古代之道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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舟謂木闆,如今船,空大木為之,曰虛。
即古又名曰虛,總名皆曰舟。
”案《詩》所謂方,即《淮南子》所謂方版,乃後世之筏,不足以當舟。
虛則其所謂窬木,而亦即《易》所謂刳木也。
舟之始,蓋僅如此,能方版而為筏,技已稍精,知造舟則更進矣。
] 橋,大約多木橋,水淺時為之。
水闊者用船連接而渡,所謂“造舟為梁”,即後世之浮橋也。
[宋陸放翁有句曰:“九軌徐行怒濤上,千艘橫系大江心。
”][既能浮木以渡水,則亦能架木以為橋。
《說文》:“榷,水上橫木,所以渡者”是也。
其字亦作杠。
《孟子》曰:“歲十一月徒杠成,十二月輿梁成。
”梁與杠字并從木,蓋亦架木為之。
《爾雅》曰:“石杠謂之徛。
”則後來更用石也。
《郭注》雲:“聚石水中,以為步渡。
”蓋未能為橋時,又有此法。
] 水路的交通,南方較北方為發達。
試觀《左傳》,北方用船運漕,隻“泛舟之役”一次。
(秦輸晉粟,在僖公時。
[十三年])南方吳、楚沿江屢有水戰。
末年,吳徐承又以舟師自海伐齊,(哀公時。
[十年,《左氏》])[越王勾踐亦命範蠡、後庸率師沿海溯淮,以絕吳路。
(《國語·吳語》)]則不徒内河,并及緣海矣。
又吳“溝通江、淮”,即今淮南運河也。
[《史記·河渠書》雲:“荥陽下引河東南為鴻溝,以通宋、鄭、陳、蔡、曹、衛,與濟、汝、淮、泗會于楚;西方則通渠漢水、雲夢之野,東方則通鴻溝、江、淮之間。
于吳,則通渠三江、五湖。
于齊,則通菑、濟之間。
于蜀,蜀守冰,鑿離碓辟沫水之害,穿二江成都之中。
此渠皆可引舟,有餘則用溉浸,百姓飨其利。
”《左氏》昭公九年:“吳城邗,溝通江、淮。
”《吳語》:夫差“起師北征,阙為深溝,通于商、魯之間。
北屬之沂,西屬之濟,以會晉公午于黃池”。
蓋自江至河,水道幾于縱橫交貫矣。
果誰所為不可知,而其較大之工程,明見記載者,為徐偃王、吳夫差。
]故知水道之發達,必始于南,而南方古史傳者甚少,故中國水道交通之發達史不詳。
《禹貢》九州入貢,皆有水道,蓋戰國時情形。
行路歇宿之處,古皆官營,其制略見《周禮》。
[《周禮》野廬氏,“比國郊及野之道路宿息井樹。
”遺人,“凡國野之道:十裡有廬,廬有飲食。
三十裡有宿,宿有路室,路室有委。
五十裡有市,市有候館,候館有積。
”]君、大夫等至他國,或有他預備之館舍,或即供宿其貴族之家,所謂館于某氏也。
《觐禮》:“天子有賜舍。
”《曾子問》曰:“卿大夫之家曰私館,公館與公所為曰公館。
”《觐禮》又曰:“卿館于大夫,大夫館于士,士館于工商。
”蓋無特設之客舍,故各就其家館之。
民間往來,亦當如是。
]公家經營之歇宿,平民本亦可止息,觀漢世之亭,猶官民公用可知。
但行路多,勢難遍給,于是有民營之逆旅,其事略見《商君書》。
至後世則雖欲官營,而不可得矣,見《晉書·潘嶽傳》。
即古又名曰虛,總名皆曰舟。
”案《詩》所謂方,即《淮南子》所謂方版,乃後世之筏,不足以當舟。
虛則其所謂窬木,而亦即《易》所謂刳木也。
舟之始,蓋僅如此,能方版而為筏,技已稍精,知造舟則更進矣。
] 橋,大約多木橋,水淺時為之。
水闊者用船連接而渡,所謂“造舟為梁”,即後世之浮橋也。
[宋陸放翁有句曰:“九軌徐行怒濤上,千艘橫系大江心。
”][既能浮木以渡水,則亦能架木以為橋。
《說文》:“榷,水上橫木,所以渡者”是也。
其字亦作杠。
《孟子》曰:“歲十一月徒杠成,十二月輿梁成。
”梁與杠字并從木,蓋亦架木為之。
《爾雅》曰:“石杠謂之徛。
”則後來更用石也。
《郭注》雲:“聚石水中,以為步渡。
”蓋未能為橋時,又有此法。
] 水路的交通,南方較北方為發達。
試觀《左傳》,北方用船運漕,隻“泛舟之役”一次。
(秦輸晉粟,在僖公時。
[十三年])南方吳、楚沿江屢有水戰。
末年,吳徐承又以舟師自海伐齊,(哀公時。
[十年,《左氏》])[越王勾踐亦命範蠡、後庸率師沿海溯淮,以絕吳路。
(《國語·吳語》)]則不徒内河,并及緣海矣。
又吳“溝通江、淮”,即今淮南運河也。
[《史記·河渠書》雲:“荥陽下引河東南為鴻溝,以通宋、鄭、陳、蔡、曹、衛,與濟、汝、淮、泗會于楚;西方則通渠漢水、雲夢之野,東方則通鴻溝、江、淮之間。
于吳,則通渠三江、五湖。
于齊,則通菑、濟之間。
于蜀,蜀守冰,鑿離碓辟沫水之害,穿二江成都之中。
此渠皆可引舟,有餘則用溉浸,百姓飨其利。
”《左氏》昭公九年:“吳城邗,溝通江、淮。
”《吳語》:夫差“起師北征,阙為深溝,通于商、魯之間。
北屬之沂,西屬之濟,以會晉公午于黃池”。
蓋自江至河,水道幾于縱橫交貫矣。
果誰所為不可知,而其較大之工程,明見記載者,為徐偃王、吳夫差。
]故知水道之發達,必始于南,而南方古史傳者甚少,故中國水道交通之發達史不詳。
《禹貢》九州入貢,皆有水道,蓋戰國時情形。
行路歇宿之處,古皆官營,其制略見《周禮》。
[《周禮》野廬氏,“比國郊及野之道路宿息井樹。
”遺人,“凡國野之道:十裡有廬,廬有飲食。
三十裡有宿,宿有路室,路室有委。
五十裡有市,市有候館,候館有積。
”]君、大夫等至他國,或有他預備之館舍,或即供宿其貴族之家,所謂館于某氏也。
《觐禮》:“天子有賜舍。
”《曾子問》曰:“卿大夫之家曰私館,公館與公所為曰公館。
”《觐禮》又曰:“卿館于大夫,大夫館于士,士館于工商。
”蓋無特設之客舍,故各就其家館之。
民間往來,亦當如是。
]公家經營之歇宿,平民本亦可止息,觀漢世之亭,猶官民公用可知。
但行路多,勢難遍給,于是有民營之逆旅,其事略見《商君書》。
至後世則雖欲官營,而不可得矣,見《晉書·潘嶽傳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