道德經論兵要義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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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無為者,亦謂無兵戰之事也;有名者,謂軍國之務也。

    故能知始,樸素之義乃可為道之綱紀也。

     《古之善為士章》第十五 臣真述曰:此古之善為士者,謂上士也。

    所謂若聖與賢,而在王侯之位者也。

    微妙玄通者,皆道德之用,不可得而稱也。

    言聖人賢人治天下,軍國無不兢懼畏威,皆若臨深履薄;其容貌志意,故常若冬寒涉川。

    畏恥四鄰,言慎之至也。

    俨兮若客者,經曰:“用兵有言:吾不敢為主而為客,不敢進寸而退尺。

    ”是也。

    渙若水之将釋,言合散屈伸,常無結滞也。

    敦樸者,質素之謂;曠谷者,深邃之謂。

    夫濁久徐清,安久徐生,皆順自然之理,動靜不失其時。

    言孰能如此,唯聖賢耳,故曰:“保此道,不欲盈。

    ”言若王侯守此道者,不欲滿溢而驕盈也。

    故曰:“夫唯不盈,故能獘不新成。

    ”此言能守道因循,終無矜耀,乃得長如弊,故不立新成之迹也。

     《緻虛極章》第十六 臣真述曰:夫天之道,常清虛太極,無私于覆焘;地之道,常沉靜博厚,無私于亭毒。

    則是陰陽各得其恒,故人與萬物俱得盡其生成之理。

    故曰:“萬物并作”。

    複者,其見天地之心,故曰:“吾觀其複”。

    夫物芸芸者,生生之謂也。

    生生之理盡,故各複歸其根本,以守其靜。

    是則歸根曰靜,靜曰複命,複命曰常。

    言萬物盡無大傷,各得複其性命,以足自然之分,即可謂得真常之道也。

    故聖人能知此真常之道,則是明白四達無所疑惑也。

    若人君不能知此真常之道,而乃縱其嗜欲、妄作不祥、興動幹戈、流行毒螫,則必有兇災之報。

    故曰:“妄作兇”。

    又知常容者,言王侯若能容人畜衆,則可謂至公無私。

    至公無私,即王道自着;王道自着,則其德象天。

    德象天乃可與之适道,既可适道,自然能長且久。

    故得終竟千齡,必無危殆之患也。

     《太上下知章》第十七 臣真述曰:太古,大道之行,上德不德。

    是以,其下之人但知其在上有君而已。

    蓋日用而不知是也。

    至于中古,仁德兼施,恩惠日及。

    是以,愛而親之,美而譽之,其事漸着。

    其次以義為治,小罪用刑罰,大衆興甲兵,是以畏之。

    其下以禮為治,禮煩則亂,誠喪欺生,是以侮之。

    又信不由衷,人不信矣!飾詞相詐,猶或貴言。

    悲夫!是以,王者當宜成不居之功、守不敗之事,使百姓不知帝力、皆謂我自然而然,善也。

     《道德經論兵要義述》卷之二 《大道廢章》第十八 臣真述曰:大道既隐,下德有為,仁義之行遂從此始。

    巧智、小慧、大僞生焉,孝慈出于不和,忠臣生于昏亂,茲亦美惡相形之謂也。

     《絕聖棄智章》第十九 臣真述曰:此言絕有迹之聖、棄矜詐之智,則人受大利矣。

    故曰:百倍。

    又仁生于不仁,義生于不義,今欲令絕矯妄之仁、棄詭谲之義,俾親戚自然和同,則孝慈複矣!又絕淫巧、棄私利,則兵革不興。

    兵革不興,則盜賊不作矣!然猶恐後代不曉正言若反之意,故又曰:“此三者以為文不足,故令有所屬。

    見素抱撲,少思寡欲。

    ”夫見素者,外其質野之容;抱撲者,内其真實之意。

    又思慮嗜欲者,人之大性存焉。

    可節也,不可絕也。

    故勸王侯令少之寡之,則國延其祚、人受其賜也。

     《絕學無憂章》第二十 臣真述曰:絕日益之學,則無憂矣!唯之與阿,善之與惡,相去甚近。

    又戒其人曰:何故不恭而好慢邪、去善而為惡邪,豈不甚哉!故曰:“人之所畏,不可不畏。

    ”令衆人熙熙然大荒乎,嗜欲常如對享太牢之馔,共登春陽之台。

