●卷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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祿等,時群盜蜂起,謹請于廣陽,願馳往谕之。
于是鐵勒酋長皆來附。
是破野谷祿後别谕群賊也。
《北史》删群賊蜂起句,但雲從廣陽王破斛律野谷祿等,謹請馳往谕之,則似再谕野谷祿矣。
既破矣,何必再谕耶?此皆《北史》好簡之失也。
○《北史》與《周書》互異處《周書》破六韓拔陵之将有衛可孤,《北史》作衛可瑰。
《周書》列傳有蔡攜,《北史》作蔡亻隽(按《北齊書》亦作蔡亻隽)。
《周書》芒山之戰有太守慕容思慶,《北史》作慕容思度。
《周書。
宗室傳》内廣都公名真,《北史》名貢。
《周書》叱羅協之子名金,《北史》名金剛。
《周書》齊王憲之死年三十五,《北史》年四十。
《周書》宣帝子衍封邺王,《北史》封萊王。
《周書》貪賢不載其何處人,《北史》謂金城&chi罕人。
《周書》李弼遼東襄平人,《北史》謂隴西成紀人。
《周書》李弼長子輝,次子耀,《北史》謂耀居長,次子輝尚文帝女,故以為嗣。
《周書》獨孤信第三子穆,封文成縣侯,《北史》謂必要侯。
《周書。
王謙傳》有隆州刺史阿史那瑰,《北史》作高阿那肱。
按《北齊書》高阿那肱本齊嬖臣,入周從王謙起兵誅死,是同謙起兵之阿史那瑰即《北齊書》之高阿那肱也。
又按《北史。
阿那肱傳》末雲:齊文宣時,有阿那瑰亡國之謠,故文宣屢擊蠕蠕主阿那瑰,而不知亡齊者乃阿那肱,其名雖作肱字,世人皆稱為瑰音雲。
則《周書》蓋以當時所呼為名也。
《周書》田宏子名恭,《北史》名仁恭。
《周書》賀若敦代人,《北史》謂河南洛陽人。
○《南、北史》夾叙法《南、北史》往往用來叙法,蓋以人各一傳則不勝其立,而事之可喜者又不忍割愛,故因端而旁及之。
如《齊豫章王嶷傳》忽入荀丕一小傳。
《虞玩之傳》忽入唐寓之反一事。
《王僧虔傳》忽入陳天福豫作壽冢,冢成而遭刑,即葬焉;劉鎮之少年病笃,已辦兇器,後九十餘乃卒,方用之。
《崔慧景傳》忽入東陽女子婁逞變服為丈夫,仕至議曹從事,事發,乃為婦人服以去。
《曹景宗傳》忽入鐘山蔣帝神一事。
《始興王忄詹傳》忽入穰城人年二百四十歲,上津人年一百十六歲等事。
《北史。
斛律光傳》因光死,命邢祖信籍其家,祖問得何物,祖信以宴射箭、撾仆棗木杖為對,大慚。
人皆尤祖信,曰:“好宰相尚死,我何足惜。
”此叙祖信正明光之無罪也。
因帶叙祖信少時,父為李庶所卿,信亦詣庶曰“暫來見卿,還辭卿去”之一事。
《李元忠傳》忽附其女名法行,自誓不嫁,出家為尼。
弟宗侃與族人争田,法行以己田償之,由是兩家感義,閑其田俱不取一事。
此等事于本傳初無甚關涉,而牽連書之,可以見事繁文省之法,亦以見其好奇之過也。
○《南、北史》複傳《南、北史》複傳甚多,如蠻、貊諸國在南者則宜載之《南史》,間有與北朝通使之事,即附見于本傳中,而北史不必立傳。
在北者則宜載之《北史》,間有與南朝通使之事,亦附見于本傳中,而《南史》不必立傳。
乃林邑諸國既在《南史》矣,而《北史》又傳之;蠕蠕諸國既在《北史》矣,而《南史》又傳之;宕昌、高麗亦兩史各見,以及劉昶、薛安都、蕭寶寅、蕭綜、蕭大圜、蕭祗、蕭泰亦南北各立傳,殊屬繁複。
若以其本南朝人奔北受官,則立傳于北,而傳中叙明其先在南朝世系功績可矣。
如羊侃曾立功于魏,後歸梁,遂立傳于南,而《北史》不複有傳;裴叔業立功于齊,後降魏,遂立傳于北,而《南史》不複有傳,未嘗不繁簡得宜也。
況《南史。
崔慧景傳》末雲:舊史《慧景傳》後有《裴叔業傳》,今以其事終于魏,故不複立傳于《南史》。
延壽亦自以南、北并傳為戒,乃可以于劉昶等複出若此,不幾自亂其例耶?又羊侃歸梁後,立功甚著,自宜立傳在南;叔業則生平功績俱在蕭齊,後雖兵敗降魏,實未赴而卒,則于北朝本無事可紀,非侃之入梁立功可比,自應仍傳于南。
而于傳末書明降魏未赴而卒之事,乃反不傳于南而傳于北,亦編次之未當也(據《南齊書。
東昏紀》永元二年二月,裴叔業病死,兄子植以壽春降虜,是降魏者乃裴植,而叔業及身并未降魏也,乃反立傳于北,尤覺失當)。
蕭摩诃立功于隋,又與漢王諒作亂,若循裴叔業之例,則應立傳于《北史》,乃又傳于南而不傳于北,可知《南、北史》體例亦不劃一。
