●卷十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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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李程谥缪,房式谥傾,馬暢谥縱,韓宏谥隐,韋绶谥通醜,于&nu谥厲,高璩谥刺,裴延齡谥缪。
元載初谥曰荒,德宗改為成縱。
楊炎初谥肅愍,孔駁之,乃改平厲。
宋夏竦初谥文正,司馬溫公駁之,因改谥文莊。
陳執中卒,韓維上疏,請谥榮靈。
是唐、宋時谥猶兼美惡也。
近代有谥者,但于美谥之中稍存輕重,而無複加以惡谥者。
蓋古時三品以上,例皆贈谥,而其人之賢否不同,故考行易名,不能無褒貶。
近代大臣身殁,其應贈谥與否,禮部必先奏請,請而得谥,其人必為朝廷所眷惜之人,其谥自有褒無貶也。
(谥之最醜者莫如炀。
《左傳》、《史記》所載不具論,漢惟東平王雲、長沙王旦,元魏初有纥那追谥曰炀帝。
陳後主死于隋,贈長城公,谥曰炀。
此外則隋炀帝、金海陵炀王,皆名實相稱。
惟後周齊王憲,身為賢王而冤死,死後亦谥曰炀,此最枉者。
) ○漢、唐食封之制秦、漢時,列侯無封國者曰關内侯。
其有封地,則即食某地之戶,而自遣人督其租。
至唐猶然。
《史記》:吳、楚七國反時,列侯當從征者,其封邑皆在關東,欲貸子錢,而子錢家以勝敗未可知,不肯貸。
此漢時封邑食租之大概也(《後漢書》注,封邑每戶輸二百)。
《唐書》霍王元軌常遣國令督封租,令請貿易取赢,王曰:“汝當正吾失,反誘吾以利耶?”《王嗣立傳》:中宗時恩降食邑者衆,封戶凡五十四州縣,皆據天下上腴,随土所宜,牟取利入,為封戶者,急于軍興。
嗣立極言其弊,請以丁課盡送大府,封家諧左藏支給,禁止自征,以息重困。
宋務光亦言:“滑州七縣,而分封者五。
國賦少于侯租,入家倍于輸國。
乞以封戶均餘州,并附租庸使歲送,停封使,息驿傳。
”是征租者并乘驿矣。
《宋傳》:武三思封戶在河東,遭大水。
奏災地皆蠲租。
有谄三思者,謂谷雖壞而蠶桑故在,請以代租。
為所折。
《張廷傳》:宗楚客、紀處讷、武延秀、韋溫等封戶在河南北,諷朝廷诏兩道蠶産所宜,雖水旱得以蠶折。
廷固争得免。
可見唐時封戶之受困,雖國賦不至此也。
憲宗時始定實封,節度使兼宰相者每食實封百戶,歲給絹八百匹、綿六百兩;不兼宰相者每百戶給絹百匹;諸衛大将軍每百戶給三十五匹。
蓋至是始改制,封家不得自征,而一概盡給于官矣。
○元魏子貴母死之制漢武實将立昭帝為太子,先賜其母鈎弋夫人死,蓋懲呂後之禍也。
元魏則遂以此為定制。
道武帝晚而生明元,将立為太子,乃賜其母劉貴人死。
道武謂明元曰:“昔漢武帝立其子而殺其母,不令婦人與國政,使外家為亂也。
汝當繼統,故吾遠同漢祖,為長久計。
”明元哀泣不自勝。
《道武劉皇後傳》雲:魏故事,後宮産子,将為儲貳,其母必先賜死。
後以此法薨。
劉皇後即劉貴人也。
又明元帝杜後亦如此。
世祖即位,轉奉乳母窦氏為皇太後。
文成帝妃李氏初為宮嫔,生獻文帝,将立為太子,馮太後依故事,令其條記南是隻弟臨決,拊胸恸哭而死。
孝文帝妃林氏,生太子恂,帝仁恕,不欲襲前事,亦因馮太後意,仍依舊制慘死。
惟世宗靈後胡氏孕肅宗時,宮廷中以故事惟祈生諸王公,不願生太子,獨胡氏言:“天子豈可無太子?何可畏一身之死,而令皇家不育宗嗣乎?”同列又勸後為計,後不聽,嘗誓雲:“所懷是男,将為長子,子立身死,所不辭也。
