●卷二十八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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常制。

    又漢成帝诏:北邊二十二郡,舉勇猛知兵法者各一人。

    平帝又诏:舉武勇有節、明兵法者,郡各一人。

    此又後世武舉之始也。

    唐、宋舉人則又與前代異。

    前代舉孝廉等即為入仕之途,唐、宋惟重進士一科,所謂舉人者,不過由此可應進士試耳,故又謂之舉進士。

    其時士之試于禮部者,在内由京兆府考試錄送,李肇《國史外》所謂京兆府考而升之,謂之等第是也;在外由各府申送,謂之鄉貢,則不複考試,《國史補》謂之拔解是也。

    至宋則外府解送,亦須先試。

    東坡在杭州有《監試呈諸試官》詩及《催試官考校》詩是也。

    (按韓昌黎《宴河南秀才》詩雲:乃選二十縣,試官得鴻生。

    則唐時解送,亦須先試,蓋中葉以後之制。

    )舉人試禮部不中,仍須再應鄉舉。

    《宋史》:劉章四魁鄉舉。

    又元遺山《送靖達卿》詩序謂:先生曾以鄉試兩魁鄭州。

    許瑗在至正中,兩以《易經》舉于鄉,皆第一,會試辄不利。

    是宋、金、元舉人皆如唐制,但可由此試進士,而不能入仕。

    今鄉試已中者為舉人,即會試不第,亦不必再應鄉舉,而并可依科就選。

    此乃前明之制。

    蓋唐、宋舉人謂之舉進士,并無另設舉人之科。

    前明則鄉試中式者為舉人,會試中式者為進士,遂與進士分甲、乙科,而舉人并可入仕,是以舉人另成一名目也。

    (今會試中式者,禮部放榜,但雲會試中式舉人,必俟殿試後賜進士及第、出身、同出身、始謂之進士。

    或有事故不及赴殿試者,尚但是中式舉人,不得稱進士,蓋猶沿唐、宋遺制。

    ) ○進士進士之名,見于《王制》,秦、漢以來,未有此名目也。

    至隋炀帝始設此科,唐因之。

    其初雖有諸科,然大要以明經、進士二科為重,其後又專重進士。

    此後世進士所始也。

    唐初制試時務策五道,帖一大經。

    經、策全通為甲第。

    策通四,帖過四以上為乙第。

    永隆二年,以劉思立言“進士唯誦舊策,皆無實材”,乃诏進士試雜文二篇,通文律者然後試策。

    此進士試詩、賦之始。

    開元二十五年诏:進士以聲韻為學,多味古今,自今加試大經十帖。

    建中二年,中書舍人趙贊權知貢舉,又以箴、論、表、贊代詩、賦。

    太和八年,仍複詩、賦。

    此唐一代進士試藝之大略也。

    然唐制有與後世不同者。

    後世三歲一會試,唐則每歲皆試。

    後世放進士多至三、四百人,少亦百馀人,唐則每歲放進士不過三、四十人。

    見《通考》所載《登科記》。

    宋初猶每歲一試,仁宗至和二年始定令間歲一科舉,英宗二年又定令三歲一科,此後世三年一鄉、會之始也。

    (《封氏聞見記》:唐時風尚,最重進士,制舉雖高,猶在進士之下。

    禦史張瑰兄弟八人,其七人皆登進士,一人制科出身,每親故宴集,兄弟連榻,猶令制科者别坐,謂之雜色,以為笑樂。

    其時習俗如此。

    )南宋又有類省試,蓋因兵興路遠,舉子難赴,即就本路權省試,如紹興二年,川陝宣撫使類試陝西發解進士,得周谟等十三人,以便宜賜進士出身。

    紹興五年,又诏川陝類試進士,合格,第一人依殿試第三人例推恩,餘并賜同進士出身。

    度宗在諒ウ,命宰執類試,阮登炳以下依例賜出身。

    則類試并行之于朝廷,此又因理宗之喪而權為之制也。

     ○狀元、榜眼、探花世稱進士廷試第一甲三人為狀元、榜眼、探花。

    按狀元之名,唐已有之。

    自武 後初試貢士于殿前,别其等第,門下例有奏狀,其居首者因曰狀頭,亦曰狀元。

    《通鑒》:唐僖宗謂優人曰:“朕若應擊球進士舉,須為狀頭。

    ”《酉陽雜俎》:李固言擢狀元,詩賦有“芙蓉人鏡”之目。

    又鄭谷《登第》詩:“好是五更殘酒醒,耳邊聞喚狀元聲。

    ”此唐時稱狀元之故事也。

    榜眼、探花之名,《明史。

    選舉志》雲:制所定也。

    似謂此三種名目,系明太祖所定。

    然元人歐陽圭齋,記泰定丁卯狀元至國學謝師,榜眼劉思誠,探花郎徐容,亦拜于側。

    又高則誠《琵琶記》亦已有榜眼、探花之名。

    則元、明以來,固有是稱。

    又按《宋史。

    陳思讓傳》:思讓之孫若拙,素無文,中第二名。

    當時以第二名為榜眼,遂以若拙為瞎榜。

    則榜眼之名起于北宋無疑。

    然魏道輔《詩話》:宋人宗時,朱嚴以第三人及第,附舟赴任,王禹送詩曰:“賃舟東下曆陽湖,榜眼科名釋褐初。

    ”則北宋時第三人亦呼為榜眼。

    蓋眼必有二,故第二第三人皆謂之榜眼。

    其後以第三人為探花,遂專以第二人為榜眼耳。

    探花之稱,唐時曲江宴本以榜中最年少者為之。

    《秦中記》:探花宴,以少俊二人為探花,使遍遊名園。

    若他人先得名花,則二人被罰。

    宋初猶然。

    《翰苑名談》:西方琥登第,年最少,告狀元鄭毅夫乞作探花郎。

    毅夫雲:“已差二人。

    ”琥曰:“此無定員,添一人何害?”是宋初尚未以第三人為探花。

    《揮麈錄》:宋宗谔之子昭遘,十八歲登第。

    昭遘子果