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辛垣衍欲令趙尊秦為帝是也。
皇者,始王天下之義,似時人所造之名。
秦王政并天下,博士等議尊之為泰皇,皇字似取大義,“泰”即“大”字,古“大”字與“人”字通。
故其議曰:“古有天皇,有地皇,有泰皇,泰皇最貴”也。
政改其議,自号為皇帝。
[見《史記·始皇本紀》。
]似以帝高于王,為時人所習知,而斯時既統一天下,又與戰國時所謂帝立于諸王之上者不同,故又加一皇字以示别也。
又自戰國以來,似習以皇為尊貴而無實權之稱,故有太上皇之号,[皇帝父之稱,《史記·始皇本紀》:“追尊莊襄王為太上皇。
”此死者進尊之号,後則生存者亦用此稱。
《漢書·高帝紀》:“上尊太公曰太上皇。
”《注》:“太上,極尊之稱也,皇,君也,天子之父,故号曰皇。
”王先謙《補注》:“蔡邕雲:不言帝,非天子也。
蓋太上者,無上也,皇者,德天于帝。
”]不曰太上帝,亦不曰太上皇帝也。
漢哀帝之父,僅追尊為皇。
至漢獻帝殁,王肅猶上書以為可追谥之為皇焉(但不得曰帝而已)。
縣之起原有三:(1)滅國而為之。
[古書多記滅國為縣者;其不記其興滅建置者,縣名亦率多舊國名,可推想其滅國而為縣也。
](2)卿大夫之采邑,發達而成為縣。
[《左氏》昭公二年,晉分祈氏之田以為七縣,羊舌氏之田為三縣。
五年,蘧啟強言:“韓賦七邑皆成縣。
”又言:“因其十家七縣,長毂九百,其餘四十縣,遺守四千。
”此卿大夫采地,浸盛而成縣者也。
](3)并小鄉聚為之。
[《史記·商君列傳》,言商君治秦,集小都鄉邑聚為縣,此則國家新設之縣,君之者不複世襲者也。
]凡一縣,大抵自成一行政區域。
大國之吞滅小國,非改若幹小行政區為一大行政區,乃以一國而包若幹個行政區域也。
故被滅之國,仍為政治上之一單位,不過改世襲之君為任命之官吏而已。
邊荒之地,則稱為郡,本與縣不相統屬。
但(1)郡之地必廣大,至其漸次發達,民政加詳,則可分設為縣。
(2)又郡率有兵力,以之保護縣;而以縣之物力支持郡,亦相甚宜。
如此者,縣皆易受郡之統屬。
戰國以前,郡皆設于邊地;至秦始皇滅六國,覺到處有用兵力控制之必要,乃舉天下而分為三十六郡矣。
然秦之舊地,固仍屬内史也。
原始政治,必為民主,此乃自然之理。
[蓋一群之中,公事本無由一人把持之理也。
愈近古代,世界各地之情況必愈相似,故凡各地古代之政治,必經一民主之時期者,雖即無遺迹可證,實乃當然之理,無足怪者也。
]中國古代民主遺迹亦多,最著者如《周禮》所載詢國危、詢國遷、詢立君之制是也。
[見小司寇。
《左氏》定公八年,衛侯欲叛晉,朝國人,使王孫賈問焉;哀公元年,吳召陳懷公,懷公召國人而問焉:此所謂詢國危者也。
盤庚之将涉河也,命衆悉造于庭(《書·盤庚上》);太王之将遷岐山也,屬其耆老而告(《孟子·梁惠王下》):此所謂詢國遷者也。
《左氏》僖公十五年,子金教即缺朝國人,而以君命賞。
且告之曰:孤雖歸,辱社稷矣,其蔔貳圉也。
昭公二十四年,晉侯使士景伯莅問周政,士伯立于乾祭,而問于介衆;哀公二十六年,越人納衛侯,文子緻衆而問焉:此所謂詢立君者也。
]不知者或謂中國本無民主制度,附會者又喜據此等遺迹自誇,均屬誤謬。
民主政治之廢墜:(1)地大人衆,并召集代表而有所不能,而直接參與無論矣。
(2)執行常務者專擅,應詢問大衆之特殊事務,亦視為常務而執行之。
(3)政治之性質,日益精深複雜,大衆不能參預;又政治之範圍日廣,大衆對之,不感興趣。
陵夷堕廢之制度,不能得正面之證據,論其原理,則當如是也。
