●卷十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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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乃并不删卻,而仍其舊。

    又《陳隆之傳》後附文州守劉銳、通判趙汝向相誓死守,被圍旬有五日,汲道絕,兵民水不入口者半月,至吮妻子之血。

    城垂陷,汝向猶提雙刀入陣,中十六矢,被執死。

    銳先殺其妻,父子三人登文王台自刎死。

    此亦舊時原本,銳與汝向不另立傳,故附見《隆之傳》後也。

    今銳、汝向既各有專傳,則《隆之傳》後亦不必贅叙,乃亦不删卻,可見當時纂修諸人徒以意為割裂,不暇參訂,實難逃鹵莽草率之議也。

     ○《遼史》《遼史》最為簡略。

    以二百馀年事迹,而卷帙曾不及《宋史》十分之一。

    柯維骐謂遼代事實,經金、元兩朝,歲月既久,益多散失。

    此論固然。

    然耶律氏起朔方,未遑文教,故記述本自寥寥。

    聖宗時始命劉晟、馬保忠監修國史,而先世事迹直至興宗、道宗時始裒輯成書。

    《耶律孟簡傳》雲:本朝之興幾二百年,宜有國史。

    乃編耶律曷魯、屋質、休哥三人行事以進。

    興宗命置局編修。

    《蕭韓家奴傳》雲:擢翰林監修國史,乃錄遙辇以來至重熙,共二十卷,上之。

    其時又有耶律合欲、耶律庶成與蕭韓家奴共事,編遼上世事迹及諸帝實錄。

    蓋聖宗以前事皆是時所追述也。

    道宗大安元年,史臣進太祖以下七帝實錄,蓋又即蕭韓家奴本而審訂成之。

    其時劉輝謂道宗曰:“宋歐陽修編《五代史》,附我朝于四夷,妄加貶訾。

    臣亦請以趙氏初起時事詳附國史,則不惟諸帝有實錄,而更有全史矣。

    ”《金熙宗本紀》:皇統八年,《遼史》成,熙宗嘗于宮中閱五代及遼史。

    可見《遼史》原有全書,而多出于興宗以後之追述,故記載極為簡略。

    又金時黨懷英與郝俣充遼史刊修官,移刺益趙諷等七人為編修官,凡民間遼時碑銘墓志及文集,或記憶遼時舊事,悉送官。

    此章宗即位初年事也。

    章宗又命移刺履提控纂修《遼史》。

    泰和元年,又增修遼史官三員,有改除者,聽以書自随。

    懷英緻仕,又诏直學士陳大任繼成之。

    則熙宗時《遼史》已有成書,章宗時又修之,元末修史時,不過仍其舊文,稍為編次耳。

    然修史諸臣之草率亦略有可見者。

    既為《遼史》,則本國興兵之事,不應自稱曰“遼兵”,乃本紀貝州之戰雲:軍校邵珂開城門納遼兵;戚城之戰雲:遼軍圍晉别将于戚城,晉主自将救之,遼軍引退;邺都之戰雲:慕容彥超遇遼軍數萬,至榆林,遼軍又至,彥超等力戰,遼軍乃退。

    如此類者,不一而足,反似他國記載而稱契丹為遼軍者。

    又蕭塔刺葛乃太祖、太宗時人,耶律敵祿乃世宗、穆宗時人,不應編在道宗諸臣蕭陶隗等之下,此亦編次之失檢也。

    凡叙事,本紀宜略,列傳宜詳。

    《耶律斜轸傳》:宋将楊繼業出代州,斜轸令蕭撻凜伏兵于路。

    明旦,繼業至,斜轸擁衆為戰勢。

    繼業麾幟而前,斜轸佯退,伏兵發,斜轸進攻,繼業敗走至狼牙村,衆軍皆潰。

    繼業為流矢所中,被擒。

    斜轸責曰:“汝與我國角勝三十年,今日何面目相見!”繼業但稱死罪而已。

    初,繼業在宋以骁勇聞,号楊無敵,首建梗邊之策。

    至狼牙村,心惡之,欲避不可得,既擒,三日死雲雲。

    此事既詳于《斜轸傳》,則本紀但雲“斜轸敗宋兵,擒其将楊繼業”可矣,乃本紀又縷縷叙之,較本傳更為詳悉,此豈史家體例耶?○《宋史》一《宋史》卷帙最繁,其中實有可不必立傳而拉雜列入者。

    如侯益、張從恩、扈彥珂、藥元福、趙昂、李、窦貞固、李濤、趙上交、張錫、張鑄、邊歸谠、劉濤等,皆曆仕五代,宋初不過仍其舊官,毫無功績,何必一一列之?其意以為《五代史》既不載,不得不于《宋史》存之也。

    然如李、李濤等在五代尚有事迹可記,其馀本不足書,乃一概入之列傳,仍不過叙其曆官,如今仕途之履曆而已,此亦成何史冊乎?況薛懷讓等并未仕于宋,而入之《宋史》乎?又如《王傳》既叙其拒盧多遜傾害趙普之謀,又以百口保符彥卿無罪,及手植三槐,蔔其後必昌等事,則其子《王旦傳》不必複叙矣,而《旦傳》又縷縷述之。

