●卷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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”則又屬懷王之言矣。
齊哀王起兵誅諸呂,使祝午绐琅牙王澤至齊,而陰令午發其國兵将之。
澤不得反國,乃說齊王,願先入長安,與諸大臣議立齊王為帝,齊王乃資送之至長安。
是起兵始于齊哀王,澤為所欺,始設計入長安也。
《澤傳》又雲:太後崩,澤曰:“帝少,諸呂用事,諸劉孤弱。
”引兵與齊王合謀而西,至梁,聞灌嬰屯荥陽,澤還兵備西界,遂驅至長安,則又似起兵由澤始事矣。
《吳王濞傳》:七國反,周亞夫至雒陽,問計于鄧都尉。
都尉教以以梁委吳,但輕兵絕其糧道,使吳梁、相敝,乃以全力制之,亞夫未從其策。
是以梁委吳之計,亞夫至雒陽後遇鄧都尉始定也。
而《亞夫傳》則謂,亞夫初受命,即請于上曰:“楚兵剽輕,難與争鋒,願以梁委之,絕其食道,乃可制也。
”上許之。
是此策亞夫出長安早定于胸中,不待至雒問鄧都尉矣。
按吳、楚盡銳攻梁、梁求救亞夫,亞夫不往。
梁上書言天子,天子诏亞夫往救,亞夫仍守便宜。
自非先奏帝,其敢抗诏旨乎?則以梁委吳之計,當是亞夫早定,而《吳王濞傳》所雲問計于鄧都尉者,不免岐互也。
《武帝本紀》:元光元年策賢良,于是董仲舒、公孫弘等出焉。
按仲舒對策在建元之初,并不與公孫弘同時。
本紀所雲亦誤。
《平當傳》雲:漢興,韋平、平父子至宰相。
按绛侯周勃相文帝,其子條侯亞夫相景帝,亦父子宰相也,班氏何以忘之?武帝陳皇後廢,以百金奉司馬相如,相如為後作《長門賦》以悟帝,後複得幸。
此事宜載之《陳皇後傳》,而竟不書。
鈎弋夫人被遺送獄,夫人叩頭,帝曰:“趣行,汝不得活!”正見帝懲呂後之禍,剛決如此,宜載之《鈎弋夫人傳》;亦竟不書,但雲有過譴死。
《史記。
酷吏傳》趙禹、張湯、義縱同傳,故《湯傳》末書“禹免官後十馀年卒于家”,見禹之用法尚平也,《縱傳》末書“後一歲張湯亦死”,見湯與縱之酷相似也。
《漢書》既從張湯另入列傳,不在酷吏内矣,乃《縱傳》未仍雲“後一歲張湯亦死”。
有何來曆照應耶?又《史記》不專記漢事,故古今人物3胪列不遺,班氏既作《漢書》,則所記皆漢事也,乃班昭續之,又作《古今人表》,何也?其所列人品等第更多未當。
張晏曰:老子玄默,仲尼所師,文伯之母,達于典禮,乃在第四。
田單以孤城複全齊,魯連之忽于榮利,蔺子之伸威于秦,退讓廉頗,乃皆在第五。
而大姬巫怪,好祭鬼神,寺人孟子,怨刺作詩,乃反在第三。
其馀紛錯,更不可勝數。
《貨殖傳》範蠡、子貢、白圭皆非漢人也,乃亦仍《史記》之舊,一并列之,安所為《漢書》耶?此實班書第一蛇足也。
又王莽篡位,班書不列入本紀,而别為《莽傳》,附于卷末,固是。
但其體例仍似本紀叙事。
後漢張衡以為《莽傳》但應載篡事,至于編年紀月,宜為《元後本紀》,此亦創論。
然元後沒後,莽尚未敗,則宜何書?衡又以為宜以更始之号建于光武之前,似直欲為更始作本紀者,此卻謬論。