”乃生肅宗,後竟不賜死。
肅宗立,尊為皇太後,遂臨朝稱制,恣行穢濁,并鸩肅宗,而魏随以亡,後亦為爾朱榮沉于河而死。
子貴母死,本屬矯枉過正。
漢之馬、鄧,宋之章獻、宣仁,何嘗不有功于國家?乃必使人主先絕其天性之親。
則已大悖乎孝治天下之義,何以君臨天下?卒之防患雖嚴,而偶一破例,前此數代之冤禍,即中于此一人以報之,馴至破家亡國。
是知滅絕天性以防禍者,未有不轉召禍也!○元魏族誅之法最慘夷三族,本秦之酷法,漢文帝始除收帑相坐律。
然景帝于晁錯,武帝于郭解、主父偃等,猶皆族誅。
沿及三國、六朝,此刑不廢,而元魏尤最慘。
衛王儀之弟觚使于燕,為所殺。
太祖平中山,收害觚者傅高霸、程同等,夷五族。
崔浩之誅也,清河崔氏無遠近皆死,又波及範陽盧氏、太原郭氏、河東柳氏,則母黨、妻黨及女家俱誅矣。
其時浩等百二十人皆族,賴高允谏,故僅施之浩。
世祖曰:“非允言,當有二三千人流血矣。
”崔頤、崔模與浩叙族,因浩平日常輕其家世,模曰:“桃簡(浩小名)止可輕我,豈合輕周兒(頤小名)?”此語流聞已久,二家始得免。
崔寬以遠來疏族,亦得免。
可見當時族誅之令,果系同族,皆不免也。
刑罰之濫,至此極矣!迨孝文帝始減令五族者降止同祖,三族者止一門,門誅者止其身。
常員與常禽可誣謗朝政,有司奏夷五族,诏罪止一門,稍輕減矣(孝文時崔挺谏曰:“一人有罪,延及合門,則司馬牛受桓之罰,柳下惠嬰盜跖之誅,不亦哀乎!”故帝減其制)。
然一人犯法,累及門族,仕宦時未必共享其福,誅戮時乃共受其禍,揆諸罪人不孥之義,可痛心也!卒之河陰之役,諸元為爾朱氏殲滅幾盡。
北齊文宣帝又以光武中興為王莽殺諸劉不盡,乃大殺元氏子孫。
本紀謂殺三千馀人,《元韶傳》謂死者七百二十馀人,豈非當日族誅之報耶!後世惟謀反者門誅,謀叛者其孥僅流徙,可謂仁至義盡矣。
(唐李反,伏誅,诏削一房屬籍。
宰相問蔣:“一房自大功乎?”曰:“大功,之從父昆弟。
其祖神通有功,可昧其勳乎?”曰:“期可乎?”曰:“期者,昆弟。
其父若幽死,社稷可盡削其子乎?乃止一身及其子息。
是門房亦尚無定制也。
)○元魏百官無俸北魏之制,百官皆無祿。
高允在世祖時,猶令諸子樵采以自給。
至孝文帝始班俸祿,戶增調三匹、谷二斛九升,以為官司之祿,以十月為首,每季一請。
又《于忠傳》:高祖以國用不足,百官之祿四分減一,至忠得政,始複之。
是制祿後又有減削也。
《北齊文宣紀》:自魏孝莊後,百官絕祿,文宣即位,始複給焉。
則于忠複額俸之後,孝莊時又停,直至齊文宣再給也。
○華林園有三處六朝時,華林園凡有三處。
其在洛陽者,裴松之《魏志注》雲:本東漢之芳林園,魏明帝青龍三年于其中起陂池,楫棹越歌。
又《魏略》:明帝起土山于芳林園西北陬,使群臣皆負土成山,樹松柏竹木于其上,捕山禽雜獸于其中。
及齊王芳即位,以芳字犯諱,乃改為華林。
後北魏孝文帝遷洛,又葺之。
《魏書。
崔長文傳》:孝文帝遷洛,命長文營購華林園。
又《茹皓傳》:皓領華林諸作,為山于天淵池西,采北邙佳石,徙竹汝颍,頗有雅緻。
太和二十年二月,幸華林園,聽訟于都亭。
八月,又幸華林,親錄囚徒。
二十二年八月,講武于華林。
孝明帝熙平元年,诏放華林野獸于山澤。
孝昌二年,诏直言敢谏之士尺集華林東門,人别引見,共論得失。
爾朱兆破元颢,孝莊帝渡河,先入居華林園。
又南安王正為相州刺史,帝餞之于華林都亭,诏并賦詩,不能者聽射。
