●卷三十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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伸腳而坐者,則謂之箕踞。
《漢書。
陸賈傳》“尉佗箕踞”,顔師古注:伸其兩腳如箕形。
佛家盤膝而坐,則謂之趺坐,皆非古人常坐之法也。
然則古人何以不尻着地,而為此危坐哉?蓋童而習慣,遂為固然。
猶今南人皆垂腳而坐,使之盤膝則不慣;北人多盤膝而坐,使之垂腳亦不慣也。
(近日王西莊《十七史商榷》謂:古人危坐不伸腳,正如今所謂盤膝坐。
則又誤。
盤膝坐則向栩、管甯榻上何以有膝髁痕耶?) ○高坐緣起古人席地而坐,其憑則有幾,《詩》所謂“授幾有緝禦”也;寝則有床,《詩》所謂“載寝之床”也。
應劭《風俗通》:趙武靈王好胡服,作胡床。
此為後世高坐之始。
然漢時猶皆席地,文帝聽賈誼語,不覺膝之前于席;暴勝之登堂坐定,隽不疑據地以示尊敬是也。
至東漢末始斫木為坐縣,其名仍謂之床,又謂之榻。
如向栩、管甯所坐可見。
又《三國。
魏志。
蘇則傳》文帝據床拔刀,《晉書》桓伊據胡床取笛作三弄,《南史》紀僧真詣江學攵,登榻坐,學攵令左右移吾床讓客,狄當、周赳詣張敷就席席,敷亦令左右移床遠客。
此皆高坐之證。
然侯景升殿,踞胡床,垂腳而坐,《梁書》特記之,以為殊俗駭觀,則其時坐床榻,大概皆盤膝無垂腳者。
至唐又改木榻,而穿以繩,名曰繩床。
程大昌《演繁露》雲:穆宗長慶二年十二月,見群臣于紫宸殿,禦大繩床是也。
而尚無椅子之名。
其名之曰椅子,則自宋初始。
《丁晉公談錄》:窦儀雕起花椅子二,以備右丞及太夫人同坐。
王钅至《默記》:李後主入宋後,徐铉往見,李卒取椅子相待。
铉曰:“但正衙一椅足矣。
‘李主出具賓主禮,铉辭,引椅偏,乃坐。
張端義《貴耳錄》:交椅即胡床也,向來隻有栲栳樣,秦太師偶仰背墜巾,吳淵乃制荷葉托首以媚之,遂号曰太師樣。
此又近日太師椅之所由起也。
然諸書椅子猶或作倚字,近代乃改從椅,蓋取桐椅字假借用之。
至杌子、墩子之名,亦起于宋,見《宋史。
丁謂傳》及周益公《玉堂雜記》○再拜、三拜、四拜、五拜古人拜,雖臣之于君,亦隻再拜。
《孟子》所謂”以君命将之,再拜稽首而受“是也。
申包胥之九頓首,則以求救之切,本非常禮。
至後周天元帝诏:諸應拜者,皆以三拜成禮。
于是始有三拜。
然唐李涪《刊誤》謂,郊天祭地,止于再拜。
是唐時郊廟尚隻再拜。
前明《會典》:臣見君行五拜禮,百官見親王、東宮行四拜禮,子于父母亦四拜禮。
蓋儀文度數久則習以為常,成上下通行之具,故必須加隆以示差别,亦風會之不得不然諸也。
(按《樂記》有”百拜“之語。
古人之拜,隻如今之鞠躬,故通計一席之間,賓主交拜繁數如此。
注雲:言百拜者,以喻其多也。
) ○上元張燈朱弁《曲洧舊聞》雲:上元張燈,自唐時沿襲漢武祠太一自昏至明故事。
梁簡文有《列燈賦》,陳後主有《光壁殿遙詠燈山》詩,唐光天中東都設燈,迎三宮太後。
是唐以前猶歲不常設。
