●卷二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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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主和議責其辱國事仇,轉為末減矣。

    吾故揭而論之,使知桧之罪在彼而不在此也。

     ○南宋和議起于洪忠宣南宋和議主于秦桧,人皆知之。

    宋《何鑄傳》:金諸将皆已厭兵欲和,而難于自己發,故縱秦桧航海南歸,密有成約。

    是以桧既用,即有南人歸南、北人歸北之語,其後竟以此得梓宮母後之還,不可謂非桧之功也。

    抑知其事雖成于桧,而其端實起于洪忠宣,事見謝枋得《上留丞相書》,謂忠宣拘于燕山,室敬其人,一日問之曰:“天下何時太平?”忠宣曰:“息兵養民,則太平。

    ”又曰“何如則息兵養民?”忠宣讀《孟子》“諸侯将救燕章”曰:“天下固畏齊之強也,今又倍地而不行仁政,是動天下之兵也。

    ”又誦《孟子》“樂天畏天章”以喻之。

    室扌然喜曰:“吾計決矣!”乃密授意于桧,使之南還,于是和議成。

    金自丁未以後享國一百有八年,宋自戊午以後偷安江左亦九十七年,非桧之功,乃忠宣之力也。

    據此,則和議之說,本發其機于忠宣,桧特從後成之,攘為己功耳。

    論者徒以事仇辱國為桧罪。

    按《陳與義傳》:趙鼎言于高宗曰:“人多謂中原可複,宣便進兵,恐他日咎今時失策。

    ”上曰:“今梓宮、太後、淵聖皆在彼,若不議和,斷無可還之理。

    ”與義曰:“和議成,豈不賢于用兵?不成,則用兵必不免。

    ”是當時諸君子亦未嘗必以和議為非,忠宣之發其端,固早有見于當時事勢,有不得不出于此者,而非以被拘欲藉此為南還計也。

     ○拐子馬不始于女真《宋史》謂:金人善用拐子馬,三馬相連,一馬仆,二馬不能行,皆女真為之,号長勝軍,戰酣然後用之。

    兀術攻順昌,有鐵浮圖,兵皆重铠,戴鐵兜牟,三人為伍,貫以韋索,每進一步,用拒兵擁之。

    按《晉。

    載記》:穆帝時,燕慕容恪擊魏主冉闵,擇鮮卑善射者五千人,以鐵鎖連其馬,為方陣而前,遂破闵。

    則古時已有為之者。

     ○木燈檠之不可信周密《癸辛雜識》及陶宗儀《辍耕錄》記楊髡發宋會稽諸陵事,皆雲徽、欽二帝陵空無一物,徽宗陵有朽木一段,欽宗陵惟木燈檠一枚而已。

    按宋、金二史:宋高宗紹興十二年,金以高宗母韋太後歸于宋,并徽宗及鄭後、邢後之喪來歸,是歲葬徽宗于會稽,号永裕陵。

    紹興二十一年,遣巫為祈請使,請歸淵聖皇帝及皇族等,金主不許。

    紹興二十六年,為金主亮正隆元年,欽宗殁于金,而世所傳《竊憤錄》并有謂不得其死,以馬蹂其屍于土中者。

    三十一年,金使高景山來宋,始聞欽宗之喪。

    時方南北交兵,已而金世宗登極,宋孝宗亦嗣位,始複和議。

    時陳康伯有言:“所未決者,彼欲得唐、鄧四州,而我以祖宗陵寝及欽宗梓宮為詞耳。

    ”是宋雖嘗以欽宗之柩為請,然和議既成之後,乾道七年宋又遣中書舍人趙雄至金,金世宗謂雄曰:“汝國舍靖康帝靈柩而請鞏洛山陵,何也?如不欲靖康帝之柩,我當為汝國葬之。

    ”則宋并不以欽宗之柩為請矣。

    是年三月,金遂以一品禮葬欽宗于鞏洛之原,自後更無歸喪之事。

    則欽宗葬于金,而未嘗歸骨會稽也,安得有木燈檠之事哉!乃知小說家記載多不可信也。

    (按:乾道六年,先遣範成大使金,求陵寝地,兼以欽宗梓宮為言。

    而《黃中傳》雲:時遣成大,但請山陵,中言欽廟梓宮不宜,竟置不問。

    又陳良亦言:“陵寝地在其腹中,必不肯與,不如以欽宗梓宮為請,猶為有詞。

    ”是宋并無意于欽宗之柩矣。

    又《趙雄傳》:金人将起河南三十萬衆遷諸陵梓宮歸宋,上命雄止之。

    ) ○楊桓《傳國玺考》之誤傳國玺始末見于《辍耕錄》載元禦史中丞崔所記。

    至元三十一年,世祖既崩,将迎皇太孫即位。

    适有國王速脫真以玉出售,與禦史楊桓見之,知其為秦玺也,遂獻之,桓并考其始末曰:楚以卞和所獻之璞琢成璧後,求昏于趙,以納聘焉。

    秦昭王請以十城易之而不獲。

    始皇并六國始得之,命李斯篆其文。

    玉工孫壽刻之(衛宏曰:秦玺,藍田玉所刻,文曰“受命于天,既壽永昌”。

    《太平禦覽》亦以為藍田玉所刻)。

    二世子嬰奉玺降漢,漢祖即位,服其玺,因世傳之,謂之傳國玺。

    後王莽篡位,玺在長樂宮王太後所,莽使安陽侯王舜迫取之。

    太後怒,投玺于地,玺遂歸莽。

    及莽敗,商人杜吳殺莽,不知取玺,校尉公賓得玺,獻于更始。

    赤眉殺更始,立盆子。

    盆子降光武,玺歸光武。

    獻帝時,董卓作亂,掌玺者投于井。

    孫堅讨卓,得于井中。

    袁術奪于堅之妻。

    術死,荊州刺史徐ギ聞帝在許昌,以玺送之。

    帝遜位,玺歸魏。

    常道鄉公禅,玺又歸晉。

    懷帝遇劉聰之害,玺歸聰。

    聰死,歸曜。

    曜為石勒所滅,玺入于勒。

    勒滅,入于冉闵。

    闵敗,其将蔣幹得之。

    晉征西将軍謝尚購得之,以還東晉。

    自後宋、齊、梁、陳皆相傳。

    及隋滅陳,玺入于隋。

    隋亡後,蕭後與太子正道并玺并入于突厥。

    唐太宗以寶玺未獲,乃自刻玉曰:“皇天景命,有德者昌。

    ”貞觀四年,蕭後與正道奉玺歸,乃複入于唐。

    朱溫篡唐,玺入于溫。

    莊宗定亂,玺入于後唐。

    及廢帝從珂自焚,玺遂不知所在。

    至宋哲宗時,鹹陽民段義獻玉玺(按此玺李公麟以其玉色正青,是秦藍田玉,其篆法真李斯所為,乃定為真秦玺)。

    及徽宗為金所虜,寶玺皆入于金,共玺一十有四,内青玉傳國玺一,其色正與今出自拾得家者相同,知宋之南遷二百年無此寶玺也。

    今适當皇太孫将正位之時,而此玺應期而出,實為符瑞雲。

    桓之論如此。

    按秦玺自冉闵敗後,闵将蔣幹守邺,乞師于晉。

    晉将戴施入邺助守,知玺在幹所,乃谲得其玺,使何融以迎糧為名,出城潛送征西将軍謝尚,尚即以三百騎送建康。

    見《晉書。

    載記》及《謝尚傳》。

    此玺歸東晉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