道德經論兵要義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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無為者,亦謂無兵戰之事也;有名者,謂軍國之務也。
故能知始,樸素之義乃可為道之綱紀也。
《古之善為士章》第十五 臣真述曰:此古之善為士者,謂上士也。
所謂若聖與賢,而在王侯之位者也。
微妙玄通者,皆道德之用,不可得而稱也。
言聖人賢人治天下,軍國無不兢懼畏威,皆若臨深履薄;其容貌志意,故常若冬寒涉川。
畏恥四鄰,言慎之至也。
俨兮若客者,經曰:“用兵有言:吾不敢為主而為客,不敢進寸而退尺。
”是也。
渙若水之将釋,言合散屈伸,常無結滞也。
敦樸者,質素之謂;曠谷者,深邃之謂。
夫濁久徐清,安久徐生,皆順自然之理,動靜不失其時。
言孰能如此,唯聖賢耳,故曰:“保此道,不欲盈。
”言若王侯守此道者,不欲滿溢而驕盈也。
故曰:“夫唯不盈,故能獘不新成。
”此言能守道因循,終無矜耀,乃得長如弊,故不立新成之迹也。
《緻虛極章》第十六 臣真述曰:夫天之道,常清虛太極,無私于覆焘;地之道,常沉靜博厚,無私于亭毒。
則是陰陽各得其恒,故人與萬物俱得盡其生成之理。
故曰:“萬物并作”。
複者,其見天地之心,故曰:“吾觀其複”。
夫物芸芸者,生生之謂也。
生生之理盡,故各複歸其根本,以守其靜。
是則歸根曰靜,靜曰複命,複命曰常。
言萬物盡無大傷,各得複其性命,以足自然之分,即可謂得真常之道也。
故聖人能知此真常之道,則是明白四達無所疑惑也。
若人君不能知此真常之道,而乃縱其嗜欲、妄作不祥、興動幹戈、流行毒螫,則必有兇災之報。
故曰:“妄作兇”。
又知常容者,言王侯若能容人畜衆,則可謂至公無私。
至公無私,即王道自着;王道自着,則其德象天。
德象天乃可與之适道,既可适道,自然能長且久。
故得終竟千齡,必無危殆之患也。
《太上下知章》第十七 臣真述曰:太古,大道之行,上德不德。
是以,其下之人但知其在上有君而已。
蓋日用而不知是也。
至于中古,仁德兼施,恩惠日及。
是以,愛而親之,美而譽之,其事漸着。
其次以義為治,小罪用刑罰,大衆興甲兵,是以畏之。
其下以禮為治,禮煩則亂,誠喪欺生,是以侮之。
又信不由衷,人不信矣!飾詞相詐,猶或貴言。
悲夫!是以,王者當宜成不居之功、守不敗之事,使百姓不知帝力、皆謂我自然而然,善也。
《道德經論兵要義述》卷之二 《大道廢章》第十八 臣真述曰:大道既隐,下德有為,仁義之行遂從此始。
巧智、小慧、大僞生焉,孝慈出于不和,忠臣生于昏亂,茲亦美惡相形之謂也。
《絕聖棄智章》第十九 臣真述曰:此言絕有迹之聖、棄矜詐之智,則人受大利矣。
故曰:百倍。
又仁生于不仁,義生于不義,今欲令絕矯妄之仁、棄詭谲之義,俾親戚自然和同,則孝慈複矣!又絕淫巧、棄私利,則兵革不興。
兵革不興,則盜賊不作矣!然猶恐後代不曉正言若反之意,故又曰:“此三者以為文不足,故令有所屬。
見素抱撲,少思寡欲。
”夫見素者,外其質野之容;抱撲者,内其真實之意。
又思慮嗜欲者,人之大性存焉。
可節也,不可絕也。
故勸王侯令少之寡之,則國延其祚、人受其賜也。
《絕學無憂章》第二十 臣真述曰:絕日益之學,則無憂矣!唯之與阿,善之與惡,相去甚近。
又戒其人曰:何故不恭而好慢邪、去善而為惡邪,豈不甚哉!故曰:“人之所畏,不可不畏。
”令衆人熙熙然大荒乎,嗜欲常如對享太牢之馔,共登春陽之台。
