●卷二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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此。
) ○蘇州擊閹不始于顔佩韋蘇州周順昌被逮時,缇騎被擊,至今顔佩韋等五人啧啧人口。
然此風有先之者。
《寓園雜記》:正德中有妖人王臣,同中官王敬采藥各省。
至蘇州,凡江南之書畫器玩檢括殆盡,複以妖書數十本,命府學諸生手抄,屢抄不中,實欲得賄。
諸生無所出,因緻罰于學官。
有生員王順等數十人大怒,适樵擔至,遂各取一木将擊臣。
臣懼避匿,其下人皆被毆。
中官奏諸生抗命,賴巡撫王恕持之,因奏二人不法,王臣遂斬于市(亦見《明史。
陸完傳》,乃成化中事)。
又《湧幢小品》載:蕭景腆為長洲尉。
有織造太監張志聰恣橫,長洲令郭波持之,志聰憤,執而倒曳之車後。
景腆率所部官兵直前追奪,手批志聰,落其帽。
市民觀者,鹹張氣,梯屋飛瓦,群擲志聰,志聰遁去。
吳中為景腆立“仗義英風”之碑于長洲縣門(此事亦見《明史。
吳廷譽傳》,廷譽以此事劾罷志聰者也)。
又《明史》本紀:萬曆二十九年,蘇州民變,殺織造中官孫隆參随數人。
然則擊閹事,有明一代蘇州凡四見。
按萬曆時,稅礦中官所至為虐,多有激變,為民所忿擊者。
本紀:二十七年,臨清民焚稅使馬堂署,殺其參随三十四人。
武昌漢陽民變,擊傷稅使陳奉。
二十九年,武昌民又殺陳奉參随六人。
三十年,騰越民變,殺稅監委官。
三十四年,雲南民變,殺稅監楊榮,焚其屍。
此皆明季擊閹故事,附記于此。
○明末閹黨有殉難者明天啟中,附魏閹者固皆小人,然其後亦有死國難者。
如張鶴鳴,本由魏忠賢進為兵部尚書,後被劾歸。
流賊陷颍州,被執,倒懸于樹,罵賊死。
恩縣李應薦,天啟時禦史,附閹,麗名逆案。
崇祯十五年,捐資募士,佐守令守城。
城破,身被數刃死。
壽張王大年,亦禦史,加太仆少卿,附閹,麗逆案。
崇祯十五年,在河間佐有司守城,城破死節。
沁水張道,為錦衣時,與閹黨楊維垣等善,受王永光指攻錢龍錫、成基命等,為公論所不容。
後論戍,仍私歸于家。
屢破流賊紫金梁等,又擒滿天星,冀以軍功自湔祓。
而言者劾其離伍冒功,戍之海甯衛。
商城楊所修,故魏黨,請以梃擊、移宮、紅丸三案編勒成書者,曆左都禦史,後入逆案,贖徒為民。
崇祯十三年,佐有司守城死。
楊維垣,為魏黨最無恥,南都破時,竟殉難。
或又言其僞死,實逃去者。
傳聞異詞,不可考也。
亦有降賊後仍死難者。
臨川傅鼎铨,降李自成後脫歸,會金聲桓反,鼎铨起兵應之。
順治八年至廣信,為守将所執,谕降不從,從容就刑。
鼎铨降賊,為鄉人所恥,嘗欲求一死所,至是得死,鄉人更賢之。
東莞張家玉亦谒李自成,後仕永明王,據增城拒守。
諸将皆請潰圍出,家玉曰:“矢盡炮裂,欲戰無具,将傷卒斃,欲戰無人,烏用徘徊不決,以頸血濺敵手哉!”自投野塘死。
丘之陶,為李自成所得,用為兵政府從事。
之陶以書緻孫傳庭速進兵,而己從後妄報左兵至以搖之。
事洩,罵賊死。
而東林中亦有光時亨者從賊,為馬士英、阮大铖所劾。
又魏大中之子學濂,為庶吉士,京師破,受李自成戶部司務。
既而自慚,賦絕命詩缢死,去國變時已四十日矣。
以上皆見《明史》。
(王阮亭又記:天啟時《朋黨錄》中有顧秉謙、周延儒、魏應嘉、馮三元,《點将錄》有許其孝、郭鞏、陳保泰、楊春茂,《同志錄》有張我續,《東林籍貫》有張文熙、薛貞後,皆為小人,而初亦為閹黨所忌,編入《朋黨》等錄中,亦如宋時李清臣、章、曾布、張商英等之得列于黨人碑也。
) ○明人演戲多扮近事明人演戲,多有用本朝事者。