皇者,始王天下之義,似時人所造之名。
秦王政并天下,博士等議尊之為泰皇,皇字似取大義,“泰”即“大”字,古“大”字與“人”字通。
故其議曰:“古有天皇,有地皇,有泰皇,泰皇最貴”也。
政改其議,自号為皇帝。
[見《史記·始皇本紀》。
]似以帝高于王,為時人所習知,而斯時既統一天下,又與戰國時所謂帝立于諸王之上者不同,故又加一皇字以示别也。
又自戰國以來,似習以皇為尊貴而無實權之稱,故有太上皇之号,[皇帝父之稱,《史記·始皇本紀》:“追尊莊襄王為太上皇。
”此死者進尊之号,後則生存者亦用此稱。
《漢書·高帝紀》:“上尊太公曰太上皇。
”《注》:“太上,極尊之稱也,皇,君也,天子之父,故号曰皇。
”王先謙《補注》:“蔡邕雲:不言帝,非天子也。
蓋太上者,無上也,皇者,德天于帝。
”]不曰太上帝,亦不曰太上皇帝也。
漢哀帝之父,僅追尊為皇。
至漢獻帝殁,王肅猶上書以為可追谥之為皇焉(但不得曰帝而已)。
縣之起原有三:(1)滅國而為之。
[古書多記滅國為縣者;其不記其興滅建置者,縣名亦率多舊國名,可推想其滅國而為縣也。
](2)卿大夫之采邑,發達而成為縣。
[《左氏》昭公二年,晉分祈氏之田以為七縣,羊舌氏之田為三縣。
五年,蘧啟強言:“韓賦七邑皆成縣。
”又言:“因其十家七縣,長毂九百,其餘四十縣,遺守四千。
”此卿大夫采地,浸盛而成縣者也。
](3)并小鄉聚為之。
[《史記·商君列傳》,言商君治秦,集小都鄉邑聚為縣,此則國家新設之縣,君之者不複世襲者也。
]凡一縣,大抵自成一行政區域。
大國之吞滅小國,非改若幹小行政區為一大行政區,乃以一國而包若幹個行政區域也。
故被滅之國,仍為政治上之一單位,不過改世襲之君為任命之官吏而已。
邊荒之地,則稱為郡,本與縣不相統屬。
但(1)郡之地必廣大,至其漸次發達,民政加詳,則可分設為縣。
(2)又郡率有兵力,以之保護縣;而以縣之物力支持郡,亦相甚宜。
如此者,縣皆易受郡之統屬。
戰國以前,郡皆設于邊地;至秦始皇滅六國,覺到處有用兵力控制之必要,乃舉天下而分為三十六郡矣。
然秦之舊地,固仍屬内史也。
原始政治,必為民主,此乃自然之理。
[蓋一群之中,公事本無由一人把持之理也。
愈近古代,世界各地之情況必愈相似,故凡各地古代之政治,必經一民主之時期者,雖即無遺迹可證,實乃當然之理,無足怪者也。
]中國古代民主遺迹亦多,最著者如《周禮》所載詢國危、詢國遷、詢立君之制是也。
[見小司寇。
《左氏》定公八年,衛侯欲叛晉,朝國人,使王孫賈問焉;哀公元年,吳召陳懷公,懷公召國人而問焉:此所謂詢國危者也。
盤庚之将涉河也,命衆悉造于庭(《書·盤庚上》);太王之将遷岐山也,屬其耆老而告(《孟子·梁惠王下》):此所謂詢國遷者也。
《左氏》僖公十五年,子金教即缺朝國人,而以君命賞。
且告之曰:孤雖歸,辱社稷矣,其蔔貳圉也。
昭公二十四年,晉侯使士景伯莅問周政,士伯立于乾祭,而問于介衆;哀公二十六年,越人納衛侯,文子緻衆而問焉:此所謂詢立君者也。
]不知者或謂中國本無民主制度,附會者又喜據此等遺迹自誇,均屬誤謬。
民主政治之廢墜:(1)地大人衆,并召集代表而有所不能,而直接參與無論矣。
(2)執行常務者專擅,應詢問大衆之特殊事務,亦視為常務而執行之。
(3)政治之性質,日益精深複雜,大衆不能參預;又政治之範圍日廣,大衆對之,不感興趣。
陵夷堕廢之制度,不能得正面之證據,論其原理,則當如是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