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皇五帝事迹
關燈
小
中
大
]古書多言桀與東夷之交涉,蓋桀之勢力東展,乃與湯起沖突也。
然湯勝桀後居偃師(河南今縣),仍在河洛流域。
[《春秋繁露·三代改制質文篇》曰:“湯受命而王,作官邑于下洛之陽。
”蓋即偃師之地。
] 周又興于西方,後稷封邰,[《史記·周本紀》:“封棄于邰,号曰後稷。
”]舊說今陝西武功縣。
公劉居豳,[按《史記》曰:“公劉卒,子慶節立,國于豳。
”則公劉尚未居豳。
《史記·劉敬列傳》、《匈奴列傳》、《詩毛傳》皆言公劉居豳者,乃約略之辭。
]今邠縣,大王遷岐,今岐山縣。
至文王居豐,武王居鎬,在今長安境内。
[《史記集解》:“徐廣曰:豐在京兆鄠縣東,有靈台。
鎬在上林昆明北,有鎬池。
去豐二十五裡,皆在長安南數十裡。
”]為自西而東。
近人錢穆作《西周地理考》,謂周自今山西西南部汾水流域入渭水流域,于發展形勢亦合。
[《西周地理考》謂邰即台骀之地。
《左氏》昭公元年,言金天氏有裔子曰昧,生台駱,“宜汾、洮,障大澤,以處大原。
帝用嘉之,封諸汾川。
”《水經·涑水注》:涑水兼稱洮水。
是台骀居汾、涑之域也。
《左氏》昭公九年,王使詹桓伯辭于晉,曰:“我自夏以後稷、魏、駱、芮、岐、畢,吾西土也。
”《禦覽》引《隋圖經》:“稷山,在绛郡(今山西稷山縣),後稷播百谷于此。
”《水經注》:山西去介山五十裡(介山,在今山西榮河縣北)。
《周書·度邑》:武王升汾之阜,以望商邑。
汾即邠,亦即豳。
然則公劉舊邑,實在山西;大王逾梁山,當在今韓城;岐山亦當距梁山不遠也。
案,虞、夏之間,吾族西遷河、洛,更渡河而入河東。
山西之地,三面皆山,惟自蒲津渡河入渭域為平坦,錢氏之言,衡以地理情勢,固無不合矣。
]要之,不論何說,周之根據地,總較夏又展向西北。
此事于漢族之發展,關系殊大。
蓋東南水利較饒,西北地較瘠,人力奮而文明進展矣。
[地理氣候較優,無所需人力之地,及地理氣候過劣,盡人力而無所得之地,文化皆不易發展。
文化進展最宜者,乃為人力盡而有所獲,生計無乏之地。
西北較瘠之區,蓋正合此條件也。
]溝洫之制,發達于北方。
《周官》遂人、匠人,言溝洫之制甚詳。
]又用銅東南較西北為發達(戰國時,楚與吳、越,皆以兵器著名。
古兵器用銅)。
[浙江杭縣之古蕩,發掘得有孔石斧,似用鐵器旋入,又多石英器,質堅,非金屬不能穿鑿,則已在石銅兼用之期。
雖時代尚難推斷,然南方之用銅,必尚在黃帝之先,古書皆言蚩尤制兵,蓋亦受之于南,觀五刑始于蚩尤可知。
夏以後,乃稍傳于北。
南方所用,皆系镕合銅、錫為之,而北方銅、錫皆少于南。
故穆王及管子,皆有贖刑之制(《尚書·呂刑》、《管子·中小匡》),《管子》言美金以鑄戈、劍、矛、戟,惡金以鑄斤、斧、夷、鋸、欘,蓋以銅為兵器,鐵為農器也。
《左氏》僖公八年,“鄭伯朝于楚,楚子賜之金。
既而悔之,與之盟,曰:無以鑄兵。
”《吳越春秋》、《越絕書》,皆盛稱南方兵甲之利,可見北方之用銅,至東周時,尚遠在南方之後。
]而用鐵則落北方之後(《管子》書言鹽鐵,古以鐵為農器)。
即其明證。
此事之原因何在,現尚難言。
我所推測:(1)禹之治水,實僅較暫時見功。
因避水患而西遷。
(2)禹再傳而遭羿、浞之亂,為避敵國而西遷。