《明史》:魏忠賢黨石三畏赴戚畹宴,既醉,誤令優人演劉瑾酗酒一劇。
忠賢聞之大怒,遂削籍歸。
王阮亭《香祖筆記》又載姚叔詳言:海鹽有優兒金鳳,以色幸于嚴東樓,非金則寝食勿甘。
嚴氏敗後,金既衰老,而《鳴鳳記傳奇》盛行。
于是金複傅粉塗墨,扮東樓焉。
此又明人演戲不諱本朝事之明證也。
又餘澹心《闆橋雜志》:馬湘蘭負盛名,與王伯為文字飲。
鄭應尼落第來遊,湘頗不禮。
應尼乃作《白練裙雜劇》,極其嘲谑,召湘蘭觀之。
則并演其人而即使其人見之矣。
○前明司禮監即樞密院明之司禮監,蓋即唐中葉以後之樞密院。
樞密院本宦者為之,凡宰相面奏得旨,則退而授中書舍人撰拟,或帝旨竟下學士院撰詞者,學士不皆面奉旨,則樞密院宦官粗寫事目送學士作诏,此唐制也。
王西莊謂朱梁、後唐始以朝臣為樞密使,其實不然,唐昭宗時宦官盡誅,即以蔣元晖為之,此樞密移于朝臣之始。
朱梁改為崇政院,以敬翔為使。
後唐莊宗又名樞密,以郭崇韬為使。
明宗時安重誨為之,石晉時桑維翰為之,周世宗時王樸為之。
至宋、金則樞密使專典兵機,宰相總理庶務,稱為二府。
及元、明則無此官矣。
明之司禮秉筆太監,正與唐之樞密使相似。
凡本章進禦,固由内閣票拟,或因事降旨,不召閣臣面谕,則令司禮監粗寫事目,送閣撰拟。
如武宗崩,中官以皇太後命至閣,問所當立,楊廷和以興獻王長子對。
中官入啟,廷和等候于左順門,已而中官捧太後懿旨至,如廷和議。
世宗初,中官請遣官織造,帝趣内閣撰敕,廷和力争,并請究拟旨者何人,疑有假禦批以行其私者,帝為謝不審(俱見《廷和傳》)。
神宗病亟,令沈一貫結作诏,撤各處礦脫。
中使捧谕至閣,一貫方拟旨,而帝疾稍瘳,中悔,命中使至閣,趣繳前谕(見《一貫傳》)。
可見内閣撰诏旨,必由中官先寫事目送閣也。
蓋前代君臣之間不常接見,有所發诏命,則寫大意付閱撰拟。
其始當是禦筆自書,後遂令司禮監秉筆者代書,正唐時樞密使之職也。
) ○蘇州擊閹不始于顔佩韋蘇州周順昌被逮時,缇騎被擊,至今顔佩韋等五人啧啧人口。
然此風有先之者。
《寓園雜記》:正德中有妖人王臣,同中官王敬采藥各省。
至蘇州,凡江南之書畫器玩檢括殆盡,複以妖書數十本,命府學諸生手抄,屢抄不中,實欲得賄。
諸生無所出,因緻罰于學官。
有生員王順等數十人大怒,适樵擔至,遂各取一木将擊臣。
臣懼避匿,其下人皆被毆。
中官奏諸生抗命,賴巡撫王恕持之,因奏二人不法,王臣遂斬于市(亦見《明史。
陸完傳》,乃成化中事)。
又《湧幢小品》載:蕭景腆為長洲尉。
有織造太監張志聰恣橫,長洲令郭波持之,志聰憤,執而倒曳之車後。
景腆率所部官兵直前追奪,手批志聰,落其帽。
市民觀者,鹹張氣,梯屋飛瓦,群擲志聰,志聰遁去。
吳中為景腆立“仗義英風”之碑于長洲縣門(此事亦見《明史。
吳廷譽傳》,廷譽以此事劾罷志聰者也)。
又《明史》本紀:萬曆二十九年,蘇州民變,殺織造中官孫隆參随數人。
然則擊閹事,有明一代蘇州凡四見。
按萬曆時,稅礦中官所至為虐,多有激變,為民所忿擊者。
本紀:二十七年,臨清民焚稅使馬堂署,殺其參随三十四人。
武昌漢陽民變,擊傷稅使陳奉。
二十九年,武昌民又殺陳奉參随六人。
三十年,騰越民變,殺稅監委官。
三十四年,雲南民變,殺稅監楊榮,焚其屍。
此皆明季擊閹故事,附記于此。
○明末閹黨有殉難者明天啟中,附魏閹者固皆小人,然其後亦有死國難者。
如張鶴鳴,本由魏忠賢進為兵部尚書,後被劾歸。
流賊陷颍州,被執,倒懸于樹,罵賊死。
恩縣李應薦,天啟時禦史,附閹,麗名逆案。
崇祯十五年,捐資募士,佐守令守城。
城破,身被數刃死。
壽張王大年,亦禦史,加太仆少卿,附閹,麗逆案。
崇祯十五年,在河間佐有司守城,城破死節。