○《南》、《北史》自相牾處《南史。
張麗華傳》:麗華從陳後主入井,隋軍出之,
于是鐵勒酋長皆來附。
是破野谷祿後别谕群賊也。
《北史》删群賊蜂起句,但雲從廣陽王破斛律野谷祿等,謹請馳往谕之,則似再谕野谷祿矣。
既破矣,何必再谕耶?此皆《北史》好簡之失也。
○《北史》與《周書》互異處《周書》破六韓拔陵之将有衛可孤,《北史》作衛可瑰。
《周書》列傳有蔡攜,《北史》作蔡亻隽(按《北齊書》亦作蔡亻隽)。
《周書》芒山之戰有太守慕容思慶,《北史》作慕容思度。
《周書。
宗室傳》内廣都公名真,《北史》名貢。
《周書》叱羅協之子名金,《北史》名金剛。
《周書》齊王憲之死年三十五,《北史》年四十。
《周書》宣帝子衍封邺王,《北史》封萊王。
《周書》貪賢不載其何處人,《北史》謂金城&chi罕人。
《周書》李弼遼東襄平人,《北史》謂隴西成紀人。
《周書》李弼長子輝,次子耀,《北史》謂耀居長,次子輝尚文帝女,故以為嗣。
《周書》獨孤信第三子穆,封文成縣侯,《北史》謂必要侯。
《周書。
王謙傳》有隆州刺史阿史那瑰,《北史》作高阿那肱。
按《北齊書》高阿那肱本齊嬖臣,入周從王謙起兵誅死,是同謙起兵之阿史那瑰即《北齊書》之高阿那肱也。
又按《北史。
阿那肱傳》末雲:齊文宣時,有阿那瑰亡國之謠,故文宣屢擊蠕蠕主阿那瑰,而不知亡齊者乃阿那肱,其名雖作肱字,世人皆稱為瑰音雲。
則《周書》蓋以當時所呼為名也。
《周書》田宏子名恭,《北史》名仁恭。
《周書》賀若敦代人,《北史》謂河南洛陽人。
○《南、北史》夾叙法《南、北史》往往用來叙法,蓋以人各一傳則不勝其立,而事之可喜者又不忍割愛,故因端而旁及之。
如《齊豫章王嶷傳》忽入荀丕一小傳。
《虞玩之傳》忽入唐寓之反一事。
《王僧虔傳》忽入陳天福豫作壽冢,冢成而遭刑,即葬焉;劉鎮之少年病笃,已辦兇器,後九十餘乃卒,方用之。
《崔慧景傳》忽入東陽女子婁逞變服為丈夫,仕至議曹從事,事發,乃為婦人服以去。
《曹景宗傳》忽入鐘山蔣帝神一事。
《始興王忄詹傳》忽入穰城人年二百四十歲,上津人年一百十六歲等事。
《北史。
斛律光傳》因光死,命邢祖信籍其家,祖問得何物,祖信以宴射箭、撾仆棗木杖為對,大慚。
人皆尤祖信,曰:“好宰相尚死,我何足惜。
”此叙祖信正明光之無罪也。
因帶叙祖信少時,父為李庶所卿,信亦詣庶曰“暫來見卿,還辭卿去”之一事。
《李元忠傳》忽附其女名法行,自誓不嫁,出家為尼。
弟宗侃與族人争田,法行以己田償之,由是兩家感義,閑其田俱不取一事。
此等事于本傳初無甚關涉,而牽連書之,可以見事繁文省之法,亦以見其好奇之過也。
○《南、北史》複傳《南、北史》複傳甚多,如蠻、貊諸國在南者則宜載之《南史》,間有與北朝通使之事,即附見于本傳中,而北史不必立傳。
在北者則宜載之《北史》,間有與南朝通使之事,亦附見于本傳中,而《南史》不必立傳。
乃林邑諸國既在《南史》矣,而《北史》又傳之;蠕蠕諸國既在《北史》矣,而《南史》又傳之;宕昌、高麗亦兩史各見,以及劉昶、薛安都、蕭寶寅、蕭綜、蕭大圜、蕭祗、蕭泰亦南北各立傳,殊屬繁複。
若以其本南朝人奔北受官,則立傳于北,而傳中叙明其先在南朝世系功績可矣。
如羊侃曾立功于魏,後歸梁,遂立傳于南,而《北史》不複有傳;裴叔業立功于齊,後降魏,遂立傳于北,而《南史》不複有傳,未嘗不繁簡得宜也。
況《南史。
崔慧景傳》末雲:舊史《慧景傳》後有《裴叔業傳》,今以其事終于魏,故不複立傳于《南史》。
延壽亦自以南、北并傳為戒,乃可以于劉昶等複出若此,不幾自亂其例耶?又羊侃歸梁後,立功甚著,自宜立傳在南;叔業則生平功績俱在蕭齊,後雖兵敗降魏,實未赴而卒,則于北朝本無事可紀,非侃之入梁立功可比,自應仍傳于南。
而于傳末書明降魏未赴而卒之事,乃反不傳于南而傳于北,亦編次之未當也(據《南齊書。
東昏紀》永元二年二月,裴叔業病死,兄子植以壽春降虜,是降魏者乃裴植,而叔業及身并未降魏也,乃反立傳于北,尤覺失當)。
蕭摩诃立功于隋,又與漢王諒作亂,若循裴叔業之例,則應立傳于《北史》,乃又傳于南而不傳于北,可知《南、北史》體例亦不劃一。
○《南》、《北史》自相牾處《南史。
張麗華傳》:麗華從陳後主入井,隋軍出之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