二者或居其一。
然則推測,亦殊薄弱難信也。
然湯勝桀後居偃師(河南今縣),仍在河洛流域。
[《春秋繁露·三代改制質文篇》曰:“湯受命而王,作官邑于下洛之陽。
”蓋即偃師之地。
] 周又興于西方,後稷封邰,[《史記·周本紀》:“封棄于邰,号曰後稷。
”]舊說今陝西武功縣。
公劉居豳,[按《史記》曰:“公劉卒,子慶節立,國于豳。
”則公劉尚未居豳。
《史記·劉敬列傳》、《匈奴列傳》、《詩毛傳》皆言公劉居豳者,乃約略之辭。
]今邠縣,大王遷岐,今岐山縣。
至文王居豐,武王居鎬,在今長安境内。
[《史記集解》:“徐廣曰:豐在京兆鄠縣東,有靈台。
鎬在上林昆明北,有鎬池。
去豐二十五裡,皆在長安南數十裡。
”]為自西而東。
近人錢穆作《西周地理考》,謂周自今山西西南部汾水流域入渭水流域,于發展形勢亦合。
[《西周地理考》謂邰即台骀之地。
《左氏》昭公元年,言金天氏有裔子曰昧,生台駱,“宜汾、洮,障大澤,以處大原。
帝用嘉之,封諸汾川。
”《水經·涑水注》:涑水兼稱洮水。
是台骀居汾、涑之域也。
《左氏》昭公九年,王使詹桓伯辭于晉,曰:“我自夏以後稷、魏、駱、芮、岐、畢,吾西土也。
”《禦覽》引《隋圖經》:“稷山,在绛郡(今山西稷山縣),後稷播百谷于此。
”《水經注》:山西去介山五十裡(介山,在今山西榮河縣北)。
《周書·度邑》:武王升汾之阜,以望商邑。
汾即邠,亦即豳。
然則公劉舊邑,實在山西;大王逾梁山,當在今韓城;岐山亦當距梁山不遠也。
案,虞、夏之間,吾族西遷河、洛,更渡河而入河東。
山西之地,三面皆山,惟自蒲津渡河入渭域為平坦,錢氏之言,衡以地理情勢,固無不合矣。
]要之,不論何說,周之根據地,總較夏又展向西北。
此事于漢族之發展,關系殊大。
蓋東南水利較饒,西北地較瘠,人力奮而文明進展矣。
[地理氣候較優,無所需人力之地,及地理氣候過劣,盡人力而無所得之地,文化皆不易發展。
文化進展最宜者,乃為人力盡而有所獲,生計無乏之地。
西北較瘠之區,蓋正合此條件也。
]溝洫之制,發達于北方。
《周官》遂人、匠人,言溝洫之制甚詳。
]又用銅東南較西北為發達(戰國時,楚與吳、越,皆以兵器著名。
古兵器用銅)。
[浙江杭縣之古蕩,發掘得有孔石斧,似用鐵器旋入,又多石英器,質堅,非金屬不能穿鑿,則已在石銅兼用之期。
雖時代尚難推斷,然南方之用銅,必尚在黃帝之先,古書皆言蚩尤制兵,蓋亦受之于南,觀五刑始于蚩尤可知。
夏以後,乃稍傳于北。
南方所用,皆系镕合銅、錫為之,而北方銅、錫皆少于南。
故穆王及管子,皆有贖刑之制(《尚書·呂刑》、《管子·中小匡》),《管子》言美金以鑄戈、劍、矛、戟,惡金以鑄斤、斧、夷、鋸、欘,蓋以銅為兵器,鐵為農器也。
《左氏》僖公八年,“鄭伯朝于楚,楚子賜之金。
既而悔之,與之盟,曰:無以鑄兵。
”《吳越春秋》、《越絕書》,皆盛稱南方兵甲之利,可見北方之用銅,至東周時,尚遠在南方之後。
]而用鐵則落北方之後(《管子》書言鹽鐵,古以鐵為農器)。
即其明證。
此事之原因何在,現尚難言。
我所推測:(1)禹之治水,實僅較暫時見功。
因避水患而西遷。
(2)禹再傳而遭羿、浞之亂,為避敵國而西遷。
二者或居其一。
然則推測,亦殊薄弱難信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