●卷五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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”,卷帙文字皆與今同,則今本即曹大家所定無疑也。

     ○顔師古注《漢書》顔師古注《漢書》,考核固詳,然亦有纰缪者。

    《韓信傳》:項梁渡淮,信杖劍從之。

    師古曰:直帶一劍,更無餘資。

    此特因上文曆叙信貧況,遂從而為之說耳。

    按許氏《說文》:杖,持也。

    然則《信傳》之杖劍,與《張耳傳》之杖馬,《蘇武傳》之杖節牧羊,不過同一執持之義也。

    又《趙充國傳》:兩府白遣義渠安國行視諸羌,分别善惡。

    安國至,斬先零諸豪三十馀人,縱兵擊其種人,斬首千餘級。

    于是諸降羌及歸義羌侯楊玉等,恐怒無所信鄉,遂劫略小種,背畔犯塞。

    所謂恐怒無所信鄉者,諸羌以安國肆威,皆恐懼憤怒無所信從歸向,遂激而成旅拒之變耳。

    《王莽傳》:五威将師出,改句町王以為侯,王邯怨怒不附。

    正與此相類。

    師古注乃謂:諸羌恐中國泛怒,不信其心而納向之。

    其解抑何迂曲乎?又《蕭望之傳》:蕭育為茂陵令,會課第六,而漆令郭舜殿,見責問。

    育為之請,扶風怒。

    及罷出,傳召育詣後曹,當以職事對。

    育徑出曹,書佐随牽育,育案佩刀曰:“蕭育杜陵男子,何詣曹也!”此乃蕭育自負之詞,不能承順上官,詣曹瑣瑣,猶孔文舉謂曹操曰:“孔融魯國男子,明日便當拂衣去。

    ”韋孝寬謂祖曰:“孝寬關西男子,必不為降将軍!”語氣正相類耳。

    師古注乃謂:育自言欲免官而去,便是杜陵一男子,何須召我詣曹乎?覺轉失語氣矣。

    男子之稱固有作無位之人之稱者,如《後漢書。

    楊震傳》河間男子趙騰,《晉書。

    忠義傳》吳興男子沈勁,然不可概論也。

    又《趙禹傳》禹為人廉倨,公卿相造請,終不行報謝,務在絕知友賓客之請。

    此不過謂公卿有來谒者,禹終不往答也。

    師古注乃曰:以此意告報公卿。

    是竟以“報謝”二字屬下句,謂禹自明此意于公卿間矣,不亦太迂遠乎!又《路溫舒傳》:元鳳中,廷尉光以治诏獄,請溫舒署奏曹掾,守廷尉史。

    張晏曰:光,解光也。

    按《百官公卿表》昭帝元鳳六年廷尉李光。

    此即舉溫舒為掾史者也。

    若解光者,哀帝初以明經通災異得幸(見《孝尋傳》),後為司隸,嘗奏趙昭儀賊害王子,又劾王根、王況,其去元鳳時已六十馀年,亦不聞其為廷尉也。

    張氏之解亦誤。

     ○班書、顔注皆有所本葛洪雲:家有劉子駿《漢書》百餘卷,歆欲撰《漢書》,編錄漢事,未得成而亡,故書無宗本,但雜記而已。

    試以考校班固所作,殆是全取劉書,其所不取者二萬餘言而已。

    王鏊因推論之,謂班書實史才,然其他文如《文選》中所載多不稱,何其長于史而短于文?及觀葛洪所雲,乃知《漢書》全取于歆也。

    《新唐書》:顔遊秦,乃師古之叔,嘗撰《漢書決疑》,師古注《漢書》,多取其義。

    許觀因追論之,謂遊春(許觀謂遊春)所作《決疑》十二卷,時稱大顔;師古為太子承乾注《漢書》,盡取其義。

    是師古注,實遊春注也。

    按古人著述,往往有先創者不得名,而集之者反出其上,遂因以擅名者,固不特此二書也。

    《北史》:蕭該撰《漢書音義》,又有包恺,亦精《漢書》,學者以蕭、包二家為宗。

    《新唐書。

    姚班傳》:班祖察撰《漢書訓纂》,後之注《漢書》者往往竊其文為己說,班乃著《紹訓》以發明之。

    是唐以前注《漢書》者已多,并不止遊秦也。

    師古同時又有劉伯莊、劉讷言及秦景通兄弟,皆名家。

    景通,晉陵人,與弟俱精《漢書》,時号大秦君、小秦君,學《漢書》者非其所授以為無法。

    此又師古同時之精《漢書》者也。

    又房玄齡以師古注太繁,令敬播撮其要為四十篇,後王勃以師古注多誤,又作《指瑕》以摘其失。

     ○《後漢書》一《後漢書》撰述家最多,是以範蔚宗易于藉手。

    其先有班固、陳宗、尹敏、孟冀作《世祖本紀》,及光武時功臣列傳。

    後有劉珍、李尤雜作建武以後至永初間紀傳,伏無忌、黃景又奉命作諸王、王子恩澤侯、單于、西羌、《地裡志》,邊韶、崔、朱穆、曹壽又作《皇後外戚傳》、《百官表》及《順帝功臣傳》,成一百十四篇,号曰《漢紀》。

