●卷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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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記老子亦割左腋而生,又《顧歡傳》所記淨妙之孕亦剖左腋,夫安知非即女貴剖生一事而記載者各系諸傳首,遂分見若三降生耶?書之以俟博雅者。
○微生高即尾生《莊子》:尾生與女子期于梁下,水至不去,抱梁柱而死。
《戰國策》:蘇氏謂楚王曰:“此方其為尾生之時也。
”高誘注《淮南子》:尾生,魯人。
又蘇代謂燕昭王曰:“尾生高,不過不欺人耳。
”是尾生名高,微、尾音相通,其人素有直名,蓋嘗守之信者,則尾生即微生高無疑也。
《漢書。
古今人表》作尾生高,吳師道亦謂即《論語》微生高也。
○公山弗擾召孔子之不可信《史記》公山不狃本之《左傳》。
小司馬注引鄒氏曰:狃一作蹂,《論語》作弗擾。
是《論語》之公山弗擾即《左傳》之公山不狃也。
《左傳》定公五年:季桓子行野,公山不狃為費宰,出勞之,桓子敬之,而家臣仲梁懷弗敬,不狃乃嗾陽虎逐之。
是時不狃但怒懷而未怨季氏也。
定公八年:季寤、公钽極、公山不狃皆不得志于季氏,叔孫辄無寵于叔孫氏,叔仲志又不得志于魯,故五人因陽虎欲去三桓,将享桓子蒲圃而殺之。
桓子以計入于孟氏,孟氏之宰公斂處父率兵敗陽虎,陽虎遂逃于陽關以叛,季寤亦逃而出。
是時不狃雖有異志,然但陰構陽虎發難而已,實坐觀成敗于旁,故事發之後,陽虎、季寤皆逃,而不狃安然無恙,蓋反形未露也,則不得謂之以費叛也。
至其以費叛之歲,則在定公十二年,仲由為季氏宰,将堕三都,叔孫先堕後阝,季孫将堕費,于是不狃及公孫辄帥費人以襲魯,公與三子入于季氏,登武子之台。
費人攻之,弗克。
仲尼命申句須、樂颀下,伐之,費人北。
國人追之,敗諸姑蔑,不狃及辄奔齊,遂堕費。
此則不之狃以費叛也,而是時孔子已為司寇,方助公使申句須等伐而遂之,豈有欲赴其召之理?《史記》徒以《論語》有“孔子欲往”之語,遂以其事附會在定公八年陽虎作亂之下,不知未叛以前召孔子容或有之,然不得謂之以費叛而召也;既叛以後則孔子方為司寇,斷無召而欲往之事也。
世人讀《論語》,童而習之,遂深信不疑,而不複參考《左傳》,其亦陋矣!王鏊《震澤長語》又謂:不狃以費叛,乃叛季氏,非叛魯也。
孔子欲往,安知不欲因之以張公室?因引不狃與叔孫辄奔吳,後辄勸吳伐魯,不狃責其不宜以小故覆宗國,可見其心尚欲效忠者,以見孔子欲往之故。
此亦曲為之說。
子路之堕費,正欲張公室,而不狃即據城以抗,此尚可謂非叛魯乎?蓋徒以其在吳時有不忘故國之語而臆度之,實未嘗核對《左傳》年月而推此事之妄也。
戰國及漢初人書所載孔子遺言轶事甚多,《論語》所記本亦同此記載之類,齊、魯諸儒讨論而定,始謂之《論語》。
語者,聖人之遺語;論者,諸儒之讨論也。
于雜記聖人言行真僞錯雜中取其純粹,以成此書,固見其有識,然安必無一二濫收者?固未可以其載在《論語》而遂一一信以為實事也。
《莊子。
盜跖篇》有雲:田常弑君竊國,而孔子受其币。
夫陳恒弑君,孔子方請讨,豈有受币之理,而記載尚有如此者。
《論語》“公山不擾”章毋亦類是?○羿、非夏時人“羿善射,蕩舟。
”解以有窮後羿及寒浞之子,其說始于孔安國,而朱注因之。
蓋據《左傳》浞代夏政而恃其射,用寒浞為相,浞乃取其國衆,殺羿而烹之,浞因羿室,生子澆及,使澆滅斟。
後夏臣靡收二國之馀燼,以滅浞而立少康,少康遂滅澆與。
是善射之羿不得其死,事迹顯然,而澆與聲相近,澆亦被殺于少康,遂并以澆釋也。