北海王詳常别住華林園西隅,宣武帝每潛至其處肆飲終日。
楊椿告老,孝莊帝宴于華林園,下禦座執手流涕。
《楊津傳》:鹹陽王禧反,宣武帝馳入華林園,惟津不同逆。
《高肇傳》:宣武引見肇于華林,肇惶懼,舉動失儀。
此洛陽之華林園也。
其在邺都者,《晉載記》:石虎使張群發近郡男婦十六萬、車十萬,運土築華林苑于邺北,又鑿北城引水以灌之,蓋仿洛陽之華林園而為之。
其後東魏遷邺,仍以為遊幸之所。
孝靜帝天平四年,幸華林園理訟。
元象元年,幸華林都堂聽訟。
又嘗宴高澄于華林園。
北齊孝昭帝篡位時,令平秦王高歸彥引侍衛之士向華林園斬蛾永樂。
武成帝寵其子俨,以為中丞大司徒使以鹵薄儀衛導之出,帝與胡後在華林東門隔幕觀之。
北邺中之華林園也。
其在建業者,《金陵新志》雲在台城内,本吳舊宮苑也。
晉南渡後,仿洛陽園名而葺之。
宋武帝永初二年四月,聽訟于華林園。
少帝于華林園為列肆,親自酤賣。
文帝又築景陽山于華林園。
齊東昏于華林設市,所謂至尊屠肉,潘妃沽酒。
梁武帝命于華林園總集釋典。
簡文帝遊華林,謂左右曰:“會心處不必在遠,翳然林木,便自有濠濮間想。
”此建康之華林園也。
三處皆有華林園,閱史者幾緻淆惑,故分析于此。
蓋其始本自洛陽有華林園,因而晉南渡後以吳時舊宮苑仿之,于是有建康之華林。
石虎都邺,亦仿洛陽規制,于是有邺都之華林。
古時宮苑多有仿舊名而為之者。
如長安有樂遊原,乃漢宣帝建樂遊廟于其地,因有此名。
後隋文帝既遷長安于故城北二十馀裡,而唐時太平公主築池觀于樂遊原上,則必非漢時樂遊舊地可知,地改而名仍舊也。
又金陵亦有樂遊苑。
《建康實錄》:宋文帝元嘉二十一年七月,甘露降樂遊苑。
顧野王《輿地志》所謂覆舟山在樂遊苑内是也。
漢武帝鑿昆明池于上林,以肄舟師。
而金陵之玄武湖亦号昆明池。
《太平禦覽。
京都記》:齊武帝習水軍于其中,号曰昆明池。
沈約《登覆舟山》詩所謂“南瞻儲胥館,北望昆明池”是也。
元載初谥曰荒,德宗改為成縱。
楊炎初谥肅愍,孔駁之,乃改平厲。
宋夏竦初谥文正,司馬溫公駁之,因改谥文莊。
陳執中卒,韓維上疏,請谥榮靈。
是唐、宋時谥猶兼美惡也。
近代有谥者,但于美谥之中稍存輕重,而無複加以惡谥者。
蓋古時三品以上,例皆贈谥,而其人之賢否不同,故考行易名,不能無褒貶。
近代大臣身殁,其應贈谥與否,禮部必先奏請,請而得谥,其人必為朝廷所眷惜之人,其谥自有褒無貶也。
(谥之最醜者莫如炀。
《左傳》、《史記》所載不具論,漢惟東平王雲、長沙王旦,元魏初有纥那追谥曰炀帝。
陳後主死于隋,贈長城公,谥曰炀。
此外則隋炀帝、金海陵炀王,皆名實相稱。
惟後周齊王憲,身為賢王而冤死,死後亦谥曰炀,此最枉者。
) ○漢、唐食封之制秦、漢時,列侯無封國者曰關内侯。
其有封地,則即食某地之戶,而自遣人督其租。
至唐猶然。
《史記》:吳、楚七國反時,列侯當從征者,其封邑皆在關東,欲貸子錢,而子錢家以勝敗未可知,不肯貸。
此漢時封邑食租之大概也(《後漢書》注,封邑每戶輸二百)。
《唐書》霍王元軌常遣國令督封租,令請貿易取赢,王曰:“汝當正吾失,反誘吾以利耶?”《王嗣立傳》:中宗時恩降食邑者衆,封戶凡五十四州縣,皆據天下上腴,随土所宜,牟取利入,為封戶者,急于軍興。
嗣立極言其弊,請以丁課盡送大府,封家諧左藏支給,禁止自征,以息重困。
宋務光亦言:“滑州七縣,而分封者五。
國賦少于侯租,入家倍于輸國。
乞以封戶均餘州,并附租庸使歲送,停封使,息驿傳。
”是征租者并乘驿矣。