縱放其情,無央極哉!是以,道君曰:我獨泊然靜默,若嬰兒之未有所知。
又如乘其車乘,悠悠未有所止,此蓋示人以謙卑退讓之貌,不學衆人矜誇炫耀,自言智能有餘也。
故下文又曰:“而我獨若遺,我愚人之心也哉!”言我豈若愚人之心哉,言非也。
我但昏昏悶悶,忘若晦寂而無所止。
獨頑似鄙,獨異于人,而貴食母。
夫食者,服也;母者,道也。
蓋欲勸君服道于身,以處無為之事,則兵革自戢,天下獲安矣! 《孔德之容章》第二十一 臣真述曰:孔,甚也。
言甚大德之形容,謂天地也。
天地因道而生,承道而化,故曰:“唯道是從”。
“道之為物,惟恍惟惚,惚兮恍兮,其中有象”,言太初之氣,從無入有之象。
“恍兮惚兮其中有物”,言太始之氣,因有成形之謂。
“窈兮冥兮,其中有精”,言男女媾精,萬物化生,雖在窈冥之中,常不失其信。
故曰:自古及今,其名不去。
又言萬物始生,皆自于恍惚窈冥之中,故曰:“吾何以知衆甫之然哉,以此。
” 《曲則全章》第二十二 臣真述曰:此章所言曲者,謂柔順屈曲之義也,非謂回邪委曲之徒也。
自此以下皆正言若反之意。
是以,聖人抱一者,唯抱此曲全之道,以為天下之法式也。
又從“不自見”以下四節,皆不争之道也。
故曰:“夫唯不争,故天下莫能與之争。
”天下莫能與之争,則兵戰自然息矣!故曰:古之所謂“曲則全”者,豈虛言哉!誠以此曲全之道,而歸根于正靜者也。
治軍治國之道先此為妙也。
《希言自然章》第二十三 臣真述曰:希言者,無為無事之謂。
使為上者希其言、省其事,即合于自然之道也。
又理國、理戎,皆忌于繁促猛暴之政,故舉飄風驟雨之谕以明之。
夫同道同德之順也,同于失者,失亦得之,以其迷日固久,同失之人,各自得之,亦俱不知是失。
故曰:“失亦得之”也。
信不足者,此言下信不足,亦由上之人不信也。
《跂者不立章》第二十四 臣真述曰:凡鞮跂闊步之人,皆不得正立而安行者也。
此論躁競之徒,舉兵動衆皆不得中正之道也,而況自見其明、自是其彰、自伐其功、自矜其長。
故聖人舉此餘穢之食,贅醜之行,總皆惡之,則有道者安得而處之哉。
《有物混成章》第二十五 臣真述曰:此一章極言道體無狀之狀、無象之象、無名之名、無物之物,故曰:“強為之名,曰大。
”凡言大者,無窮無際之謂也。
且群方廣大,道無不之。
之,猶逝也。
逝而不已,必遠;遠而至極,必還。
故曰:返也。
此言道之周行,無所不在,故為天下之母。
母者,道之宗;宗者,一也。
故經曰:“王侯得一以為天下貞。
”此所謂能以衆正,可以王矣。
是以三才相法,以至于道。
道乃法其自然。
故王者法其自然,則能事畢矣。
《重為輕根章》第二十六 臣真述曰:君子不重則不威。
又靜者,仁之性也。
古之所謂君子者,通言天子與諸侯也。
終日行者,言君子假如終竟,一朝一日之行,亦必須崇備法駕,居其辎重之中,以謹其不虞也。
辎重者,兵車營衛之具也。
又言人君雖有離宮别館,超然高邈,豈可以萬乘之重,自輕于天下。
此又深戒其單車匹馬,潛服微行之失。
是以,輕舉則失于為君使臣之禮,躁動則失于為臣事君之義。
豈可不畏哉!故曰:輕則失臣,躁則失君。
其是之謂乎! 《善行無轍迹章》第二十七 臣真述曰:無轍迹者,行無行也。
無瑕谪者,守中也。
不用籌策者,戰必勝也。
不可開者,守必固也。
不可解者,無端緒也。
此五善者,皆聖人密謀潛運、不露其才、不揚其巳、不顯其迹、不呈其形,常欲令戢兵于未動之際、息戰于不争之前。
是以,國無棄人,人無棄物,此皆襲用明聖之妙道,以至是乎!又聖人不立德于人、不衒仁于物,但使百姓日用而不知,故亦不尚師資之義。
