宋儒術數之學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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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五,又九疇之子目也。

    (五行五,五事五,八政八,五紀五,皇極一,三德三,稽疑七,庶征十,福極十一)《洛書》一、二、三、四,而合九、八、七、六,縱橫十五,而互為九、八、七、六,則亦四象也。

    四方之正,以為乾、坤、離、坎,四隅之偏;以為兌、震、巽、艮(此邵子先天方位),則亦八卦也。

    《洛書》固可以為《易》,《河圖》固可以為《範》;且又安知《圖》之不為《書》,《書》之不為《圖》邪?”又曰:“太極者,象數未形,而其理已具之稱;形器已具,而其理無朕之目。

    在《河圖》、《洛書》,皆虛中之象也。

    周子曰‘無極而太極’;邵子曰‘道為太極’,又曰‘心為太極’,此之謂也。

    太極之判,始生一奇一耦,而為一畫者二,是為兩儀。

    其數則陽一而陰二。

    在《河圖》、《洛書》,則奇耦是也。

    周子所謂太極動而生陽;動極而靜,靜而生陰;靜極複動;一動一靜,互為其根;分陰分陽,兩儀立焉;邵子所謂一分為二者,皆謂此也。

    兩儀之上,各生一奇一耦,而為二畫者四,是為四象。

    其位則太陽一,少陰二,少陽三,太陰四;其數則太陽九,少陰八,少陽七,太陰六。

    以《河圖》言之:則六者,一而得于五者也;七者,二而得于五者也;八者,三而得于五者也;九者,四而得于五者也。

    以《洛書》言之:則九者,十分一之餘也;八者,十分二之餘也;七者,十分三之餘也;六者,十分四之餘也。

    周子所謂水、火、木、金;邵子所謂二分為四者,皆謂此也。

    四象之上,各生一奇一耦,而為三畫者八,于是三才略具,而有八卦之名矣。

    其位則乾一、兌二、離三、震四、巽五、坎六、艮七、坤八。

    在《河圖》:則乾、坤、離、坎,分居四實;兌、震、巽、艮,分居四虛。

    在《洛書》:則乾、坤、離、坎,分居四方;兌、震、巽、艮,分居四隅。

    《周禮》所謂三易經卦各八;大傳所謂八卦成列;邵子所謂四分為八者,皆指此而言也。

    ”(以上皆引《易學啟蒙》。

    此書實西山所撰也)蓋将先天、太極,及宋人所謂《河圖》、《洛書》者,通合為一矣。

     西山于《洪範》之數,未及論著,皆以授九峰。

    九峰著《洪範皇極》,以九九之數為推。

    其言曰:“數始于一,參于三,究于九,成于八十一,備于六千五百六十一。

    八十一者,數之小成也;六千五百六十一者,數之大成也。

    天地之變化,人事之始終,古今之因革,莫不于是著焉。

    ”又曰:“一變始之始,二變始之中,三變始之終。

    四變中之始,五變中之中,六變中之終。

    七變終之始,八變終之中,九變終之終。

    數以事立,亦以事終。

    ”蓋欲以數究萬物之變者也。

    此等說,太覺空漠,無可征驗,即無從評論其是非。

    然《洪範皇極》,頗多微妙之言。

    今略引數條于下。

     《洪範皇極》曰:“有理斯有氣,氣著而理隐。

    有氣斯有形,形著而氣隐。

    人知形之數,而不知氣之數;人知氣之數,而不知理之數。

    知理之數則幾矣。

    動靜可求其端,陰陽可求其始。

    天地可求其初,萬物可求其紀。

    鬼神知其所幽,禮樂知其所著。

    生知所來,死知所去。

    ”《易》曰:“窮神知化,德之盛也。

    ”形者,已成之局。

    氣者,形之原因。

    理又氣之原因。

    數者,事之必然。

    知理之數,則形氣自莫能外矣。

    故以為窮神知化也。

     又曰:“欲知道,不可以不知仁。

    欲知仁,不可以不知義。

    欲知義,不可以不知禮。

    欲知禮,不可以不知數。

    數者,禮之序也。

    知序則幾矣。

    ”仁義二者,仁為空名,義則所以行仁。

    禮之于義亦然。

    數者,禮之所以然也。

    知數,則所行之禮,皆不差忒;于仁義無遺憾,于道亦無不合矣。

    此說将仁、義、禮一以貫之,即所以使道與數合而為一也。

     又曰:“數運無形而著有形。

    智者一之,愚者二焉。

    數之主生,化育流行。

    數之已定,物正性命。

    圓行方止,為物終始。

    随之而無其端也,迎之而無其原也。

    渾之惟一,析之無極。

    惟其無極,是以惟一。

    ”此言原因結果之間,所以無毫厘差忒者,以其本是一體。

    惟本是一體,而分析特人所強為,故毫厘不得差忒。

    以其析之無窮,而仍毫厘不得差忒。

    可見其本是一體,而分析特人之所為也。

     又曰:“數者,動而之乎靜者也。

    象者,靜而之乎動者也。

    動者,用之所以行。

    靜者,體之所以立。

    用既為體,體複為用。

    體用相仍,此天地萬物所以化生而無窮也。

    ”此所謂靜者,謂人所能認識之現象;動者,現象之所由成也。

    用既為體,體複為用,言現象皆有其所以然之原因;而此現象,複為他現象之原因也。

     又曰:“順數則知物之所始,逆數則知物之所終。

    數與物非二體也,始與終非二緻也。

    大而天地,小而毫末;明而禮樂,幽而鬼神。

    知數即知物也,知始即知終也。

    九峰所謂數,即宇宙定律之謂。

    明乎宇宙定律,則于一切事物,無不通貫矣。

    故曰:‘物有其則,數者盡天下之物則;事有其理,數者盡天下之物理’也。

    ” 以上所引,皆《洪範皇極》中精語。

    略舉數條,不能盡也。

    然亦可見宋代理學家;其學雖或偏于術數,而其意恒在明理;其途徑雖或借資異學,而多特有所見,不為成說所囿。

    後人訾之辭,實不盡可信也。