《宋傳》:武三思封戶在河東,遭大水。
奏災地皆蠲租。
有谄三思者,謂谷雖壞而蠶桑故在,請以代租。
為所折。
《張廷傳》:宗楚客、紀處讷、武延秀、韋溫等封戶在河南北,諷朝廷诏兩道蠶産所宜,雖水旱得以蠶折。
廷固争得免。
可見唐時封戶之受困,雖國賦不至此也。
憲宗時始定實封,節度使兼宰相者每食實封百戶,歲給絹八百匹、綿六百兩;不兼宰相者每百戶給絹百匹;諸衛大将軍每百戶給三十五匹。
蓋至是始改制,封家不得自征,而一概盡給于官矣。
○元魏子貴母死之制漢武實将立昭帝為太子,先賜其母鈎弋夫人死,蓋懲呂後之禍也。
元魏則遂以此為定制。
道武帝晚而生明元,将立為太子,乃賜其母劉貴人死。
道武謂明元曰:“昔漢武帝立其子而殺其母,不令婦人與國政,使外家為亂也。
汝當繼統,故吾遠同漢祖,為長久計。
”明元哀泣不自勝。
《道武劉皇後傳》雲:魏故事,後宮産子,将為儲貳,其母必先賜死。
後以此法薨。
劉皇後即劉貴人也。
又明元帝杜後亦如此。
世祖即位,轉奉乳母窦氏為皇太後。
文成帝妃李氏初為宮嫔,生獻文帝,将立為太子,馮太後依故事,令其條記南是隻弟臨決,拊胸恸哭而死。
孝文帝妃林氏,生太子恂,帝仁恕,不欲襲前事,亦因馮太後意,仍依舊制慘死。
惟世宗靈後胡氏孕肅宗時,宮廷中以故事惟祈生諸王公,不願生太子,獨胡氏言:“天子豈可無太子?何可畏一身之死,而令皇家不育宗嗣乎?”同列又勸後為計,後不聽,嘗誓雲:“所懷是男,将為長子,子立身死,所不辭也。
”乃生肅宗,後竟不賜死。
肅宗立,尊為皇太後,遂臨朝稱制,恣行穢濁,并鸩肅宗,而魏随以亡,後亦為爾朱榮沉于河而死。
子貴母死,本屬矯枉過正。
漢之馬、鄧,宋之章獻、宣仁,何嘗不有功于國家?乃必使人主先絕其天性之親。
則已大悖乎孝治天下之義,何以君臨天下?卒之防患雖嚴,而偶一破例,前此數代之冤禍,即中于此一人以報之,馴至破家亡國。
是知滅絕天性以防禍者,未有不轉召禍也!○元魏族誅之法最慘夷三族,本秦之酷法,漢文帝始除收帑相坐律。
然景帝于晁錯,武帝于郭解、主父偃等,猶皆族誅。
沿及三國、六朝,此刑不廢,而元魏尤最慘。
衛王儀之弟觚使于燕,為所殺。
太祖平中山,收害觚者傅高霸、程同等,夷五族。
崔浩之誅也,清河崔氏無遠近皆死,又波及範陽盧氏、太原郭氏、河東柳氏,則母黨、妻黨及女家俱誅矣。
其時浩等百二十人皆族,賴高允谏,故僅施之浩。
世祖曰:“非允言,當有二三千人流血矣。
”崔頤、崔模與浩叙族,因浩平日常輕其家世,模曰:“桃簡(浩小名)止可輕我,豈合輕周兒(頤小名)?”此語流聞已久,二家始得免。
崔寬以遠來疏族,亦得免。
可見當時族誅之令,果系同族,皆不免也。
刑罰之濫,至此極矣!迨孝文帝始減令五族者降止同祖,三族者止一門,門誅者止其身。
常員與常禽可誣謗朝政,有司奏夷五族,诏罪止一門,稍輕減矣(孝文時崔挺谏曰:“一人有罪,延及合門,則司馬牛受桓之罰,柳下惠嬰盜跖之誅,不亦哀乎!”故帝減其制)。
然一人犯法,累及門族,仕宦時未必共享其福,誅戮時乃共受其禍,揆諸罪人不孥之義,可痛心也!卒之河陰之役,諸元為爾朱氏殲滅幾盡。
北齊文宣帝又以光武中興為王莽殺諸劉不盡,乃大殺元氏子孫。
本紀謂殺三千馀人,《元韶傳》謂死者七百二十馀人,豈非當日族誅之報耶!後世惟謀反者門誅,謀叛者其孥僅流徙,可謂仁至義盡矣。
(唐李反,伏誅,诏削一房屬籍。
宰相問蔣:“一房自大功乎?”曰:“大功,之從父昆弟。
其祖神通有功,可昧其勳乎?”曰:“期可乎?”曰:“期者,昆弟。