然恐衆人不寤至理,以為大迷,深論奧旨,誠為要妙也。
《知其雄章》第二十八 臣真述曰:夫為人君者,已有雄才英略、盛容猛氣矣,又居至尊之位、處兆人之上,六軍環衛、百司具存,不惡而嚴矣、不怒而威矣。
故常欲令守其雌,靜如為天下之溪。
溪者,沖虛容受、藏疾納污之地也。
夫如是則其德常不離于身也。
複歸于嬰兒,言其守首道懷德,其性還如嬰兒,真常未散,使矯僞之端不能入其心境也。
又雖知其明白皦潔,要令常守拱默暗然之道,乃可為天下法式。
夫如是,則其德無有差忒,複歸于中正之極也。
夫榮辱者,相随之物也。
人君能知其榮華,焂忽而來,嘗思困辱,襲其後者,則為天下谷。
谷與溪,義同也。
以是道德常足,複歸于樸。
樸者,元氣之質也。
故聖人散樸,則為器量;用人,則為官長。
大制者,謂制天下國家也。
夫制天下者,豈有細碎割截之事邪!故曰:大制不割。
《将欲取天下章》第二十九 臣真述曰:此一章,道君特言非望之人将欲取天下而為之者,吾已見其不得也。
為之者,謂其興動兵戎之事也。
故曰:天下神器,不可為。
不可為者,不可用幹戈,而取之也。
若以此為之者,必敗也。
以此縱有暫執而得之者,亦旋而失之也。
故物有行有随、有煦有吹、有強有嬴、有載有隳者,皆禍福之倚伏也。
是以,聖人去甚、去奢、去泰,将欲立于中道,守之無怠戒之至也。
《以道佐人主章》第三十 臣真述曰:此一章特戒将相輔弼之臣也。
言以道佐人主,不以兵強于天下。
其事好還者,臣敢借秦事以言之。
李斯、趙高、白起、蒙恬之類,皆不以道佐其主,而直以武力暴強吞噬攫搏,焚《詩》《書》、坑儒士、血趙卒四十餘萬,其于所下之處,悉殘滅之,使無遺種。
始皇猶獨鹗視天下,未足其心。
雖天祿已終,而毒螫之餘仍相殘害。
不經時而土崩魚爛矣!是以,胡亥弒于望夷,子嬰戮于鹹陽,扶蘇死于長城,李斯父子糜潰于雲陽,白起齒劍于杜郵,趙高取滅于宮闱,此皆事之還也。
又師之所處,荊棘生;大軍之後,必有兇年。
且“興師十萬,日費千金”。
十萬之師在野,則百萬之人流離于道路矣!加以殺氣感害、旱疫相乘,災沴之深莫甚于此。
故善為将者,當須果而已,不敢以取強。
果而勿矜、果而勿驕、果而不得己,是果而勿強。
不得已者,聖人用兵之要道也。
即是宜果行勿強之道,不伐其功,不樂殺人,恬淡為上,雖勝不美,此是果而勿強之義也。
夫物壯則老,師曲之謂也。
所謂早已者,言不道之師早當止已,而勿複進用,向使李斯、白起之師早圖退止,豈有自焚之禍邪。
《夫佳兵者章》第三十一 臣真述曰:兵者,劍、戟、戈、矛之類也。
佳,好也。
言器械者,唯修飾犀利珍好者,适是不善之器也。
又左陽為吉,右陰為兇,君子必不得已而用之,則當以恬淡上。
恬是安靜,淡無味也。
言戰陣雖勝,當須淡而無味。
曰:不美美之者,則為喜樂于殺人也。
且所殺者皆吾人也。
吾人也,安得而樂殺之。
必也樂殺之,則王者何以得志于天下也。
又古者殺人衆多,以悲哀泣之;戰勝,以喪禮處之。
為所殺者皆吾人,安得不以喪禮處之乎!後代則不然,師徒所征之處,大抵成敗相半矣!設有一勝,必先以大帛顯書其事,露布其文,彼主将者仍皆以十作百、以百為千、以千為萬,用要其功上之人,或知其詐欺,且借以為勢,務立其威,此則使人怨于顯明之中,神恕于幽暗之處。
故曰:“不可以得志于天下矣!”如此為将,豈得謂以道佐人主乎! 《道常無名章》第三十二 臣真述曰:樸者,道之實。
以其精妙微細,無所不在,故曰:小也。
言王侯若能守此微妙之道,常能無為清靜,則萬物自來賓服矣!天地陰陽,自然和合矣!甘露時雨,自然降潤矣!則言不令人人自得其均平矣!由此之故,始複制緻萬物之名。