按古來名羿而善射者不一人,《呂覽》:黃帝時大撓作甲子,胡曹作衣,夷羿作弓。
是黃帝時有羿也。
許慎《說文》雲:羿,帝喾射官。
賈逵亦雲:帝喾賜羿弓矢,使司射。
是帝喾時有羿也。
《淮南子》:堯使羿誅鑿齒,殺九嬰,上射十日,下殺。
其說雖荒幻,然必因堯時有善射名羿者而附會之,是堯時有羿也。
而夏時亦有羿,則《左傳》所雲是也。
《淮南子》又曰:古有善射者名羿,夷羿慕之,乃亦名曰羿。
此或即夏之羿也,使以為一人,則自黃帝至夏後相之世,天下有如此久壽之人乎?且善射之羿之不得其死也亦不一。
《左傳》曰:殺羿而烹之。
是一羿之死也。
《孟子》曰:逢蒙殺羿。
又一羿之死也。
《淮南子》曰:羿死于桃。
高誘注謂以桃作大杖擊殺之,是又一羿之死也。
使以為一人,豈有一人而數遭非命者乎?是可知善射不得其死之羿非一人。
南宮适所雲并未言篡夏之事,則未知其所引何代之羿也。
至寒浞之子名澆,《左傳》并不言,孔氏特以聲相近,遂據以釋。
按澆或音骁,或音聊,或音交,《集韻》雖有之音,以為寒浞子。
王逸注《楚詞》,亦引《論語》“澆蕩舟”,此皆因孔注而依附之,未可以為确也。
而澆之蕩舟,不見所出。
《正義》雲:孔注謂能陸地行舟者,以此文雲“蕩舟”,蕩,推也,以此知其多力,能陸地推舟也。
然則孔注以澆能蕩舟,不過就《論語》本文,而别無所據依也。
而陸德明《音義》于“丹朱傲”雲:字又作,蓋古字少,傲、通用。
宋人吳鬥南因悟即此蕩舟之,與丹朱為兩人也。
蓋禹之規戒若但作傲慢之傲,則既雲“無若丹朱傲”矣,下文何必又曰“傲虐是作”乎?以此知丹朱與為兩人也。
曰:“罔水行舟”,正此陸地行舟之明證也。
曰:“朋淫于家”,則丹朱與二人同淫樂也。
吳氏之說,真可謂鐵闆注腳矣。
傲之不得其死,雖無可考,然傲與之音相同,既不比澆與之但音相近。
且罔水行舟之與蕩舟尤為針孔相對,則南宮适所引“蕩舟”,實指丹朱所與朋淫之人,而非寒浞之子,斷可識也。
則所雲善射之羿,或亦指唐時之羿,未可知也。
況引羿、但言恃力而不得其死,原不必指同時兩人。
則即以為夏時之羿,亦無不可也。
而為罔水行舟之傲,則确不可移矣
○微生高即尾生《莊子》:尾生與女子期于梁下,水至不去,抱梁柱而死。
《戰國策》:蘇氏謂楚王曰:“此方其為尾生之時也。
”高誘注《淮南子》:尾生,魯人。
又蘇代謂燕昭王曰:“尾生高,不過不欺人耳。
”是尾生名高,微、尾音相通,其人素有直名,蓋嘗守之信者,則尾生即微生高無疑也。
《漢書。
古今人表》作尾生高,吳師道亦謂即《論語》微生高也。
○公山弗擾召孔子之不可信《史記》公山不狃本之《左傳》。
小司馬注引鄒氏曰:狃一作蹂,《論語》作弗擾。
是《論語》之公山弗擾即《左傳》之公山不狃也。
《左傳》定公五年:季桓子行野,公山不狃為費宰,出勞之,桓子敬之,而家臣仲梁懷弗敬,不狃乃嗾陽虎逐之。
是時不狃但怒懷而未怨季氏也。
定公八年:季寤、公钽極、公山不狃皆不得志于季氏,叔孫辄無寵于叔孫氏,叔仲志又不得志于魯,故五人因陽虎欲去三桓,将享桓子蒲圃而殺之。
桓子以計入于孟氏,孟氏之宰公斂處父率兵敗陽虎,陽虎遂逃于陽關以叛,季寤亦逃而出。
是時不狃雖有異志,然但陰構陽虎發難而已,實坐觀成敗于旁,故事發之後,陽虎、季寤皆逃,而不狃安然無恙,蓋反形未露也,則不得謂之以費叛也。
至其以費叛之歲,則在定公十二年,仲由為季氏宰,将堕三都,叔孫先堕後阝,季孫将堕費,于是不狃及公孫辄帥費人以襲魯,公與三子入于季氏,登武子之台。
費人攻之,弗克。
仲尼命申句須、樂颀下,伐之,費人北。
國人追之,敗諸姑蔑,不狃及辄奔齊,遂堕費。