    縱放其情,無央極哉!是以,道君曰:我獨泊然靜默,若嬰兒之未有所知。

    又如乘其車乘,悠悠未有所止,此蓋示人以謙卑退讓之貌,不學衆人矜誇炫耀,自言智能有餘也。

    故下文又曰:“而我獨若遺,我愚人之心也哉!”言我豈若愚人之心哉,言非也。

    我但昏昏悶悶,忘若晦寂而無所止。

    獨頑似鄙,獨異于人,而貴食母。

    夫食者,服也;母者,道也。

    蓋欲勸君服道于身,以處無為之事,則兵革自戢,天下獲安矣! 《孔德之容章》第二十一 臣真述曰:孔,甚也。

    言甚大德之形容,謂天地也。

    天地因道而生,承道而化,故曰:“唯道是從”。

    “道之為物,惟恍惟惚,惚兮恍兮,其中有象”,言太初之氣,從無入有之象。

    “恍兮惚兮其中有物”,言太始之氣,因有成形之謂。

    “窈兮冥兮,其中有精”,言男女媾精,萬物化生,雖在窈冥之中,常不失其信。

    故曰:自古及今,其名不去。

    又言萬物始生,皆自于恍惚窈冥之中,故曰:“吾何以知衆甫之然哉,以此。

    ” 《曲則全章》第二十二 臣真述曰:此章所言曲者,謂柔順屈曲之義也,非謂回邪委曲之徒也。

    自此以下皆正言若反之意。

    是以,聖人抱一者,唯抱此曲全之道,以為天下之法式也。

    又從“不自見”以下四節,皆不争之道也。

    故曰:“夫唯不争,故天下莫能與之争。

    ”天下莫能與之争,則兵戰自然息矣!故曰:古之所謂“曲則全”者,豈虛言哉!誠以此曲全之道,而歸根于正靜者也。

    治軍治國之道先此為妙也。

     《希言自然章》第二十三 臣真述曰:希言者,無為無事之謂。

    使為上者希其言、省其事,即合于自然之道也。

    又理國、理戎,皆忌于繁促猛暴之政,故舉飄風驟雨之谕以明之。

    夫同道同德之順也,同于失者,失亦得之,以其迷日固久,同失之人,各自得之,亦俱不知是失。

    故曰:“失亦得之”也。

    信不足者,此言下信不足,亦由上之人不信也。

     《跂者不立章》第二十四 臣真述曰:凡鞮跂闊步之人,皆不得正立而安行者也。

    此論躁競之徒,舉兵動衆皆不得中正之道也,而況自見其明、自是其彰、自伐其功、自矜其長。

    故聖人舉此餘穢之食,贅醜之行,總皆惡之,則有道者安得而處之哉。

     《有物混成章》第二十五 臣真述曰:此一章極言道體無狀之狀、無象之象、無名之名、無物之物,故曰:“強為之名,曰大。

    ”凡言大者,無窮無際之謂也。

    且群方廣大,道無不之。

    之,猶逝也。

    逝而不已,必遠;遠而至極,必還。

    故曰:返也。

    此言道之周行,無所不在,故為天下之母。

    母者,道之宗;宗者,一也。

    故經曰:“王侯得一以為天下貞。

    ”此所謂能以衆正,可以王矣。

    是以三才相法,以至于道。

    道乃法其自然。

    故王者法其自然,則能事畢矣。

     《重為輕根章》第二十六 臣真述曰:君子不重則不威。

    又靜者,仁之性也。

    古之所謂君子者,通言天子與諸侯也。

    終日行者,言君子假如終竟,一朝一日之行,亦必須崇備法駕,居其辎重之中,以謹其不虞也。

    辎重者,兵車營衛之具也。

    又言人君雖有離宮别館,超然高邈,豈可以萬乘之重,自輕于天下。

    此又深戒其單車匹馬,潛服微行之失。

    是以,輕舉則失于為君使臣之禮,躁動則失于為臣事君之義。

    豈可不畏哉!故曰:輕則失臣,躁則失君。

    其是之謂乎! 《善行無轍迹章》第二十七 臣真述曰:無轍迹者,行無行也。

    無瑕谪者,守中也。

    不用籌策者,戰必勝也。

    不可開者,守必固也。

    不可解者,無端緒也。

    此五善者,皆聖人密謀潛運、不露其才、不揚其巳、不顯其迹、不呈其形,常欲令戢兵于未動之際、息戰于不争之前。

    是以,國無棄人,人無棄物,此皆襲用明聖之妙道,以至是乎!又聖人不立德于人、不衒仁于物,但使百姓日用而不知,故亦不尚師資之義。

    然恐衆人不寤至理,以為大迷,深論奧旨,誠為要妙也。