物既有名,則夫君臣上下萬物萬事,無不各知其所止矣!故為君者,知止
無為者,亦謂無兵戰之事也;有名者,謂軍國之務也。
故能知始,樸素之義乃可為道之綱紀也。
《古之善為士章》第十五 臣真述曰:此古之善為士者,謂上士也。
所謂若聖與賢,而在王侯之位者也。
微妙玄通者,皆道德之用,不可得而稱也。
言聖人賢人治天下,軍國無不兢懼畏威,皆若臨深履薄;其容貌志意,故常若冬寒涉川。
畏恥四鄰,言慎之至也。
俨兮若客者,經曰:“用兵有言:吾不敢為主而為客,不敢進寸而退尺。
”是也。
渙若水之将釋,言合散屈伸,常無結滞也。
敦樸者,質素之謂;曠谷者,深邃之謂。
夫濁久徐清,安久徐生,皆順自然之理,動靜不失其時。
言孰能如此,唯聖賢耳,故曰:“保此道,不欲盈。
”言若王侯守此道者,不欲滿溢而驕盈也。
故曰:“夫唯不盈,故能獘不新成。
”此言能守道因循,終無矜耀,乃得長如弊,故不立新成之迹也。
《緻虛極章》第十六 臣真述曰:夫天之道,常清虛太極,無私于覆焘;地之道,常沉靜博厚,無私于亭毒。
則是陰陽各得其恒,故人與萬物俱得盡其生成之理。
故曰:“萬物并作”。
複者,其見天地之心,故曰:“吾觀其複”。
夫物芸芸者,生生之謂也。
生生之理盡,故各複歸其根本,以守其靜。
是則歸根曰靜,靜曰複命,複命曰常。
言萬物盡無大傷,各得複其性命,以足自然之分,即可謂得真常之道也。
故聖人能知此真常之道,則是明白四達無所疑惑也。
若人君不能知此真常之道,而乃縱其嗜欲、妄作不祥、興動幹戈、流行毒螫,則必有兇災之報。
故曰:“妄作兇”。
又知常容者,言王侯若能容人畜衆,則可謂至公無私。
至公無私,即王道自着;王道自着,則其德象天。
德象天乃可與之适道,既可适道,自然能長且久。
故得終竟千齡,必無危殆之患也。
《太上下知章》第十七 臣真述曰:太古,大道之行,上德不德。
是以,其下之人但知其在上有君而已。
蓋日用而不知是也。
至于中古,仁德兼施,恩惠日及。
是以,愛而親之,美而譽之,其事漸着。
其次以義為治,小罪用刑罰,大衆興甲兵,是以畏之。
其下以禮為治,禮煩則亂,誠喪欺生,是以侮之。
又信不由衷,人不信矣!飾詞相詐,猶或貴言。
悲夫!是以,王者當宜成不居之功、守不敗之事,使百姓不知帝力、皆謂我自然而然,善也。
《道德經論兵要義述》卷之二 《大道廢章》第十八 臣真述曰:大道既隐,下德有為,仁義之行遂從此始。
巧智、小慧、大僞生焉,孝慈出于不和,忠臣生于昏亂,茲亦美惡相形之謂也。
《絕聖棄智章》第十九 臣真述曰:此言絕有迹之聖、棄矜詐之智,則人受大利矣。
故曰:百倍。
又仁生于不仁,義生于不義,今欲令絕矯妄之仁、棄詭谲之義,俾親戚自然和同,則孝慈複矣!又絕淫巧、棄私利,則兵革不興。
兵革不興,則盜賊不作矣!然猶恐後代不曉正言若反之意,故又曰:“此三者以為文不足,故令有所屬。
見素抱撲,少思寡欲。
”夫見素者,外其質野之容;抱撲者,内其真實之意。
又思慮嗜欲者,人之大性存焉。
可節也,不可絕也。
故勸王侯令少之寡之,則國延其祚、人受其賜也。
《絕學無憂章》第二十 臣真述曰:絕日益之學,則無憂矣!唯之與阿,善之與惡,相去甚近。
又戒其人曰:何故不恭而好慢邪、去善而為惡邪,豈不甚哉!故曰:“人之所畏,不可不畏。
”令衆人熙熙然大荒乎,嗜欲常如對享太牢之馔,共登春陽之台。
縱放其情,無央極哉!是以,道君曰:我獨泊然靜默,若嬰兒之未有所知。
又如乘其車乘,悠悠未有所止,此蓋示人以謙卑退讓之貌,不學衆人矜誇炫耀,自言智能有餘也。