愚謂是時并不必立《元後紀》而立《孺子嬰本紀》為是,孺子嬰被更始所殺之歲,即光武建元建武之歲,年月略無空缺,更不煩防《史記》秦楚之際特立年月表也。
(餘既創此論,自以為得作史之法,及閱《文心雕龍》,有雲:子宏雖僞,要當孝惠之嗣,孺子誠微,安繼平帝之體。
二子可紀,何有于二後哉!則謂《王莽傳》宜改作《孺子嬰紀》,實有先獲我心者。
惟孝惠後當立《子宏本紀》之說,則不達于理。
子宏既非劉氏子,安得舍真母後而反紀僞主耶!) 後世修史,遂成官書。
古時如司馬遷、李延壽之類,則自作一家著述。
班彪改《史記》為《漢書》,亦是私史。
至其子固欲續成其業,為人所告,誣以私改國史。
明帝取其書,閱而善之,乃使固終成前所著。
是《漢書》已屬官書矣。
其“八表”及《天文志》未就。
和帝又诏其妹昭續之,又令馬融兄續繼昭成之。
是續《漢書》不特班昭,又有馬續矣。
至其體例删去世家而存紀、傳,陳勝、項籍俱入列傳中,此皆班彪所定,非固所為也。
見彪本傳。
○漢高祖有後母《漢書。
高祖紀》:十年夏五月,太上皇後崩。
秋七月癸卯,太上皇崩,葬萬年。
如淳曰:《王陵傳》楚取太上皇及呂後為質,不見有母也。
高祖五年追尊母媪為昭靈夫人。
《漢儀注》:高帝母兵起時死小黃北,後于小黃作陵廟。
以此推之,不得有太上皇後崩也。
晉灼亦曰:五年已追尊先媪,明其已亡,此雲“夏五月太上皇後崩”,八字衍文也。
按《史記》高祖十年春夏無事,七月太上皇崩,葬栎陽(即萬年邑),則《漢書》“夏五月太上皇後崩”八字衍文無疑。
荀悅《漢紀》則五月無“後”字,七月無“崩”字,乃是“夏五月太上皇崩,秋七月太上皇葬萬年”耳,此尤明白,可見高祖無太上皇後也。
然李奇曰:太上皇後,高祖後母也。
按《史記。
項羽本紀》:羽取漢王父母妻子于沛,置之軍中為質。
及鴻溝之約,羽又歸漢王父母妻子。
雖父母妻子者不過家屬泛詞,然果無母,則何必曰父母乎?陸機作《漢高祖功臣頌》亦雲:侯公伏轼,皇媪來歸。
謂侯公說羽,乃以其父母歸也。
又《楚元王交傳》:交,高祖同父弟也。
師古曰:言同父而不言同母者,異母弟也。
然則太公是時蓋有後妻矣。
為質于楚軍時,必與太公同在軍中,故曰項王取漢王父母為質也。
十年夏五月,太上皇後崩,蓋即此後母也。
《史記》于《王陵傳》但言太上皇及呂後者,明此二人乃高祖所急,故不書馀人。
于《項羽傳》書取漢王父母妻子者,統而言之,以紀其實也。
(又《史記》、《漢書》俱不載高祖之父太公字名,按《後漢書》章帝建初七年西巡,祠高廟,遣使祠太上皇。
注:高祖父也,名,一名執嘉。
又司馬貞《史記索隐》謂高祖母溫氏,此即昭靈夫人也。
) ○《史記》阙文,《漢書》衍文《史記。
趙世家》:成侯二十二年,魏惠王拔我邯鄲。
二十四年,魏歸我邯鄲。
邯鄲,趙都也,都既失,則君托迹何所?楚昭王之失郢也,書其奔隕、奔随。
齊王之失臨淄也,書其奔衛、奔魯、奔莒。
今兩年之内不書成侯在何所,此缺文也。
《漢書》:景帝中元三年正月,皇太後崩。
謂是景帝母窦太後耶,則崩于孝武之世,而非景帝時也;謂是景帝廢後薄氏耶,則不當雲太後,且廢後死不書也。
