曰太公,漢高祖之父曰太公。
《齊世家》雲:西伯獵,遇呂尚,曰:“吾太公望子久矣!”亦謂王季也。
《後漢書》:袁潭、袁尚兄弟相攻,劉表以書谏譚曰:“孤與太公志同願等,戮力乃心,共獎王室,此孤與太公無二之所緻也。
功績未卒,太公殂隕”雲雲。
太公謂其父袁紹也。
又隋末郭子和起兵,自稱永樂王,亦尊其父為太公。
據此,則太公又當稱父矣。
然《南史》齊高帝令左右拔白發,問曾孫昭業曰:“兒言我誰耶?”答曰:“太翁。
”高帝笑曰:“豈有為人作曾祖而拔白發者乎?”則曾祖之稱太翁,其來已久。
蓋古今稱謂不同,今人既呼祖曰公,則呼曾祖為太公,亦等級之自然者也。
或疑太翁與太公稱謂不同,不知古人翁與公通稱。
《北史。
李欣傳》:魏太武诏崔浩選中書學生為助教,浩選三人,而李欣不與。
帝曰:“何不取幽州刺史李崇老翁兒來?”欣,崇之子也。
《蔣少遊傳》:少遊以工藝進,人望頗輕。
高允特稱為士族。
文明太後謂百官曰:“本謂少遊作師耳(謂畫師也),高允老公乃謂其人士!”《李元忠傳》:元忠初勸齊神武起義成霸業,後因宴集,戲謂神武曰:“若不與侍中,當更覓建義處。
”神武曰:“建義不慮無止,恐如此老翁不可遇耳。
”《杜弼傳》:神武謂弼曰:“今江東又有一吳老翁蕭衍,專事衣冠禮樂,士大夫望之,以為正朔所在。
”又神武臨終,謂其子澄曰:“庫狄幹,鮮卑老公,斛律金,敕勒老公,并性忠直,終不負汝。
”《彭城王氵攸傳》:氵攸為定州刺史,去任,有老公數百人獻食于道左。
《平鑒傳》:和士開索其愛妾阿劉,鑒即與之,仍謂人曰:“老夫害阿劉,與死何異,要自為身計,不得不爾。
”《王軌傳》:軌侍周武帝宴,捋帝須曰:“可愛好老公,但恨後嗣弱耳!”以上數條,可見公與翁皆年老之通稱也。
○繼室側室之誤世以續娶之妻為繼室,非也。
《左傳》惠公元妃孟子卒,繼室聲子生隐公。
若繼室即妻,則隐公當立無疑矣,何必始終稱攝,欲俟桓公長而立之?杜預注:聲子,蓋孟子之侄娣也。
諸侯始娶,則同姓之國以娣侄媵。
元妃死,則次妃攝治内事,猶不得稱夫人,故謂之繼室也。
據此,則繼室乃長妾之攝内事者耳,非續娶之妻也。
宋武公生仲子,歸于魯,生桓公,此在元妃孟子已卒之後,似後世之續娶者,然不曰繼室,益見續娶之不曰繼室也。
臧桓叔娶于鑄,生賈及為,死,繼室以其侄,生纥。
注:女子謂兄弟之子為侄,則亦媵妾之類也。
惟齊景公使晏嬰請繼室于晉,時齊女少姜有寵于晉平公而死,故更以女繼之,則繼室似續娶之稱。
不知少姜之在晉本非夫人也。
觀齊送少姜時,齊使陳無宇送,晉侯謂無宇非卿而執之,杜注:欲使齊以嫡夫人禮送少姜也。
欲使以嫡夫人之禮,明乎少姜本非嫡夫人也,則亦不得以繼室為繼娶之妻也。
《白虎通》。
天子必一娶,何也?明人君無再娶之義也。
蓋古者人君不再娶,妻死則以其侄娣之媵者為繼室,後人遂以續娶之妻亦為繼室也。
由《白虎通》之言觀之,則以續娶為繼室,其起于漢以後欤?又俗以妾為側室,亦誤也。
《左傳》:晉侯命太子曰仇,而命太子之弟曰成師,封于曲沃。
師服曰:“天子建國,諸侯立家,卿置側室”。
杜注:建國者,封餘子為侯也;立家者,使餘子為卿大夫也;側室者,衆子也,卿有衆子,得立此官以處之也。
然則側室乃嫡子外之衆子,非必妾所生子也。
即嫡母所生之第二子,亦側室也。
側室之稱,系乎子不系乎母也。
士會謂秦伯曰:“趙有側室曰穿,晉君之婿也。
”不曰側室子而直曰側室,可見側室即衆子也。
注亦曰:側室,支子也。
師曠對晉侯曰:天子有公,諸侯有卿,卿置側室。
注亦謂:側室,支子之官也。
《韓非子。
八奸篇》亦曰:側室公子,人主所親愛也。
《亡征篇》曰:君不肖而側室賢,太子輕而庶子伉。
側室亦謂君之弟也。
漢文帝賜南越王書:“朕高皇帝側室之子。
”亦謂嫡子外之餘子也。
顔師古乃注雲:非正嫡所生。
則竟以側室為妾矣。
後世以妾為側室之誤或本此。
然《南史》齊安成王秀早孤,文帝命側室陳氏母之。
又《韋放傳》:放與張率皆有側室懷孕,因指腹為婚姻。
則六朝時已以妾為側室,不自師古之誤始也。
○娣娣字有二義。
《正韻》:長婦為姒,介婦為娣。
《爾雅。
釋親》:長婦謂稚婦為娣婦,稚婦謂長婦為姒婦。
此則妯娌之義也。
《釋親》又雲:女子同出,先生為姒,後生為娣(鄭注雲:女子同出,謂共嫁一夫也。
共嫁一夫則以先生為姒,後生為娣。
然則非同嫁一夫者,則但曰姊妹,不曰娣姒矣。
)《左傳》:衛莊公娶于陳,曰厲妫,生孝伯,早死。
其娣戴妫生桓公卓子。
又闵公哀姜之娣叔姜之子也。
晉獻公骊姬生奚齊,其娣生卓子。
穆伯娶戴己,生文伯,其娣聲己生惠叔。
襄公薨,立敬歸之子子野,子野卒,立敬歸之娣齊歸之子稠,即昭公也。
穆伯不欲,曰:“皆非嫡嗣,何必其娣之子?”此則姊妹之義也。
按《六書故》:古之嫁女者,以侄娣從,自嫡而下皆謂之娣。
則不必親姊妹為娣姒,凡族從之随嫁皆稱娣。
○侄俗稱兄弟之子曰侄,非也。
凡男子稱兄弟之子,當曰從子。
經書所載,未有稱侄者。
侄乃兄弟之女也。
《正韻》兄弟之女曰至,又《釋名》姑謂兄弟之女曰侄是也。
故至(侄)字從女旁也。
又女子謂兄弟之子亦曰侄,見《爾雅。
釋親篇》,《左傳》所謂侄其從姑,又《唐書。
狄仁傑傳》仁傑谏武後曰“姑侄與母子孰親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