故下文又曰:“而我獨若遺,我愚人之心也哉!”言我豈若愚人之心哉,言非也。
我但昏昏悶悶,忘若晦寂而無所止。
獨頑似鄙,獨異于人,而貴食母。
夫食者,服也;母者,道也。
蓋欲勸君服道于身,以處無為之事,則兵革自戢,天下獲安矣! 《孔德之容章》第二十一 臣真述曰:孔,甚也。
言甚大德之形容,謂天地也。
天地因道而生,承道而化,故曰:“唯道是從”。
“道之為物,惟恍惟惚,惚兮恍兮,其中有象”,言太初之氣,從無入有之象。
“恍兮惚兮其中有物”,言太始之氣,因有成形之謂。
“窈兮冥兮,其中有精”,言男女媾精,萬物化生,雖在窈冥之中,常不失其信。
故曰:自古及今,其名不去。
又言萬物始生,皆自于恍惚窈冥之中,故曰:“吾何以知衆甫之然哉,以此。
” 《曲則全章》第二十二 臣真述曰:此章所言曲者,謂柔順屈曲之義也,非謂回邪委曲之徒也。
自此以下皆正言若反之意。
是以,聖人抱一者,唯抱此曲全之道,以為天下之法式也。
又從“不自見”以下四節,皆不争之道也。
故曰:“夫唯不争,故天下莫能與之争。
”天下莫能與之争,則兵戰自然息矣!故曰:古之所謂“曲則全”者,豈虛言哉!誠以此曲全之道,而歸根于正靜者也。
治軍治國之道先此為妙也。
《希言自然章》第二十三 臣真述曰:希言者,無為無事之謂。
使為上者希其言、省其事,即合于自然之道也。
又理國、理戎,皆忌于繁促猛暴之政,故舉飄風驟雨之谕以明之。
夫同道同德之順也,同于失者,失亦得之,以其迷日固久,同失之人,各自得之,亦俱不知是失。
故曰:“失亦得之”也。
信不足者,此言下信不足,亦由上之人不信也。
《跂者不立章》第二十四 臣真述曰:凡鞮跂闊步之人,皆不得正立而安行者也。
此論躁競之徒,舉兵動衆皆不得中正之道也,而況自見其明、自是其彰、自伐其功、自矜其長。
故聖人舉此餘穢之食,贅醜之行,總皆惡之,則有道者安得而處之哉。
《有物混成章》第二十五 臣真述曰:此一章極言道體無狀之狀、無象之象、無名之名、無物之物,故曰:“強為之名,曰大。
”凡言大者,無窮無際之謂也。
且群方廣大,道無不之。
之,猶逝也。
逝而不已,必遠;遠而至極,必還。
故曰:返也。
此言道之周行,無所不在,故為天下之母。
母者,道之宗;宗者,一也。
故經曰:“王侯得一以為天下貞。
”此所謂能以衆正,可以王矣。
是以三才相法,以至于道。
道乃法其自然。
故王者法其自然,則能事畢矣。
《重為輕根章》第二十六 臣真述曰:君子不重則不威。
又靜者,仁之性也。
古之所謂君子者,通言天子與諸侯也。
終日行者,言君子假如終竟,一朝一日之行,亦必須崇備法駕,居其辎重之中,以謹其不虞也。
辎重者,兵車營衛之具也。
又言人君雖有離宮别館,超然高邈,豈可以萬乘之重,自輕于天下。
此又深戒其單車匹馬,潛服微行之失。
是以,輕舉則失于為君使臣之禮,躁動則失于為臣事君之義。
豈可不畏哉!故曰:輕則失臣,躁則失君。
其是之謂乎! 《善行無轍迹章》第二十七 臣真述曰:無轍迹者,行無行也。
無瑕谪者,守中也。
不用籌策者,戰必勝也。
不可開者,守必固也。
不可解者,無端緒也。
此五善者,皆聖人密謀潛運、不露其才、不揚其巳、不顯其迹、不呈其形,常欲令戢兵于未動之際、息戰于不争之前。
是以,國無棄人,人無棄物,此皆襲用明聖之妙道,以至是乎!又聖人不立德于人、不衒仁于物,但使百姓日用而不知,故亦不尚師資之義。
然恐衆人不寤至理,以為大迷,深論奧旨,誠為要妙也。