則此“皇太後崩”四字衍文也。
《司馬相如傳》“其為禍也,不亦難矣”,“亦”字衍文。
《劉向傳》“上欲用向,辄不為王氏居位者及丞相禦史所持,故終不遷”,上“不”字亦衍文也。
○《漢書》古本《漢書》尚有古本,今所傳非其舊也。
《南史。
劉之遴傳》:梁鄱陽王範得班固《漢書》真本,獻昭明太子。
太子使之遴及張缵、到溉、陸襄等參校,與令本異者數十處。
其大略雲:古本《漢書》稱“永平十六年五月二十一日己酉郎班固上”,而今本無上書之年月日。
又按古本《叙傳》号為《中篇》,今本稱為《叙傳》。
又今本《叙傳》載班彪事行,而古本雲彪自有傳。
又今本紀及表、志、列傳不相合為次,而古本相合為次,總成三十八卷。
又今本《外戚》在《西域》後,古本《外戚》次《帝紀》後。
又今本高五子、文三王、景十三王、孝武六子、宣元六王雜在諸傳中,古本諸王悉次《外戚》下,在《陳、項傳》上。
又今本《韓、英、彭、盧、吳》述雲:信惟餓隸,布實黥徒,越亦狗盜,芮尹江湖,雲起龍骧,化為侯王。
古本述雲:淮陽毅毅,伏劍周章。
邦之傑子,實惟彭英。
化為侯王,雲起龍骧。
又古本第三十七卷解音釋義,以助雅诂;今本無此卷雲。
按《蕭琛傳》,此古本《漢書》乃琛在宣城,有北僧南渡,惟赍一葫蘆,中有《漢書叙傳》。
僧曰:“三輔耆者相傳,以為班固真本。
”琛固求得之,其書多有異今者,文字非隸非篆,琛甚秘之,乃以饷鄱陽王。
則此古本《漢書》本琛得之于北僧,以饷鄱陽王,王又轉獻昭明太子者。
所雲今本,蓋即梁代所行,與今刻不異。
至其改古本為今本,不知起于何時,蓋即其妹續成時所重為編次耳。
宋景文校刻時,其所校舊本内尚有“曹大家本
齊哀王起兵誅諸呂,使祝午绐琅牙王澤至齊,而陰令午發其國兵将之。
澤不得反國,乃說齊王,願先入長安,與諸大臣議立齊王為帝,齊王乃資送之至長安。
是起兵始于齊哀王,澤為所欺,始設計入長安也。
《澤傳》又雲:太後崩,澤曰:“帝少,諸呂用事,諸劉孤弱。
”引兵與齊王合謀而西,至梁,聞灌嬰屯荥陽,澤還兵備西界,遂驅至長安,則又似起兵由澤始事矣。
《吳王濞傳》:七國反,周亞夫至雒陽,問計于鄧都尉。
都尉教以以梁委吳,但輕兵絕其糧道,使吳梁、相敝,乃以全力制之,亞夫未從其策。
是以梁委吳之計,亞夫至雒陽後遇鄧都尉始定也。
而《亞夫傳》則謂,亞夫初受命,即請于上曰:“楚兵剽輕,難與争鋒,願以梁委之,絕其食道,乃可制也。
”上許之。
是此策亞夫出長安早定于胸中,不待至雒問鄧都尉矣。
按吳、楚盡銳攻梁、梁求救亞夫,亞夫不往。
梁上書言天子,天子诏亞夫往救,亞夫仍守便宜。
自非先奏帝,其敢抗诏旨乎?則以梁委吳之計,當是亞夫早定,而《吳王濞傳》所雲問計于鄧都尉者,不免岐互也。
《武帝本紀》:元光元年策賢良,于是董仲舒、公孫弘等出焉。
按仲舒對策在建元之初,并不與公孫弘同時。
本紀所雲亦誤。
《平當傳》雲:漢興,韋平、平父子至宰相。
按绛侯周勃相文帝,其子條侯亞夫相景帝,亦父子宰相也,班氏何以忘之?武帝陳皇後廢,以百金奉司馬相如,相如為後作《長門賦》以悟帝,後複得幸。
