先秦諸子學術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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先秦諸子學術,《史記·自序》述其父談之言,分為陰陽、儒、墨、名、法、道德六家。《漢書·藝文志》諸子略蓋以縱橫、農、雜家、小說為十家。其中去小說家謂之九流。[此外古書論及先秦學術者甚多,如《莊子·天下》、《荀子·非十二子》、《淮南·要略》等,皆為近人所征引。]古學術之分類,似以《漢志》為最完全,因其系根據書籍分類,其他皆一學者之見,一人不能遍通諸學也。

    先秦諸子之學,《漢志》以為皆出王官之守;《淮南·要略》則以為起于救時之弊,此二說實可并存,蓋一言其來源,一言其興起之由也。諸子之學,根據各有不同:(1)所承受之學說不同。(2)所興起之社會不同。雖各能闡發一種真理,[不能兼顧全局。]然并非皆通于其時之時勢。此點似頗緊要,[我國人向有崇拜古代之心理;而先秦諸子之學,去今複遠,不易發見其弊,故人多譽之。實則衡以學術進化之原理,自應不如後世之學也。]

    依鄙見:先秦諸子之學,其能綜攬全局者(如縱橫家、兵書略中之兵家等,隻效一節之用),當依新舊分為五派:

    最舊者:農家。

    次舊者:道家。

    又次者:墨家。

    較新者:儒家、陰陽家。

    最新者:法家。

    名家與法家頗相附為用。

    而雜家則自專門漸趨于會通焉。

    農家之學,書并不存;隻許行之說,見于《孟子·滕文公》上篇。其說,乃主張:(1)人君與民并耕而食,饔餐而治。(2)賣買論量不論質。此蓋以隆古農業小社會之文化為根據者,斷不能行于是時。

    道家主無為。為,舊訓化。野蠻之族,恒因文明之輸入,而社會組織随之改變,風俗因以薄惡。而文明之輸入,則(1)由君主之以此為文明而加以提倡。(2)由其慕效淫侈。道家戒之以無為,猶今戒中國人勿歐化,戒西南土司毋漢化耳。其實文明之傳播,終非可以人力阻也。故其說亦陳舊。《淮南·要略》言:“墨子學于孔子而不悅,棄周道而用夏正。”其說是也。《呂氏春秋》言:“魯惠公請郊廟之禮于天子,天子使史角往。其後在魯,墨子學焉。”史角蓋知夏政者也。然墨子主兼愛,既非其時之社會組織所能行。主上同亦然。反對戰争,而但以攻守為是非之準,說亦嫌粗。天志、明鬼之說,欲借助于迷信,而不悟迷信已破,非可以人力建說也。故其說亦不能行。

    儒家之學,較為廣博。《易》言原理,《春秋》言人事。《春秋》先示治亂世之法,次言治升平世之法,末言治太平世之法,是為張三世。又言夏、殷、周三種治法,當更疊變換,故王者必封前二代(如夏、殷之于周)之後以大國,使得保存其治法,以備取用,此為通三統,與陰陽家五德終始相似(五德謂有五種治法,當求之于民)。五德終始亦謂有五種治法,當更疊用之耳。二家之學,皆非博聞廣見不能,故較新。

    法家之學,細别之,又包含法(治民)、術(治治民之人)兩派(見《韓非子·定法篇》)。而狹義之法亦有殊:商君主農戰,《管子》言輕[價賤]重[價貴]斂散是也。此派最能造成一強有力之國家,故在戰國時為最适,秦卒用之以取天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