本朝太宗三元不禁夜,上元禦端門,中元、下元禦東華門。
其後罷中元、下元二節,而上元遊觀之盛冠于前代矣。
據此則上元張燈實盛于宋也。
然唐詩已有“金吾不禁夜”之語,自是唐故事。
○潤筆隋鄭譯拜爵沛國公,位上柱國。
高為制,戲曰:“筆幹。
”答曰:“出典方嶽,杖策言歸,不得一文,何以潤筆?”此潤筆二字所由也。
然《北史》袁聿修為信州刺史,有善政,既去官,州人鄭播宗等七百人斂缣帛數百匹,托中書侍郎李德林為文,以記功德。
诏許之。
則又在鄭譯之前。
故洪容齋謂作文受謝,晉、宋以來已有之。
而王《野客叢書》并謂:陳皇後失寵于武帝,以黃金百斤奉司馬相如,作《長門賦》以悟主。
此為潤筆之始。
其見于史書及載記者,唐《李邕傳》:邕尤長碑頌,中朝衣冠及天下寺觀多赍持金帛,往求其文,前後所受饋遺至巨萬,時議以為自古鬻文未有邕者。
故杜甫《八哀詩》李邕一首雲:“幹谒滿其門,碑榜照四裔。
豐屋珊瑚鈎,骐織成。
紫骝随劍幾,義取無虛歲。
”《唐書》:李華不甚著書,惟應人墓版傳記及州縣碑頌,時獲金帛。
柳公權善書,公卿贶遺巨萬。
主藏奴盜其所藏懷盂一箧,識如故。
奴妄言叵測。
公權笑曰:“銀杯羽化矣。
”不複诘,惟筆硯自秘之。
李商隐記劉義持韓愈金去,曰:“此谀墓中人得耳,不如與劉君為壽。
”劉禹錫《祭韓愈文》雲:公鼎侯碑,志隧表阡,一字之價,辇金如山。
皇甫為裴度作福光寺碑,度贈以車馬絹彩甚厚。
大怒曰:“碑三千字,字三缣,何遇我薄耶?”度笑酬以九千匹。
蓋唐時風尚已如此。
《玉壺清話》:李翰為和凝門生,同為學士。
會凝作相,翰草制罷,悉取凝舊閣圖書器玩而去,留一詩于榻雲:“座主登庸歸鳳阙,門生批诏立鳌頭。
玉堂舊閣多珍玩,可作西齋潤筆不?”歐陽公請蔡端明書《集古錄序》,以鼠須栗尾筆、銅絲筆格、大小龍團茶、惠泉等物為贈。
君谟笑其清而不俗。
後聞歐得清泉香餅,惜其來遲:“使我潤筆少此種物!”王禹玉作《龐穎公神道碑》,其家送金帛外,參以古法書名畫三十種,杜荀鶴及第試卷其一也。
張孝祥書多景樓扁,公庫送銀三百星,孝祥卻之,但需紅羅百匹。
于是合諸妓宴會,以紅羅遍賞之。
張端義《貴耳錄》:席大光葬母,乞吳傳朋書,預供六千缗為潤筆。
人言傳朋之貧可脫矣,一夕而光死。
此又可見宋時士大夫風尚。
蓋作文受謝,宋時并著為令甲。
沈括《筆談》記太宗立潤筆錢,數降诏刻石于金人院,每朝謝日,移文督之。
楊大年作寇萊公拜相麻詞,有“能斷大事,不拘小節”,萊公以為正得我胸中事,例外贈金百兩。
曰例外,則有常例可知也。
蔡忠惠與歐陽公書曰:“勳德之家,幹請朝廷,出敕令襄作書。
襄謂近世書寫碑志,則有資利,若朝廷之命,則有司存焉,待诏其職也。
今與待诏争利,可乎?”亦見待诏書碑受饋之有例也。
《祖無擇傳》:詞臣作浩命,許受潤筆物。
無擇與王安石同知制诰,安石辭一家所饋不獲,乃置諸院梁上。
安石憂去,無擇用為公費,安石聞之不悅。
翰林學士王寓《謝賜筆劄記》雲:宣和七年八月二十一日,一夕草四制,翼日有中使赍賜上所常禦筆硯等十三事,紫青石研一方,琴光漆螺甸匣一,宣和殿墨二,斑竹筆一,金華筆格一,塗金鎮紙天祿二,塗金研滴蝦蟆一,貯粘{麥曲}塗金方奁一,鎮紙象人二,薦研紫柏床一。