     《知其雄章》第二十八 臣真述曰:夫為人君者,已有雄才英略、盛容猛氣矣,又居至尊之位、處兆人之上,六軍環衛、百司具存,不惡而嚴矣、不怒而威矣。

    故常欲令守其雌,靜如為天下之溪。

    溪者,沖虛容受、藏疾納污之地也。

    夫如是則其德常不離于身也。

    複歸于嬰兒,言其守首道懷德,其性還如嬰兒,真常未散,使矯僞之端不能入其心境也。

     又雖知其明白皦潔,要令常守拱默暗然之道,乃可為天下法式。

    夫如是,則其德無有差忒,複歸于中正之極也。

    夫榮辱者,相随之物也。

    人君能知其榮華,焂忽而來,嘗思困辱,襲其後者,則為天下谷。

    谷與溪,義同也。

    以是道德常足,複歸于樸。

    樸者,元氣之質也。

    故聖人散樸,則為器量;用人,則為官長。

    大制者,謂制天下國家也。

    夫制天下者,豈有細碎割截之事邪!故曰:大制不割。

     《将欲取天下章》第二十九 臣真述曰:此一章,道君特言非望之人将欲取天下而為之者,吾已見其不得也。

    為之者,謂其興動兵戎之事也。

    故曰:天下神器,不可為。

    不可為者,不可用幹戈,而取之也。

    若以此為之者,必敗也。

    以此縱有暫執而得之者,亦旋而失之也。

    故物有行有随、有煦有吹、有強有嬴、有載有隳者,皆禍福之倚伏也。

    是以,聖人去甚、去奢、去泰,将欲立于中道,守之無怠戒之至也。

     《以道佐人主章》第三十 臣真述曰:此一章特戒将相輔弼之臣也。

    言以道佐人主,不以兵強于天下。

    其事好還者,臣敢借秦事以言之。

    李斯、趙高、白起、蒙恬之類,皆不以道佐其主,而直以武力暴強吞噬攫搏,焚《詩》《書》、坑儒士、血趙卒四十餘萬,其于所下之處,悉殘滅之,使無遺種。

    始皇猶獨鹗視天下,未足其心。

    雖天祿已終,而毒螫之餘仍相殘害。

    不經時而土崩魚爛矣!是以,胡亥弒于望夷,子嬰戮于鹹陽,扶蘇死于長城,李斯父子糜潰于雲陽,白起齒劍于杜郵,趙高取滅于宮闱,此皆事之還也。

    又師之所處,荊棘生;大軍之後,必有兇年。

    且“興師十萬,日費千金”。

    十萬之師在野,則百萬之人流離于道路矣!加以殺氣感害、旱疫相乘,災沴之深莫甚于此。

    故善為将者,當須果而已,不敢以取強。

    果而勿矜、果而勿驕、果而不得己,是果而勿強。

    不得已者,聖人用兵之要道也。

    即是宜果行勿強之道,不伐其功,不樂殺人,恬淡為上,雖勝不美,此是果而勿強之義也。

    夫物壯則老,師曲之謂也。

    所謂早已者,言不道之師早當止已,而勿複進用,向使李斯、白起之師早圖退止,豈有自焚之禍邪。

     《夫佳兵者章》第三十一 臣真述曰:兵者,劍、戟、戈、矛之類也。

    佳,好也。

    言器械者,唯修飾犀利珍好者,适是不善之器也。

    又左陽為吉,右陰為兇,君子必不得已而用之,則當以恬淡上。

    恬是安靜,淡無味也。

    言戰陣雖勝,當須淡而無味。

    曰:不美美之者,則為喜樂于殺人也。

    且所殺者皆吾人也。

    吾人也,安得而樂殺之。

    必也樂殺之,則王者何以得志于天下也。

     又古者殺人衆多,以悲哀泣之;戰勝,以喪禮處之。

    為所殺者皆吾人,安得不以喪禮處之乎!後代則不然,師徒所征之處,大抵成敗相半矣!設有一勝,必先以大帛顯書其事,露布其文,彼主将者仍皆以十作百、以百為千、以千為萬,用要其功上之人,或知其詐欺,且借以為勢,務立其威,此則使人怨于顯明之中,神恕于幽暗之處。

    故曰:“不可以得志于天下矣!”如此為将,豈得謂以道佐人主乎! 《道常無名章》第三十二 臣真述曰:樸者,道之實。

    以其精妙微細,無所不在,故曰:小也。

    言王侯若能守此微妙之道,常能無為清靜,則萬物自來賓服矣!天地陰陽,自然和合矣!甘露時雨,自然降潤矣!則言不令人人自得其均平矣!由此之故,始複制緻萬物之名。

    物既有名,則夫君臣上下萬物萬事,無不各知其所止矣!故為君者,知止