此事宜載之《陳皇後傳》,而竟不書。
鈎弋夫人被遺送獄,夫人叩頭,帝曰:“趣行,汝不得活!”正見帝懲呂後之禍,剛決如此,宜載之《鈎弋夫人傳》;亦竟不書,但雲有過譴死。
《史記。
酷吏傳》趙禹、張湯、義縱同傳,故《湯傳》末書“禹免官後十馀年卒于家”,見禹之用法尚平也,《縱傳》末書“後一歲張湯亦死”,見湯與縱之酷相似也。
《漢書》既從張湯另入列傳,不在酷吏内矣,乃《縱傳》未仍雲“後一歲張湯亦死”。
有何來曆照應耶?又《史記》不專記漢事,故古今人物3胪列不遺,班氏既作《漢書》,則所記皆漢事也,乃班昭續之,又作《古今人表》,何也?其所列人品等第更多未當。
張晏曰:老子玄默,仲尼所師,文伯之母,達于典禮,乃在第四。
田單以孤城複全齊,魯連之忽于榮利,蔺子之伸威于秦,退讓廉頗,乃皆在第五。
而大姬巫怪,好祭鬼神,寺人孟子,怨刺作詩,乃反在第三。
其馀紛錯,更不可勝數。
《貨殖傳》範蠡、子貢、白圭皆非漢人也,乃亦仍《史記》之舊,一并列之,安所為《漢書》耶?此實班書第一蛇足也。
又王莽篡位,班書不列入本紀,而别為《莽傳》,附于卷末,固是。
但其體例仍似本紀叙事。
後漢張衡以為《莽傳》但應載篡事,至于編年紀月,宜為《元後本紀》,此亦創論。
然元後沒後,莽尚未敗,則宜何書?衡又以為宜以更始之号建于光武之前,似直欲為更始作本紀者,此卻謬論。
愚謂是時并不必立《元後紀》而立《孺子嬰本紀》為是,孺子嬰被更始所殺之歲,即光武建元建武之歲,年月略無空缺,更不煩防《史記》秦楚之際特立年月表也。
(餘既創此論,自以為得作史之法,及閱《文心雕龍》,有雲:子宏雖僞,要當孝惠之嗣,孺子誠微,安繼平帝之體。
二子可紀,何有于二後哉!則謂《王莽傳》宜改作《孺子嬰紀》,實有先獲我心者。
惟孝惠後當立《子宏本紀》之說,則不達于理。
子宏既非劉氏子,安得舍真母後而反紀僞主耶!) 後世修史,遂成官書。
古時如司馬遷、李延壽之類,則自作一家著述。
班彪改《史記》為《漢書》,亦是私史。
至其子固欲續成其業,為人所告,誣以私改國史。
明帝取其書,閱而善之,乃使固終成前所著。
是《漢書》已屬官書矣。
其“八表”及《天文志》未就。
和帝又诏其妹昭續之,又令馬融兄續繼昭成之。
是續《漢書》不特班昭,又有馬續矣。
至其體例删去世家而存紀、傳,陳勝、項籍俱入列傳中,此皆班彪所定,非固所為也。
見彪本傳。
○漢高祖有後母《漢書。
高祖紀》:十年夏五月,太上皇後崩。
秋七月癸卯,太上皇崩,葬萬年。
如淳曰:《王陵傳》楚取太上皇及呂後為質,不見有母也。
高祖五年追尊母媪為昭靈夫人。
《漢儀注》:高帝母兵起時死小黃北,後于小黃作陵廟。
以此推之,不得有太上皇後崩也。
晉灼亦曰:五年已追尊先媪,明其已亡,此雲“夏五月太上皇後崩”,八字衍文也。
按《史記》高祖十年春夏無事,七月太上皇崩,葬栎陽(即萬年邑),則《漢書》“夏五月太上皇後崩”八字衍文無疑。
荀悅《漢紀》則五月無“後”字,七月無“崩”字,乃是“夏五月太上皇崩,秋七月太上皇葬萬年”耳,此尤明白,可見高祖無太上皇後也。