周益公《玉堂雜記》:湯思退草劉婉儀進位貴妃制,高宗賜潤筆錢幾及萬缗。
賜硯尤奇。
以宮禁中事命之草制,尚有如許恩賜,則臣下例有饋贈更不待言。
唐時雖未必有定制,然韓昌黎撰《平淮西碑》,憲宗以石本賜韓宏。
宏寄絹五百匹,昌黎未敢私受,特奏取旨。
又作《王用碑》,用男寄鞍馬并白玉帶,亦特奏取旨。
杜牧撰《韋丹江西遺愛碑》,江西觀察使許于泉寄彩絹三百匹,亦特奏聞。
穆宗诏蕭亻免撰《成德王士真碑》,亻免辭曰:“王承宗事無可書。
又撰進後,例得贶遺,若黾勉受之,則非平生之志。
”帝從其請。
以區區文字饋遺,而辭與受俱奏請,則已為朝野通行之例亦可知也。
其有不肯賣文及雖受饋而仍他施者,韋均之子持萬缣詣韋貫之求銘其父,貫之曰:“吾甯餓死,豈忍為此哉!”白居易《修香山寺記》曰:“予與微之定交于生死之間,微之将薨,以墓志見托。
既而元氏之老狀其臧獲輿馬绫帛銀鞍玉帶之物,價當六七十萬,為謝文之贽。
予念平生分,贽不當納,往返再三,訖不能得。
不得已,回施此寺。
凡此利益功德,應歸微之。
”又柳比善書,顧彥晖請書德政碑。
比曰:“若以潤筆為贈,即不敢從命。
”《司空圖傳》:圖隐居山中,王重榮父子雅重之,嘗因作碑贈絹數千。
圖置虞鄉市,聽人取之,一日而盡。
《容齋随筆》又記曾子開與彭器資為執友,彭之亡,曾為作銘。
其子以金帶缣帛為謝,卻之再曰:“此文本以盡朋友之義,若以貨見投,非足下所以事父執之義也。
”《東坡集》亦有得潤筆錢送與王子立葬親之事。
又元時
《漢書。
陸賈傳》“尉佗箕踞”,顔師古注:伸其兩腳如箕形。
佛家盤膝而坐,則謂之趺坐,皆非古人常坐之法也。
然則古人何以不尻着地,而為此危坐哉?蓋童而習慣,遂為固然。
猶今南人皆垂腳而坐,使之盤膝則不慣;北人多盤膝而坐,使之垂腳亦不慣也。
(近日王西莊《十七史商榷》謂:古人危坐不伸腳,正如今所謂盤膝坐。
則又誤。
盤膝坐則向栩、管甯榻上何以有膝髁痕耶?) ○高坐緣起古人席地而坐,其憑則有幾,《詩》所謂“授幾有緝禦”也;寝則有床,《詩》所謂“載寝之床”也。
應劭《風俗通》:趙武靈王好胡服,作胡床。
此為後世高坐之始。
然漢時猶皆席地,文帝聽賈誼語,不覺膝之前于席;暴勝之登堂坐定,隽不疑據地以示尊敬是也。
至東漢末始斫木為坐縣,其名仍謂之床,又謂之榻。
如向栩、管甯所坐可見。
又《三國。
魏志。
蘇則傳》文帝據床拔刀,《晉書》桓伊據胡床取笛作三弄,《南史》紀僧真詣江學攵,登榻坐,學攵令左右移吾床讓客,狄當、周赳詣張敷就席席,敷亦令左右移床遠客。
此皆高坐之證。
然侯景升殿,踞胡床,垂腳而坐,《梁書》特記之,以為殊俗駭觀,則其時坐床榻,大概皆盤膝無垂腳者。
至唐又改木榻,而穿以繩,名曰繩床。
程大昌《演繁露》雲:穆宗長慶二年十二月,見群臣于紫宸殿,禦大繩床是也。
而尚無椅子之名。
其名之曰椅子,則自宋初始。
《丁晉公談錄》:窦儀雕起花椅子二,以備右丞及太夫人同坐。