    神宗時新法行,盡斥賣坊渡、祠廟。

    張方平為南京留守,管内有阏伯、微子廟,亦在所賣中。

    方平使劉摯草奏,謂:“阏伯遷商丘,主大火,火為國家盛德所憑;微之,宋始封之君,本朝開國建号于此,乞存其祀。

    ”神宗驚駭,亟批紙尾謂“慢神辱國,莫大于此。

    ”此事既載之《方平傳》,則《劉摯傳》可隻用一二語括之,乃又一一詳叙,何也?李定以秀州判官薦授禦史,宋敏求、蘇頌、李大臨皆力争之,則詳載其事于一人傳中,其馀各傳但雲“語在某人傳”足矣。

    乃既詳載于《頌傳》,而《大臨傳》又詳之。

    石介之死也,夏竦挾宿憾,誣以為不死,北走契丹,奏遣中使按驗《呂居簡傳》則雲:中使來按甚急,居簡曰:“發棺而空,則北走無疑。

    不然,則國家無故剖人冢墓,何以為訓?”使曰:“然則奈何?”居簡曰:“介死必有會葬之親族及棺斂之人,召問無異,可即令具軍狀以應。

    ”中使然之,事遂已。

    而《龔鼎臣傳》則雲:郡守杜衍既奉诏會問。

    椽屬皆莫對鼎臣獨曰:“介甯有是!願以阖門百日保證其死。

    ”衍出懷中奏示之曰:“吾已保介矣。

    君年少見義如是,未可量也。

    ”則一事而出兩人之保證,固不妨各書,乃二傳既詳載之,而《石介傳》又一一鋪述,不損一字,何其不憚煩也!至《王旦傳》則全取《王文正公遺事》一書抄撮成篇,略無删訂。

    《李綱傳》至二萬餘言,分上、下二卷,尚有奏議裁入也,李全劇賊,何亦分上、下二卷乎?宜其卷帙之繁也。

     ○《宋史》二《宋史》之病,往往有數人共一事,而立傳時則以其事分系之,若各為其事而不相同者。

    貝州王則之亂,讨平之者,明鎬、文彥博也,而《鄭骧傳》則雲:王則反,讨平之。

    竟似骧一人之功矣。

    不特此也,《楊燧傳》謂燧攻貝州,穴城以入,賊平,功第一。

    《劉<門貝>傳》又謂<門貝>從攻貝州,穿地道穴城,<門貝>先入,衆始從,遂登陴,引繩而上。

    遲明,師畢入、貝州平,功第一。

    則即穴城一事,又各擅第一功矣。

    夏竦賜谥文正也,司馬光、劉敞俱駁之,乃《光傳》則曰:光謂“谥之美者,莫如文正,竦何人,足以當之?”乃改谥文莊。

    略不及敝,則似光一人所駁矣。

    而《敞傳》又曰:敞疏三上,乃改谥文莊。

    亦略不及光,又似敞一人所駁矣。

    高宗以邢後父煥除徽猷閣待制,孟太後兄子忠厚除顯谟閣學士,衛膚敏、劉珏皆力言非制。

    乃《膚敏傳》不及珏,《珏傳》亦不及膚敏,亦似兩人各争一事。

    蓋作傳者欲人人各記其功,逐不自知其錯雜如此。

     ○《宋史》三《宋史。

    楊延昭傳》:延昭卒,帝遣中使護榇以歸,河朔人多望柩而泣。

    按無屍曰榇,有屍曰柩,中使護歸者即柩也。

    乃既曰榇,又曰柩,意在稍變一字以避重複,而不知已失其字義矣。

    《韓世忠傳》:世忠屯焦山,謂兀術至,必登金山龍王廟觀虛實,乃令百人伏廟中,百人伏岸側。

    果有五騎闖入廟,兵喜先鼓而出,僅得二人,逸其三,中有绛袍玉帶、既墜而馳者,訪之,即兀術也。

    按金山在水中,豈能騎而入複騎而逃?此必誤也。

    《輿地紀勝》謂伏兵北固山龍王廟,此較近理。

    乃《宋史》于此等處亦略不訂正。

    《嶽飛傳》言:紹興六年,太行山忠義社梁興等慕義來歸。

    其後又雲:先是紹興五年,飛造梁興等招結兩河豪傑。

    梁興既于六年始來歸,何得于五年先奉命去?一撒離喝也,《吳傳》作撒離喝,《李顯忠傳》又作撒裡曷。

    一兀術也,韓世忠、嶽飛等傳作兀術,宋汝為、葉夢得、向子韶傳又作完顔宗弼。

    史嵩之即彌遠從子也,乃傳但雲慶元府鄞人,似與彌遠另族不相涉矣。

    其于宋與元交兵之處,餘、謝枋得等傳稱大元兵,《忠義傳》則曰北兵,亦多不劃一。

    葉夢得既列于《文苑傳》,則其生平著述如《石林燕語》、《避暑錄話》之類亦應叙入,乃本傳移言政績,絕不及文學,則何以列之文苑乎?《曹勳傳》:紹興二十九年,勳拜昭信軍節度使,副王倫為稱謝使至金。

    金主将侵淮,勳與倫歸,言和好無他雲雲。

    按《倫傳》建炎元年倫即為通問使至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