其父若幽死,社稷可盡削其子乎?乃止一身及其子息。
是門房亦尚無定制也。
)○元魏百官無俸北魏之制,百官皆無祿。
高允在世祖時,猶令諸子樵采以自給。
至孝文帝始班俸祿,戶增調三匹、谷二斛九升,以為官司之祿,以十月為首,每季一請。
又《于忠傳》:高祖以國用不足,百官之祿四分減一,至忠得政,始複之。
是制祿後又有減削也。
《北齊文宣紀》:自魏孝莊後,百官絕祿,文宣即位,始複給焉。
則于忠複額俸之後,孝莊時又停,直至齊文宣再給也。
○華林園有三處六朝時,華林園凡有三處。
其在洛陽者,裴松之《魏志注》雲:本東漢之芳林園,魏明帝青龍三年于其中起陂池,楫棹越歌。
又《魏略》:明帝起土山于芳林園西北陬,使群臣皆負土成山,樹松柏竹木于其上,捕山禽雜獸于其中。
及齊王芳即位,以芳字犯諱,乃改為華林。
後北魏孝文帝遷洛,又葺之。
《魏書。
崔長文傳》:孝文帝遷洛,命長文營購華林園。
又《茹皓傳》:皓領華林諸作,為山于天淵池西,采北邙佳石,徙竹汝颍,頗有雅緻。
太和二十年二月,幸華林園,聽訟于都亭。
八月,又幸華林,親錄囚徒。
二十二年八月,講武于華林。
孝明帝熙平元年,诏放華林野獸于山澤。
孝昌二年,诏直言敢谏之士尺集華林東門,人别引見,共論得失。
爾朱兆破元颢,孝莊帝渡河,先入居華林園。
又南安王正為相州刺史,帝餞之于華林都亭,诏并賦詩,不能者聽射。
北海王詳常别住華林園西隅,宣武帝每潛至其處肆飲終日。
楊椿告老,孝莊帝宴于華林園,下禦座執手流涕。
《楊津傳》:鹹陽王禧反,宣武帝馳入華林園,惟津不同逆。
《高肇傳》:宣武引見肇于華林,肇惶懼,舉動失儀。
此洛陽之華林園也。
其在邺都者,《晉載記》:石虎使張群發近郡男婦十六萬、車十萬,運土築華林苑于邺北,又鑿北城引水以灌之,蓋仿洛陽之華林園而為之。
其後東魏遷邺,仍以為遊幸之所。
孝靜帝天平四年,幸華林園理訟。
元象元年,幸華林都堂聽訟。
又嘗宴高澄于華林園。
北齊孝昭帝篡位時,令平秦王高歸彥引侍衛之士向華林園斬蛾永樂。
武成帝寵其子俨,以為中丞大司徒使以鹵薄儀衛導之出,帝與胡後在華林東門隔幕觀之。
北邺中之華林園也。
其在建業者,《金陵新志》雲在台城内,本吳舊宮苑也。
晉南渡後,仿洛陽園名而葺之。
宋武帝永初二年四月,聽訟于華林園。
少帝于華林園為列肆,親自酤賣。
文帝又築景陽山于華林園。
齊東昏于華林設市,所謂至尊屠肉,潘妃沽酒。
梁武帝命于華林園總集釋典。
簡文帝遊華林,謂左右曰:“會心處不必在遠,翳然林木,便自有濠濮間想。
”此建康之華林園也。
三處皆有華林園,閱史者幾緻淆惑,故分析于此。
蓋其始本自洛陽有華林園,因而晉南渡後以吳時舊宮苑仿之,于是有建康之華林。
石虎都邺,亦仿洛陽規制,于是有邺都之華林。
古時宮苑多有仿舊名而為之者。
如長安有樂遊原,乃漢宣帝建樂遊廟于其地,因有此名。
後隋文帝既遷長安于故城北二十馀裡,而唐時太平公主築池觀于樂遊原上,則必非漢時樂遊舊地可知,地改而名仍舊也。
又金陵亦有樂遊苑。
《建康實錄》:宋文帝元嘉二十一年七月,甘露降樂遊苑。
顧野王《輿地志》所謂覆舟山在樂遊苑内是也。
漢武帝鑿昆明池于上林,以肄舟師。
而金陵之玄武湖亦号昆明池。
《太平禦覽。
京都記》:齊武帝習水軍于其中,号曰昆明池。
沈約《登覆舟山》詩所謂“南瞻儲胥館,北望昆明池”是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