然李奇曰:太上皇後,高祖後母也。
按《史記。
項羽本紀》:羽取漢王父母妻子于沛,置之軍中為質。
及鴻溝之約,羽又歸漢王父母妻子。
雖父母妻子者不過家屬泛詞,然果無母,則何必曰父母乎?陸機作《漢高祖功臣頌》亦雲:侯公伏轼,皇媪來歸。
謂侯公說羽,乃以其父母歸也。
又《楚元王交傳》:交,高祖同父弟也。
師古曰:言同父而不言同母者,異母弟也。
然則太公是時蓋有後妻矣。
為質于楚軍時,必與太公同在軍中,故曰項王取漢王父母為質也。
十年夏五月,太上皇後崩,蓋即此後母也。
《史記》于《王陵傳》但言太上皇及呂後者,明此二人乃高祖所急,故不書馀人。
于《項羽傳》書取漢王父母妻子者,統而言之,以紀其實也。
(又《史記》、《漢書》俱不載高祖之父太公字名,按《後漢書》章帝建初七年西巡,祠高廟,遣使祠太上皇。
注:高祖父也,名,一名執嘉。
又司馬貞《史記索隐》謂高祖母溫氏,此即昭靈夫人也。
) ○《史記》阙文,《漢書》衍文《史記。
趙世家》:成侯二十二年,魏惠王拔我邯鄲。
二十四年,魏歸我邯鄲。
邯鄲,趙都也,都既失,則君托迹何所?楚昭王之失郢也,書其奔隕、奔随。
齊王之失臨淄也,書其奔衛、奔魯、奔莒。
今兩年之内不書成侯在何所,此缺文也。
《漢書》:景帝中元三年正月,皇太後崩。
謂是景帝母窦太後耶,則崩于孝武之世,而非景帝時也;謂是景帝廢後薄氏耶,則不當雲太後,且廢後死不書也。
則此“皇太後崩”四字衍文也。
《司馬相如傳》“其為禍也,不亦難矣”,“亦”字衍文。
《劉向傳》“上欲用向,辄不為王氏居位者及丞相禦史所持,故終不遷”,上“不”字亦衍文也。
○《漢書》古本《漢書》尚有古本,今所傳非其舊也。
《南史。
劉之遴傳》:梁鄱陽王範得班固《漢書》真本,獻昭明太子。
太子使之遴及張缵、到溉、陸襄等參校,與令本異者數十處。
其大略雲:古本《漢書》稱“永平十六年五月二十一日己酉郎班固上”,而今本無上書之年月日。
又按古本《叙傳》号為《中篇》,今本稱為《叙傳》。
又今本《叙傳》載班彪事行,而古本雲彪自有傳。
又今本紀及表、志、列傳不相合為次,而古本相合為次,總成三十八卷。
又今本《外戚》在《西域》後,古本《外戚》次《帝紀》後。
又今本高五子、文三王、景十三王、孝武六子、宣元六王雜在諸傳中,古本諸王悉次《外戚》下,在《陳、項傳》上。
又今本《韓、英、彭、盧、吳》述雲:信惟餓隸,布實黥徒,越亦狗盜,芮尹江湖,雲起龍骧,化為侯王。
古本述雲:淮陽毅毅,伏劍周章。
邦之傑子,實惟彭英。
化為侯王,雲起龍骧。
又古本第三十七卷解音釋義,以助雅诂;今本無此卷雲。
按《蕭琛傳》,此古本《漢書》乃琛在宣城,有北僧南渡,惟赍一葫蘆,中有《漢書叙傳》。
僧曰:“三輔耆者相傳,以為班固真本。
”琛固求得之,其書多有異今者,文字非隸非篆,琛甚秘之,乃以饷鄱陽王。
則此古本《漢書》本琛得之于北僧,以饷鄱陽王,王又轉獻昭明太子者。
所雲今本,蓋即梁代所行,與今刻不異。
至其改古本為今本,不知起于何時,蓋即其妹續成時所重為編次耳。
宋景文校刻時,其所校舊本内尚有“曹大家本