王钅至《默記》:李後主入宋後,徐铉往見,李卒取椅子相待。
铉曰:“但正衙一椅足矣。
‘李主出具賓主禮,铉辭,引椅偏,乃坐。
張端義《貴耳錄》:交椅即胡床也,向來隻有栲栳樣,秦太師偶仰背墜巾,吳淵乃制荷葉托首以媚之,遂号曰太師樣。
此又近日太師椅之所由起也。
然諸書椅子猶或作倚字,近代乃改從椅,蓋取桐椅字假借用之。
至杌子、墩子之名,亦起于宋,見《宋史。
丁謂傳》及周益公《玉堂雜記》○再拜、三拜、四拜、五拜古人拜,雖臣之于君,亦隻再拜。
《孟子》所謂”以君命将之,再拜稽首而受“是也。
申包胥之九頓首,則以求救之切,本非常禮。
至後周天元帝诏:諸應拜者,皆以三拜成禮。
于是始有三拜。
然唐李涪《刊誤》謂,郊天祭地,止于再拜。
是唐時郊廟尚隻再拜。
前明《會典》:臣見君行五拜禮,百官見親王、東宮行四拜禮,子于父母亦四拜禮。
蓋儀文度數久則習以為常,成上下通行之具,故必須加隆以示差别,亦風會之不得不然諸也。
(按《樂記》有”百拜“之語。
古人之拜,隻如今之鞠躬,故通計一席之間,賓主交拜繁數如此。
注雲:言百拜者,以喻其多也。
) ○上元張燈朱弁《曲洧舊聞》雲:上元張燈,自唐時沿襲漢武祠太一自昏至明故事。
梁簡文有《列燈賦》,陳後主有《光壁殿遙詠燈山》詩,唐光天中東都設燈,迎三宮太後。
是唐以前猶歲不常設。
本朝太宗三元不禁夜,上元禦端門,中元、下元禦東華門。
其後罷中元、下元二節,而上元遊觀之盛冠于前代矣。
據此則上元張燈實盛于宋也。
然唐詩已有“金吾不禁夜”之語,自是唐故事。
○潤筆隋鄭譯拜爵沛國公,位上柱國。
高為制,戲曰:“筆幹。
”答曰:“出典方嶽,杖策言歸,不得一文,何以潤筆?”此潤筆二字所由也。
然《北史》袁聿修為信州刺史,有善政,既去官,州人鄭播宗等七百人斂缣帛數百匹,托中書侍郎李德林為文,以記功德。
诏許之。
則又在鄭譯之前。
故洪容齋謂作文受謝,晉、宋以來已有之。
而王《野客叢書》并謂:陳皇後失寵于武帝,以黃金百斤奉司馬相如,作《長門賦》以悟主。
此為潤筆之始。
其見于史書及載記者,唐《李邕傳》:邕尤長碑頌,中朝衣冠及天下寺觀多赍持金帛,往求其文,前後所受饋遺至巨萬,時議以為自古鬻文未有邕者。
故杜甫《八哀詩》李邕一首雲:“幹谒滿其門,碑榜照四裔。
豐屋珊瑚鈎,骐織成。
紫骝随劍幾,義取無虛歲。
”《唐書》:李華不甚著書,惟應人墓版傳記及州縣碑頌,時獲金帛。
柳公權善書,公卿贶遺巨萬。
主藏奴盜其所藏懷盂一箧,識如故。
奴妄言叵測。
公權笑曰:“銀杯羽化矣。
”不複诘,惟筆硯自秘之。
李商隐記劉義持韓愈金去,曰:“此谀墓中人得耳,不如與劉君為壽。
”劉禹錫《祭韓愈文》雲:公鼎侯碑,志隧表阡,一字之價,辇金如山。
皇甫為裴度作福光寺碑,度贈以車馬絹彩甚厚。
大怒曰:“碑三千字,字三缣,何遇我薄耶?”度笑酬以九千匹。
蓋唐時風尚已如此。
《玉壺清話》:李翰為和凝門生,同為學士。
會凝作相,翰草制罷,悉取凝舊閣圖書器玩而去,留一詩于榻雲:“座主登庸歸鳳阙,門生批诏立鳌頭。
玉堂舊閣多珍玩,可作西齋潤筆不?”歐陽公請蔡端明書《集古錄序》,以鼠須栗尾筆、銅絲筆格、大小龍團茶、惠泉等物為贈。