    熹平中,馬日、蔡邕、楊彪、盧植續為《東觀漢紀》,吳武陵太守謝承作《後漢書》百三十卷,晉散騎常侍薛瑩作《後漢紀》一百卷,泰始中秘書丞司馬彪始取衆說,首光武至孝獻,作《續漢書》。

    散騎常侍華峤删定《東觀漢記》為《漢後書》九十七篇,祠部郎謝沈作《後漢書》一百二十二卷,秘書監袁宏作《後漢紀》三十卷,宏自叙所采書除謝承、司馬彪、華峤、謝沈外,尚有《漢山陽公記》、《漢靈、獻起居注》、《漢名臣奏》及諸郡《先賢傳》等書。

    是後漢之紀載不下數十種。

    成書既多,采擇自易,兼有遷、固為之成式,益得斟酌,以求至當。

    如改《外戚傳》為《皇後紀》,而外戚之事附之。

    又增文苑、方術、列女、宦者諸傳,皆前史所未及,而實史家所不可少者也。

    其自負謂傳論皆有精意深旨,循吏以下及六夷序論實天下之奇作。

    然其編輯亦多所未當。

    如鄭康成一代大儒,鄭興、賈逵亦深于經學,乃不入《儒林傳》。

    興、逵仕于朝,有事迹可紀,入之列傳猶可也,康成屢征不仕,不入之儒林而編為列傳,可乎?卓茂、魯恭、郭、張堪、廉範,皆以吏績著,而不入之《循吏傳》。

    或以其官不以吏終也,然班書《循吏傳》黃霸不嘗為丞相乎?朱邑不嘗為大司農乎?陽球奏誅宦官王甫等,剛正嫉惡,不避權勢,自當與李固、杜喬等同傳,乃列之酷吏,可乎?既有《逸民傳》矣、孔休、劉宣諸人避莽不仕,蜚Т終身,何以不列入,而僅附于《卓茂傳》之末乎?既有《方術傳》矣,而《楊厚傳》通篇皆叙其占驗之精,又何以不入之方術乎?光武起兵年二十八,明年為更始元年,又明年為更始二年,又明年而光武始即帝位,是年三十一矣;在位凡三十三年,則光武應是六十三歲。

    而本紀乃雲六十二歲,誤也。

    《虞诩傳》:中常侍張防擅弄威柄;诩劾奏,反為所誣,下獄拷掠。

    宦者孫程、張賢知诩無罪,乃奏白其冤。

    時防在帝後,程即叱曰:“奸臣張防,何不下殿!”則程乃宦寺之賢者,此事至今凜凜有生氣。

    程既另有傳,此事何不載之本傳中,乃反詳于《诩傳》乎?《徐犀稚傳》:陳蕃為豫章守,請犀署功曹,蕃在郡不接賓客,惟犀來特設一榻,去則懸之。

    《陳蕃傳》則雲:蕃為樂安太守,郡人周ギ高士,前後郡守皆不能緻,惟蕃能緻焉,特置一榻,去則懸之。

    而叙蕃守豫章時,略不及徐犀事,何也?又《陳蕃傳》:小黃門晉陽趙津乘勢犯法,太原太守劉質案其罪殺之,則此乃劉質事也。

    而《王允傳》雲:允為郡吏,晉陽趙津放恣,為一郡患,允讨捕殺之。

    則又作王允事矣。

    蓋是時質為郡守,允為郡吏,共成此事,而傳不晰言之,竟似兩事矣。

    又“十志”乃劉昭取司馬彪所作以補範書者,增百官及輿服志,是矣,刑法、藝文亦史之所當載者,乃不為作志,則東漢之刑名及諸人著述于何考乎?此又補注者之失也。

     ○《後漢書》二史遷于各紀傳後有太史公論斷一段,班書仿之,亦于各紀傳後作贊,是班之贊即遷之論也。

    乃範書論之後又有贊,贊之體用四字韻語,自謂體大思精,無一字虛設,以示獨辟,實則仍仿《史記》、《漢書》末卷之叙述,而分散于各紀傳之下,以滅其踵襲之迹耳。

    不知《史》、《漢》之叙述,篇各有引詞,所以自明作書之本意,雲為此事作某本紀,為此事作某年表,為此事作某世家、列傳。

    班書因之,又謙而改作為述,亦所以明作某紀、某傳之意,故論贊之外,以此系之于卷末,不嫌複也。

    範書之贊,則非為此,但于既論之後,又将論詞排比作韻語耳,豈不辭費乎! ○《後漢書注》《後漢書注》,乃唐章懷太子賢集諸儒張太安、劉讷言、格希元、許叔牙、成元一、史藏諸、周寶甯等共成之,見《唐書。

    章懷太子傳》。

    按梁時有王規,嘗輯後漢衆家異同,注《續後漢書》二百卷。

    又劉集後漢同異,注《後漢書》一百八十卷。

    吳均又注《後漢書》九十卷。

    則唐以前注此書者已多,章懷注蓋又本諸書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