陽明之學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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節目事變,猶規矩尺度之于方圓長短也。

    節目事變之不可豫定,猶方圓長短之不可勝窮也。

    舜之不告而取,豈舜之前,已有不告而取者,為之準則邪?抑亦求諸一念之良知,權輕重之宜,不得已而為此邪?武之不葬而興師,豈武之前,已有不葬而興師者,為之準則邪?抑亦求諸一念之良知,權輕重之宜不得已而為此邪?後之人不務緻其良知,以精察義理于此心感應酬酢之間,顧欲懸空讨論此等變常之事,執之以為制事之本,其亦遠矣。

    ”懸空讨論變常之事愈詳,則緻其良知之功愈荒。

    緻其良知之功愈荒,則感應酬酢之間,愈不能精察義理。

    以此而求措施之悉當,是卻行而求及前人也。

    故曰:“在物為理,處物為義,在性為善,因所指而異其名,其實皆吾之心也。

    吾心之處事物,純乎天理,而無人欲之雜,謂之善。

    非在事物上有定則可求也。

    ”(又曰:“良知自然的條理,便謂之義;順這個條理,便謂之禮。

    知這個條理,便謂之智。

    終始這個條理,便謂之信。

    ”) 學所以求是也。

    以良知為準則,以其知是知非也。

    今有二人于此,各準其良知,以斷一事之是非,不能同也。

    而況于多人乎?抑且不必異人,即吾一人之身,昨非今是之事,亦不少也。

    良知之知是知非,果足恃乎?陽明曰:“凡處得有善有未善,及有困頓失次之患,皆是牽于毀譽得喪,不能實緻其良知耳。

    實緻其良知,然後知平日所謂善者,未必得善。

    ”或謂心所安處是良知。

    陽明曰:“固然。

    但要省察,恐有非所安而安者。

    ”又謂“人或意見不同,還是良知有纖翳潛伏”。

    此說與伊川“公則一,私則萬殊。

    人心不同如面,隻是私心”之說,若合符節。

    蓋良知雖能知是知非,然恒人之良知,為私欲蒙蔽已久,非大加省察,固未易灼見是非之真也。

     然則現在之良知,遂不足為準則乎?是又不然。

    恒人之良知,固未能造于其極,然亦皆足為随時之用。

    如行路然。

    登峰造極之境,固必登峰造極而後知。

    然随時所見,固亦足以定随時之程途也。

    故曰:“我輩緻知,隻是各随分量所及。

    今日良知見在如此,便随今日所知,擴充到底。

    明日良知又有開悟,便随明日所知,擴充到底。

    ”故曰:“昨以為是,今以為非;己以為是,因人而覺其非,皆良知自然如此。

    ”有言童子不能格物,隻教以灑掃應對。

    曰:“灑掃應對就是物。

    童子良知,隻到這裡,教去灑掃應對,便是緻他這一點良知。

    我這裡格物,自童子以至聖人,皆是此等工夫。

    ”真可謂簡易直截矣。

     緻知既以心為主,則必使此心無纖毫障翳而後可。

    随時知是知非,随時為善去惡,皆是零碎工夫,如何合得上本體?此則賢知者之所疑也。

    陽明亦有以釋之。

    《傳習錄》:“問:先生格緻之說,随時格物以緻其知,則知是一節之知,非全體之知也,何以到得溥博如天、淵泉如淵地位?曰:心之本體,無所不該,原是一個天。

    隻為私欲障蔽,則天之本體失了。

    心之理無窮盡,原是一個淵。

    隻為私欲窒塞,則淵之本體失了。

    如念念緻良知,将此障蔽、窒塞,一齊去盡,則本體已複,便是天淵了。

    因指天以示之曰:如面前所見,是昭昭之天。

    四外所見,亦隻是昭昭之天。

    隻為許多牆壁遮蔽,不見天之全體。

    若撤去牆壁,總是一個天矣。

    于此便見一節之知,即全體之知;全體之知,隻一節之知;總是一個本體。

    ”蓋零碎工夫,皆系用在本體上。

    零碎工夫,多用得一分,即本體之障蔽,多去得一分。

    及其去之淨盡,即達到如天如淵地位矣。

    此緻良知之工夫,所以可在事上磨煉也。

     以上皆陽明所以釋緻良知之疑者。

    統觀其說,精微簡捷,可謂兼而有之矣。

    梨淵曰:“先生闵宋儒之後,學者以知識為知。

    謂人心之所有者,不過明覺,而理為天地萬物之所公共;必窮盡天地萬物之理,然後吾心之明覺,與之渾合而無間。

    說是無内外,其實全靠外來聞見,以填補其靈明。

    先生以聖人之學,心學也;心即理也。

    故于格物緻知之訓,不得不言緻吾心之良知于事事物物,則事事物物,皆得其理。

    以知識為知,則輕浮而不實,故必以力行為工夫。

    良知感應神速,無有等待;本心之明即知,不欺本心之明即行也,不得不言知行合一。

    ”龍溪曰:“文公分緻知格物為先知,誠意正心為後行,故有遊騎無歸之慮;必須敬以成始,涵養本原,始于身心有所關涉。

    若知物生于意,格物正是誠意工夫,誠即是敬,一了百了,不待合之于敬,而後為全經也。

    ”蕺山曰:“朱子謂必于天下事物之理,件件格過,以幾一旦豁然貫通。

    故一面有存心,一面有緻知之說。

    非存心無以緻知,而存心又不可以不緻知。

    兩事遞相君臣,迄無把柄,既已失之支離矣。

    至于存心之中,分為兩條:曰靜而存養,動而省察。

    緻知之中,又複分為兩途:曰生而知之者義理,禮樂名物,必待學而後有以驗其是非之實。

    安往而不支離也?”此朱學與王學之異也。

     良知之說,以一念之靈明為主。

    凡人種種皆可掩飾,惟此一念之靈明,決難自欺。

    故陽明之學,進德極其勇猛,勘察極其深切。

    陽明嘗謂“志立而學半”。

    又謂“良知上留得些子别念卦帶,便非必為聖人之志”。

    又曰:“凡一毫私欲之萌,隻責此志不立,則私欲即退聽。

    一毫客氣之動,隻責此志不立,則客氣便消除。

    責志之功,其于去人欲,有如烈火之燎毛,太陽一出,而罔兩潛消也。

    ”此等勇猛精進之說,前此儒者,亦非無之。

    然無緻良知之說,以會其歸,則其勘察,終不如陽明之真湊單微,鞭辟入裡;而其克治,亦終不如陽明之單刀直入,淩厲無前也。

    陽明之自道曰:“賴天之靈,偶有悟于良知之學,然後悔其向之所為者,固包藏禍機,作僞于外,而心勞日拙者也。

    十餘年來,雖痛自洗剔創艾,而病根深痼,萌蘖時生。

    所幸良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