此則不之狃以費叛也,而是時孔子已為司寇,方助公使申句須等伐而遂之,豈有欲赴其召之理?《史記》徒以《論語》有“孔子欲往”之語,遂以其事附會在定公八年陽虎作亂之下,不知未叛以前召孔子容或有之,然不得謂之以費叛而召也;既叛以後則孔子方為司寇,斷無召而欲往之事也。
世人讀《論語》,童而習之,遂深信不疑,而不複參考《左傳》,其亦陋矣!王鏊《震澤長語》又謂:不狃以費叛,乃叛季氏,非叛魯也。
孔子欲往,安知不欲因之以張公室?因引不狃與叔孫辄奔吳,後辄勸吳伐魯,不狃責其不宜以小故覆宗國,可見其心尚欲效忠者,以見孔子欲往之故。
此亦曲為之說。
子路之堕費,正欲張公室,而不狃即據城以抗,此尚可謂非叛魯乎?蓋徒以其在吳時有不忘故國之語而臆度之,實未嘗核對《左傳》年月而推此事之妄也。
戰國及漢初人書所載孔子遺言轶事甚多,《論語》所記本亦同此記載之類,齊、魯諸儒讨論而定,始謂之《論語》。
語者,聖人之遺語;論者,諸儒之讨論也。
于雜記聖人言行真僞錯雜中取其純粹,以成此書,固見其有識,然安必無一二濫收者?固未可以其載在《論語》而遂一一信以為實事也。
《莊子。
盜跖篇》有雲:田常弑君竊國,而孔子受其币。
夫陳恒弑君,孔子方請讨,豈有受币之理,而記載尚有如此者。
《論語》“公山不擾”章毋亦類是?○羿、非夏時人“羿善射,蕩舟。
”解以有窮後羿及寒浞之子,其說始于孔安國,而朱注因之。
蓋據《左傳》浞代夏政而恃其射,用寒浞為相,浞乃取其國衆,殺羿而烹之,浞因羿室,生子澆及,使澆滅斟。
後夏臣靡收二國之馀燼,以滅浞而立少康,少康遂滅澆與。
是善射之羿不得其死,事迹顯然,而澆與聲相近,澆亦被殺于少康,遂并以澆釋也。
按古來名羿而善射者不一人,《呂覽》:黃帝時大撓作甲子,胡曹作衣,夷羿作弓。
是黃帝時有羿也。
許慎《說文》雲:羿,帝喾射官。
賈逵亦雲:帝喾賜羿弓矢,使司射。
是帝喾時有羿也。
《淮南子》:堯使羿誅鑿齒,殺九嬰,上射十日,下殺。
其說雖荒幻,然必因堯時有善射名羿者而附會之,是堯時有羿也。
而夏時亦有羿,則《左傳》所雲是也。
《淮南子》又曰:古有善射者名羿,夷羿慕之,乃亦名曰羿。
此或即夏之羿也,使以為一人,則自黃帝至夏後相之世,天下有如此久壽之人乎?且善射之羿之不得其死也亦不一。
《左傳》曰:殺羿而烹之。
是一羿之死也。
《孟子》曰:逢蒙殺羿。
又一羿之死也。
《淮南子》曰:羿死于桃。
高誘注謂以桃作大杖擊殺之,是又一羿之死也。
使以為一人,豈有一人而數遭非命者乎?是可知善射不得其死之羿非一人。
南宮适所雲并未言篡夏之事,則未知其所引何代之羿也。
至寒浞之子名澆,《左傳》并不言,孔氏特以聲相近,遂據以釋。
按澆或音骁,或音聊,或音交,《集韻》雖有之音,以為寒浞子。
王逸注《楚詞》,亦引《論語》“澆蕩舟”,此皆因孔注而依附之,未可以為确也。
而澆之蕩舟,不見所出。
《正義》雲:孔注謂能陸地行舟者,以此文雲“蕩舟”,蕩,推也,以此知其多力,能陸地推舟也。
然則孔注以澆能蕩舟,不過就《論語》本文,而别無所據依也。
而陸德明《音義》于“丹朱傲”雲:字又作,蓋古字少,傲、通用。
宋人吳鬥南因悟即此蕩舟之,與丹朱為兩人也。
蓋禹之規戒若但作傲慢之傲,則既雲“無若丹朱傲”矣,下文何必又曰“傲虐是作”乎?以此知丹朱與為兩人也。
曰:“罔水行舟”,正此陸地行舟之明證也。
曰:“朋淫于家”,則丹朱與二人同淫樂也。
吳氏之說,真可謂鐵闆注腳矣。
傲之不得其死,雖無可考,然傲與之音相同,既不比澆與之但音相近。
且罔水行舟之與蕩舟尤為針孔相對,則南宮适所引“蕩舟”,實指丹朱所與朋淫之人,而非寒浞之子,斷可識也。
則所雲善射之羿,或亦指唐時之羿,未可知也。
況引羿、但言恃力而不得其死,原不必指同時兩人。
則即以為夏時之羿,亦無不可也。
而為罔水行舟之傲,則确不可移矣