沁水張道,為錦衣時,與閹黨楊維垣等善,受王永光指攻錢龍錫、成基命等,為公論所不容。
後論戍,仍私歸于家。
屢破流賊紫金梁等,又擒滿天星,冀以軍功自湔祓。
而言者劾其離伍冒功,戍之海甯衛。
商城楊所修,故魏黨,請以梃擊、移宮、紅丸三案編勒成書者,曆左都禦史,後入逆案,贖徒為民。
崇祯十三年,佐有司守城死。
楊維垣,為魏黨最無恥,南都破時,竟殉難。
或又言其僞死,實逃去者。
傳聞異詞,不可考也。
亦有降賊後仍死難者。
臨川傅鼎铨,降李自成後脫歸,會金聲桓反,鼎铨起兵應之。
順治八年至廣信,為守将所執,谕降不從,從容就刑。
鼎铨降賊,為鄉人所恥,嘗欲求一死所,至是得死,鄉人更賢之。
東莞張家玉亦谒李自成,後仕永明王,據增城拒守。
諸将皆請潰圍出,家玉曰:“矢盡炮裂,欲戰無具,将傷卒斃,欲戰無人,烏用徘徊不決,以頸血濺敵手哉!”自投野塘死。
丘之陶,為李自成所得,用為兵政府從事。
之陶以書緻孫傳庭速進兵,而己從後妄報左兵至以搖之。
事洩,罵賊死。
而東林中亦有光時亨者從賊,為馬士英、阮大铖所劾。
又魏大中之子學濂,為庶吉士,京師破,受李自成戶部司務。
既而自慚,賦絕命詩缢死,去國變時已四十日矣。
以上皆見《明史》。
(王阮亭又記:天啟時《朋黨錄》中有顧秉謙、周延儒、魏應嘉、馮三元,《點将錄》有許其孝、郭鞏、陳保泰、楊春茂,《同志錄》有張我續,《東林籍貫》有張文熙、薛貞後,皆為小人,而初亦為閹黨所忌,編入《朋黨》等錄中,亦如宋時李清臣、章、曾布、張商英等之得列于黨人碑也。
) ○明人演戲多扮近事明人演戲,多有用本朝事者。
《明史》:魏忠賢黨石三畏赴戚畹宴,既醉,誤令優人演劉瑾酗酒一劇。
忠賢聞之大怒,遂削籍歸。
王阮亭《香祖筆記》又載姚叔詳言:海鹽有優兒金鳳,以色幸于嚴東樓,非金則寝食勿甘。
嚴氏敗後,金既衰老,而《鳴鳳記傳奇》盛行。
于是金複傅粉塗墨,扮東樓焉。
此又明人演戲不諱本朝事之明證也。
又餘澹心《闆橋雜志》:馬湘蘭負盛名,與王伯為文字飲。
鄭應尼落第來遊,湘頗不禮。
應尼乃作《白練裙雜劇》,極其嘲谑,召湘蘭觀之。
則并演其人而即使其人見之矣。
○前明司禮監即樞密院明之司禮監,蓋即唐中葉以後之樞密院。
樞密院本宦者為之,凡宰相面奏得旨,則退而授中書舍人撰拟,或帝旨竟下學士院撰詞者,學士不皆面奉旨,則樞密院宦官粗寫事目送學士作诏,此唐制也。
王西莊謂朱梁、後唐始以朝臣為樞密使,其實不然,唐昭宗時宦官盡誅,即以蔣元晖為之,此樞密移于朝臣之始。
朱梁改為崇政院,以敬翔為使。
後唐莊宗又名樞密,以郭崇韬為使。
明宗時安重誨為之,石晉時桑維翰為之,周世宗時王樸為之。
至宋、金則樞密使專典兵機,宰相總理庶務,稱為二府。
及元、明則無此官矣。
明之司禮秉筆太監,正與唐之樞密使相似。
凡本章進禦,固由内閣票拟,或因事降旨,不召閣臣面谕,則令司禮監粗寫事目,送閣撰拟。
如武宗崩,中官以皇太後命至閣,問所當立,楊廷和以興獻王長子對。
中官入啟,廷和等候于左順門,已而中官捧太後懿旨至,如廷和議。
世宗初,中官請遣官織造,帝趣内閣撰敕,廷和力争,并請究拟旨者何人,疑有假禦批以行其私者,帝為謝不審(俱見《廷和傳》)。
神宗病亟,令沈一貫結作诏,撤各處礦脫。
中使捧谕至閣,一貫方拟旨,而帝疾稍瘳,中悔,命中使至閣,趣繳前谕(見《一貫傳》)。
可見内閣撰诏旨,必由中官先寫事目送閣也。
蓋前代君臣之間不常接見,有所發诏命,則寫大意付閱撰拟。
其始當是禦筆自書,後遂令司禮監秉筆者代書,正唐時樞密使之職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