《知其雄章》第二十八 臣真述曰:夫為人君者,已有雄才英略、盛容猛氣矣,又居至尊之位、處兆人之上,六軍環衛、百司具存,不惡而嚴矣、不怒而威矣。
故常欲令守其雌,靜如為天下之溪。
溪者,沖虛容受、藏疾納污之地也。
夫如是則其德常不離于身也。
複歸于嬰兒,言其守首道懷德,其性還如嬰兒,真常未散,使矯僞之端不能入其心境也。
又雖知其明白皦潔,要令常守拱默暗然之道,乃可為天下法式。
夫如是,則其德無有差忒,複歸于中正之極也。
夫榮辱者,相随之物也。
人君能知其榮華,焂忽而來,嘗思困辱,襲其後者,則為天下谷。
谷與溪,義同也。
以是道德常足,複歸于樸。
樸者,元氣之質也。
故聖人散樸,則為器量;用人,則為官長。
大制者,謂制天下國家也。
夫制天下者,豈有細碎割截之事邪!故曰:大制不割。
《将欲取天下章》第二十九 臣真述曰:此一章,道君特言非望之人将欲取天下而為之者,吾已見其不得也。
為之者,謂其興動兵戎之事也。
故曰:天下神器,不可為。
不可為者,不可用幹戈,而取之也。
若以此為之者,必敗也。
以此縱有暫執而得之者,亦旋而失之也。
故物有行有随、有煦有吹、有強有嬴、有載有隳者,皆禍福之倚伏也。
是以,聖人去甚、去奢、去泰,将欲立于中道,守之無怠戒之至也。
《以道佐人主章》第三十 臣真述曰:此一章特戒将相輔弼之臣也。
言以道佐人主,不以兵強于天下。
其事好還者,臣敢借秦事以言之。
李斯、趙高、白起、蒙恬之類,皆不以道佐其主,而直以武力暴強吞噬攫搏,焚《詩》《書》、坑儒士、血趙卒四十餘萬,其于所下之處,悉殘滅之,使無遺種。
始皇猶獨鹗視天下,未足其心。
雖天祿已終,而毒螫之餘仍相殘害。
不經時而土崩魚爛矣!是以,胡亥弒于望夷,子嬰戮于鹹陽,扶蘇死于長城,李斯父子糜潰于雲陽,白起齒劍于杜郵,趙高取滅于宮闱,此皆事之還也。
又師之所處,荊棘生;大軍之後,必有兇年。
且“興師十萬,日費千金”。
十萬之師在野,則百萬之人流離于道路矣!加以殺氣感害、旱疫相乘,災沴之深莫甚于此。
故善為将者,當須果而已,不敢以取強。
果而勿矜、果而勿驕、果而不得己,是果而勿強。
不得已者,聖人用兵之要道也。
即是宜果行勿強之道,不伐其功,不樂殺人,恬淡為上,雖勝不美,此是果而勿強之義也。
夫物壯則老,師曲之謂也。
所謂早已者,言不道之師早當止已,而勿複進用,向使李斯、白起之師早圖退止,豈有自焚之禍邪。
《夫佳兵者章》第三十一 臣真述曰:兵者,劍、戟、戈、矛之類也。
佳,好也。
言器械者,唯修飾犀利珍好者,适是不善之器也。
又左陽為吉,右陰為兇,君子必不得已而用之,則當以恬淡上。
恬是安靜,淡無味也。
言戰陣雖勝,當須淡而無味。
曰:不美美之者,則為喜樂于殺人也。
且所殺者皆吾人也。
吾人也,安得而樂殺之。
必也樂殺之,則王者何以得志于天下也。
又古者殺人衆多,以悲哀泣之;戰勝,以喪禮處之。
為所殺者皆吾人,安得不以喪禮處之乎!後代則不然,師徒所征之處,大抵成敗相半矣!設有一勝,必先以大帛顯書其事,露布其文,彼主将者仍皆以十作百、以百為千、以千為萬,用要其功上之人,或知其詐欺,且借以為勢,務立其威,此則使人怨于顯明之中,神恕于幽暗之處。
故曰:“不可以得志于天下矣!”如此為将,豈得謂以道佐人主乎! 《道常無名章》第三十二 臣真述曰:樸者,道之實。
以其精妙微細,無所不在,故曰:小也。
言王侯若能守此微妙之道,常能無為清靜,則萬物自來賓服矣!天地陰陽,自然和合矣!甘露時雨,自然降潤矣!則言不令人人自得其均平矣!由此之故,始複制緻萬物之名。
物既有名,則夫君臣上下萬物萬事,無不各知其所止矣!故為君者,知止