君谟笑其清而不俗。
後聞歐得清泉香餅,惜其來遲:“使我潤筆少此種物!”王禹玉作《龐穎公神道碑》,其家送金帛外,參以古法書名畫三十種,杜荀鶴及第試卷其一也。
張孝祥書多景樓扁,公庫送銀三百星,孝祥卻之,但需紅羅百匹。
于是合諸妓宴會,以紅羅遍賞之。
張端義《貴耳錄》:席大光葬母,乞吳傳朋書,預供六千缗為潤筆。
人言傳朋之貧可脫矣,一夕而光死。
此又可見宋時士大夫風尚。
蓋作文受謝,宋時并著為令甲。
沈括《筆談》記太宗立潤筆錢,數降诏刻石于金人院,每朝謝日,移文督之。
楊大年作寇萊公拜相麻詞,有“能斷大事,不拘小節”,萊公以為正得我胸中事,例外贈金百兩。
曰例外,則有常例可知也。
蔡忠惠與歐陽公書曰:“勳德之家,幹請朝廷,出敕令襄作書。
襄謂近世書寫碑志,則有資利,若朝廷之命,則有司存焉,待诏其職也。
今與待诏争利,可乎?”亦見待诏書碑受饋之有例也。
《祖無擇傳》:詞臣作浩命,許受潤筆物。
無擇與王安石同知制诰,安石辭一家所饋不獲,乃置諸院梁上。
安石憂去,無擇用為公費,安石聞之不悅。
翰林學士王寓《謝賜筆劄記》雲:宣和七年八月二十一日,一夕草四制,翼日有中使赍賜上所常禦筆硯等十三事,紫青石研一方,琴光漆螺甸匣一,宣和殿墨二,斑竹筆一,金華筆格一,塗金鎮紙天祿二,塗金研滴蝦蟆一,貯粘{麥曲}塗金方奁一,鎮紙象人二,薦研紫柏床一。
周益公《玉堂雜記》:湯思退草劉婉儀進位貴妃制,高宗賜潤筆錢幾及萬缗。
賜硯尤奇。
以宮禁中事命之草制,尚有如許恩賜,則臣下例有饋贈更不待言。
唐時雖未必有定制,然韓昌黎撰《平淮西碑》,憲宗以石本賜韓宏。
宏寄絹五百匹,昌黎未敢私受,特奏取旨。
又作《王用碑》,用男寄鞍馬并白玉帶,亦特奏取旨。
杜牧撰《韋丹江西遺愛碑》,江西觀察使許于泉寄彩絹三百匹,亦特奏聞。
穆宗诏蕭亻免撰《成德王士真碑》,亻免辭曰:“王承宗事無可書。
又撰進後,例得贶遺,若黾勉受之,則非平生之志。
”帝從其請。
以區區文字饋遺,而辭與受俱奏請,則已為朝野通行之例亦可知也。
其有不肯賣文及雖受饋而仍他施者,韋均之子持萬缣詣韋貫之求銘其父,貫之曰:“吾甯餓死,豈忍為此哉!”白居易《修香山寺記》曰:“予與微之定交于生死之間,微之将薨,以墓志見托。
既而元氏之老狀其臧獲輿馬绫帛銀鞍玉帶之物,價當六七十萬,為謝文之贽。
予念平生分,贽不當納,往返再三,訖不能得。
不得已,回施此寺。
凡此利益功德,應歸微之。
”又柳比善書,顧彥晖請書德政碑。
比曰:“若以潤筆為贈,即不敢從命。
”《司空圖傳》:圖隐居山中,王重榮父子雅重之,嘗因作碑贈絹數千。
圖置虞鄉市,聽人取之,一日而盡。
《容齋随筆》又記曾子開與彭器資為執友,彭之亡,曾為作銘。
其子以金帶缣帛為謝,卻之再曰:“此文本以盡朋友之義,若以貨見投,非足下所以事父執之義也。
”《東坡集》亦有得潤筆錢送與王子立葬親之事。
又元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