●卷二十八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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○秀才《禮記》有秀士。

    《漢書。

    賈誼傳》:河南守吳公聞誼秀才,召置門下。

    秀才之名始見于此。

    公孫弘奏:博士弟子内有秀才異等,辄以名聞。

    是皆謂才之秀者,非竟以為士子之專稱也。

    晉世始有秀才之舉。

    永甯初,王接舉秀才,報友人書曰:“非榮此行,實欲極陳所言,冀有覺悟耳。

    ”此士子專稱秀才之始。

    元帝時,所舉秀才皆不能試經,尚書孔坦請展限五年,聽其講習,诏許之。

    則秀才有不能試經者矣。

    後魏令中正掌選舉,其秀才對策第居中上者,表叙之。

    北齊令中書策秀才,濫劣者有罰墨汁之例。

    南朝亦重此科,王融、任俱有策秀才文載《文選》,可考也。

    至隋時,秀才之舉益重。

    《杜正玄傳》:開皇中,海内舉秀才杜正元一人。

    楊素曰:“周、孔更生,尚不得為秀才,刺史何妄舉如此!”素意欲試黜之,乃手題使拟司馬相如《上林賦》、王褒《聖主得賢臣頌》、班固《燕然山銘》、張載《劍閣銘》、《白鹦鹉賦》,令至未時俱就。

    正玄果如期并了。

    素大驚曰:“誠好秀才!”後其弟正藏、正倫亦舉秀才。

    隋世天下舉秀才不十人,而杜氏一門三秀才,此其極盛也(亦見《唐書。

    杜正倫傳》)。

    唐高宗永徽二年停秀才科,開元十四年以後複有此舉。

    主司以其科廢久,不欲獎拔,多黜落之,其科遂廢。

    《封氏聞見記》:唐初秀才試方略策三道,其後舉人憚于方略之科,為秀才者殆絕,而多趨明經進士。

    然唐時凡舉子皆稱秀才,見李肇《國史補》。

    又韓昌黎有《讠燕河南府秀才》詩。

    其時秀才之科久停,而猶有是稱,可見凡鄉貢懷牒就試于州縣而覓舉者,皆稱秀才也。

    《容齋随筆》謂:秀才名目,魏、晉以後為貢舉科目之最,而今俗以為相輕之稱。

    則宋時凡應舉者固無不稱秀才矣。

    元虞集為文宗草诏,謂順帝非明宗子。

    順帝登極,欲殺之,脫脫在旁曰:“彼有文名,後世隻謂陛下殺此秀才。

    ”乃舍之。

    洪武中選國子生才高者,命博極群書,以備大用,帝呼之曰“老秀才”。

    可見元、明以來,秀才為讀書者之通稱。

    今俗猶以府縣學生員為秀才,蓋亦沿舊稱也。

    府縣學生員之制,始于明太祖。

    欲令人才一出于學校,于是府設教授,州設學正,縣設教谕,各副以訓導。

    其生員之數,府四十,州、縣遞減其十;月廪人六鬥。

    其後命增廣員數不拘額。

    宣德中,又定增廣之額,于是初設廪食者謂之廪膳生員,增廣者謂之增廣生員。

    正統中,因楊缵奏疏,又請于額外增取,附于諸生之後,謂之附學生員。

     ○監生漢時天下之士皆聚于太學,蓋太學設五經博士,專門名家,學有本原,故士之向學者皆赴之。

    業成者授為郎及文學掌故。

    此由太學叙用者也。

    其他郡國所舉孝廉、有道,及辟署掾史、功曹,大抵亦太學之人居多。

    是以東漢之末,遊學者至三萬馀人。

    《唐書。

    儒學傳》:太宗廣學舍千三百區,四方秀艾雲集,蠻夷亦遣子弟就學,凡八千馀人。

    其後士之試于禮部者,先兩監而後鄉貢。

    京兆所錄兩監十名以上,小宗伯多倚以為選,登進士第者無慮十之七八。

    語見《文獻通考》。

    宋制:太學有積分之法,分上舍、中舍、下舍,以遞為升黜,亦多至數千人。

    而成均試太學生,并别有狀元之目。

    《癸辛雜識》:解褐舍法:下等上舍先免解,後免省,待三年後到殿,中等上舍徑到殿,或特旨徑行解褐。

    其釋褐恩數優者謂之狀元。

    擇日于崇化堂鳴鼓,集衆諸生兩廊序坐,狀元衤闌袱立同舍班,俟揖訖,詣堂上香案前,望阙謝恩是也。

    明承宋制,令天下擇諸生學行優者,送國子監就學,以育其才。

    或舉人會試不第,亦聽入監。

    (如賈三俊、練鋼、姚顯皆以鄉試舉人入國學,楊守以鄉試第一入國學,楊繼盛舉鄉試,卒業國學。

    皆見本傳)。

    而洪武中,監生并有奉使采訪民事、平理訟獄,甚或即授布、按兩司者。

    (洪武二十六年,擇國子監生六十四人為布政使等官。

    明年,又遣監生分行天下,督吏民修水利。

    )其納粟入監之例,自景泰中始。

    朱國祯《湧幢小品》雲:近日民生納粟一途,人頗輕之。

    然羅圭峰以七試不錄入赀北雍,中解元、會元。

    蓋既有此途可以就試,則人才亦即出其中,固未可一概論也。

     ○舉人漢時取士,無考試之法,皆令郡國守相薦舉,故謂之舉人。

    後漢章帝建初元年诏曰:“前世舉人貢士或起畎畝。

    ”舉人之名始見于此。

    今世俗别稱舉欲會人曰孝廉,以孝廉本郡國所舉也。

    然漢時舉人名目甚多,如賢良、方正、文學、有道、直言極谏、茂材異等、明陰陽、明兵法、能治獄、有行義之類,皆郡國所舉,而孝廉特其一途耳。

    今專以此為舉人之稱,蓋孝廉乃每歲所常舉,其他則随時诏舉故也。

    和帝十三年制:郡國口十萬以上,歲舉孝廉一人;不滿十萬,二歲舉一人;五萬以上,三歲舉一人。

    此可見漢時舉孝廉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